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泉銜感

及孺愛先生說:他的僕人從鄰村飲酒歸來,醉倒在途中。醒來時,感到露水沾衣,月亮已經上了正南。伸懶腰的時候,他見一個人瑟縮著站在樹後,便問是誰。那人就說:「請君不要害怕,我是個鬼。因這一帶的群鬼喜歡捉弄醉人,我是前來為君看守的。」僕人問:「我們素不相識,為何能蒙受老兄的保護呢?」鬼說:「君難道忘了嗎?我死以後,有人給我妻子製造流言蜚語,君因不平,努力辯白這是誣陷,因此我在九泉之下非常感激。」說完話就消失了。

僕人沒來得及問他的姓名,也不記得自己曾經為人打抱不平。大概無意中的一句話,九泉之下已聽到了。可見,對於故意造謠的人,冥冥之中難道不會有人憤恨他嗎?

【原文】

汲孺愛先生言,其僕自鄰村飲酒歸,醉臥於路,醒則草露沾衣,月向午矣。欠伸之頃,見一人瑟縮立樹後,呼問為誰,曰:「君勿怖,身乃鬼也。此間群鬼喜嬲醉人,來為君防守耳。」問:「素昧生平,何以見護?」曰:「君忘之耶?我歿之後,有人為我婦造蜚語,君不平而白其誣,故九泉銜感也。」言訖而滅,竟不及問其為誰,亦不自記有此事。蓋無心一語,黃壤已聞。然則有意造言者,冥冥之中寧免握拳齧齒耶?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九 如是我聞三》,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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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光奇術

世上有一種圓光術:把一張白紙貼在牆上,焚燒符召來神仙,讓五、六歲的兒童來看。兒童必然會看到紙上突然出現一個大圓鏡,鏡中人物,一件件地顯示未來的事,就像古時的卦影術。不過卦影隱晦地顯示形象,而這種術則明確顯示人物形狀。龐鬥樞會這種法術,某生和龐關係很密切,他曾覬覦一個婦人,偷偷地請龐使用圓光術,看看他能否得到她。鬥樞驚訝地說:「做這種事,豈不褻瀆了鬼神?」某生不住地求他,龐不得以勉強燒化符,兒童注視了半天說:「見到一個亭子,中間有一張床,三娘子和一個少年坐在上面。」三娘子是某生的亡妾,某生正罵兒童瞎說,鬥樞大笑說:「我也見到了。亭中還有一個匾,兒童不識字罷了。」某生生氣地問是什麼字,龐說是:「己所不欲」四個字。某生默然不語,拂袖而去。

有人說,龐鬥樞焚化的不是符,他事先用吃的來哄兒童,教他說這些話。大概是這樣吧雖然玩笑的過份,但主旨仍不失為規勸朋友改過。

【原文】

世有圓光術,張素紙於壁,焚符召神,使五六歲童子視之,童子必見紙上突現大圓鏡,鏡中人物歷歷,示未來之事,猶卦影也。但卦影隱示其象,此則明著其形耳。龐鬥樞能此術,某生素與鬥樞狎,嘗覬覦一婦,密祈鬥樞圓光,觀諧否。鬥樞駭曰:「此事豈可瀆鬼神!」固強之。不得已勉為焚符,童子注視良久,曰:「見一亭子,中設一榻,三娘子與一少年坐其上。」三娘子者,某生之亡妾也。方詬責童子妄語,鬥樞大笑曰:「吾亦見之,亭中尚有一匾,童子不識字耳。」怒問:「何字?」曰:「『己所不欲』四字也。」某生默然拂衣去。或曰:「鬥樞所焚實非符。先以餅餌誘童子,教作是語。」是殆近之。雖曰惡謔,要未失朋友規過之義也。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九 如是我聞三》,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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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父戒訟

