貞烈之心

常山山道上的加班轎夫劉福說:有個女孩叫長姐,忘記她姓什麼了,是個山東流民的女兒,年紀十五六歲,隨父母一起到赤峰討生計,租了當地人一些田耕種。一天,長姐進山砍柴,遇到風雨,她躲在懸崖下避雨。等到雨停,天已昏黑,怕有老虎,不敢回家,因此躲在草叢中。這時只見遠遠有一對燈籠,她懷疑是老虎的眼睛。等靠近後,才發現是一個官和幾個僕人,穿的衣服戴的帽子,既不像古代人又不像當代人。那官員喝問她是什麼人,長姐實話相告。那官員坐在石頭上,又命令僕人將長姐從草叢中拖出來。僕人們叫長姐跪下,長姐以為遇到了山神,於是伏在地上聽命。那官員說:「你前生犯了罪,應該充當我的食物。現在抓住你了,應該馬上吃掉你。快把衣服脫掉,躺在石頭上,不要留下一根紗,免得妨礙我的牙齒咀嚼。」長姐這才知道他是虎王,渾身顫抖著祈求饒命。那官員就說:「看你的容貌還可以,如果肯陪我睡覺,我可以赦免你。以後我會常來你家,並給你帶來好處。」長姐憤怒地跳起來,說:「哪有神靈肯說出這種話的?你必定是個妖怪。你要吃就吃吧 !我長姐是良家女子,決不能蒙著自己的臉做這種事!」

說完,她撿起石頭亂打,那些妖怪四處逃散。這不是她的力量足以戰勝妖怪,而是她的正氣足以壓倒妖怪。所以說,人的正氣,是最大最剛強的。

【原文】

常山峪道中加班轎夫劉福言(九卿肩輿,以八人更番,出京則加四人,謂之加班。),長姐者,忘其姓,山東流民之女,年十五六,隨父母就食於赤峰(即烏藍哈達。烏藍譯言紅,哈達譯言峰也。今建為赤峰州。),租田以耕。一日,入山採樵,遇風雨,避巖下,雨止已昏黑,畏虎不敢行,匿草間。遙見雙炬,疑為虎目。至前,則官役數人,衣冠不古不今,叱問何人。以實告。官坐石上,令曳出,眾呼跪。長姐以為山神,匍匐聽命。官曰:「汝夙孽應充我食,今就擒,當啖爾。速解衣伏石上,無留寸縷,致罣礙齒牙。」知為虎王,觳觫祈免。官曰:「視爾貌尚可,肯侍我寢,當赦爾。後當來往於爾家,且福爾。」長姐憤怒躍起曰:「豈有神靈肯作此語?必邪魅也!啖則啖耳,長姐良家女,不能蒙面作此事。」拾石塊奮擊,一時奔散。此非其力足勝之,其氣足勝之。其貞烈之心足以帥其氣也。故曰:「其為氣也,至大至剛。」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十八 姑妄聽之四》,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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