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死女墓

我的本族侄子肇先說:從前,中涵叔在旌德做官時,有個人挖地時發現了一座古墓,棺材、骨頭都化成了灰土,只有一顆心還在,血的顏色還是紅的。這人害怕,就把心扔進了水裏。墓穴裏還有一塊一尺見方的石碑,還能辨認出上面的字跡。中涵叔聽說後就派人取來看看。可是鄉里的百姓害怕因此而受連累,就砸碎了石碑,還把碎塊扔進河裏,都說根本沒有這麼一回事,是鄉里人在瞎傳。中涵叔被罷官後,才買到那塊墓碑的抄本,碑文上寫道:「白璧有瑕,黃泉蒙恥。魂斷水漘,骨埋山趾。我作誓詞,祝霾壙底。千百年後,有人發此。爾不貞耶,消為泥滓。爾倘銜冤,心終不死。(白玉有瑕疵,卻在黃泉蒙恥。靈魂斷送在水邊,白骨埋葬在山腳。我寫下誓詞,把祝告埋在墳裏。過千百年後,定會有人挖開此穴。你若是不貞節,就會化作泥土。倘若你含恨而死,則心永不會枯朽)」文末題「壬申三月,耕石翁為第五女作。」

因為耕石翁的女兒是含冤而死的,老人藉著碑文替女兒申冤明志。看那顆心依然不朽,就知道那女子確實是受了冤枉。可是,那位耕石翁沒有留下姓名,也沒留下女子的夫族的情況,歲月沒有年號,不知冤死的到底是誰。沒辦法考察事情的原委,就使這奇特的事蹟無法顯揚,實在太可惜了!

【原文】

族姪肇先言,曩中涵叔官旌德時,有掘地遇古墓者,棺骸俱為灰土,惟一心存,血色猶赤。懼而投諸水。有石方尺餘,尚辨字跡。中涵叔聞而取觀。鄉民懼為累,碎而沈之,諱言無是事,乃裏巷訛傳。中涵叔罷官後,始購得錄本。其文曰:「白璧有瑕,黃泉蒙恥。魂斷水漘,骨埋山趾。我作誓詞,祝霾壙底。千百年後,有人發此。爾不貞耶,消為泥滓;爾儻銜冤,心終不死。」末題「壬申三月,耕石翁為第五女作。」蓋其女冤死,以此代志。觀心仍不朽,知受枉為真。然翁無姓名,女無夫族,歲月無年號,不知為誰。無從考其始末。遂令奇蹟不彰,其可惜也夫!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十二 槐西雜志二》,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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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神皆知

俞君祺說:以前在姚撫軍的衙門裏時,獨住一個小房間。每當燈前月下,自己睡到將醒未醒的時候,隱隱約約看到桌子邊有個人影,睜開眼睛看時,又不見了。懷疑自己眼花,但是也不會夜夜都會眼花呀。後來,我裝睡等著,原來這人影是個粗使婢女,慢慢從牆角走出來,仔細聽了很久,才敢移動腳步。我稍稍翻身,她就縮進牆角去了。我這才醒悟,這個幽魂滯留此地不能離開,又怕人,不敢走近,用心也很仔細。因此,心裏想她也不是作怪,何必靠近她,使她不安寧呢?不如搬出去算了。剛一有搬出去的想法,就仿佛看見婢女遠遠地向自己行禮。可見人的心思一動,鬼神都會知道。人的一舉一動,都逃不出人們的耳目,難道不是這樣嗎?第二天,我就找個藉口搬了出去。後來,俞君祺做了我的幕僚,才把這件事說出來,還說:「我不想讓主人受到驚嚇。」我說:「先生一生謹慎,但是還沒有了結這事情。以後一定還有人到那小房間住的,你辜負那婢女對你行禮了。」