堂伯君章公說過:明朝青縣的張公,是十世祖贊祁公的嶽公。他曾和鄉人相約,連名控告縣裏的吏員。張公騎馬前往,經過祖墳前,一陣旋風直撲馬首,馬受驚跳起,他被摔下地,同去的人將他抬了回來。回到家中後,寒熱病發作,一會兒昏迷,一會兒清醒,迷迷糊糊中,好像見到了鬼。家人正要去請巫師來禳解,張公忽然坐了起來,發出他已死去的父親的聲音說:「你不要祈禱,撲你馬的就是我。凡是訴訟都沒有益處。假如沒有道理,有什麼可訴訟的呢?假如有道理,是非自有公論,人人都同情你,這就是勝利,何必要訴訟呢?況且告差役告吏員,禍患尤其厲害:訴訟打敗了,禍在眼前;僥倖打勝了,做官的有來有去,而這種人根生土長,他們的子孫肯定要報復,禍在日後。因此,我才來攔住你。」說完,張公又躺下來,汗如雨下。等到再醒來,病一下子就痊癒了。

後來,連名上訴的人都遭了殃,才知道這不是說胡話。此事是堂伯從伯祖湛元公那裏聽來的。湛元公一生沒和人打過官司,大概是恪守這個訓誡吧!

【原文】

從伯君章公言,前明清縣張公,十世祖贊祁公之外舅也。嘗與邑人約連名訟縣吏,乘馬而往。經祖墓前,有旋風撲馬首,驚而墮。從者舁以歸,寒熱陡作,忽迷忽醒,恍惚中似睹鬼物。將延巫禳解,忽起坐作其亡父語曰:「爾忽祈禱,撲爾馬者我也。凡訟無益,使理曲,何可證?使理直,公論具在,人人為扼腕,是即勝矣,何必訟?且訟役訟吏,為患尤大,訟不勝,患在目前;幸而勝,官有來去,此輩長子孫,必相報復,患在後日。吾是以阻爾行也。」言訖,仍就枕,汗出如雨,比睡醒則霍然矣。既而連名者皆敗,始信非譫語也。此公聞於伯祖湛元公者,湛元公一生未與人涉訟,蓋守此戒雲。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九 如是我聞三》,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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夙冤怨懟

家奴劉琪養了一頭牛、一隻狗。牛看見狗就用角抵,狗看見牛就用牙齒咬,經常鬥得頭破血流。然而奇怪的是,牛只看見這只狗就用角抵,而看見其他的狗則不這樣做,狗也只看見這頭牛才用牙齒咬,看見其他的牛也不這樣。後來把它們分開,拴在兩個不同的地方。牛有時聽到狗的聲音,狗有時聽到牛的聲音,都抬頭瞪眼的。後來先父姚安公在戶部作官,我跟隨著他一起到了京城,不知道這兩頭動物究竟怎麼樣了。有人說:「禽獸不能說話,但都能記得前生。這頭牛和這只狗,大概就是佛經裏所說的,前世冤家今世相逢吧?」

我認為夙冤的說法是確鑿無疑的。但所謂的能記起前生,則不一定。親戚中有姑嫂二人互相厭惡的。嫂子與其他小姑子都能和睦相處,唯獨和這個小姑子仇人一般;小姑子與其他嫂子都能和睦相處,唯獨和這個嫂子仇人一般。難道這二人也能記得前生的冤仇嗎?

大抵而言,相互厭惡怨恨的念頭,根源在於各自的性情喜惡不同,一旦碰上,就像相反的藥,即使是枯根朽草,本身沒有知覺,彼此的氣味就能激發相鬥。因果互相牽連糾纏,沒有什麼作為不會受到報應的。而人的一生也不過眨眼就過去了,何必為了一些小事而糾纏不清呢?

