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人自殺

奴僕王發有天夜裏打獵歸來,月光之下,只見有個人被兩個人各拉著一隻胳膊,一個向東拉扯,一個向西拉扯,而沒有發出任何聲音。他以為是盜賊趁著天黑搶劫財物,就向空中開了一槍,那兩個人飛奔跑開,被拉的人急忙奔回來,轉眼就不見了,他這才知道遇上了鬼。等到了村口,看見有一家人點著燈,人客來往,聲音嘈雜,一打聽,才知是有位新娘上吊後,又醒了過來。

新娘說:「婆婆叫我晚飯做餅,餅被狗叨走了兩三個,婆婆懷疑是我偷吃了,就狠狠打我的嘴巴。我承受不白之冤,無處訴說,就呆立在樹下。一會兒,有一個女人過來勸我,說受到這樣的冤枉不如去死。我猶豫不決時,另外又有一個女人前來,慫恿我自殺,我恍恍惚惚,不知不覺就解下帶子上吊,那兩個女人還幫助我。我感到憋悶痛苦,真是難以形容,漸漸地我好像睡去了一樣,身體也似乎走出門外。一個女人說:『我先講的,應該代替我。』另一個女人說:『如果我不來,她就不會下定決心上吊,應該代替我。』她們正在爭執,忽然一聲響雷,只見火光四射,那兩個女人被嚇跑了,我就又回來了。」

後來,王發每次晚上回家,就遠遠地聽到哭罵聲,說王發破壞她的事,勢必要殺了他。王發卻也不怕。一天晚上,王發又聽到哭罵聲,王發喝斥道:「你是殺人犯,我是救命恩人,即便告到神那兒,我也會有理的。你敢殺就殺,何必虛張聲勢嚇唬人!」鬼從此再也不敢糾纏他了。不過救人出死地,就會招致兇手的怨恨,怪不得遇到此類事情,袖手旁觀的人居多數。王發可說是與這些人大不一樣。

【原文】

奴子王發,夜獵歸。月明之下,見一人為二人各捉一臂,東西牽曳,而寂不聞聲。疑為昏夜之中,剝奪衣物,乃向空虛鳴一銃。二人奔迸散去,一人返奔歸,倏皆不見。方知為鬼。比及村口,則一家燈火出入,人語嘈囋雲:「新婦縊死復甦矣。」婦雲:「姑命晚餐作餅,為犬銜去兩三枚。姑疑竊食,痛批其頰。冤抑莫白,癡立樹下。俄一婦來勸:『如此負屈,不如死。』猶豫未決,又一婦來慫慂之。恍惚迷瞀,若不自知。遂解帶就縊,二婦助之。悶塞痛苦,殆難言狀,漸似睡去,不覺身已出門外。一婦曰:『我先勸,當代我。』一婦曰:『非我後至不能決,當代我。』方爭奪間,忽霹靂一聲,火光四照,二婦驚走。我乃得歸也。」後發夜歸,輒遙聞哭詈,言:「破壞我事,誓必相殺。」發亦不畏。一夕,又聞哭詈,發訶曰:「爾殺人我救人,即告於神,我亦理直。敢殺即殺,何必虛相恐怖!」自是遂絕。然則救人於死,亦招欲殺者之怨,宜袖手者多歟?此奴亦可雲小異矣。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十八 姑妄聽之四》,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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