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法界圖

一、邪淫亂倫的悲劇

大家都知道邪淫是醜惡的,如果邪淫而至亂倫,那更是醜中之醜,惡中之惡。現在,要談發生於九十餘年以前亂倫的悲劇。

這事發生於一九三一年四月二十二日,當年曾轟動一時。話說中國貴州省銅仁縣有一翟光遠其人,雖然年將耳順,可是老而無恥,看到他的侄媳錢氏,年輕貌美,竟忘記自己身為叔公長輩,時予勾引,日久成姦。但,若欲人不知,除非己莫為。翟光遠與侄媳錢氏的姦情,終於給他嫂嫂常氏撞見了。二人大為恐懼,因為這事如給常氏傳揚出去,這一對亂倫的姦夫淫婦,勢必受到族中長輩嚴厲的懲罰。二人恐懼之下,竟發了狠心,買來毒藥,放在常氏食物中,把常氏毒死,藉以滅口!

常氏的兒女,看到自己的母親慘死,發覺翟光遠的嫌疑重大,就向光遠追究詰問。光遠當然堅決否認,並且對天發誓說:「倘若我做這樣喪盡天良的事,那麼上天有眼,一定會遭雷殛」。同年,五月一日下午,天空烏雲密布,電光閃閃,雷聲隆隆,忽然一聲霹靂巨響,把翟光遠住宅的屋頂,打成一個大洞。雨過以後,人們進入翟家,看到光遠及錢氏,都已被雷擊倒,躺臥地上。錢氏已經死去,光遠還能說話,呻吟哀哭的說:「曾與侄媳錢氏亂倫,犯下大錯,更因被嫂嫂常氏發覺姦情,就把常氏毒死,這樣罪大惡極,所以遭受雷殛,死後將與侄媳錢氏二人,一同投胎到近鄰石姓家為牛」。說完以後,立刻死去。

說也奇怪,鄰居石先生家中的母牛,竟真的產了一隻小黃牛。那只小牛很奇怪,竟是一隻具有雌雄二性的陰陽牛,小牛的陰部具有雄性的生殖器,應是雄牛,可是臀部另有一首,耳目口鼻俱全,下垂於臀後,如把臀部下垂的小首抬起,又可發現雌性的兩乳及陰戶,這真是一隻世所罕見的怪牛。最奇怪的,人們如果呼它姓名翟光遠,或敘述它生前與侄媳亂倫的往事,怪牛不禁淚下涔涔如雨,俯首表示懺悔。

四川省合江縣佛學社社長,劉天錫老居士,是一位悲願宏深,熱心弘法利生的大德長者,他當時在報上看到上述怪牛的新聞,認為是證明佛教因果輪迴真理的好資料,立刻寫信給貴州省銅仁縣石先生,表示願出鉅款,購買那只怪牛,經牛主石先生的同意,把牛交由貨運公司運至四川合江,在合江縣城外沙灣,把怪牛用布幃圍著,供眾參觀,數日之內,前往觀看的民眾,人山人海,擁擠不堪。到了一九三六年夏天,合江縣長劉裕長先生,飭人把牛牽到縣政府拍照,並把這張怪牛的照片,寄到上海佛教雜誌給發表。

二、叔嫂亂倫 家破人亡

一九九四年十月,在台灣台中和平區自由村東崎路二段黃姓人家,有兄弟三人,二位兄長均已娶妻,長兄育有一子二女,二嫂已懷孕八個月。他們是居住在同戶的家庭,因為二十五歲的小叔與二十六歲的長嫂,有不正常的戀情,遂導致家庭失和,昆仲反目;小叔不但未自我收斂及檢點,反而縱火燒死親兄弟與三位年幼的侄兒侄女,二嫂與腹中胎兒俱受殃及,葬身火海。由於二哥在外,才倖免於難。長嫂雖逃出火窟,但已家破人亡!縱然她因為移情於小叔而對自己的丈夫無情,但是二歲至八歲的愛女與嬌兒,卻為母親的畸戀而犧牲生命,他們小小的身體被烈火燒、烤得面目全非,死狀是那麼淒慘!

小叔是五屍六命的兇手,難逃法律的制裁。然而,面對長兄一門四口的橫死,還有二嫂與未出世的胎兒也慘遭波及,將來如何面對活著的二哥?還有鄉親鄰里的指責與非議?難道他還有心情與長嫂再續孽緣嗎?喪妻亡子的老二,又將如何面對嫂子與親弟?只因為他們的貪愛,卻讓一家人就此陰陽相隔,會面無期!八十老父與七十老母雖火海餘生,在驚魂未定之餘,尚須面對支離破碎的家庭,猶要白髮送黑髮!

色欲一事,人最易犯,其敗德取禍比其他苦痛更加酷烈。家庭中的防遏,在於平日父兄訓誡之力,務使深信禮法、因果與禍福報應;家庭不肅則家道不和,兄弟妻室於男女之際,務須保持適當距離。世間最怕三災九橫,人間最慘手足鬩牆、爭相戕害,起因總是「失德喪倫」之故,讓僥倖存活的家人既難堪又悲淒,連吐訴的空隙也無,只能默默吞咽無奈與悔恨。

古德云:「兄弟同居防亂宗,兄弟俱婚,不入彼寢室,嫂叔不私下相會;苟失其正,萬事俱左」。

三、淫之結局

台灣新北中和連城路殺人犯彭水圳,與被害人彭水源是同胞兄弟,父母早年亡故,遺下昆仲六人,彭水源居長,彭水圳行五,五十二年十二月犯案時年方三十二歲。彭水源有子彭XX,娶吳XX為妻,XX頗具姿色,夫入營當兵,不耐春閨寂寞之苦,近水樓臺,竟與年青叔叔彭水圳通姦,彭水圳因之被控妨害家庭,在法院訴訟中。由於妨害家庭案件,依刑法規定,屬告訴乃論之罪,事後雖經親友調解,由彭水圳支付一萬元賠償費而告息訟,但雙方積怨日深。

五十二年十二月十日凌晨二時三十分,兄弟舊事重提,彭水圳頓萌殺機,將乃兄彭水源用番刀砍殺,當場斃命。案經最高法院判處死刑確定,於本年十一月八日發交臺灣高等法院檢察處派員執行死刑。人生之痛苦,莫過於臨刑時之剎那間,彭水圳在行刑前泣不成聲,深表悔悟,頻頻請檢察官轉之其弟代為養育子女。

展望每日新聞或雜誌上有些殺人消息,又例如轟動社會的深山裸屍案,犯罪事實雖不相似,但犯罪動機皆與「色」字攸關,古人嘗謂:「萬惡淫為首」,誠是至理名言。

「食色性也」;「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英雄難過美人關」。我國古代聖賢並不否認「性」之為人類本能。因性之本能為動物所共有;「人之異於禽獸者幾希」,人畢竟是人,有異於禽獸而為萬物之靈者,乃其能以人性克制獸性,使動物本能不至於悖乎人倫,悖乎人道。逾此,則人又何異於禽獸?成語中,比喻此類悖乎人倫悖乎人道之人為「衣冠禽獸」。

亂交與不正常之縱欲,非屬「性」之調劑,而是「淫」之墮落;傷身體,敗德行,以此為厲階。久而久之,則人為動物本能所支配,獸性侵蝕人性;從思想以至言行,便形同禽獸,科學時代的今日稱曰:「色狼」。記得在新聞上曾看到人面人身露出狼尾巴之漫畫――「色狼」;既無羞恥之心,更無道德觀念。只求肉欲,無所不為,喪盡天良,無惡不作。彭水圳之伏法,正是淫之結局,警世寶鑑。

自來「淫」近殺,為消弭殺風,不能不從戢止「淫風」、弘揚宗教著手,凡人應在「性」與「淫」之間,確立分際,嚴加防範。

(第一則節錄自《因果報應錄》,唐湘清居士編著;第二則節錄自《戒淫修福保命》,天華出版社編著;第三則節錄自《信不信由你①》文:林催崇/鄭康宏編輯,揚善雜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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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結冤仇

殺妻毒子現世報

我平素敬惜字紙,因為字紙是傳播文化的,敬惜字紙就是尊重文化,所以平日對於地上的字紙,常常撿拾。一九四九年服務於新竹地方法院檢察處時,在廁所中撿得一團字紙,展開一看,題目是「冤鬼現形記」,內容極具因果報應意義。當時我已早就立志搜編因果報應故事,就把那張舊字紙剪貼起來,茲將原文照錄如下

「一九二四年,陝西漢中有一個駐軍營長,風流好色,他自己早已結婚,並已生下幾個兒女。偶然看見他營部裏一個書記官的新婚太太,嬌豔如花,不禁萬分傾倒,費盡了不少心機,終於在他陰謀陷害之下,書記官以通敵的罪名被槍斃了。營長立刻托人向書記官的太太求婚,哪知書記官的太太堅持要一夫一妻才嫁,營長已有妻子兒女,好事決難成就,但營長為色所迷,竟忍心害理,把他的妻子兒女全都毒死了。書記官的太太無可推託,卒被營長硬娶過來。

新婚之日,營長與新娘及部分來賓,合拍一張照片,好多天照片都未送來,營長生氣了,乃親自往取,一看之下,立刻嚇得面無人色,原來照片上新婚夫婦及來賓背後赫然照出大小五個鬼來。其中之一就是書記官,他還是生前的面貌,緊緊的站在新娘的背後,穿的是制服,一層層的領子都沒有扣上,額上還隱約地看得出是被槍彈打破了的裂痕,滿面血污,異常慘怖。稍後便是一個女鬼,是營長的妻子,完全不是人樣子,頭髮披散開來,一對眼珠向前突出,兩額青筋暴起,鼻子拱得高高地,嘴巴大張開,看不見下顎,兩嘴角一直拉齊兩耳根,雙手前撲,作攫人狀。再後就是三個小鬼,是營長的兒女,猙獰的形像跟女鬼差不多。