【原文】

奴子劉琪,畜一牛一犬,牛見犬輒觸,犬見牛輒噬,每鬥至血流不止。然牛惟觸此犬,見他犬則否;犬亦惟噬此牛,見他牛則否。後繫至兩處,牛或聞犬聲,犬或聞牛聲,皆昂首瞑視。後先姚安公官戶部,餘隨至京師,不知二物究竟如何也。或曰:「禽獸不能言者,皆能記前生。此牛此犬,殆佛經所謂夙冤,今尚相識歟?」餘謂夙冤之說,鑿然無疑;謂能記前生,則似乎未必。親串中有姑嫂相惡者,嫂與諸小姑皆睦,惟此小姑則如仇;小姑與諸嫂皆睦,惟此嫂則如仇,是豈能記前生乎?蓋怨毒之念,根於性識,一朝相遇,如相反之藥,雖枯根朽草,本自無知,其氣味自能激鬥耳。因果牽纏,無施不報,三生一瞬,可快意於睚眥哉。」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九 如是我聞三》,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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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世之饕餐者

瑪納斯有個流放犯的妻子,入山樵采野物,突然被強盜劫獲。強盜是額魯特的流民,沒有首領,也沒部族,或許幾十人為一夥,或許幾人為一夥。他們出沒深山樹叢,遇到飛禽吃飛禽,遇到野獸吃野獸,遇到活人則吃人肉。婦人既落盜手,被剝去衣服,捆在了樹上。強盜們在一旁點起篝火,打算一塊塊從婦人身上割肉烤燒,美美飽食一頓。他們才從婦人左股上割下一塊肉,忽然聽到一聲火槍響,頓時人語喧嘩,眾多的馬蹄聲像鼓鳴一樣震動了林穀。強盜們以為大隊官兵圍追過來,沒顧得上烤肉,扔下婦人和火堆,都慌忙逃遁了。

原來,軍營的士卒放馬,偶爾用鳥槍射擊野雞,竟誤中馬尾。一匹馬橫蹦亂跳起來,群馬皆驚,紛紛向深山狂奔,士卒高聲呐喊著追馬,無意中嚇跑強盜,救了婦人一命。假設他們遲到片刻,這個婦人就血肉狼藉了,這豈不是好像有什麼神靈,暗中促使他們這樣做的嗎?

從此以後,這個死裏逃生的婦人便持了長齋,一次,她對人說:「我並非要敬佛求福。天下的痛苦,沒有超過割肉的;天下的恐怖,也沒有超過被捆起來等待割肉的。我每次見到屠宰動物,就會想起自身曾經受過的痛苦和恐怖;想到那些被宰的眾生,痛苦和恐怖,也必然像我當初的情景一樣。因此,我也就咽不下去了。」這番話,也可以用以告誡世上那些貪婪食肉的人。

【原文】

瑪納斯有遣犯之婦,入山採樵,突為瑪哈沁所執。瑪哈沁者,額魯特之流民,無君長,無部族,或數十人為隊,或數人為隊,出沒深山中,遇禽食禽,遇獸食獸,遇人即食人。婦為所得,已褫衣縛樹上,熾火於旁。甫割左股一臠,忽聞火器一震,人語喧闐,馬蹄聲殷動林穀,以為官軍掩至,棄而遁。蓋營卒牧馬,偶以鳥槍擊雉子,誤中馬尾。一馬跳擲,群馬皆驚,相隨逸入萬山中,共譟而追之也。使少遲須臾,則此婦血肉狼藉矣。豈非若或使之哉?婦自此遂持長齋,嘗謂人曰:「吾非佞佛求福也。天下之痛苦,無過於臠割者;天下之恐怖,亦無過於束縛以待臠割者。吾每見屠宰,輒憶自受楚毒時。思彼眾生,其痛苦恐怖,亦必如我,固不能下嚥耳。」此言亦可告世之饕餐者也。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九 如是我聞三》,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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龐鬥樞言

