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薩示現 解冤釋解

清朝徽州商人姓程名伯麟,居住揚州很久,供奉觀音大士很虔誠。乙酉年夏天亂兵將經過揚州,程在大士像前禱告求救,夜裏夢見大士對他說:「你家裏十七口人,十六口都可以得免,唯你一人在劫難逃。」程醒後又復懇禱。仍夢大士對他說:「你前生殺過王麻子廿六刀,今日必須償還他的殺債,可令你的家中十六口並住東廂,汝獨自一人在中堂上等候,切勿連累家人。」程深信之。

過了五天之後,亂兵果然至其家門,程即出迎接問說,你是不是王麻子?今世我欠你廿六刀你可以殺我。亂兵驚異的說:你何以知道我的姓名?程即以夢中之事俱實告訴了他。亂兵歎息的說:你前世殺了我廿六刀,致我今世報復於你,如今我若殺你,你來世豈不是又要報復於我嗎?」王麻子於是以刀背砍了程廿六下而將他釋放了。唐宜之因而謂:「記這件事實有三個意義:第一、見到菩薩發大慈悲,能回定業;第二、見到宿業既熟,難脫如是;第三見到目前果報,皆是往昔之因,應當歡喜領受,不當怨尤。

(節錄自《觀世音菩薩靈感錄》,李圓淨居士著/演培法師白話講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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