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生夫妻

李太白有首詩說:「徘徊映歌扇,似月雲中見。相見不相親,不如不相見」。這是寫那些尋花問柳的人。普通人家的夫妻有相互分離阻隔,卻天天見面的,那就不知道是什麼因果造成的了。

郭石洲說:河南有個李生,娶妻才十多天,母親就病了。夫妻倆輪換守護照料,一直忙了七八個月,沒有脫衣在床上好好休息過。母親死後,他們又嚴格遵照禮法,丈夫三年不進房與妻同宿。後來他們窮得過不下去。只好投靠妻子的娘家,娘家也僅僅能維持溫飽,房子也不多,只能打掃一間屋給他們住。還不到一個月,岳母的弟弟要到很遠的地方去給人做家庭教師,把老娘送到姐姐家。沒有地方安置,只好把老太太與李生的妻子安排在一間房裏住,李生則在書房中搭了一個鋪。夫妻倆只在早晨和晚上同桌吃飯而已。這樣過了兩年,李生到京城去想找一條出路,岳父也帶著全家到江西,去給官府做幕僚。

後來,李生接到岳父的來信,說妻子已死,李生感到非常悲傷。後來李生越來越混不下去了,又搭別人的船南下,到江西投靠岳父。而他的岳父已經換了主人,並隨新的主人到另外的地方去了。李生無地安身,只好賣字度日。一天,在街上遇到一個長得雄壯魁梧的好漢,那人拿起李生寫的字看了看,說:「你的字寫得很好,三、四十兩銀子一年,替人照管檔書信之類的事,你願意幹嗎?」李生喜出望外,便與那好漢一起上船。只見煙水茫茫,不知到了什麼地方。到那好漢的家後,招待供應也很豐盛。及看那些需要起草回答的書信,原來主人是綠林強盜。李生無可奈何,只好暫且安身。他擔心以後會有麻煩,於是謊報了自己的籍貫姓名。那主人既豪爽又生活奢侈,歌妓很多,也不大注意避開男客。他家每次有歌舞表演,都邀李生一起觀賞。李生偶爾見到一個歌妓特別像自己的妻子,懷疑她是鬼;那歌妓也總是朝李生看,好像曾經認識,然而兩人卻不敢相互說一句話。原來,他岳父帶家人乘船去江西時,正好遭到這個強盜搶劫,見李生的妻子長得很漂亮,便一起搶走了。他岳父認為這是醜事,於是急忙買了一副薄棺材,聲稱女兒受傷已死,假裝哭泣收殮,然後帶回去了。這女人怕死,因此已失身,成為強盜眾多侍妾中的一個,所以兩人得以在強盜家相遇。但李生因相信自己的妻子已死,女人又不知道李生已經改了姓名,兩人都懷疑只是長相相似,因此,相見卻沒有相認。大約過那麼三、五天,兩人必定見面,見慣了,也就不再你我對看了。這樣過了六、七年。

有一天,強盜對李生說:「我的事要敗露了。你是個讀書人,不必一起遭難。這裏是黃金五十兩,你可帶著,藏在某個地方的蘆葦叢裏,等來追捕我們的兵退走了,你趕緊找一隻漁船乘著回家。這地方的人都認識你,不必擔心他們不送你」。說完,揮手讓李生快去藏起來。不一會,只聽得外面喊殺聲響成一片,接著聽到一些人高聲傳報說:「強盜已經全部乘船跑掉了,就查封沒收強盜的錢財、女人吧」。當時天色已暗,李生借著火光偷偷望去,只見那些歌妓都披散頭髮,被剝去了上衣,雙手反綁,用繩子系在脖子上,連成一串,被用鞭子趕著走,而那個像自己妻子的歌妓也在裏面。她驚慌恐懼,渾身發抖,顯得非常可憐。第二天,島上一個人也沒有了,李生獨自呆呆地站在水邊,過了很久,忽然有個人駕著一隻小船過來,叫道:「您就是某某先生吧,我們大王沒事了,我現在就送您回去」。過了一天一夜,就到了岸邊,李生擔心有人查問,於是帶著金子往北走。到了老家所在的地方,他岳父也先已回家,於是李生仍住在他家,賣掉隨身帶回的金子,生活漸漸寬裕起來。

