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受惡報

屠戶許方,他屠宰毛驢時,先在地上挖一個深坑,坑上蓋一塊木板,在木板上鑿了四個孔,並把驢的四條腿插入孔中。當有人來買驢肉的時候,便隨其買量的多少,用開水澆在驢身上,使驢毛脫落,肉也半熟了,就把這塊驢肉割下來。他還說:「必須這麼幹,驢肉才鮮嫩味美!」

過一兩天,驢身上的肉被割完了才死去。驢在未死之前,雖因籠頭箍住它的嘴而不能號叫,但依然怒目圓睜,眼珠外突,炯炯然如兩火炬,使人慘不忍睹。而許方卻毫不介意。

後來,許方得了一種怪病,全身潰爛,體無完膚,形狀和被他所宰割的驢身上的傷痕一模一樣。躺在床褥上宛轉哀號,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受了四五十天的活罪,才悲慘地死去。

他在病中知道自己一生用殘酷的方式來殺驢,所造的罪業極其深重,臨終時,叮囑他兒子許志學趕緊改行。許方死後,他兒子卻改為殺豬。我在小時候還見過他從事這個殺生的行業,如今卻沒聽說他還有子孫,大概他家早已滅絕了。

【原文】

屠者許方,其屠驢,先鑿地為塹,置板其上,穴板四角為四孔,陷驢足其中。有買肉者,隨所買多少,以壺注沸湯沃驢身,使毛脫肉熟,乃刳而取之。雲必如是始脆美。越一兩日,肉盡乃死。當未死時,箝其口不能作聲,目光怒突,炯炯如兩炬,慘不可視。而許恬然不介意。後患病,遍身潰爛無完膚,形狀一如所屠之驢。宛轉茵褥,求死不得,哀號四五十日乃絕。病中痛自悔責,囑其子志學急改業。方死之後,志學乃改而屠豕。余幼時尚見之,今不聞其有子孫,意已殄絕久矣。

(節錄自《紀文達公筆記摘要》,紀昀著/演蓮法師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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