道士龐鬥樞,雄縣人。曾到獻縣高鴻臚家作客。先父姚安公年幼時,看到他手撮棋子布在桌上,中間橫斜連帶,看不太清楚;週邊有八個門,則井然可數。抓一小鼠,從生門放進去,能曲曲折折地找到縫隙鑽出來;若從死門放進去,則在裏面轉一整天也出不來。由此相信,魚腹浦的八陣圖,決不是虛構出來的。

但鬥樞說,這只不過是遊戲罷了。至於國家的興亡,因天命而定;戰鬥的勝敗,因人的謀略而定。一切方術,都起不了作用。從古到今,有靠星相之術而成就事業的嗎?就是像符咒魘魅之術,世間很流行,也頗有些靈驗的時候。但在數千年來,戰爭割據的時代,那時方術難道就失傳了嗎?也沒聽說過哪個皇帝、哪個大王、哪個將軍、哪個丞相死于敵國的詛咒魘魅,其他就可以推想而知了。姚安公說:「這番話不是方士能說得出的,這個道理也不是方士所能理解的。」

【原文】

道士龐鬥樞,雄縣人,嘗客獻縣高鴻臚家。先姚安公幼時,見其手撮棋子布幾上,中間橫斜縈帶,不甚可辨,外為八門,則井然可數。投一小鼠,從生門入,則曲折尋隙而出,從死門入,則盤旋終日,不得出。以此信魚腹陣圖,定非虛語。然鬥樞謂此特戲劇耳。至國之興亡,繫乎天命,兵之勝敗,在乎人謀,一切術數,皆無所用。從古及今,有以壬遁星禽成事者,即如符咒厭劾,世多是術,亦頗有驗時。然數千年來,戰爭割據之世,是時豈竟無傳,亦未聞某帝某王某將某相死於敵國之魘魅也。其他可類推矣。姚安公曰:「此語非術士所能言,此理亦非術士所能知。」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九 如是我聞三》,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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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不憒憒

和我同科取中的鍾上庭說:他在甯德做官時,有個幕友得了急病。正在服藥,恍惚中看見二鬼對他說:「冥司中的某件獄案,一直等君前往對質,可以不用服藥了。」幕友問:「這件獄案已經五十多年了,怎麼現在還沒結束?」說:「冥司的法律最嚴厲,可是執行起來也最謹慎。一旦涉及疑點,雖然明知事實真相,如果證人不出庭作證,拖多久也不能定案。因此往往一拖就是幾十年。」幕友問:「這樣,那豈不是拖延時間,牽累當事人了嗎?」鬼說:「這種情況僅占千萬分之一,不是常有的。」當天夜晚,幕友果然死去。

由此看來,因果報應有時不靈驗,或許是由於這個緣故吧?還有,小說的記載中,有許多生魂前往冥司對質的,或許是定案的遲早,要各自根據案情的輕重緩急吧?總之,定案雖有早晚的差別,但神靈是絕不會糊塗,這是確鑿無疑的。

【原文】

同年鍾上庭言,官寧德日,有幕友病亟。方服藥,恍惚見二鬼曰:「冥司有某獄待君往質,藥可勿服也。」幕友言:「此猶已五十餘年,今何尚未了?」鬼曰:「冥司法至嚴,而用法至慎,但涉疑似,雖明知其事,證人不具,終不為獄成,故恒待至數十年。」問:「如是,不稽延拖累乎?」曰:「此亦千萬之一,不恒有也。」是夕果卒。然則果報有時不驗,或緣此歟?又小說所載,多有生魂赴鞫者,或宜遲宜速,各因其輕重緩急歟?要之早晚雖殊,神理終不憒憒,則鑿然可信也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九 如是我聞三》,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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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降仙

