催生台灣羅斯基金會!

最近一連串因為貧窮而舉家自殺的新聞,筆者找出所珍藏八十八年雙十節聯合晚報彭淮棟記者的報導剪報--「美國大善人羅斯闢專欄接受求助,散盡千萬不改其樂」。

羅斯出身貧寒,賣廢鐵五金起家,三次破產,三次爬起,自一九七一年成功累積一千萬美金,開始遂行生平散財濟貧慈善大夢,從協助越南難童、地方窮教會……到器官移植,捐贈金額從數百美元到數萬不等。一九八三年更在密蘇里環球報開闢專欄「百萬個感謝」接受讀者來信求助,導致全美七百五十多家報紙雜誌聯載,到一九九零年更有四百家電台加入聯播,救人無數,時人雜誌社頒給他「全國英雄獎」,成為全美無人不曉的頭號大善人。

他每週到電台七天,一天工作十二小時接聽電話,唯恐漏掉需要幫助的人。直到一九九九年,千萬家財散盡,八十三歲的羅斯宣布退休,但他說,如果再度有錢,他還要再來一次!

任何人看到羅斯的善行,恐怕都會感動落淚,什麼活佛、活菩薩都被比下去了。反觀台灣慈善組織林立,卻沒有哪一個組織當你困頓的時候,你寫信過去,她會將寄錢過來(地下錢莊除外),全台灣只要有一個類似羅斯創辦的基金會,就不會有這麼多人走投無路尋短了。

但是鑑於羅斯家財之耗盡,為永續經營計,筆者建議基金會改革如下:先由具公信力慈善家登高一呼募款,成立基金會,但應同時招募調查員義工,對於來信來電求助者,走訪調查實際情形,決定撥款額度,所有款項只借不送,一律簽立借據,無條件無息貸款,當受助人狀況好轉時,應當自動償還借款,基金會每年調查全體受助人一次,情況不良的,繼續加碼貸款,或代為申請政府正式濟助,對於情況好轉卻不願償還借款者,予以法律催討。如此方可循環使用善款,幫助更多的人,降低善款枯竭危機。

最後,筆者呼籲如下:每逢假日,雪山隧道以及各風景名勝交通,全被私家轎車休旅車塞爆,可以看出台灣貧富差距越來越大,自古道教的戒律之一,「聚財不散」即為富不仁視同罪過,期盼有錢助人的大眾,減少一點享受,慷慨解囊捐助,設立臺灣羅斯基金會,以避免報紙頭條,再出現窮困家庭自殺的駭人新聞

(節錄自通靈學專家林尤超先生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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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教練曰:

修道人應避免出國旅遊,原因:

1.這類似飽暖思淫慾,寶貴金錢花掉可惜。當今世界貧窮戰火,何不捐慈善,功德用作賠償自己將來的黑令旗。又神明說,人一旦離台,保護困難。

2.大量航空燃油,污染空氣。外加旅遊風險。何不等到去世以後,審判之前,靈魂身自由飛翔,想上哪裏就去哪裏,不需金錢買機票住飯店、不造空汙。但這時肉身已毀,再想做何功德,已是難上加難,而靈界唯重功德。悔不當初!

3.你最想去玩的國家,通常就是前世輪迴之地,冤家也在那裏等你,藉水土不服、嚴寒、車禍下手,常見老人出國身亡,樂極生悲。( 類似夫妻相欠債,愛得要死才會結婚,原來是業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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