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謀召災

羅某人與賈某人比鄰而居,羅家富而賈家貧。羅某人想兼併賈家的住宅,卻極力壓低房價。賈某想賣給別人,羅某又暗中阻撓。時間久了,賈家的生活更加窘迫窮困,不得已只好以低價賣給了羅某。羅某加以經營改造,使之煥燃一新。落成那天,羅某大擺盛宴,祭祀鬼神。當他剛點燃紙錢,忽然刮起一陣狂風,把那紙錢捲到房梁之上,一剎那時,濃煙烈炎驟然而起,火星煙塵崩落如雨。頃刻之間,新修繕的房屋燒得寸櫞無存,就連羅某的舊住宅也一齊燒燬了。

當烈火剛起的時候,在場的人們爭相撲救。羅某卻拍著自己的胸膛阻止說:「不用救了!剛才我在火光之中,恍惚看見賈某已過世的父親,是他懷著怨恨的心在報復,救也無用。我現在後悔也來不及了!」

羅某當即把賈某請來,願意送給他二十畝良田作為對賈家的補助,並寫下契約。從此羅某改惡從善,竟得以長壽善終。

【原文】

羅與賈比屋而居,羅富賈貧。羅欲並賈宅,而勒其值。以售他人,羅又陰撓之。久而益窘,不得已減值售羅。羅經營改造,土木一新。落成之日,盛筵祭神。紙錢甫燃,忽狂風捲起著樑上,烈焰驟發,煙煤迸散如雨落。彈指間寸椽不遺,並其舊廬爇焉。

方火起時,眾手交救,羅拊膺止之曰:「頃火光中,吾恍惚見賈之亡父,是其怨毒之所為,救無益也。吾悔無及矣!」急呼賈子至,以腴田二十畝書券贈之。自是改行從善,竟以壽考終。

(節錄自《紀文達公筆記摘要》,紀昀著/演蓮法師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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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受惡報

屠戶許方,他屠宰毛驢時,先在地上挖一個深坑,坑上蓋一塊木板,在木板上鑿了四個孔,並把驢的四條腿插入孔中。當有人來買驢肉的時候,便隨其買量的多少,用開水澆在驢身上,使驢毛脫落,肉也半熟了,就把這塊驢肉割下來。他還說:「必須這麼幹,驢肉才鮮嫩味美!」

過一兩天,驢身上的肉被割完了才死去。驢在未死之前,雖因籠頭箍住它的嘴而不能號叫,但依然怒目圓睜,眼珠外突,炯炯然如兩火炬,使人慘不忍睹。而許方卻毫不介意。

後來,許方得了一種怪病,全身潰爛,體無完膚,形狀和被他所宰割的驢身上的傷痕一模一樣。躺在床褥上宛轉哀號,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受了四五十天的活罪,才悲慘地死去。

他在病中知道自己一生用殘酷的方式來殺驢,所造的罪業極其深重,臨終時,叮囑他兒子許志學趕緊改行。許方死後,他兒子卻改為殺豬。我在小時候還見過他從事這個殺生的行業,如今卻沒聽說他還有子孫,大概他家早已滅絕了。

【原文】

屠者許方,其屠驢,先鑿地為塹,置板其上,穴板四角為四孔,陷驢足其中。有買肉者,隨所買多少,以壺注沸湯沃驢身,使毛脫肉熟,乃刳而取之。雲必如是始脆美。越一兩日,肉盡乃死。當未死時,箝其口不能作聲,目光怒突,炯炯如兩炬,慘不可視。而許恬然不介意。後患病,遍身潰爛無完膚,形狀一如所屠之驢。宛轉茵褥,求死不得,哀號四五十日乃絕。病中痛自悔責,囑其子志學急改業。方死之後,志學乃改而屠豕。余幼時尚見之,今不聞其有子孫,意已殄絕久矣。

(節錄自《紀文達公筆記摘要》,紀昀著/演蓮法師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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蛇噬丐婦