李芍亭家扶乩降仙,那乩仙自稱是邱長春。當乩仙懸筆寫字,比風雨還快,字體像張旭、懷素的狂草。有人拜求丹方,乩詞稱:「神仙有丹訣,沒有丹方。丹方是燒煉金石的手段。《參同契》裏提到爐鼎鉛汞,都是托名,並非講燒煉。方士們加以附會歪曲,結果貽害無窮。因為金石本身燥烈,加上火力,陽氣激蕩,使血脈膨脹,所以筋骨氣力好像倍加強壯。但這是消耗元氣,留下的禍根也深。看那些養花的人,用硫黃培在樹的根部,在嚴寒時能吐蕊開花。但盛開之後,那樹肯定枯死。因為熱量在下蒸騰,其精華就從上面湧出,精華湧盡就馬上枯槁了。你何必為放縱數年之欲,而拋棄千金之軀呢?」那人嚇得趕緊起身。後來,芍亭將此事告訴田白岩,白岩說:「乩仙大都是托名。但這位仙人能說出這樣的話,也許真是邱長春吧!」

【原文】

李芍亭家扶乩,其仙自稱邱長春,懸筆而書,疾於風雨,字如顛素之狂草。客或拜求丹方,乩判曰:「神仙有丹訣,無丹方,丹方是燒煉金石之術也。《參同契》爐鼎鉛汞,皆是寓名,非言燒煉。方士轉相附會,遂貽害無窮。夫金石燥烈,益以火力,亢陽鼓蕩,血脈僨張,故筋力似倍加強壯,而消鑠真氣,伏禍亦深。觀藝花者,培以硫黃,則冒寒吐蕊,然盛開之後,其樹必枯。蓋鬱熱蒸於下,則精華湧於上,湧盡則立槁耳。何必縱數年之欲,擲千金之軀乎?」其人悚然而起。後芍亭以告田白巖,白巖曰:「乩仙大抵皆託名,此仙能作此語,或真是邱長春歟?」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九 如是我聞三》,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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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懺悔

紀曉嵐說:蔡必昌太守曾經辦過陰間的案子。某一次,朱石君中丞問如果以佛法觀點來看,懺悔有沒有好處。蔡說:「一般的冤仇,佛祖可以給原告有個好的處理,他得到想要的,怨仇自然就化解了,就如同人世間的調解平息。至於說重大的罪孽或深刻的冤仇,不是人間可以調解平息的,那也不是在佛祖面前懺悔就可以平息的。釋迦牟尼也沒有什麼辦法」。

這些話平易而有道理。儒家說佛法肯定沒有,佛家說種種罪惡佛法都能消除,兩者看來都有不當之處。

【原文】

蔡太守必昌,嘗判冥事。朱石君中丞問:「以佛法懺悔,有無利益?」蔡曰:「尋常冤譴,佛能置訟者於善處,彼得所欲,其怨自解,如人世之有和息也;至重業深仇,非人世所可和息者,即非佛所能懺悔,釋迦牟尼亦無如之何。」斯言平易而近理。儒者謂佛法為必無,佛者謂種種罪惡皆可消滅,蓋兩失之。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九 如是我聞三》,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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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福之婦

家奴李福的老婆,非常蠻橫暴戾,每天頂撞公婆,不是當面吼罵,就是背後詛咒,什麼事都做得出來。有人委婉地勸告她,不孝是要受陰間的懲罰的,她卻轉過頭去冷笑,說:「我定期吃觀音齋,念觀音的經,菩薩法力很大,能消災去禍,閻羅王能拿我怎樣?」後來她得了治不好的病,痛苦不堪,還說:「這是我念經時沒漱口,燒香用灶火,所以得到這樣的報應,不是因為其他的事。」唉!真是愚蠢啊!

【原文】

奴子李福之婦,悍戾絕倫,日忤其姑舅,面詈背詛,無所不至。或微諷以不孝有冥謫,輒掉頭哂曰:「我持觀音齋,誦觀音咒,菩薩以甚深法力消滅罪愆,閻羅王其奈我何?」後嬰惡疾,楚毒萬端,猶曰:「此我誦咒未漱口,焚香用灶火,故得此報,非有他也。」愚哉!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九 如是我聞三》,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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