他想起與妻子深深相愛,但結婚十年,同寢的時間總共不到一個月。現在家產稍寬裕一些了,不忍心讓妻子用薄薄的棺材埋著,打算換一副優質木料做的棺材,同時,也想再看看妻子的遺骨,也算是夫妻一場的情分。岳父盡力阻止,李生也不聽。岳父無奈,只好說明真相。李生急忙日夜兼程趕到南昌,希望能與妻子破鏡重圓。但上次被官府俘獲的歌伎早已分賞,李生的妻子不知流落到哪里去了。李生每回憶起兩人六、七年間近在咫尺,卻好似相隔千里的情景,就惝然若失。又回憶妻子被俘時遭捆綁鞭打的情形,不知那以後遭到淩辱折磨又是什麼樣子,往往傷心腸斷。李生從此不再娶妻,聽說後來竟作了和尚。

戈芥舟老先生說:「這事真可以編一個傳奇劇本,只可惜沒有結局,與那《桃花扇》一樣。雖然文學作品的韻味,往往就在那似了未了的結尾,有如錢起的詩所寫的:『曲終人不見,江上數峰青』——山水的韻味,正在那若有若無、浩渺無窮的煙波中,但李生夫婦之事這樣收場,終究不免使人感到惆悵」。

【原文】

太白詩曰:「徘徊映歌扇,似月雲中見;相見不相親,不如不相見」。此為冶遊言也。人家夫婦有睽離阻隔,而日日相見者,則不知是何因果矣。郭石洲言,中州有李生者,娶婦旬餘而母病,夫婦更番守侍,衣不解結者七八月。母歿後,謹守禮法,三載不內宿。後貧甚,同依外家。外家亦僅僅溫飽,屋宇無多,掃一室留居。未匝月,外姑之弟遠就館,送母來依姊。無室可容,乃以母與女共一室,而李生別榻書齋,僅早晚同案食耳。閱兩載,李生入京規進取,外舅亦攜家就幕江西。後得信,雲婦已卒。李生意氣懊喪,益落拓不自存,仍附舟南下覓外舅。外舅已別易主人,隨往他所。無所棲托,姑賣字餬口。一日,市中遇雄偉丈夫,取視其字曰:「君書大好,能一歲三四十金,為人書記乎?」李生喜出望外,即同登舟。煙水渺茫,不知何處。至家供張亦甚盛,及觀所屬筆劄,則綠林豪客也。無可如何,姑且依止。慮有後患,因詭易裏籍姓名。主人性豪侈,聲伎滿前,不甚避客。每張樂必召李生。偶見一姬酷肖其婦,疑為鬼。姬亦時時目李生,似曾相識。然彼此不敢通一語。蓋其外舅江行,適為此盜所劫,見婦有姿首,並掠以去。外舅以為大辱,急市薄槥,詭言女中傷死,偽為哭斂,載以歸。婦憚死失身,已充盜後房。故於是相遇。然李生信婦已死,婦又不知李生改姓名,疑為貌似,故兩相失。大抵三五日必一見,見慣亦不復相目矣。如是六七年。一日,主人呼李生曰:「吾事且敗,君文士,不必與此難。此黃金五十兩,君可懷之,藏某處叢荻間。候兵退,速覓漁舟返,此地人皆識君,不慮其不相送也」。語訖,揮手使急去伏匿。未幾,聞哄然格鬥聲。既而聞傳呼曰:「盜已全隊揚帆去,且籍其金帛婦女!」時已曛黑,火光中窺見諸樂伎皆披髮肉袒,反接繫頸,以鞭杖驅之行。此姬亦在內,驚怖戰慄,使人心惻。明日,島上無一人,癡立水次。良久,忽一人棹小舟呼曰:「某先生耶?大王故無恙,且送先生返」。行一日夜,至岸。懼遭物色,乃懷金北歸,至則外舅已先返。仍住其家。貨所攜,漸豐裕。念夫婦至相愛,而結褵十載始終無一月共枕席,今物力稍充,不忍終以薄槥葬。擬易佳木,且欲一睹其遺骨,亦夙昔之情。外舅力沮不能止,詞窮吐實。急兼程至豫章,冀合樂昌之鏡。則所俘樂伎,分賞已久,不知流落何所矣。每回憶六七年中,咫尺千里,輒惘然如失。又回憶被俘時,縲紲鞭笞之狀,不知以後摧折,更復若何,又輒腸斷也。從此不娶。聞後竟為僧。戈芥舟前輩曰:「此事竟可作傳奇,惜末無結束,與《桃花扇》相等。雖曲終不見,江上峰青,緜邈含情,正在煙波不盡,究未免增人怊悵耳」。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十五 姑妄聽之一》,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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