我侍姬的母親沈老太太說:高川縣有個乞丐,他和母親、妻子共同住在一所破廟裡。夏天時節,乞丐拾了一斗多麥子,囑咐妻子磨成麵,供給老母吃。那乞丐之妻竟把好面藏起來,而把含麩皮多的次麵用污水調和了,作成烙餅給婆婆吃。

這天夜裡下了一場大雷雨,黑暗中,忽聽乞丐妻子一聲慘叫。乞丐起來一看,有一條大蛇從她口中鑽進了肚子,咬住她的心肝,已經死了。乞丐把妻子拉出去掩埋時,沈老太太還親眼看見那蛇的尾巴從那女人嘴裡一直垂到胸前,少說也有二尺多長。

【原文】

侍姬之母沈媼言:高川有丐者,與母妻居一破廟中。丐夏月拾麥斗余。囑妻磨面以供母。妻匿其好面,以粗面溲穢水,作餅與母食。是夕大雷雨,黑暗中妻忽嗷然一聲。丐起視之,則有巨蛇自口入,嚙其心死矣。丐曳而埋之。沈媼親見蛇尾垂其胸臆間,長二尺餘雲。

(節錄自《紀文達公筆記摘要》,紀昀著/演蓮法師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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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恩必報

先父姚安公(紀容舒)性情嚴峻,平時很少與閒雜人等交往。然而,有一天,卻有一位衣衫襤褸的人坐在堂上,先父恭敬地陪著他喫茶說話。一會兒,先父又把我們兄弟幾人喚上堂來,與此人見禮,並對我們說:「這位先生就是宋曼珠先生的四世孫。我們紀、宋兩家失去聯繫已經很久了,今天才見了面。想當年,正遇上明朝末年的戰亂,那時候,你們的曾祖父(紀潤生)年僅十一歲。在那兵荒馬亂的年月裡,多虧曼珠先生將他收留教養,才得以生存下來。」於是,先父便留下這位宋曼珠的後裔在家中,並多方為他謀求生計。

此後,先父還經常以此事為例教誡我們兄弟說:「別人對我們有恩有義,我們理當盡心盡意去報答,且不必去談論因果如何,而事實上因果絲毫不會差錯。過去曾有個人受過別人的救命之恩。後來這人富貴了,眼看著恩人的後代衰敗零落,卻冷漠得如同素不相識的過路人。不久,這位富貴人得了一場大病,他剛要舉杯服藥,恍惚間見有人遞給他手裡兩封信,信封且不曾封口,他抽出信函一看,竟是當年他危難時親筆寫給恩人的求救信。他又是驚恐、又是悔恨,當下把藥杯擲之於地,長歎一聲說:『我死得太晚了!』當天夜裡,他就斷氣了。」

【原文】

先姚安公,性嚴峻,門無雜賓。一日,與一襤褸人對語,呼余兄弟與為禮。曰:「此宋曼珠曾孫,不相聞久矣,今乃見之。明季兵亂,汝曾祖年十一,流離戈馬間,賴宋曼珠得存也。」乃為委曲謀生計。

因戒余兄弟曰:「義所當報,不必談因果。然因果實亦不爽。昔某公受人再生恩,富貴後,視其子孫零替,漠如陌路。後病困,方服藥,恍惚見其人手授二札,皆未封。視之,則當年乞救書也。覆杯於地曰:『吾死晚矣!』是夕卒。」

(節錄自《紀文達公筆記摘要》,紀昀著/演蓮法師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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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殛長舌

雍正壬子(1732)年間,有個官宦人家的媳婦,平時並沒有與任何人吵過架。可是有一天,突然烏雲蔽日,雷電交加,一道閃電穿過窗戶,如一束火光激射,擊中這個媳婦的心房,又從左脅下洞穿而出,這個媳婦當場死去。而她的丈夫也被雷火燒傷,從後背至臀部一片焦黑,只剩下一口氣尚存。過了許久才甦醒過來。

他一見妻子被雷擊死的慘狀,不禁放聲大哭道:「我的脾氣暴躁,平日經常頂撞母親,這是有的。可你呢,只不過在私下裡,向我傾訴心中的不快,一個人常悄悄地哭泣而已,怎麼雷電就這樣誤把你擊死了呢?」