後來這事傳播出來,給營長的上司知道了,將營長判處死刑,可憐的新娘也羞憤自縊。這件公案,便如此宣告結束。但這冤鬼現形的照片,卻被翻洗多張,到處分送傳觀,以資勸化。有名的四川五老之一趙堯老,特在鬼照片上親筆題敘簡單事略,結尾有兩句:『勸人少結冤仇,時時回頭一看。』頗能發人深省。」

湘清按:照片現鬼的事,各地報紙新聞,每有登載,茲摘錄三則如下:

(一)一九五九年四月三十日臺北市大華晚報登載「照片拍出鬼太婆」的倫敦消息一則:「倫敦星期日畫報,近登載一張鬼照片,這照片中有一個老太太坐在汽車的後座,但這老太太在照片拍攝前早已死去,並且已被埋葬在墳墓中,這老太太名叫韓彌兒夫人,她的女婿章南和太太把她埋葬了一星期以後,有一天出外郊遊,當章南為他的太太和汽車攝了一張照片以後,發現沖洗出來的相片中,他的岳母竟坐在汽車的後座,不過影像稍模糊,但,仍清晰可見。」

(二)一九二一年十二月十二日上海申報載:「劉湘就任四川總司令之日,拍攝就職典禮照片一張,此相片竟有兩鬼影活現於上。此二鬼影,一為軍長趙又新,一為前直督藍天蔚,此二人皆於去年九月間,與熊克武相戰,死於沙場者也。」

(三)一九二○年五月二十三日上海申報載:「申大麵粉廠王舜君,素喜攝影,於上月初,偕一友攜快鏡至新閘北共和路,即前巡警總局附近之樹林下,囑友代攝一影,嗣後洗出,卻有偉大身軀之無頭鬼在傍,頭在腳邊,見之大駭。據王云,是日往攝時,在下午三點餘鐘,何來鬼影?旋為某洋行大班所知,向王索取原底片,洗曬放大數張,寄往外國博物院,以資研究。」

綜上所述,照片攝得鬼相之事中外均有發現,絕非虛構,尤可證明本篇因果故事的真實性。

(本文節錄自《因果報應錄》,唐湘清居士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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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殺棄嬰愛兒斃

據葉伯皋先生說,在以前軍閥連年的內戰中,各地富室,避居青島的很多。有一天清晨,青島市的近郊,有人把私生子棄於路旁,嬰孩的身上,繫著鈔票七百元,上面並寫著:「求仁人君子,善撫此孩,洋七百元,以為酬報。」某甲路過那地,看到嬰孩身上繫的鈔票,非但不發救護的善心,反而萌起毒念,把嬰孩踏斃,取得鈔票回家。抵家後,以五元給他八歲的兒子,他兒子因喜極而跳,失足墜樓,腦漿迸裂而死。某甲悔恨交加,將路旁踏殺嬰孩的事告訴妻子,他妻子痛恨他的作惡,以致使自己兒子立時遭受跌斃的惡報,要與他拼命,哭鬧不休,給警察聽到,拘捕某甲,以殺人等罪,送法院訊辦。

對照一則:

王夫婦義救孤兒

周安士居士曾在陰騭文廣義一書中說到:「痛哉!天下有煢煢無告,如孤兒弱息者乎?往昔父母無恙時,亦曾恩勤顧復,愛若掌珠,亦曾捧負提攜,恐其不壽,誰料中道喪殂,骨肉捐棄,此固九泉之下,所痛恨於無如何者也。嗟呼!人惟推己及人之念,最為平恕爾,假令吾之子女,零丁孤苦,忽有仁人君子,扶持而卵翼之,吾之感恩為何如者!」以上一段話,說明天下最可憐的人,無過於幼失父母的孤兒,而世間最大的救人功德,也無過於拯救養育無父無母的孤兒了。現在我們要講一則救養孤兒的因果報應故事,這故事發生於七十年以前的臺北市,是千真萬確的事實,茲為證明因果報應的不虛,誌之於後:是誰家走失的小孩,怎麼沒有父母來認領呢?

事實的開端是這樣的,有一王姓的夫婦,在一九五○年從金門到臺灣,當他們在金門的時候,一天在路上,遇到一個年僅三歲左右的小孩,迷失了路,獨自在路旁啼哭著,那地方很荒涼,來往的人極少,他們站了好久,看到這小孩沒有父母來認領,覺得十分可憐,慈悲之心,便油然而生,他們便把孩子抱回家去暫時留養,同時,貼了許多招紙,希望走失孩子的父母來認領,可是招紙貼出了幾天,竟沒有一個人來,他們便把這孤兒收養,當作是自己的兒子。

當他們來台時,也把這孩子帶來,一家三口過著很愉快的生活,可是在一九五一年某一天的夜中,怪事發生了,王先生突然從床上睡夢中跳起來,對著屋內黯淡的電燈光,呆呆的出神,這一下他太太也很快的被驚醒了,詢問丈夫何故呆著不睡,於是王先生便告訴她說:「我剛剛做了一個夢,夢見一個軍官到我們家中來,他說他是在廈門作戰陣亡的,他的孩子流落在金門,幸經我倆收留,才保全了他的骨肉,他特地前來向我們道謝,並說沒有別的可以酬答我們,只是在中山北路二段雙城街十巷二十五號李之北家中,存著一口皮箱,內有新西裝四套,美鈔一百元,銀元三十枚,請你們用楊某的名義前往取來,他一定會如數交給你的,這是我對你們衷心感謝的微薄禮物,千萬請你們去拿了來……」王先生的這段話還沒有說完,王太太連忙緊張的大喊:「奇怪!奇怪!」王先生問她:「奇怪什麼?」她說:「我也與你做著同樣的夢,夢中所見的,跟你完全一樣。」夫婦二人你看我,我看你的,大家都覺奇怪,還不信真有其事。

第二天早晨,王先生碰到一個姓彭的朋友,便把夢中所見告訴他,問他要不要到中山北路去一試?那個姓彭的朋友對於他們夫婦倆做同樣的夢,固然也覺奇怪,但認為要照夢中的情形去試一試,卻大可不必。他說:「世界上總沒有這樣離奇的事吧!」因此王先生就把夢中那個姓楊的軍官托他之事打銷。可是王太太在這一天早晨,卻始終坐立不安,若有所失,終於下意識的雇了一輛三輪車到中山北路二段雙城街十巷廿五號去看看,究竟有沒有李之北那個人。事情真奇怪,當她坐車進雙城街十巷時,廿五號的那一幢房屋門前,真的掛著「李之北」的名牌,她驚奇得連自己都不相信起來,於是她很快的命車夫掉頭,去找她的丈夫同來。就在這天下午,王夫婦走進了李之北的家,他們還沒有把來意說完,李之北就叫著說:「喲!你們來得真好,我每天在夢中見到我的朋友,說本市有一對姓王的夫婦要來把他的箱子拿去,我的朋友楊君在一九四九年於廈門某部隊當軍官,我來台時他把他的衣箱托我保管,以後我們曾通過二三次信,後來彼此音信中斷,現在他在什麼地方,我也不知道,可是這半月來,我在夢中一直見到他。」

王夫婦聽到李之北這一段話,更覺奇怪,於是他們一致嘖嘖稱奇!接著李之北便把楊姓軍官寄存的箱子拿出來,為了取信大家,當場把箱子的鎖打開,翻到箱子裏果然有新西裝四套,美鈔一百元,銀元三十枚,跟王夫婦夢中所悉的完全相同,當他們把箱子搬上三輪車回家時,一路上不斷的說:「奇!奇!奇!」以後他們逢到任何朋友,便講出這一段離奇的故事。

(節錄自《因果報應錄》,唐湘清居士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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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喝嫖賭的悲劇

這樁悲劇發生在臺中豐原,有位陳姓的富商,其父「陳○昌」生前曾遺下數百萬的產業,不料其父過世幾年,遺產即被陳某吃喝嫖賭、揮霍殆盡,而且負債累累。

當時,一些債主經常來到陳家討債,某日討債之事被其女陳○玲聞悉,陳女眼睜睜看著,父親賒帳無錢償還,債主糾纏不休的情形,心中頗為難過;只好前往臺中找一位讀高中時的同學借錢,欲還父親債務。她的同學見她長得頗具姿色,於是介紹她到一家酒吧去上班;陳女借錢心急只好委曲地答應,同時表示不賣身的原則;之後則在臺中五權路一家酒吧上班。

光陰荏苒直到民國六十三年時,景氣不佳,一些風月場所,也受到影響,逼得她又移轉到一家舞廳當舞女;某天因陪客之故,而認識一位姓黃的公務員,她們倆感情一見如故,乃賃屋同居,黃某在某稅捐處任職,她因要博得陳女的歡心,時常取出公款,周濟陳女;不久黃某私用公款之事,被上級查獲,被判了五年徒刑。

此事被其父聞悉,頗為震驚;亦痛悔當初不能兢業,以致吃喝嫖賭,才會遺害了女兒墮落煙花,和黃某被判刑。她的獨生女也同時被羈押;愧疚之餘,一時悔恨交加,而走向自戕之路。乃留下一封遺書給警方,寄望警方能以他的死,來減輕黃某之罪刑。

由此可見,吃喝嫖賭,雖是逞一時之快欲,然而其後淪入悲劇之時,後果是不堪設想的。世人不能自律實為可悲,願我讀者,能以資警惕,作為做人處世之殷鑑!