【原文】

俞君祺言,向在姚撫軍署,居一小室。每燈前月下,睡欲醒時,恍惚見人影在幾旁,開目則無睹。自疑目眩,然不應夜夜目眩也。後偽睡以伺之,乃一粗婢,冉冉出壁角,側聽良久,乃敢稍移步;人略轉,則已縮入矣。乃悟幽魂滯此不能去,又畏人不敢近,意亦良苦。因私計彼非為祟,何必逼近使不安,不如移出。纔一舉念,已彷彿見其遙拜。可見人心一動,鬼神皆知;十目十手,豈不然乎!次日,遂托故移出。後在餘幕中,乃言其實,曰:「不欲驚怖主人也。」餘曰:「君一生縝密,然殊未了此鬼事。後來必有居者,負其一拜矣。」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十二 槐西雜志二》,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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禍不虛生

翰林院供事茹某(忘記他的姓名,好像是叫菇鋋)說:從前,我到邯鄲去拜訪一位朋友,主人不在家,就暫時住在城隍廟裏。剛好有個賣瓜的人,把擔子一放,就橫躺在神像前面了。一個住在廟裏的賣線人對賣瓜的人說:「你可別躺在這裏呀 !神可是有靈的。」賣瓜人說:「神怎麼會待在這種破舊的房子裏呢?」

賣線的老人說:「當然在這兒。我半夜起來乘涼,就聽見過殿堂裏有人聲。我躡手躡腳地聽了一陣,原來是一隻狐狸在神像前訴苦呢。大概意思是,鄰居家的一隻狐怪把一位青年迷惑住了,在年輕人快要死去。但還剩下一口氣的時候,那狐怪還想要吸取他的精氣。年輕人家裏的人氣極了,就埋伏下獵人用槍、箭襲擊狐怪。狐怪驚嚇得現了原形逃跑了。大夥吵吵嚷嚷地在後邊追趕。那狐怪不鑽自己的窩,卻跑到離自己家一里多遠的一個鄰居的窩裏去了。大家把網安置在洞口外面,用火熏,一窩的狐狸都被熏死了。而這只狐怪反倒趁機逃走了。所以,狐狸在神像前告狀,說迷惑人致死的狐狸嫁禍於人。城隍說:『它殺了人而你家遭了難,你狀告它也是應該的。可是,你的子孫中也有迷惑人的嗎?』過了很久,狐狸才答道:『也有。』『也殺死過人嗎?』又過了很長時間,狐狸才回答:『或許也有。』『殺了幾個人呢?』狐狸這時不吭氣了。城隍發怒了,命手下人搧狐狸的嘴巴。狐狸這才說:『有幾十個人。』城隍說:『你們殺死幾十條命,又用幾十條命抵償,這樣一來,也就相當了。這是冤魂依憑著狐狸,借助它而報仇。你還告什麼狀呢?』城隍說完,就讓人翻查生死簿讓狐狸看。狐狸看後,只好哭著走了。你怎麼能說神靈不存在呢?」

由此可知,災禍不會憑空出現,即使是突如其來的災禍,也一定有導致災禍的原因。只是那些就事論事的人,不能一一搞清楚其中的原因罷了。

【原文】

翰林院供事茹某(忘其名,似是茹鋋。)言,曩訪友至邯鄲,值主人未歸,暫寓城隍祠。適有賣瓜者,息擔橫臥神座前。一賣線叟寓祠內,語之曰:「爾勿若是,神有靈也。」賣瓜者曰:「神豈在此破屋內?」叟曰:「在也。吾常夜起納涼,聞殿中有人聲,躡足潛聽,則有狐陳訴於神前,大意謂鄰家狐媚一少年,將死未絕之頃,尚欲取其精。其家憤甚,伏獵者以銃矢攻之。狐駭,現形奔。眾噪隨其後,狐不投己穴,而投裏許外一鄰穴。眾布網穴外,熏以火,闔穴皆殪,而此狐反乘隙遁,故訟其嫁禍。」城隍曰:『彼殺人而汝受禍,訟之宜也。然汝子孫亦有媚人者乎?』良久,應曰:『亦有。』『亦曾殺人乎?』又良久,應曰:『或亦有。』『殺幾人乎?』狐不應。城隍怒,命批其頰,乃應曰:『實數十人。』城隍曰:『殺數十命,償以數十命,適相當矣。此怨魄所憑,假手此狐也。爾何訟焉?』命檢籍示之,狐乃泣去。爾安得謂神不在乎?」乃知禍不虛生,雖無妄之災,亦必有所以致之;但就事論事者,不能一一知其故耳。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十二 槐西雜志二》,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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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非佞佛

