禍延後嗣

南皮有位專治瘡病的醫生,醫術很高明,不過這位瘡醫好暗用毒藥,向患者勒索錢財,經他手醫治的病人,如果不滿足他的要求,必定惡瘡發作,死於非命。由於他的毒術詭秘,其他醫生誰也不能解救病人。一天,他的兒子被雷電擊死。現在,南皮這位瘡醫還活在世上,已經沒人敢於請他看病。

有人說瘡醫殺害了許多人,老天為什麼不殺他本人,卻殺了他兒子?不是刑罰失當嗎?我認為這種理解並不正確,犯罪達不到極點,刑罰就加不到妻子兒女;作惡達不到頂端,禍殃就連累不到後世子孫。老天殺死他的兒子,正說明他罪大惡極,受到了禍延後嗣的最重懲罰。

【原文】

南皮瘍醫某,藝頗精,然好陰用毒藥,勒索重資。不饜所欲,則必死。蓋其術詭秘,他醫不能解也。一日,其子雷震死。今其人尚在,亦無敢延之者矣。或謂某殺人至多,天何不殛其身而殛其子?有佚罰焉。夫罪不至極,刑不及孥;惡不至極,殃不及世。殛其子,所以明禍延後嗣也。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一 灤陽消夏錄一》,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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