(節錄自《奇蹟年年有》,松柏子著/正一善書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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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不積,不足以成名﹔惡不積,不足以滅身。

滅門召禍之由來

在烏魯木齊,農家大多臨近水源,開墾糧田,並以此水灌田,房屋就蓋在自家田邊,所以不能與他人比鄰而居。杜甫詩中所說的「一家村」指的正是這種現象。此地之人不負徭役,土地也不經人丈量,只要向官府交納三十畝地的租稅,就可以耕種幾百畝。在深山窮谷之中,此類農戶並不少見。

有一次,駐守吉木薩的一些軍士進山打獵時,望見一戶人家。這戶人家大門緊閉,而院中卻有十幾匹馬,這些馬都配有馬鞍和轡頭。他們估計,此處定是被盜匪佔據著,便鼓噪而上,將院子團團圍住。盜匪們見官軍人多勢眾,匆忙丟下鍋灶帳篷突圍而去。眾官軍怕盜匪們狗急跳牆,也就不再窮追,他們進到院內,只見滿地屍骨狼藉,四周寂無一人。忽然,他們隱隱約約聽到了啜泣聲,尋聲望去,只見有個十三、四歲的男孩,赤條條地被捆在窗櫺上。他們給男孩鬆開綁繩,詢問他全家何以至此。

男孩說:「盜匪於四天前闖到我家,我的父兄與他們搏鬥失利,於是全家都做了俘虜。每天,他們都要牽著兩個人到山泉邊洗淨,然後再拉回來割肉烤著吃,幾天來,全家男女七、八口已被吃光了。今天,他們在臨行之前,把我也一樣洗了吃掉,其中一人擺著手制止了眾盜匪。我雖聽不懂額魯特語,看他那手勢,像是說要把我支解成幾段,各自帶在馬上當乾糧。幸虧官軍來到,他們才丟下了我,使我死裏逃生。」男孩一邊抽泣,一邊說個不停。軍士們可憐他孤苦伶仃,便把他帶回營地,暫且幹些雜活兒。男孩又告訴眾人,說他家的地窖裏埋著不少東西。軍士們讓他引路前去挖掘,當真挖出了許多錢幣和衣物。

眾人細問男孩,才知道他的父兄也是盜匪。並從他口中得知,他的父兄在搶劫時,先要藏在驛路邊的山石後,一旦看到有車輛遠遠而來,前後十里無救援之人,他們便突然闖出,殺死來人,隨後把屍體裝入車內推進深山,一直走到車子再也無法行進,便合力用巨斧將車子劈碎,連同屍體與行李一同拋入山澗,只將貨物用馬馱走。等走到馬匹也無法通行的地段時,他們就把馬鞍卸下來拋入山澗,將馬放走,任其所往,然後背負著貨物順險峻小路而去。至此,離開行劫之處已有幾百里了。他們潛回家中,將財物放入地窖藏上一兩年,再派人偽裝成商販,繞道去辟展等地的集市上出售,所以多年來從未被人發覺,沒想到,這次竟被盜匪滅了滿門。男孩因為年幼,被官府免去連坐之罪,但後來,他在放馬時,跌入山澗死了,這一家便從此絕了後代。

這件事,是我在烏魯木齊軍幕中親身經歷的,因為盜賊已死,便擱在一邊不再追究了。今天想起來,這家盜賊行跡詭秘,頗不易緝拿,於是便又來了盜匪,也算是懲治了他們的劫殺之罪。盜匪吃人肉,十分貪婪,卻留下了一個孩子,使他將家中慘遭禍事的緣由,向世間披露。這中間似有神理,而非偶然。這家盜賊的姓名,我早已忘記了,只有男孩墜入山澗時,官府牒報中記錄了他的名字叫秋兒。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二十二 灤陽續錄四》,清.紀曉嵐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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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結冤仇

一、逞兇飆客現世報

民國八十九年間,在台灣高雄縣與屏東縣交界的一座小橋邊,於晚間十一點發生一起飆車族砍人事件。一位就讀高職夜間部的男生騎著一部五十cc的機車在行進中被人砍成重傷;自此成了植物人,目前還臥病在醫院中。

緊接著,距離此一事件還不到一星期,高雄市又發生一起飆車族拿西瓜刀砍殺路人事件。所幸騎士緊急從機車上跳下,只受到一點皮肉之傷;最不幸的是被他所載的女友因逃避不及,除了背部被砍數刀外,又從機車上摔下。造成雙腳嚴重骨折,如今必須靠著輪椅代步。

對於連日來飆車族瘋狂的殺人事件,大高雄地區的警方可說是草木皆兵,日夜不休地緝捕兇嫌。經過一個月的跟監埋伏,兩名犯案多起的飆車青年終於落網;其中一位叫許培育是中輟生,單親家庭。原本他的學業成績還不錯,曾兩度代表學校參加全國心算比賽。只可惜在他就讀國中一年級時,因父母離異造成心理極大的創傷;自此開始墮落交壞朋友,個性也變得易怒偏激,動不動就和老師大吵大鬧。一年級下學期未結束,就因辱罵校長及向同學恐嚇勒索被記上兩支大過,為此他還被父親狠狠痛打一頓。不過,這並沒有因此對他的行為有所改變;反而使他更自暴自棄。二年級時他開始染上吸食安非他命,並與校外一群中輟生組成一支飆車隊,每到假日就結黨成群四處找地方飆車;有時他們打扮和舉止常會引起路人異樣的眼光。原先他們只是不理不睬,後來加入他們組織的人愈來愈多,聲勢亦隨之浩大,在「人多勢眾」下他們開始變得囂張、蠻橫、兇殘。路上飆車只要有人多看他們幾眼或說話不中聽,眾人便蜂擁將預藏的木棍或刀子朝對方揮砍。許培育就是在飆車砍人的情況下遭到警方當場逮補,至於被學校退學也是飆車所致。

在警局的偵訊室,對於自己的飆車殺人行為許培育完全沒有絲毫悔意。製作筆錄時還對警察冷嘲熱諷地說,抓賊就要抓頭;抓飆車也要抓帶頭的,若有辦法就去抓他「大哥」,不要只抓個無名小卒來充數。這樣是升不了官的。警方沒想到這當中竟然還有組織與首領,於是便機靈地以技巧性問話方式說,既然能號稱大哥一定頗具知名度;講出來說不定他會看在這位大哥的面子上放他一馬。許信以為真,果然說出綽號「黑龍」,本名楊標龍的飆車族首領。

根據警方的資料查證,楊氏三十六歲,曾有殺人、妨害自由、風化及強盜等多項前科。早先跟隨一名叫「阿丁」的黑道大哥在北台灣一帶廝混,後來阿丁被列為治平專案對象潛逃到菲律賓躲藏。在失去靠山後,他隨即南下召兵買馬,專收一些中輟生或在校外流蕩的問題學生;以提供金錢或毒品的方式操縱他們做事。其中不乏有有販毒、幫地下錢莊討錢、偷竊及在校內向同學恐嚇勒索。許培育原本在學校就經常被欺侮,幸虧有黑龍所扶持的學生手下出面幫他擺平;基於人情,後來許培育變成了黑龍的手下。

有錢花又有黑道當靠山,這些拜黑龍大哥的年輕小夥子為引起別人注目的眼光;起初每到星期日他們都會集結到卡拉OK或舞廳尋找樂趣,等日子一久慢慢無趣後才改換成飆車。碰巧那時警方又抓得緊,使得他們唯一的娛樂也遭到限制,心裡自然感到不滿;因此他們曾幾次利用夜間向警局丟擲汽油彈,接著又飆車持刀砍殺路人。一來挑戰公權力讓警方臉上無光,二來引起社會大眾及媒體對他們的重視,進而打響飆車族們的知名度。

黑龍喜愛飆車,每次的活動都由他親自帶領,至於「手下」無故砍殺路人他非但視而不見,私下還加以鼓勵;並對他們說,那些用異樣眼光看他們飆車的人,表面上不吭聲,內心卻是恨之入骨。對這些討厭他們的人絕不能手下留情,必須以實際行動施予嚴懲。年輕人思想畢竟較單純且容易受慫恿,經過多次的洗腦,黑龍便輕易藉著這些年輕人的手,來發洩心中對社會的不滿。

對於黑龍的背景有所掌握後,警方立即對他展開緝捕。沒想到黑龍一聽到消息不但不躲藏,還叫手下繼續飆車傷害無辜的路人;且多次親自帶領飆車族公然向警方挑釁。幸虧他的囂張行徑並沒有維持多久,就在他生日當天,飆車族的大夥們在一家知名餐館為他慶生。離去時正好下雨,因怕引起警方的注意,他特別穿上雨衣改騎摩托車回家。也許是平常飆車習慣了,當黑龍快速經過高雄市一處暗巷時;突然有輛摩托車迎面衝過來,後座的一位青少年手持西瓜刀狠狠地往黑龍身上砍了數刀。送醫急救後雖撿回一命,卻已是全身癱瘓;如今吃飯、上下床或如廁都必須仰賴他人照料。

更令人訝異的是,這兩位殺人飆車族竟是黑龍得意的手下,隨後當他們被巡邏的警察逮捕時;才得知被他們所砍殺的人,就是平日口中所稱呼的「黑龍」大哥。此時面對闖下大禍,他們只好供出過去作案的經過;其中最受矚目的便是發生在民國八十九年間高雄縣和屏東縣交界小橋邊的飆車殺人案,及一起高雄市機車騎士搭載女友被殺案。這兩起案子的作案過程中,黑龍就是現場的指揮。

台灣有句俗話說:「菜蟲吃菜,菜下死」。一個人壞事做多了,遲早會得到報應。黑龍因個人對社會的不滿,進而唆使無知的青少年飆車殺人;最後沒想到自己竟會淪為飆車族殺害的對象。這不禁讓人聯想起明朝時的元章,由於他不受皇帝的喜愛,遲遲升不了官,心中充滿了不滿和妒忌。有一回上朝時,他見到與他同時考上進士的梁璽受到皇帝的稱讚;且有意升他的官,心裡十分氣憤,認為朝中最有資格升官的只剩下他和梁璽。只要能將之除去,這個官缺就是他的;於是藉著商討國事為由,將梁邀至家裡吃飯然後從酒中下毒。沒想到,元章的兒子因過於頑皮,在嬉戲中把那杯有毒的酒換回;元章在喝下後竟當場死亡。

其實人生的不如意十有八九,如果我們都將自己的憂鬱、不快樂全怪罪在他人身上;試想人與人之間會產生多少仇恨?那些蓄意殺人的飆車族為了發洩自己心中不滿,竟任意砍殺無辜的路人;雖能逞一時之快,之後卻要造成多少家庭的悲劇。這是任何人都不願意見到的。因此我們希望以這則故事為鑑,誠心呼籲大家重視別人的生命;儘管是那些被視為微不足道的動物也是如此!