王慶垞的一位老婦人,是常常走無常的巫婆(即《灤陽消夏錄》所記載,那個能看見妻再嫁之鬼的老婦。)有貴族家庭的姬妾問她:「我們這些人都做人家的姬妾,是從何因果而來?」她說:「陰間的法律是小的善惡行為可以相互抵償,大的善惡則不能相互抵償。姨娘們都積下了小的善業,所以此生可進入富貴家庭;又都兼有惡業,所以使你們還有美中不足。你們在此生如果能增修善業,則可抵償過去的惡業,善業相加,下輩子就能十全十美了。此生如增修惡業,將善業抵銷,惡業相加,下輩子恐怕不可想像了。但增修善業,並非是燒香拜佛之舉,孝順長輩,尊敬正室夫人,使家庭和睦,才是真正的善業。」其中一人又問:「有子無子,這必然是命運前定的,請你幫我查一查。如果陰間的簿籍上註定我無子,我也就不再作這夢想了。」她說:「這不必查,只要常作有子的善事,即使陰籍註著無子,也可改註有子;要是老作無子的惡事,即使陰籍上註著有子,也可改註無子。」

我的外公張雪峰先生,是王慶垞曹家的女婿,平生嚴肅正直,最恨媒婆、巫婆等類走家串戶的三姑六婆,但卻常常叫這位婦人來說話,並說:「這個老婦人所說的雖然不見得都符合事實,但是,她從來不勸婦女依賴佈施去討好佛法,這是可取的。」

【原文】

王慶垞一媼,恒為走無常(即《灤陽消夏錄》所記見送婦再醮之鬼者。),有貴家姬問之曰:「我輩為妾媵,是何因果?」曰:「冥律小善惡相抵,大善惡則不相掩。姨等皆積有小善業,故今生得入富貴家;又兼有惡業,故使有一線之不足也。今生如增修善業,則惡業已償,善業相續,來生益全美矣。今生如增造惡業,則善業已銷,惡業又續,來生恐不可問矣。然增修善業,非燒香拜佛之謂也。孝親敬嫡,和睦家庭乃真善業耳。」一姬又問:「有子無子,是必前定。祈一檢問,如冥籍不注,吾不更作癡夢矣。」曰:「此不必檢。但常作有子事,雖注無子,亦改注有子。若常作無子事,雖注有子,亦改注無子也。」先外祖雪峰張公,為王慶垞曹氏婿,平生嚴正,最惡六婆,獨時時引與語,曰:「此嫗所言雖未必皆實,然從不勸婦女佈施佞佛,是可取也。」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十二 槐西雜志二》,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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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情所難

琴師錢生(錢生曾在裘文達公家作清客,我和他很熟悉,但忘記問他的姓名籍貫)說:他家鄉有個人,家庭十分貧苦,他做雇工所得的錢糧,都交給他那守寡的嫂嫂,嫂嫂竟得以守節到去世。有一天,他在燈下搓麻線,看見窗縫裏有個人臉,像銅錢般那樣小,雙眼炯炯有神地向屋裏看著。他連忙伸手抓進來,原來是一個玉雕孩兒,長約四寸多,製作精巧,長久埋在泥土中的斑紋十分明顯。鄉下偏僻,沒有地方可以出售,只在當鋪當得四千銅錢。當鋪把玉雕孩兒放在木箱子內,過一天後就不見了,當鋪很怕這個人來贖取。這個人聽說這件事,就說:「這玉雕孩兒本來就是奇怪的東西,我偶然間抓到,怎能以此再來威脅人家博取賠償金呢!」他就把事情經過講了出來,把當票還給了當鋪。當鋪很感激他,便經常請他來做工,加倍給他工錢,而且逢年過節經常周濟他,他竟然家道變得不愁溫飽了!