這位做丈夫的似乎在埋怨上天懲罰得不公平,但他哪裡知道律例嚴懲主謀。這一點,無論陰間陽間的法律都是一樣的。

【原文】

雍正壬子,有宦家子婦,素無勃谿狀。突狂電穿牖,如火光激射,雷楔貫心而入,洞左脅而出。其夫亦為雷焰燔燒,背至尻皆焦黑,氣息僅屬。久之乃蘇,顧婦屍泣曰:「我性剛勁,與母爭論或有之。爾不過私訴抑鬱,背燈掩淚而已,何雷之誤中爾耶?」。是未知律重主謀,幽明一也。

(節錄自《紀文達公筆記摘要》,紀昀著/演蓮法師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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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生消

御史胡牧亭說:他家鄉有人養了一頭豬。這頭豬只要一見到鄰居的老頭兒,就瞪起眼睛狂吼,並橫衝直撞地追來要咬他。但見到別人卻不會這樣。那老頭兒起初非常憤怒,想把它買過來殺掉吃它的肉才解恨。不久他忽然省悟,心想:「這大概就是佛經上所說前生結下的冤仇吧?然世間上沒有不可解的冤仇!」於是,他就以高價把它買來,送進寺院作為長生豬餵養。此後這頭豬再見到老頭兒,便俯首貼耳很親暱地靠近他,再也不像從前所見那副兇惡的樣子了。

我曾看過孫重畫的一幅《伏虎應真圖》。圖上還有巴蜀西部人李衍題的詞。其大意說,道行廣大的人騎著猛虎,如同駕御良馬一般。豈是它本來就是馴良的,而是道力化解了它的凶性。由此可知天地之間,一切有情都可以成為契友,但願眾生能至誠相處,不要互相畏忌而成敵對。

我想,這段題詞,正好可以作為胡御史所講這個故事的旁證。

【原文】

胡御史牧亭言:其裡有人畜一豬,見鄰叟,輒嗔目狂吼,奔突欲噬,見他人則否。鄰叟初甚怒之,欲買而啖其肉。既而憬然省曰:「此殆佛經所謂夙冤耶?世無不可解之冤。」乃以善價贖得,送佛寺為長生豬。後再見之,弭耳暱就,非復曩態矣。

嘗見孫重畫伏虎應真,有巴西李衍題曰:「至人騎猛虎,馭之猶騏驥;豈伊本馴良?道力消其鷙。乃知天地間,有情皆可契;共保金石心,無為多畏忌。」可為此事作解也。

(節錄自《紀文達公筆記摘要》,紀昀著/演蓮法師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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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味促壽

文安縣王氏家的姨母,是先母張太夫人的第五個妹妹。這位姨母說:她沒有出嫁之前,有一天坐在渡帆樓上觀賞遠景。遠遠地看到河邊停著一條船,有一位官宦人家的中年婦女,伏在船窗上痛哭,圍觀者密密麻麻,像是一堵牆。王氏姨母打發一位奶媽,從後門出去探個究竟。

奶媽回來向王氏姨母稟告說,那船上哭泣的中年婦女是某知府的夫人。她剛才在船中睡午覺,夢見她死去的女兒被人捆綁去屠宰,呼號之聲淒慘悲切,一下子把她驚醒。夢醒之後,悲慼之聲猶在耳際,似乎是來自鄰船。這位知府夫人派一個丫環去查看,發現那裡剛剛宰完一頭小豬,瀉血盆還放在那裡,血還沒有流盡呢。這位知府夫人在夢中看見死去的女兒被用麻繩捆住腳,用紅帶子捆住手。命小丫環再去看個究竟,果然如知府夫人夢中所見。知府夫人聽了悲痛欲絕,便花了雙倍的價錢把那頭被宰的小豬買過來埋掉了。

據那位知府的僕人們私下裡議論說:這位小姐十六歲便夭折了。她生前極柔和溫順,只是特別愛吃雞肉,幾乎是每餐必備,一頓沒有雞,便不動筷子。每年為她佐餐而被宰殺的雞至少有七八百隻。這大概是她殺業過重的果報吧!