二、縱火者的悲歌

據一項媒體的調查報導,從民國八十六年到八十九年間,縱火案件成為一種最新且常見的犯罪類型。這是一種隱藏型的犯罪模式,縱火案的犯者,大都是因為心裡不平衡或受到某種欺侮而無法發洩;進而遷怒社會大眾。因其作案時間與對象都不固定,所以又被稱為「不定時炸彈」。

這種犯罪類型主要是由思想或心理的不滿所引起,與一般犯罪類型的成因不同。在歐美先進國家,這種刑犯入獄後就必須先予隔離,並接受專業的心理輔導,經輔導有相當成果後,才可以和一般受刑人共處,乃至出獄。

美國犯罪學專家伯朗曾對一百多位縱火犯做測試,接受獄方輔導後的縱火犯,出獄之後不再犯罪的占百分之八十;未接受獄方輔導的縱火犯,再次犯罪的比率竟高達百分之八十七點六。

國內縱火案件已日益增多,但至今仍未見政府對這些受刑人給予適當的輔導或心理治療儘管他們已為自己的錯誤行為付出代價但誰能保證這些「不定時炸彈」踏出社會後不再爆炸以下這則故事就驗證了此一事實。

民國八十六年夏天,新北市板橋區發生了一起人倫悲劇。婦人張桃滿因丈夫打零工收入無法養家餬口,加上向政府單位申請貧戶補助又屢次被拒,因而生起厭世的念頭。某日張婦即利用丈夫外出打零工之際,帶著三歲的兒子投河自殺。雖然母子二人及時獲救,但兒子因落水時腦部撞到石頭嚴重淤血,而成為智障兒。為此,丈夫高修保將所有過失歸罪於張婦,張桃滿在雙重打擊下,遂拋下兒子與丈夫離家出走。

張婦離家之後,高修保開始憤世嫉俗,他痛恨政府不讓他申請貧民補助、兒子的智障乃至太太的不告而別,他又怪罪人世間的無情以及社會的現實。自此之後,即過著今朝有酒今朝醉的生活。那時,他有兩位打零工的朋友,一位叫江枲錫,另一位叫蕭辭培。他們過去的遭遇和高修保大同小異,巧的是三個人都曾犯過竊盜及毀損公物罪被判刑入獄。江、蕭兩人得知高修保的遭遇後,不但沒有給予勸慰,反而添油加醋,指責政府和社會的無情冷漠,並揚言逮到機會就要報復。原本就滿腹不平的高修保,聽完後情緒自然變得更加激動。

同年底,新北市的幾個區鎮接連發生驚人的縱火案。歹徒都是利用深夜對鬧區停放的摩托車施予縱火,最多一晚還有四起的紀錄,這不僅使得人人聞火色變,就連轄區的員警及消防隊也不得安眠,每晚總是要苦於待命。而更令警方懊惱的是,歹徒縱火的地區一直採取打游擊的方式,由於行蹤難以掌握,即使每晚投入大批的警力巡邏,仍是無功而返。

最後警方只好採用最原始的偵察方式,即一一過濾轄區登記有案的不良分子,結果他們查到了高修保、江枲錫及蕭辭培等三人涉有重嫌,而且又經旁人指證,他們的言行舉止在近幾個月內確實出現不正常的現象。基於這些線索,警方便將三人約談到案。但是他們卻矢口否認與縱火案有關,甚至一度要斬雞頭發誓。其中,高修保還情緒激動的說,自己雖然大嘴巴喜愛批評時事,但還不致於惡毒到放火去燒別人的車子。江、蕭兩人隨後也說,幹這種傷天害理的事會絕子絕孫,他們膽子再大也不敢去做。警方看三人不像在說謊話,便放走他們。

可是說也奇怪,接連兩個星期大台北地區不再傳出縱火案件,許多民眾紛紛傳出不同的揣測,有人認為是警方雷厲風行的緝捕歹徒已經產生嚇阻作用,也有人覺得是歹徒良知發現,適時收手,媒體為此更作出不少正面的報導。但誰想到,就在警方稍加喘息之際,板橋及中和又接連傳出兩起縱火案。其中有兩位國中生及一位婦女為逃避火災,從2樓摔下,嚴重受傷,送至醫院急救差點喪命。警方據報趕到現場,費了一番功夫仍找不到任何有關歹徒的線索,案子之棘手可說讓警方傷透了腦筋。

時間就這樣悄悄過了兩天,第三天一早有位鐵工廠的老闆到派出所報案,指稱他在工廠附近的空地發現有個年約二十五歲的年輕人正在潑灑汽油燒車,當他前往阻止時已逃之夭夭,他覺得這種舉動並不單純,特地前來報案。員警一聽立刻趕到現場瞭解狀況,只見一輛摩托車被燒了一半,其他並沒什麼重大發現。本來這是一則小新聞,一般記者大都不會有興趣報導,想不到午間竟出現在電視上。到了傍晚六點左右,有位自稱是阿棋的加油站工讀生跑來派出所報案,他說一天前有位年約五十餘歲的人,曾騎著電視報導的那輛摩托車到加油站加油,車子還很新,不知是自己燒的,或是遭竊被燒,這是他想來報案的原因。

警員聽後對此線索十分重視,猜測可能與轟動一時的縱火案有關,於是立即呈報上級加以處理,並調出加油站的錄影帶。結果令人大吃一驚的是,車主竟是前不久才被警方約談的江枲錫,對此警方立刻下令以縱火嫌疑犯之名將江逮捕,不過他仍然矢口否認,堅稱摩托車是他的,但在當天加完油後就失竊了,至於為何會被燒他完全不知情。警方不信,將鐵工廠的老闆請來指證,豈料他竟一口咬定放火燒車的人就是江枲錫,至於報案時為何會說燒車的人才二十五歲左右,鐵工廠老闆說是自己眼花看錯了人。

就這樣在人證物證齊備下,江枲錫被以縱火犯罪名遭到警方暫時拘押,打算等罪證搜集較完備後再逼其供出同犯。誰知就在同一天的深夜,大台北地區又再度傳出三起縱火案,其中有位年輕人竟被活活燒死,死狀相當悲慘,據目擊者描述,死者好像是一名大學生,他背著高中生所使用的書包,頭戴帽子,獨自坐在鬧區停放摩托車的騎樓抽煙,不到數十分鐘就發生火災了,整排摩托車全被燒毀,那名年輕人試圖逃離,但腳卻像是被什麼黏住,儘管他大喊救命,最後還是被火舌吞噬。

不過令在場目擊者感到不解的是,那麼大的空地,即使是腳被某種東西黏住也可以脫下鞋子逃走,為何會愣在原地等火來燒他?

事後經檢警人員勘察現場發現,那位年輕人的背包內有一枚未燒毀的鑰匙,經由比對竟與江枲錫所擁有的那輛摩托車完全吻合,自此確定死者本身就是縱火犯。而這名年輕人,居然就是江枲錫的獨生子江震展。由於江氏父子兩人長相非常相像,所以鐵工廠的老闆才會看走眼。至於一個年輕且正常的人為何會成為喪盡天良的縱火犯,江枲錫在接受警方詢問時道出了其中的心酸史。

大約四十年前,台灣有位頗知名的畫家江碩,也就是江枲錫的父親。他娶了一個小他十四歲的太太叫范麗,此女不僅才華洋溢,人長得也漂亮,是江碩的得意門生,因愛慕他的才華故而以身相許。剛開始兩人感情不錯,還育有一男一女,男的叫江枲錫,女的叫江姿藝,可是不幸在兩歲時就夭折了,范女因禁不起喪女打擊,每天沈醉在酒吧裡,碰巧遇到一位蔣姓的大公司小開,他出手大方,談吐幽默,人長得既英俊又年輕,范女就這樣在情不自禁下投入他的懷抱,捨棄了丈夫和兒子偷偷和對方到馬來西亞定居,至今仍下落不明。當時江碩的年紀已經一大把,根本禁不起這樣的打擊,一星期後竟在火車內服毒自殺,留下年僅四歲的江枲錫被送至孤兒院撫養。

失去父母的江枲錫,自小個性就相當倔強、偏激,喜歡說謊、吹噓、拐騙及批評別人的不是,踏入社會他仍不改其性,即使是娶到一位賢妻,兩人的婚姻仍維持不久,生下江震展後因個性不合只得被迫離婚。對此江枲錫非但不知反省振作,反而自甘墮落,一度還加入竊盜集團被捕入獄。後來兒子江震展逐漸長大懂事,他又將自己心中的不滿,編造出一套謊言向他述說,指稱母親之所以會和他離婚是她在外面結識了不少男人,因愛慕虛榮、貪圖榮華富貴才會無情的捨棄他們,這就是社會的悲哀,有錢人的惡毒。一個十幾歲的孩子聽到這些話或許還沒什麼反應,但時間一久,再加上是親人所言,其影響性自然可想而知,這就是江震展對人事不滿,進而萌起縱火邪念的原因。而事實上,在未滿二十歲之前,江震展也因偷竊及縱火先後入獄三次,在這三次中如果獄政單位能給予適當的輔導或心理治療,或許他出獄後也不致於一再犯罪,只可惜今天我們設立監獄的目的並不是在根除犯罪的因,而只是想藉著刑期來讓他們對自己所犯下的錯付出應有的代價,這樣的懲罰效果有多大,實在令人感到質疑!