裘文達公說:「這是上天對他友愛的報答。不然的話,玉雕孩兒在他家時為什麼不變走,要到當鋪才失去呢!至於歸還當票,更是人情之難得,但也不過是他的品德所必然產生的行為罷了。世界上還沒有刻薄奸狡卻友愛兄弟的人,也沒有友愛兄弟卻又刻薄奸狡的人。」

【原文】

琴工錢生(錢生嘗客裘文達公家,日相狎習,而忘問名字鄉裏。)言,其鄉有人家酷貧,傭作所得,悉以與其寡嫂,嫂竟以節終。一日,在燭下拈紵線,見窗隙一人面,其小如錢,目炯炯內視。急探手攫得之,乃一玉孩,長四寸許,製作工巧,土蝕斑然。鄉僻無售者,僅於質庫得錢四千。質庫置櫝中,越日失去,深懼其來贖。此人聞之,曰:「此本怪物,吾偶攫得,豈可復脅取人財?」具述本末,還其質券。質庫感之,常呼令傭作,倍酬其值,且歲時周恤之,竟以小康。裘文達公曰:「此天以報其友愛也。不然,何在其家不化去,到質庫始失哉?至慨還質券,尤人情所難,然此人之緒餘耳。世未有鍥薄奸黠而友於兄弟者,亦未有友於兄弟而鍥薄奸黠者也。」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十二 槐西雜志二》,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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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無妖

姚安公說:霸州有個老儒生,是古道熱腸的君子,鄉里的人都推他為最德高望重的長者。一天,他家裏忽然有狐精作怪,老儒生在家時,十分安靜,老儒生一出門,狐精就搖動門窗、毀壞器具、拋擲污穢東西,無所不至。因此,老儒生不敢出門,只是在家中讀書修養。當時,霸州的秀才們因為治河的事情要彈劾霸州的長官,約定在學校中集會,準備把老儒生的姓名列在署名的第一位。老儒生因為狐精作怪,沒有出席,所以只好另外推舉一位王秀才做帶頭人。後來,王秀才因此被判聚眾抗官的罪而處死,而老儒生卻免了災禍。這件案子開審時,狐精就離開了老儒生的家。人們這才知道,是狐狸精在阻撓老儒生出門參與其事。

由此可知,小人不會有吉祥預兆;小人一旦有吉祥預兆,實在是上天用這個方法加深他的罪惡。君子沒有妖怪作祟;如果君子碰上妖怪作祟,實在是上天用這個方法向他們進行警告。

【原文】

姚安公言,霸州有老儒,古君子也,一鄉推祭酒。家忽有狐祟,老儒在家則寂然,老儒出則撼窗扉、毀器物、擲汙穢,無所不至。老儒緣是不敢出,閉戶修省而已。時霸州諸生以河工事愬州牧,期會於學宮,將以老儒列牒首。老儒以狐崇不至,乃別推一王生。自後王生坐聚眾抗官伏法,老儒得免焉。此獄興而狐去,乃知為尼其行也。是故小人無瑞,小人而有瑞,天所以厚其毒;君子無妖,君子而有妖,天所以示之警。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十二 槐西雜志二》,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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縊鬼拒代