【原文】

文安王氏姨母,先太夫人第五妹也。言未嫁時,坐度帆樓中,遙見河畔一船,有宦家中年婦,伏窗而哭,觀者如堵。乳媼啟後戶往視,言是某知府夫人,晝寢船中,夢其亡女為人執縛宰割,呼號慘切。悸而寤,聲猶在耳,似出鄰船。遣婢尋視,則方屠一豚子,瀉血於盎,未竟也。夢中見女縛足以繩,縛手以紅帶。復視其前足,信然。益悲愴欲絕。乃倍價贖而瘞之。

其僮僕私言,此女十六而歿。存日極柔婉,惟嗜食雞,每飯必具,或不具,則不舉箸,每歲恆割雞七八百。蓋殺業去。

(節錄自《紀文達公筆記摘要》,紀昀著/演蓮法師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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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叟免難

我家原有一莊園座落在滄州以南的上河崖,如今已經賣給別人了。那莊園裡,舊有「水明樓」五間,憑樓而望,可以俯瞰衛河,看舟帆點點來往於護欄下。這「水明樓」和外祖父張雪峰家的「度帆樓」一樣,都是登高遠眺的好去處。先祖母張太夫人,每到夏季,便來這莊上居住,藉以避暑乘涼。我們幾位後輩子孫,便輪番來侍候、陪伴著她老人家。

有一天,我在「水明樓」上推窗南望,只見有男女數十人絡繹地登上一條渡船,船已經解開纜繩,行將啟程了。突然間,船上一人奮力揮拳,將一位老者擊落在岸邊的淺水中。老者的衣鞋全濕了。他掙扎著坐起來,憤怒地指著船上人破口大罵。這時候,船已經鼓棹離岸了。

當時正當大雨之後,衛河水突然暴漲,洪波直瀉,洶湧有聲。就在這時候,有一艘運糧船張滿雙帆順流而下,恰似離弦之箭,直向那渡船撞去。渡船當下被撞個粉碎,船上數十人全部落水,無一人倖免於難。只有那沒有上船的老者倖存性命。這時,他才轉怒為喜,不住口地合掌念佛。

有人便問老者要到哪兒去?老者說:「我昨天聽說我的一位族弟得了人家二十兩銀子,就要把自家的童養媳賣給別人去做小老婆,據說今天就要立下字據,我於心不忍,趕緊把我的幾畝薄田押給別人,弄到二十兩銀子,好把那女孩子贖回來,真沒想到……唉,唉!」

眾人聽了,無不交口稱讚,都說:「這一拳準是神明頤使那小子打的。」於是眾人急忙張羅其他渡船,將老者送過河去。

當時,我剛滿十歲。只聽人講這位老者是趙家莊人,可惜那時沒有問清他的姓名。這是雍正癸丑(1733)年的事。

又先祖母張太夫人說:滄州有個人,他逼迫寡居的弟媳改嫁,並把兩個侄女賣進妓院,鄉親們對此都憤憤不平。忽一日,此人懷揣不義之財,買下滿滿一船綠豆,直下天津去販賣。傍晚,船泊於河邊,他坐在船舷邊洗腳。忽然,西岸邊一艘運鹽船纜繩中斷,那鹽船突然橫掃而過,兩船船舷相切,此人自膝蓋以下如被刀削,雙腿骨肉粉碎,他悲慘地呼叫了幾天後才死去。

先外祖父張雪峰家有個僕人聽了這件事後,忙來向主人報告,並且說:「某甲遭到如此慘禍,真是件大怪事!」雪峰公卻慢條斯理地說:「這事並不怪。依我看,他若是不落得這個下場,那才是大怪事呢!」