縱火犯犯行的動機大都是對社會或個人心理的不平衡,早期東西德合併,許多西德人也因為心中的不滿而產生不少的縱火事件,所幸政府能給這些人適度的心理輔導,才不致於讓統一後的德國延伸更多的社會問題,這是值得國人學習的。所謂「預防重於治療」,若縱火犯是一顆不定時的炸彈,那麼我們應該在它未爆炸前就將其拆除,而不是等爆炸後,才去問製造炸彈的人為何要做炸彈!

故事中的當事人因對社會及家庭的不滿,而一再縱火洩憤,最後竟死在自己所施放的火舌之中。過去他也曾多次入獄,如果獄政單位能給予適時的輔導,恐怕他的下場和社會對他所付出的成本也不會那麼多。藉著這則真實的故事,我們誠摯的呼籲,當大家在暢談如何預防犯罪之際,我們是否也能多投注點心力去關懷周遭的人,畢竟有健康的個人也才會有健康的社會!

(第一~二則節錄自《報應看得見‧壞蛋別逃》,賴樹明著(澳洲雪梨大學教育學博士。曾任編輯、翻譯、口譯、記者、副教授、教授、德國法蘭克福大學教育研究員及捷克科拉克大學客座教授)/大千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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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結冤仇

一、狠心棄嬰現世報

德國著名的教育家,同時也是一間托兒所的負責人卡爾特曾說:「一個嬰兒最可憐的遭遇不是遇到戰爭,也不是沒有奶粉可吃,更不是生長在窮困的家庭裡;而是被父母無情的遺棄」。台灣號稱是經濟強國,又被外國人視為世界上最有人情味的國家之一。可是相對地台灣的棄嬰及虐待兒童事件在世界也稱得上是有名的,據有關單位的統計,民國八十六年被遺棄的嬰兒就多達五、六十件。其中又以未婚媽媽的比率最高,這種現象的確值得相關單位重視。

有人說:「愛孩子是父母的天性」。除了人類如此,那些飛禽走獸也不例外。就以老虎、獅子來說,這兩種動物向來以兇猛著稱,若遇到爭鬥或飢餓時,牠們甚至毫不留情地把其他動物吃了。在人的眼中牠們算是不折不扣的畜牲。然而盡管如此,他們對自己所生下的孩子卻是百般的呵護,即使遇到外來的侵襲也會不顧生命來保護牠們,這種母愛的自然反映,其實不管人類或禽獸都是一樣的。可是令人感到可悲及慚愧的是,有時號稱「萬物之靈」的人類卻往往比不上那些飛禽走獸,棄嬰和虐待孩子不就是最好的例證嗎?

本單元我們就要來介紹一位未婚媽媽殘忍棄嬰現世報應,希望藉由這些真實故事讓社會大眾有個警惕:

民國八十三年農曆除夕,正當家家戶戶團圓圍爐之際,在台北市信義路某婦產科的大門外來了一個大腹便便的女孩子。他名叫游水珠,兩年前從花蓮縣秀林鄉來台北的一家電影當售票員,那時她才十六歲。期間因工作的關係,她認識了一位綽號叫「耗子」的專科工讀生,他外表長得相當帥氣,加上嘴巴又甜,沒多久兩人就墜入情網,進而發生了關係。由於缺乏避孕知識,不久游女便懷孕了,而當她和耗子知道此事後,腹中的孩子已經滿四個月了。雖然兩人都決定把孩子拿掉,但因胎兒過大而遭到醫生拒絕。在無可奈何的情況下,游女只好勉強把孩子生下來,打算做月子後再和耗子到法院公證結婚。

誰料,天不從人願。游女一出院後,耗子居然以功課繁忙和礙於未婚當爸爸等理由避不見面,游女覺得自己有受欺騙的感覺,一氣之下竟抱著孩子跑到學校找耗子理論,希望能給她一個交代。因雙方各有堅持,爭到最後,耗子開出兩個條件:一、因為自己是在學生,沒有經濟能力養孩子,日後若想在一起必須把孩子遺棄或找人撫養。二、務必保守兩人曾經擁有孩子的秘密。因口說無憑,為確立雙方的承諾,游女須立下契約書以作為依據。或許真的是被愛情沖昏了頭,游女竟然毫不考慮就答應了耗子的要求。

當天晚上回到家裡,游女便把孩子裝在一個籃子裡面,匆匆將他抱到內湖大直某官員的住家大門前遺棄。不料這種舉動卻被附近站崗的便衣憲兵發現,因當時天色昏暗;加上舉動詭異,那名憲兵以為游女想對官員不利。於是便把她和孩子一起帶到營區裡面詢問,在認為一切沒有問題之後才將他們飭回。

或許是受到驚嚇,也可能是對母親遺棄她的做為表示抗議。離開軍營後,游女手中的嬰兒立刻放聲大哭,可是心如鐵砣的游女卻是置之不理;更惡質的是,孩子哭得愈大聲,她就打得愈大力。完全不理會孩子的死活,因為她腦中此時所想到的孩子只有耗子一個人,如果不盡快把孩子處理掉,她就無法和耗子在一起。

基於這種天真的想法,隔了一個星期後她又將嬰兒抱到基隆河邊遺棄。這次她的想法是,假如沒人帶去收養,即使凍死餓死也沒關係。正當游女為此盤算沾沾自喜之際,沒想到被放在地上的嬰兒卻突然嚎啕大哭,其聲音之大驚動了遠處工作的外籍勞工。他們飛奔似地跑過來想瞭解究竟,游女見事跡敗露,抱著孩子拔腿就跑,一路奔回家裡。

此時的她可說是愈想愈生氣,潛意識裡認為這個孩子出生下來就是要來阻擾她和耗子的結合,既然遺棄不成,乾脆就慢慢把他折騰直到死亡為止。

心狠手辣的游女有此打算後,立即採取行動,每天除了把他關在籠子內不給食物吃之外;而且還用膠布把嘴貼起來,因受不了折磨,不到兩天孩子就暈倒了。游女以為達成目的,連夜把孩子丟到山區的竹林內。所幸嬰兒並沒有死。隔天有位朱姓老農到山區,發現帶回家裡撫養。據說該名嬰兒至今已經五、六歲了,而且還是個相當聰明聽話的孩子。

遺棄了孩子後,自認沒有任何牽絆的情形下,耗子果然又和游女在一起。不料如此的蜜月期卻僅維持短短的兩個星期,因為一向猜疑心甚重的耗子覺得,今天游女可以為了他遺棄親生骨肉,甚至活活將他折磨而死,誰知日後她會用什麼更殘酷的手段來對待他。為了防範未然,不如先下手為強,製造徹底分手藉口,免得日後自己死得不明不白。心中有了盤算後,表面上耗子還是與游女維持親密;但背地卻設了一套駭人的陷阱,使得游女不到二十歲便因身心受到嚴重打擊而變成了瘋子。

這個可怕的陷阱是這樣的:首先透過管道,耗子向一位在黑道混幫派的朋友買了春藥,然後以郊遊為名邀了五名行為不太正派的同事一起到宜蘭露營;並暗中將藥下在這五名同事及游女的飲料中。而為了撇開責任,下藥後他立刻以買東西為由開車離開現場。

果然不久後,在藥力發作下,那五名同事就開始輪流性侵游女。由於人多加上又相當粗暴,竟造成游女下體嚴重的撕裂傷及數度暈倒。等所有人清醒後,游女已幾乎不成人樣了,面對這突如其來的一切,每個人都知道是耗子蓄意佈下的陷阱。但因性侵犯罪必須坐牢,即使大家心裡有數,也不敢講出來。此時對耗子恨之入骨的游女自然也不會就這樣善罷甘休,表面上她仍然假裝若無其事,私底下卻已經擬好一套「以牙還牙」的報復手段,她先利用個人的關係向朋友買了幾包毒品,然後再找耗子一起到咖啡廳聊天。趁其不注意時再將毒品放入咖啡內。連續大約十餘次後,耗子果然染上了毒癮,而且越陷越深,連工作和讀書也都相繼放棄。正當他最需要有人照顧時,游女便整裝行囊回到了花蓮,而耗子後來也因為吸毒過多而病死在家中,那時他只不過二十二歲。

原本以為離開台北就可以過著清靜的生活,誰料天不從人願,回到花蓮後游女竟染上了嚴重的性病;再加上天天看到妹妹疼愛孩子那副溫馨的模樣,不由得使他想起親手遺棄孩子的種種罪過。短短的一個月,在身心受到嚴重的折磨下,游女竟變成了瘋子。她每天在自己身上插滿了樹枝,並抱著一塊石頭說是她的孩子,胡言亂語地走上街頭向人介紹。後來雖然數度送進精神病院治療,然而卻一直沒有明顯的改善,如今她仍過著瘋瘋癲癲的日子。