戈荔田說:「有一個婦女受到她婆婆虐待,自縊身亡。她住的房子因此廢棄無人居住,用來收藏雜物。後來她的公公娶了一個妾,比她婆婆更為兇悍,公公又喜歡在暗地裏縱容他的妾,全家人很高興這個妾遇到了勁敵,也都在暗地裏支援她。因此,做大房婆婆被弄得灰頭土臉,無法反擊,只有忿忿準備去上吊。但是家裏已無其他的屋子可供上吊,於是偷偷地跑到媳婦上吊過的那間空屋。在剛開門的時候,忽然看到媳婦披著頭髮,拖著舌頭,迎門站著,婆婆本來就很凶,一點也不在乎,只是告訴她做鬼的媳婦說:「你不要向我發狠了,我現在就還你的命!」媳婦沒有回答她。對著她直撲過去,陰風慘慘,頓時,婆婆嚇昏倒在地上。不久家人來尋找,經過急救才甦醒過來。婆婆說出她看到媳婦的經過,大家都安慰她,還好沒有失掉性命。」

這一夜,婆婆夢到媳婦告訴她說:「婆婆的命本該我去頂替,同時,做媳婦的也沒有報復婆婆的道理。更不會把婆婆的性命當作替身,所以我拒絕了婆婆償還我的命。我的鬼魂現在被幽禁在暗室裏,淒慘萬分,希望婆婆千萬不要再走我的老路了!」婆婆聽到這番話哭醒了,慚愧萬分,便請來很多出家人,為媳婦做七天超薦法會。

戈傅齋先生又說:「這個婦人有這種善念,已足夠上升天道的條件了,其實也不必再為她超度了。」這席話實在很得當,然而,戈荔田(傅齋)先生,都不願說出死者的姓氏,這是我感覺缺憾的地方。

【原文】

戈荔田言,有婦為姑所虐,自縊死。其室因廢不居,用以貯雜物。後其翁納一妾,更悍於姑,翁又愛而陰助之;家人喜其遇敵也,又陰助之。姑窘迫無計,亦恙而自縊;家無隙所,乃潛詣是室。甫啟鑰,見婦披髮吐舌當戶立。姑故剛悍,了不畏,但語曰:「爾勿為厲,吾今還爾命。」婦不答,逕前撲之。陰風颯然,倏已昏仆。俄家人尋視,扶救得蘇,自道所見。眾相勸慰,得不死。夜夢其婦曰:「姑死我當得代;然子婦無仇姑理,尤無以姑為代理,是以拒姑返。幽室沈淪,凄苦萬狀,姑慎勿蹈此轍也。」姑哭而醒,愧悔不自容;乃大集僧徒,為作道場七日。戈傅齋曰:「此婦此念,自足生天,可無煩追薦也。」此言良允。然傅齋、荔田俱不肯道其姓氏,余有嗛焉。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十二 槐西雜志二》,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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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語之戲,鬼已聞之矣!

田家大姐說:趙莊有個佃戶,夫婦感情很好。有一次,妻子聽到丈夫有外遇的風聲,但又不是非常確定。妻子本來就很溫柔體貼,也不生氣,只是和丈夫開玩笑說:「你若不愛我而愛她,我就要上吊了。」第二天,當妻子送飯到田間,遇到一位看得見鬼的巫師。他一看到這婦人,就吃驚地說:「你身後有個吊死鬼,這是怎麼回事呢?」這才知道,一時的玩笑,鬼已經聽到了 !非正常死亡的人一定得尋找替身,不知道陰間法律是怎麼訂的 ?大概是厭惡這個人輕生,讓他不能夠很快進入輪回,並且讓世上的人知道,不敢輕生吧!不過,這又說明了鬼監看人的事,還有聽到有吊死鬼引誘人自殺,應該是存在的。所以,沒有缺陷的法律是不存在的,即使說是鬼神制定的,也難以避免啊!

