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有伺察

駐守滄州城的軍官永甯與我的舅舅張夢征是好朋友。我小時候在外祖父家,聽他告訴舅舅一件事說:某個前鋒有個女兒,名叫平姐,年紀已有十八、九歲,還沒有訂親。一天她到門外買脂粉,有個年輕人挑逗她,她怒駡了一頓進門去了。父母出去看,路上沒有這個人,鄰居們也說沒看見這個人。晚上她拴好房門就寢,那年輕人忽從燈下鑽出來。平姐知道是妖怪,也不驚叫,也不與他說話,只是抓了一把鋒利的剪刀在手裏,假裝睡著等候他。那年輕人不敢靠近,只是站在床旁邊,千方百計勸誘,平姐就像沒看到沒聽到一樣。年輕人忽然離去,過了一會兒又來,拿出幾十件金珠簪珥之類的東西,約值上千兩銀子,擺列在床上,平姐仍然好像沒見到沒聽到似的。年輕人又離去,而那些物品則沒有收走。等到天快亮時,年輕人又突然出現說:「我偷偷觀察了你一個通宵,你竟沒有拿這些東西看一下。人若是不被錢財所打動,他所不情願的事情,就是鬼神也無法勉強,何況我們這一類呢?我誤會了你私下祈禱時講的一句話,以為你是想男人而假託為了父母,所以才這樣來試著引誘你,請你不要生氣。」說完,他收起那些物品離去了。

原來,平姐家素來貧窮,母親又年老多病,父親領的軍餉養不活全家人,平姐曾在佛像前暗暗祈禱,希望早日找到一個丈夫,好贍養父母。沒想到被妖怪偷聽到了。由此可見,說一句話,萌生一個念頭,即使在暗中,也都有人或其他東西在旁觀察注意著。那麼,當著人的面,有人還想對自己的意圖掩飾假托,這能辦得到嗎?

【原文】

滄州城守尉永公寧,與舅氏張公夢徵友善。餘幼在外家,聞其告舅氏一事曰:「某前鋒有女曰平姐,年十八九,未許人。一日,門外買脂粉,有少年挑之,怒詈而入。父母出視,路無是人,鄰裏亦未見是人也。夜扃戶寢,少年乃出於燈下。知為魅,亦不驚呼,亦不與語,操利剪偽睡以俟之。少年不敢近,惟立於牀下,誘說百端。平姐如不見聞。少年倏去,越片時復來,握金珠簪珥數十事,值約千金,陳於牀上。平姐仍如不見聞。少年又去,而其物則未收。至天欲曙,少年突出曰:『吾伺爾徹夜,爾竟未一取視也!至人不可以利動,意所不可,鬼神不能爭,況我曹乎?吾誤會爾私祝一言,妄謂托詞於父母,故有是舉,爾勿嗔也。』斂其物自去。蓋女家素貧,母又老且病,父所支餉不足贍,曾私祝佛前,願早得一婿養父母,為魅所竊聞也。」然則一語之出,一念之萌,曖昧中俱有伺察矣。耳目之前,可塗飾假借乎!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卷十八 姑妄聽之四》,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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