原本這不名譽的事誰也不願講出來,但基於一顆奉勸天下父母愛惜自己孩子的心,游女的母親毫無避諱地把她女兒的遭遇坦然地告訴作者。她希望每一個為人父母或子女都能相互尊重敬愛。台灣有句俗話說:「有緣呷也來做母子」。珍惜這段好不容易得來的緣份,在此我們虔誠祈求天下所有父母和子女都能永遠相愛。

(本文節錄自《台灣報應奇譚:看到現世報的三十一則故事》,賴樹明著(澳洲雪梨大學教育學博士。曾任編輯、翻譯、口譯、記者、副教授、教授、德國法蘭克福大學教育研究員及捷克科拉克大學客座教授)/如欲助印流通請洽:大喜文化有限公司)

二、凌虐骨肉現世報

民國八十五年八月的某夜晚,宜蘭縣礁溪鄉某公墓傳出孩子悽慘的哭叫聲,警方據民眾報案後趕到現場發現,這名小女孩年約兩歲,獨自坐在墓碑的前面,她被一件大人的夾克包住,一旁放著三瓶裝滿奶粉的奶瓶及一個裝有三萬元的紅包和一封信。信內寫著:「我無法養這個孩子,還請善心人士收養,不勝感激」。警方迫不得已,只好將小孩帶回警局,並買了一套新衣服幫她更換。想不到當員警將衣服打開時,竟赫然發小女孩的身上全是傷;其中還包括菸蒂燙過的痕跡,及人咬過的齒痕。看了不禁令在場員警一陣鼻酸,大罵孩子的父母心狠。

到底是誰將小孩遺棄在公墓內?由於缺乏有力的線索,儘管警方費了不少心力查詢仍毫無所獲。時間就這樣過了一個星期,某日同樣是在宜蘭縣的羅東驚傳一起人倫悲劇,一對年過半百的老夫婦因發生口角,老夫手持菜刀將老婦砍成重傷,送醫急救雖然挽回一命;但雙腳卻成了殘廢。

事後老翁隨即被帶到警局偵訊,當被問明為何要殺自己的太太。此時老翁已淚流滿面,他語帶後悔地說,他們夫妻結婚已經三十幾年,平時相愛有加;更不曾吵架。只是唯一的遺憾就是兩人的生活較單調。直到有一年嫁到台北五股的大女兒丈夫突然因病去世,基於工作上的考量便把嬰兒帶回羅東給他們倆老撫養。老翁本身就很愛小孩,所以總是把她捧在懷裡,舉凡換尿布、餵奶、洗澡及哄睡覺都是他一手包辦,老婦只有在旁逗弄的份。

時間很快過了一年,某日大女兒突然回家,表示他很想念小孩,無法和她分隔兩地。且目前已在台北找到褓姆,不需再勞累他們。早已和小孩建立深厚感情的老翁一聽女兒要將孩子帶走,一把無名火突然湧上心頭,以威脅的口吻對女兒說,誰若敢帶走小孩她就和誰拚老命。老翁的女兒以為父親和自己開玩笑,竟利用他洗澡之際從母親手中把孩子帶走。從那時起老翁每天就鬱鬱寡歡,動輒就生氣罵人,兩老的感情也變得極為冷淡;甚至到互不交談的地步。因為老翁始終認為小孩被帶走都是老伴的疏忽所造成的,所以每逮到機會就大吵一架。那天正好是小孩被帶走的八個月,老翁拿出相片坐在客廳沉思,老婦則在一旁打掃神桌;口中並哼著日本歌謠。原本情緒就不太好的老翁愈聽愈感到厭煩,數度大喊要唱就到外面唱。但老婦置之不理,這讓老翁更為憤怒,他彷彿瘋狂般衝進廚房拿起菜刀,再快步走到客廳朝著老婦一陣揮砍;所幸年老力道不大,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老夫婦的女兒叫葉菱彤,排行老大,下有兩個弟弟及一個妹妹,都已成家立業。葉女十分活潑好動,她喜歡唱歌舞蹈,對讀書並沒有興趣。國中畢業那年在堂哥友人的引薦下,到台北一家歌唱演員訓練班。學習期間,他認識了同是學員的「小蔚」,兩人開始熱戀;三個星期後閃婚。只是他們婚姻來的快,去得也快,葉女生了孩子後,丈夫開始在外面有了外遇;有時還徹夜不歸,經常喝的酩酊大醉。長期下來,或許是因為酗酒的緣故,才短短一年便因肝病惡化不治死亡。

失去了丈夫,葉女的生活頓時陷入困境,由於學歷不高又沒有豐富的社會歷練;為了生活她只好將孩子帶回羅東讓父母撫養,自己則留在台北的酒女當舞女。期間不到一個月,葉女又隨即結識了一位名叫韓昺的男子,她是酒店的少爺,人長得清秀俊俏,是人們眼中的「帥哥」。兩人因談得來又在同一家酒店上班,很快就租屋在外同居。

只是韓昺對葉女並非真心相待,同居不到一個月他便以身體不適無法工作為由,要求葉女賺錢回來養他;且每天供他零用錢花,否則就要分手。因為葉女對韓昺用情已深,一時無法自拔,對於韓的要求都一一順從;不過韓昺並不以此為滿足,背地裡竟利用葉女外出上班之際,偷偷在外另結新歡。有一回還當場被葉女撞見。那時有位同事就向她建議,若要維繫彼此的感情,可找個小孩子當「橋梁」。這樣一來,除了可以減少生活的單調外,韓昺也可能因此減少外出。基於這樣的考量,葉女才回羅東把孩子帶到台北。

只不過結果並非葉女想的那樣完美簡單,年輕好玩的韓昺哪願乖乖待在家裡。只要葉女外出上班,他就將泡好的奶瓶放在孩子身邊,然後再將房門鎖上;自己悠哉悠哉的到外面閒逛,回來後若發現孩子哭鬧不停就強迫其吃安眠藥。不然就是一陣拳打腳踢,有時還用菸蒂、熱水及電線燙小孩的身體。才短短一個月,小孩的身體已被折磨的遍體鱗傷,再加上過於驚嚇,更不時出現顫抖的現象;但這種情形看在親生母親葉女的眼裡,卻絲毫沒有任何的心疼憐惜。有時自己竟也加入凌虐孩子的行列,一個不到兩歲的小孩,就這樣生長在恐懼的環境中而無所救援。

直到有一天,韓昺因參加友人的通宵舞會直到天亮才回家,正想好好睡覺之際,小孩不知何緣故突然大哭大鬧。韓昺懶的查明原因,隨手拿起一旁的煙灰缸便往她的頭上狠狠敲下,由於用力過重導致小孩當場暈倒。睡意正濃的韓昺看見小孩不再哭鬧以為睡著了,自己也躲入被窩內呼呼大睡。到了下午五、六點,韓昺醒來發現小孩的頭部全是血,嚇得趕緊將她抱到醫院急救,所幸及時挽回一命。但令醫生感到訝異的是,以一個年紀如此之小的嬰兒流那麼多血,又延至五、六個小時才急救,為何一點事都沒有?這對看過無數病人的醫生算是一大「奇蹟」。

所謂「作賊心虛」,平時就很迷信的韓昺一聽到醫生的疑問,心裡不禁起了疙瘩,離開醫院的他馬上帶著小孩去找算命仙;沒想到算命仙竟對他說這個孩子是鼠精轉世,若不離開她的話將會有噩運。

聽信算命仙的話,回到家裡韓昺立刻又以分手為要脅,強迫葉女要把孩子丟棄;否則他就會被活活害死。想不到葉女居然信以為真,因怕自己身分洩漏;連夜搭計程車從台北將孩子送到礁溪的某公墓丟棄(從孩子被帶走,父親已宣布和葉女斷絕父女關係,故不敢將孩子帶回娘家)。

只是當警方從葉父口中得知孩子身分的前四天,韓昺和葉菱彤這對怨偶就已經得到報應。當天為了慶祝卸下孩子這個沉重的包袱,兩人一起到北部一處著名的觀光勝地洗三溫暖,不料洗到一半突然有三、四隻老鼠從浴池游泳而過;但「惡人無膽」,韓、葉兩人見到老鼠嚇得連游帶跑爬上浴池。此時竟出現一件相當不可思議的怪事,那就是他們兩人並沒被老鼠咬到,但腹部及大腿居然有老鼠咬過的齒痕;而且非常明顯。

回到家裡,兩人不放心,連夜一起趕去醫院掛急診。隔天再到廟裡抽籤,所得到的答案都是「平安無事」。就這樣相隔兩天後,他們兩人頭髮居然莫名其妙掉光了,人也突然變瘦;經醫生檢查又說沒病。如此詭異的現象開始讓兩人患得患失,情緒也大為不穩,不到一星期便罹患了精神分裂。目前還在北部一家療養院治療中;至於那位被遺棄的小孩,事後警方已交由社會局處理。

父母疼愛孩子是一種天性,就像孩子需要父母的疼愛一樣。可是今天這種社會環境因為受到許多外界的污染,親子間對彼此尊重已經是大不如前了;更可怕的是孩子殺父母、父母凌虐孩子,甚至帶孩子一起自殺的案子可說屢見不鮮。這種畸型的社會現象已經明白告訴我們:台灣的家庭、學校、媒體及政治教育確實出了很大的問題;尤其又以學校和家庭為甚。在升學主義下,道德、人格教育不再受到重視;老師、家長與學生間的距離也愈來越遠。想想看這樣一味只重讀書而不要求德育並進,將來會造成什麼樣的後果。實在令人堪憂。今天大家經常喊著要讓家暴、虐兒及青少年犯罪減少,問題關鍵是,我們的家庭和學校教育到底做了多少?口號廣告和官員的大聲吹捧其實都於事無補;唯有下定決心改善教育,台灣的未來才有希望!