【原文】

田氏姊言,趙莊一佃戶,夫婦甚相得。一旦,婦微聞夫有外遇,未確也。婦故柔婉,亦不甚慍,但戲語其夫:「爾不愛我而愛彼,吾且縊矣。」次日,饁田間,遇一巫能視鬼,見之駭曰:「爾身後有一縊鬼,何也?」乃知一語之戲,鬼已聞之矣!夫橫亡者必求代,不知陰律何所取。殆惡其輕生,使不得速入轉輪;且使世人聞之,不敢輕生歟?然而又啟鬼瞰之漸,並聞有縊鬼誘人自裁者。故天下無無弊之法,雖神道無如何也。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十二 槐西雜志二》,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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弈棋人生

《象經》一書,最初見於《庾開府集》,但所講和現在下棋的方法不同。《太平廣記》記載棋子作怪的事,所講比較接近現在的方法,但是也有所不同。北方人喜歡這種遊戲,有的人甚至著迷到了廢寢忘食的地步。景城真武祠沒有倒塌前,祠中有個道士因熱衷下棋。大家叫他為「棋道士」,他本來的姓名倒不為人所知了。有一天,堂兄方洲去道士居住的地方,見桌子上放著棋局,只有三十一個棋子,方洲以為道士外出了,就坐下來等他。忽然聽到窗外有喘息的聲音,過去一看,原來是兩個人相互拉扯,在爭奪一枚棋子,爭得精疲力盡,都倒在地下。癖好竟然到了這種地步!

南方人則多半嗜好圍棋,也常有浪費時間、耽誤事情的。堂兄坦居說:他參加丁卯年鄉試,看到考場裏有兩位秀才,在號板上畫上棋盤,撿碎炭做黑子,碎石灰塊做白子,不停地對局,最後,居然交白卷出場。為了消遣,偶然下下棋原也無妨;但是把下棋當作人生的得失喜怒,就大可不必了。

東坡有詩說:「勝固欣然,敗亦可喜。」王荊公有詩說:「戰罷兩奩收白黑,一枰何處有虧成?」這兩位都有好勝之心,看看他們一生所為,並未能實踐自己的詩意,但他們的話還是值得深思的。辛卯年冬天,有個人拿《八仙對弈圖》來請我題辭。圖中畫著韓湘子、何仙姑對局下棋,其他五個仙人在旁邊觀看,只有鐵拐李枕著一個壺蘆睡大覺。我給這幅畫題了兩首詩:「十八年來閱宦途,此心久似水中鳧。如何才踏春明路,又看八仙對弈圖。」「局中局外兩沉吟,猶是人間勝負心。那似頑仙癡不省,春風蝴蝶睡鄉深。」我現在老了,回顧平生經歷,也未能實踐詩中的意思,真是講比做容易啊!

【原文】

《象經》始見《庾開府集》,然所言與今法不相符。《太平廣記》載棋子為怪事,所言略近今法,而亦不同。北人喜為此戲,或有耽之忘寢食者。景城真武祠未圮時,中一道士酷好此,因共以「棋道士」呼之,其本姓名乃轉隱。一日,從兄方洲入所居,見幾上置一局,止三十一子,疑其外出,坐以相待。忽聞窗外喘息聲,視之,乃二人四手相持,共奪一子,力竭並踣也。癖嗜乃至於此!南人則多嗜弈,亦頗有廢時失事者。從兄坦居言,丁卯鄉試,見場中有二士,畫號板為局,抬碎炭為黑子,剔碎石灰塊為白子,對著不止,竟俱曳白而出。夫消閑遣日,原不妨偶一為之;以此為得失喜怒,則可以不必。東坡詩曰:「勝固欣然,敗亦可喜。」荊公詩曰:「戰罷兩奩收白黑,一枰何處有虧成?」二公皆有勝心者,跡其生平,未能自踐此言,然其言則可深思矣。辛卯冬,有以「八仙對弈圖」求題者,畫為韓湘、何仙姑對局,五仙旁觀,而鐵拐李枕一壺盧睡。餘為題曰:「十八年來閱宦途,此心久似水中鳧。如何纔踏春明路,又看仙人對弈圖。」「局中局外兩沈吟,猶是人間勝負心。那似頑仙癡不省,春風蝴蝶睡鄉深。」今老矣,自跡生平,亦未能踐斯言,蓋言則易耳。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十二 槐西雜志二》,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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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薄致禍