這該是雍正甲辰到乙巳(1724—1725)年間發生的事。

【原文】

余有莊在滄州南,曰上河涯,今鬻之矣。舊有水明樓五楹,下瞰衛河。帆檣來往欄楯下,與外祖雪峰張公家度帆樓,皆游眺佳處。先祖母太夫人,夏月每居是納涼,諸孫更番隨侍焉。

一日,余推窗南望,見男婦數十人,登一渡船,纜已解,一人忽奮拳擊一叟,落近岸淺水中,衣履皆濡。方坐起憤詈,船已鼓棹去。時衛河暴漲,洪波直瀉,洶湧有聲。一糧艘張雙帆順流來,急如激箭,觸渡船碎如柿,數十人並沒。惟此叟存,乃轉怒為喜,合掌誦佛號。問其何適,曰:「昨聞有族弟得二十金,鬻童養媳為人妾,以今日成券。急質田得金如其數,繼之往贖耳。」眾同聲曰:「此一擊神所使也。」促換渡船送之過。時余方十歲,但聞為趙家莊人,惜未問其名姓。此雍正癸醜事。

又先太夫人言,滄州人有逼嫁其弟婦,而鬻兩侄女於青樓者,裡人皆不平。一日,腰金販綠豆,泛巨舟詣天津。晚泊河干,坐船舷濯足。忽西岸一鹽舟纖索中斷,橫掃而過,兩舷相切,自膝以下,筋骨糜碎如割截,號呼數日乃死。先外祖一僕聞之,急奔告曰:「某甲得如是慘禍,真大怪事。」先外祖徐曰:「此事不怪。若竟不如此,反是怪事。」此雍正甲辰、乙巳間事。

(節錄自《紀文達公筆記摘要》,紀昀著/演蓮法師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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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微草堂舊址

《紀文達公筆記摘要》流通序節錄

因果報應之說,是世出世間聖人,平治天下,度脫眾生的大權巧。因為如果不提倡因果,就無法得以勸勉善人,懲罰惡人。大概世間只有大賢,才能自覺地恪守本分遵循道德,平常的人有誰不願任心肆意,以取快於一生呢?既無前因後果,無論好人惡人,則一死永滅,即便是仁德的唐堯、暴虐的夏桀,也一樣同歸於盡,又何必無繩自縛,小心翼翼地循禮守分,以致做什麼事都感到不自在呢?儒教經史中,有關因果報應的事理,不勝其多。可惜後世的儒者不願深加體察,但見佛經中詳說因果,遂欲與佛家的宗旨有所區別,反指責佛教所說的是虛妄。而不知他們這種觀念悖逆聖道,滅絕天理  ;不但喪失了治國安民的根本,而且更開啟了犯上作亂的先機,致使後人對禍福報應產生疑誤,埋沒進取向善的道心,都是由於他們這些言論所引起的,真是可憐

清朝以來,博學多聞者,當推江慎修先生為第一,其次便是紀文達公,又其次則是袁子才先生。…………………因此,陳荻洲居士從《閱微草堂筆記》一書中,摘錄百篇,擬排印以普遍流通,好讓世間那些不知因果的人,作一殷鑒。

因果,就像形聲與影響,從來沒有見過有形體,而沒有影子,有聲音而沒有應響的。是以《尚書》上說:「人能順善而行則吉,倒行逆施則凶,就如影子,總是跟從身形移動,山谷的聲響,問題隨從音聲互應一樣。」那些高談闊論,認為因果是虛幻的人,豈不等於是認定母親決不能生子,子決不是母親所生的謬論嗎?假如世上有這種人,人們必定會把他看成是癡呆顛狂。唯獨令人不解的是那些儒者們,讀的是聖賢書,卻不以聖賢言論為準,不以古今事實為準,而竟然以自己的偏執謬見為準。一人首倡,眾人附和。真是一盲引眾盲,相牽入火坑。以致世道人心,一天不如一天,乃至於摒棄經教、孝道、倫理,甚而殺父、殺母,不識廉恥,而仍囂張自得。不僅如此,竟還大肆標榜為我等務要歸還大道,不效從前那些迂腐輩,處處拘執束縛,令人一生不能隨意所行,各得自在。自今而後,我等同享自由之幸福,任憑自己的意願,想怎麼樣,就怎麼樣。世上何幸能有我們這些人提出全面改革之說?生而為人,何幸能與我們這些人結為朋黨?