三、販嬰半屍怪案

古人有言:「人性本無惡」,又說:「惡到盡頭善念起」。在我們老祖宗眼裡始終相信人性永遠是善良的;即使罪大惡極的人也會有心存善念的時候。 可是隨著時代的不斷進步,思想的新潮和現實,「善」這個字似乎已經不再那麼受到重視;取而代之的是「利」字。放眼看這個社會,倘若人性由「利」字的延伸出惡的醜陋面做一描繪,那麼時下惡名昭彰的「販嬰集團」便是最佳的寫照。 天下父母心,哪個人沒有父母?誰又願意捨棄自己的寶貝骨肉?將心比心,當有一天自己的孩子也成為販嬰集團下的犧牲者時;請問本身又做何感想?台灣老一輩有句俗話說:「偷拐人仔某,偷抱人仔囝,死了的落油鼎。」(用台語發音)自私、愛財、是人的本性;但絕不是權力,我們沒有資格去剝奪一個人與生俱來的命運,進而加以操縱販賣。這是違背人道為天理所不容的。挪威著名宗教家卡拉斯登有句幽默名言:「世界的錢全部都是香的,只有那些不乾淨的人用過才會變臭」。不論好人或壞人誰也不希望自己摸過的錢會變臭,既然如此,那麼在善與惡的那一念間;我們應多站在別人的感受上著想。藉著以下這則故事,也要以卡拉斯登這句名言與大家共勉勵!

民國七十八年,對大台北地區的不少為人父母者來說算是較不安的一年,期間曾連續發生多起嬰兒遭人販賣及幼童失蹤案;雖然警方不斷全力追查,但因缺乏有力線索,始終無法捕獲歹徒。以至於在議事殿堂不時遭到民意代表的砲轟,許多警局主管更是為此備感壓力,個個戰戰兢。警方就這樣在一籌莫展下,此案延宕了兩個月。直到某一天,新北市三重區有位名叫范嬋的民眾隨旅行團到高雄、屏東旅遊,當晚在下榻的旅社吃完飯後,隨著幾位同團好友到一家中型量販店購物;無意中竟發現一位酷似自己大姊的女兒「小秀」,她已失蹤半年,家人一直在尋找。當時帶著這位小女孩的是一對情侶,為了不打草驚蛇,范嬋立即打電話回台北給大姊要她下南部確認;一方面再到派出所報案,警方據報也派出兩名便衣警察跟蹤,並在隔天早上九點左右會同范嬋的大姊在屏東萬丹的一處公寓將這對夫婦逮補。經過查證,那名小女孩果然就是小秀,這對夫婦供稱,他們結婚十一年一直無法生育。半年前到新北三重,無意中認識一位綽號叫「九火嬸」的歐巴桑,她說自己有個姪女育有六個孩子,生活壓力非常的重;有意把其中幾個人送給他人撫養,如果不介意她願從中撮合。這對夫婦聽到自是興奮不已,一口就答應。十天後,九火嬸果然抱著一名小女孩,也就是小秀親自送到萬丹給他們。包括一切的戶口資料總共是六十五萬元,至於這個孩子是偷來的他們完全也不清楚。 由於這對夫婦說話十分鎮靜誠懇,警方對其所言並沒有懷疑;於是便針對他們口中的「九火嬸」進行調查。豈料當警方找到她本人時竟發現,九火嬸是個八十幾歲的老人家,且早在十年前她就臥病在床,連大門都沒跨出一步;如何偷抱別人的孩子並加以販賣?警方感覺似乎受騙,連忙再找這對夫婦詢問;不過他們仍堅決指出孩子的確是九火嬸介紹的,說到激動處她們還邀警方人員一起到廟裡斬雞頭發誓。

案情進展到這裡,為了不冤枉無辜,警方只好帶著這對夫婦北上與那位八十餘歲的九火嬸對質。結果讓警方出乎意料的是,他們居然一口咬定就是眼前這位老人家;但是當警方向九火嬸問起是否認識這對夫婦時,她卻猛搖著頭呆愣地一問三不知。一時也讓警方摸不著頭緒。儘管如此,辦案經驗豐富的警方早已意識到這當中一定有一方在說謊。為讓雙方降低警覺性,他們只好採取「放長線釣大魚」的策略,在明的方面佯裝販嬰集團成員來探詢口風;暗的方面再派員跟蹤監控,可是時間一天天過去,兩方並沒有任何舉動,探詢口風就更不用說了。

就這樣過了一個月,偷嬰事件在桃園再度發生,有位名叫「雅萍」婦女匆匆忙忙跑到警局報案,指稱滿月後第三天她用娃娃車載著小孩到附近公園散步;突然有對夫婦走過來問路,正好當時是在巷口的轉角處。基於好心,她留著娃娃車將這對夫婦帶到巷口的馬路,說明方向後才返回巷內;誰知不到一分鐘小孩就被偷抱走了。警方人員一聽,馬上意識到這是竊嬰集團的調虎離山計;而那對夫婦就是其中的成員,只因缺乏有力線索,這案子一直無法偵破,小孩也沒有尋獲。民國八十八年的農曆新年,正當大家在歡度新年之際。警方據報,在台北市某山區的一處工寮內聚集一群人抱著好幾個嬰兒,正搭車由高速公路南下;行跡十分可疑,有可能是竊嬰集團,對此線索警方相當重視,立即通知警網在高速公路攔捕。果然逮捕到三男兩女的竊嬰集團成員,並營救出四個嬰兒;其中一個就是雅萍的兒子。之後據這五名嫌犯供稱,他們竊盜集團的巢穴分布在北中南等地。若在北部偷抱到的嬰兒就送往南部,南部再送到北部;如此一來才不容易被發現。至於掌控這竊嬰集團的主謀是誰他們並不清楚,只知道他長期居住在南部,當中的金錢交易都以匯款方式處理。

經五名嫌犯這麼一說,原以為竊嬰集團就此可以偵破的警方又再次碰到了釘子,心中的失望與沮喪可想而知;不過皇天還是不負苦心人,就在此時南部傳來了一則好消息。那就是指稱過去謊騙收買「小秀」的那對夫婦,因再度販嬰又被警方逮捕;而且在警局大爆內幕,他們表示自己只是偷嬰及販嬰集團的成員,真正的幕後主謀就是九火嬸的大兒子莊堅標。為以合法掩護非法,他在屏東東港開設了一家船公司,其真正目的就是作為藏匿這些小孩之用;同時他也教導幾位對他較忠貞的手下,萬一失手被警方懷疑,就自編一套說詞,將所有責任往他高齡八十餘歲母親身上推。即使警方找到她,也因年紀關係無可奈何。不過事後根據警方查證,莊堅標的母親雖然八十餘歲,對於兒子所作所為卻都了然於心;只是本身因長年臥病在床,無力管也不想管而已。

究竟「莊堅標」是何許人也?為何如此膽大妄為,專偷別人嬰兒販賣?事實上小時候他就在一個不正常的家庭中長大,父親是個前科累累的慣竊並有酗酒吸毒的習慣;母親則出自於風塵界,喜愛賭博跳舞。兩人結婚不到兩年,就把家裡留下來的遺產揮霍殆盡;後來還靠著親友的資助才勉強維持生活。由於從小耳濡目染,國中未畢業,莊已是「少觀所」的常客了。二十歲那年他更因殺人搶劫被判重刑入獄,在獄中他認識一位綽號叫「天鼠」的慣竊,他告訴莊,天下任何東西都可以偷,偷來就一定可以賣;包括人在內。他還說自己在未入獄前就是因為靠著販賣了不少幼嬰,才使他發了一筆大財。或許這些話只是隨便說說,但莊堅標聽後居然信以為真,出了獄竟然異想天開幹起這樣泯滅人性的勾當;至於有多少幼嬰在他手中被出賣,直到他死,都沒有人知道。

整個販嬰集團被警方瓦解後,漏網之魚的莊堅標自知事態嚴重,連夜便利用自己的漁船喬裝成漁夫;打算偷渡到東南亞國家躲藏。可是不知什麼緣故,船才剛剛離岸就觸礁了,船跟人全沉入海中。更詭異的是,一向熟練水性的莊竟被活活淹死。等救難人員將屍體撈起時,這前後還不到半個小時;但他的身體卻已被海裡的魚吃掉了一大半,連眼睛、手腳都不翼而飛。這到底是怎麼回事?沒有人能說出一個所以然來,即使是看過無數屍體的檢察官和法醫也猛搖著頭,直歎是「靈異怪案」。

羅馬尼亞有部很著名的電影,名叫「午夜鐘聲」。故事描述在古時候的羅國有一個「善惡鐘」,這個鐘每到夜裡都會敲出響亮的聲音,善良的人聽了可以醫百病、去霉運;但壞人一聽到這聲音就頭痛不已、跪地求饒。某一天有個專門修理時鐘的師傅;同時也是名無惡不作的歹徒,為炫耀自己技藝,他對同夥們說,當晚午夜他一定要爬到鐘上把那隻敲針拔掉,以免再傷害到「自己人」。但沒想到他連敲針都沒摸到,就因受不了頭痛而跌落地面摔死了。人的善與惡只在一念間,善者心裡坦蕩蕩,無所顧忌;惡者反之,走在夜裡連小蟲的聲音都會害怕,活著是多麼痛苦。莊堅標偷嬰販賣,表面上是個富者;但其實他比任何人都還要窮,因為他身上不僅背負著罪也積欠那些嬰兒的債。「死」對他來講只是一種罪與債的償還,如果真有地獄與輪迴;那麼他的懲罰應該才正要開始!