朱導江說:新泰縣有一位書生,到省城去參加鄉試。在距離濟南還有半天路程的時候,和幾個朋友在天沒亮時就上路了。黑暗中有兩頭驢跟著,時而在前,時而在後,他們也沒有在意。等到天濛濛亮時,這才看出騎驢的是兩個女人。再仔細一看,一個是老太太,大約五六十歲的樣子,長得又胖又黑;另一個則是少婦,差不多二十歲左右,身材、相貌都很不錯。那書生不斷地打量她。她忽然回頭大聲問道:「是表哥嗎?」書生一聽,愕然地不知該怎樣回答。少婦說:「我就是某某家的表妹,因我們的家法中規定,表兄表妹不能見面,所以你就不認得我。我卻曾經隔著門簾偷偷地見過你,所以我能認得你。」

書生想起來,原先是有個表妹嫁到了濟南。於是兩個人就慢慢地聊了起來。書生問:「清早趕路。去哪兒呢?」少婦回答說:「昨天和你妹夫一起到舅母家,去探問她的病情,本來打算當天就趕回來。可舅母家碰上了件打官司的事,央求你妹夫到京城去周旋,就沒能在當天趕回來。我今早回來是為他收拾行裝的。」少婦說話時眉目傳情,神態嫵媚動人,還流露出早在十幾歲時就對書生一見鍾情的意思。書生有點動心了。等走到岔路口時,少婦邀請書生到家一起吃頓飯。書生高興地答應了,就和一起趕路的人約定,晚上在某個地方等著他。但他們一直等到報曉的鐘聲敲響,也不見書生前來。

第二天,還是沒消息。後來他們又到那天分別的地方,沿著岔路尋找,發現他騎的那頭驢還在田野中,驢鞍子都沒卸下來。又找遍了村子的各個地方,竟沒有一個人認得那兩個女人。於是又打聽到書生的表妹家,而他表妹早就死去半年多了。那個書生到底是被鬼所迷惑?被妖怪給吃掉了呢?還是讓盜賊誘拐了?就都不得而知了。至於這個書生,從此就再也沒有消息了。這件事,實在足以讓那些輕薄的青年男子引以為戒了。

【原文】

朱導江言,新泰一書生,赴省鄉試。去濟南尚半日程,與數友乘涼早行。黑暗中有二驢追逐行,互相先後,不以為意也。稍辨色後,知為二婦人。既而審視,乃一嫗,年約五六十,肥而黑;一少婦,年約二十,甚有姿首。書生頻目之。少婦忽回顧失聲曰:「是幾兄耶?」生錯愕不知所對。少婦曰:「我即某氏表妹也。我家法中,表兄妹不相見,故兄不識妹,妹則嘗於簾隙窺兄,故相識也。」書生憶原有表妹嫁濟南,因相款語。問:「早行何適?」曰:「昨與妹婿往問舅母疾,本擬即日返,舅母有訟事,浼妹婿入京,不能即歸;妹早歸為治裝也。」流目送盼,情態嫣然,且微露十餘歲時一見相悅意。書生心微動。至路歧,邀至傢俱一飯。欣然從之,約同行者晚在某所候至。鐘動不來。次日,亦無耗。往昨別處,循歧路尋之,得其驢於野田中,鞍尚未解。遍物色村落間,絕無知此二婦者。再詢,訪得其表妹家,則表妹歿已半年餘。其為鬼所惑、怪所啖,抑或為盜所誘,均不可知。而此人遂長已矣。此亦足為少年佻薄者戒也。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十二 槐西雜志二》,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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