像這等邪說,都是由那些排斥因果的人所釀成。倘若能夠把因果的道理廣為宣揚,使家喻戶曉,父母以這些道理來教育子女,師長以這些道理來訓導學生,試問還有誰肯滅理亂倫,於明鏡之前自現醜態呢 ?只因世上有某些大儒曾駁斥因果,那些小儒即使明知道這種言論是錯誤的,亦只好人云亦云,以避眾口譏刺。既然學校裡那些教學的先生也抱這種態度,那麼家庭教育也就更無從談起了。竟而至於一班新學派,完全拋棄人倫,滅絕天理,直要與禽獸等同,了無差別。這種種禍源的產生,不歸咎於那些破斥因果的人,難道還要歸罪於誰呢?

正如周安士先生說得好:「人人知道因果,這是天下大治的規律 ;人人不知因果,這是天下大亂的必然現象。」我每每悲憫現下世道之亂,而又無力挽救,因陳居士之請,就把這其間利害的本源作一約略地敘述。

民國十七午戊辰六月釋印光謹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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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惡到頭終有報

善惡到頭終有報

周連書杭州人,以船伙為生,年才二十,即受雇拱宸橋孫四。孫有大船一隻,四桅三艙,載客往來蘇嘉湖一帶。民國二十六年,日軍入寇,江南大戶紛紛逃難,孫攬得蘇州道前街張朗齋一家,前往蘇北避難,雖只五口,而行李載滿一船。臨行之前,張命長子玉樹押船,自己則將家事託人,擬事畢攜次子玉階、女兒玉華及老妻解氏一同登舟。

不料,玉樹因才十七歲,不知人心險惡,忽憶女友邵秋華允給照片一幀,匆匆往取,以致船中無人照顧。孫四及另兩船伙王阿福、廖小四忽生歹心,乘機將船開走。周連書忙說:「現在亂世,生死莫定,老闆此舉未免太甚!倘此人一家因此而生短見,豈不喪德,而為鬼神所不容!」孫四惱羞成怒,罵了他一頓,王、廖兩人更氣勢洶洶,揍了他好幾下,竟將船開回杭州。行前,周大憤,只因寡不敵眾,不敢反抗,乃乘轉舵之際,側身落水,佯為被溺沉浮多次,即入河底,潛行遠處登岸,返回泊船處。張家一門五口正望河而哭,周連書忙將情況告知張妻,解氏之兄立民為一老警官,得訊,立民所屬沿途攔截,終將船截回,一物不失,並將孫等移付判罪。

張亦不欲北行,另行設法直趨武漢,因感周之篤誠,命之隨行。周因孓然一身,又恐孫等出獄報復,便隨張至武昌,又隨之入川,投身抗日行伍,不數年升至營長,與張家仍不時連絡,保持往來如家人,但轉戰各地,不易見面耳。

當時周隨軍在長沙時,有揣骨相士,名噪一時,周因友人之邀,亦前往就教。相士初摸其手笑曰:「此乞丐相也。」其友方匿笑,相士摸其頭又驚曰:「三台骨為何竟與手不相符?以事論,先生必有大功德事,改其骨相,不特可任中級武官,十年後且可大富;雖不得大貴,亦非常人矣!」其友驚其事奇而驗,輾轉以告張氏父子,朗齋愈重其人。適周於某戰役中,竟負重傷,因之送往後方治療。張氏父子聞訊,均往問候。玉華本就讀聯大,因愛國心切,改習護理,適在該醫院工作,對周悉心看護,周傷癒竟殘一足,不能再上戰場,張適創有事業,遂聘周任事,並與玉華結為夫婦。

抗戰勝利,翁婿已積資百萬,皆如相士之言。周北返杭州,偶遇舊日船伙,問及孫四,則於日軍陷蘇州之後出獄投身偽軍,為我游擊隊擊斃,王、廖兩人亦因充任日軍間諜,在上饒伏法。

(節錄自《信不信由你④》文:太乙/鄭康宏編輯,揚善雜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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