(第二~三則節錄自《報應看得見‧壞蛋別逃》,賴樹明著(澳洲雪梨大學教育學博士。曾任編輯、翻譯、口譯、記者、副教授、教授、德國法蘭克福大學教育研究員及捷克科拉克大學客座教授)/大千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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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冕王啞巴奇報

對於媒體記者,我們常將它冠上「無冕王」的別號,稱他們是沒有帶皇冠的國王,雖然這種比喻似乎有點誇張,但卻也不失真實。在世界各民主國家以講求新聞採訪自由的前提下,記者確實扮演著相當重要的角色,一個好的記者他可能因著自己的客觀正確報導而影響一則事件,乃至整個國家社會,相對的,一個不公正且容易受到外在利誘影響的記者也可能因自己的偏袒報導而傷害到某些人或某件事,以至於造成無法彌補的地步,像這樣的例子在媒體上可說是屢見不鮮。只是令人遺憾的是,在新聞採訪自由這個大帽子的掩護下,不論是非與否,事後是否受到合理的道歉賠償,受害者永遠都是最大的輸家!

媒體自由不代表可亂報

台灣是個媒體相當自由發達的國家,但自由發達並不表示我們每一位媒體工作者的素質就很高,在某方面我們甚至都比不上一個落後的國家。民國七、八十年間,自從報禁解除,及有線電視開放後,各式媒體的成立就彷彿雨後春筍,有人還將此股風潮形容是媒體大戰的開始,以為自此可以擺脫少數媒體的壟斷,讓觀眾有更多選擇的空間,只可惜,這股風潮似乎並沒有提高媒體的品質和素質,反而觀眾卻成了商場惡性競爭底下的犧牲品,為了收視率及廣告,許多媒體可以置本身的專業道德而不顧,一昧的製作一些低俗不入流的節目來討好觀眾。只為了搶頭條、搶獨家,記者可以不經查證訪談,私自報導別人的隱私,進而以不記名的方式把一個人罵爛寫臭,像這樣的記者在媒體界仍不算少數。記者之所以受到人們尊重和享有一定的地位,原因並不是他們的職權有多麼嚇人,而是他們能夠應用專業,透過客觀公正的報導為社會主持公道,呈現事實的真相。可是相對的,若是身為記者不知潔身自愛,利用自己的職權攻訐他人,圖謀私利,乃至造成別人的傷害,這種人雖然貴為媒體人,其惡行與持刀殺人的匪徒並無兩樣,藉著以下這則故事的告白,我們要真心的奉勸那些為人不正,且自以為大的記者們,刀槍可以殺人,「筆」和「說出來的話」也一樣可以置人於死地,區別只是方式不同而已,我們常見到許多媒體工作者總是喜愛以批評、嘲諷或揭發別人隱私為樂,或者因個人對某人和某事的不滿就著作成書,像這樣以「資深媒體工作者」自居,內在又沒有媒體人風格的人,已明顯成為社會的一大亂源,身為媒體人應該自覺、自律及自愛,否則台灣末來的媒體文化將不知何去何從!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黃潛潤,三十九歲,彰化市人,民國七十一年高中畢業後考上台北一所專科學校的編採科,在學校他是一名品學兼優的好學生,畢業的前一年,他還在老師的推薦下到國內某知名電台當實習播報員,自此,他就立志當一個優秀的媒體工作者。而顯然老天爺對他十分厚愛,畢業後在某大報的一次招考中他以優異的成績被錄取,主跑台北縣的幾個鄉鎮,剛開始,由於自己是「菜鳥」,還未進入狀況,所以不管在同業的相處或與地方人士的互動上他都顯得謙虛有禮,可是等日子一久,一副大報記者的傲氣開始在他身上慢慢浮現,為了搶獨家,挖內幕,他一方面極力巴結地方官員及民代,一方面又應用一一擊破的方式從這些人身上得到新聞題材,然後再製造新聞,這種招術確實是十分高明。只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當黃潛潤在利用別人的同時,對方也正在動他的腦筋,尤其是在選舉時最為明顯,所謂「拿人家的錢手軟」,金錢的收買的確是許多民代最常用的手法,黃潛潤雖然貴為大報記者,實際上卻沒有大報的格,有了錢他可以違背新閒道德的良知,閉著眼睛將一個人人痛恨的惡徒寫成大好人,完全無視於這些人當選後對社會地方的危害。例如,有一回的選舉,某鄉鎮有三個候選人出來角逐,其中一位不僅具有黑道背景,過去多次選舉都曾有買票的紀錄,這是地方上人人皆知的事實,黃潛潤得到別人給他的好處,竟將他寫成是「默默行善不為人知的慈善家」,這新聞一見報後,立即引起兩位候選人及地方民眾的反彈,紛紛向報社提出抗議,要求更正或澄清,為此黃還被記了一支小過及調職的處分,後來許多媒體還以此為題,大談記者的自律。

害死女模特兒 勾結民代

但是儘管如此,這些懲罰卻絲毫未帶給黃任何警惕,為了能繼續維持額外之財的收入,旦又不傷害到自己,他特地找了一位和他「志同道台」的某雜誌女記者搭配,她名叫何鈴,是位八面玲瓏且見過世面的資深媒體人。由於雜誌比較有發揮的空間,黃潛潤就這樣透過金錢交易將特定人選介紹給何鈴採訪,所得再由兩人平分。在當時他們確實發了一筆橫財,尤其在選舉時最為優渥。除此之外,黃、何兩人亦會利用職權之便去挖一些公眾人物的隱私來大作文章,然後再以澄清或平衡報導為由,邀請被報導人接受訪談,一旦見了面他們就以暗示的口吻向對方勒索要錢,否則就繼續「追蹤」,通常以一般人的心態,為不使事情張揚擴大,大都會付錢消災,不過也有人不受威脅,例如某位女性模特兒在被故意報導是同性戀後,何鈴曾多次邀他見面訪談,卻都遭到拒絕,使得何鈴懷恨在心,接連幾期都以她為焦點人物,不斷給予負面報導,這位女性模特兒的經紀公司,卻以為她不出面澄清,即表示自己已經默認,一氣之下便與她解除契約,造成這位女性模特兒因為禁不起打擊,憤而跳樓自殺身亡。

無獨有偶,在民國八十年間,新北市的某鄉鎮有位劉姓的民意代表與一名風塵女子鬧誹聞,原本劉在地方給人的印象就不是很好,加上出此紕漏,一時之間他即成了紅心箭靶,人人喊射,連媒體都一面倒的大肆撻伐。碰巧的是,那時距雛選舉還不到兩個月,劉某可說緊張著像是鍋上的螞蟻,黃潛潤覺得機不可失,當面就對劉說,雖然他現在處於劣勢,並不表示就會落選,只要能找對媒體多做文宣一定可以反敗為勝。劉某是個聰明人當然知道黃的暗示,在談妥價碼後,有鑑於本身目標明顯且過去有不良紀錄,於是他便採「分贓」方式找來數家小報及雜誌,以輪流專訪或獨家報導方式幫劉大做「廣告」,果然選舉開票結束劉以百票之差險勝對手,不過才短短一年半他就以貪污和涉及黑道圍標被判刑入獄,目前還在服刑。

天道恢恢 惡報難逃

古人有言 :「惡櫫行於逆,天地眾神,瞋目而視,豈可置若罔聞,然終其報也!」(一個倒行逆施,又壞事做盡的人,不知天地間的眾神明隨時都怒目而視,盯著他看,怎麼能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呢!最終,還是難逃惡報,自食惡果)。黃潛潤與何鈴身為媒體人,理當盡其職業道德,為新聞做出公正客觀的報導,無料他們卻假公濟私,以權謀利,最後不僅傷害到別人,自己也得到了報應。民國八十五年七月,離開新聞界的黃、何兩人合資在台北市開了一家公關公司。當年的年終尾牙他們宴請員工及幾位昔日報社的好友在松江路吃飯,結束後再去唱卡拉OK,但不知是巧合還是冥冥中自有安排,歌唱到一半,包廂的門竟莫名其妙自動打開,外頭走進一位口嚼檳榔,手持香煙,身穿西裝的彪形大漢,原來他是台北縣某鄉鎮的民意代表,與黑道淵源頗深,過去在選學時黃、何兩人曾在媒體上幫他做了不少不實的文宣,極力為他漂白,算來也是恩人。幾年不見三人分外高興,離開卡拉OK店後,這位民代特地開車載黃、何兩人到林森北路一家酒店暢飲,並將車內一瓶從大陸帶回來的陳年老酒拿來分享,不料,才乾完第一杯,三個人的喉嚨突然一陣莫名的燙熱,接著手腳開始呈現麻痺震抖,酒店的服務生發覺情況不對,趕緊叫救護車將他們送到醫院急救,結果說也奇怪,經過醫生仔細檢查卻未發現有任何異狀上,三人只好回家休養,時間就這樣悄悄過了一個星期,到了第八天,狀況再度出現,三個人的喉嚨竟在同一天由小沙啞變成了口吃,當中又以黃潛潤最為嚴重,目前他已經完全無法說話了。更奇怪的是,他和何鈴的雙手在事後的第三天居然無故長滿了贅肉,因為樣子十分可怖,怕嚇到別人,使得每次外出無論天氣有多熱都得穿長袖戴手套。至於黃、何兩人為何會生出如此的怪病?難道是他們做了太多壞事所得到的報應?答案沒有人能夠解答,不過唯一能讓大家在他們身上看到的是一個媒體工作者的醜陋、貪婪及專業道德全然淪喪的一面。像這樣不肖的媒體敗類何其之多,他們正在危害社會及傷害他人,但他們卻不知在幽暗中也有一雙看不到的眼睛在瞋視著,只是不知何人會成為下一個報應的目標而已!

英國著名傳播學家諾尼爾曾說:「一個受人尊崇的媒體人並不在於他的名氣有多大,才學有多棒,而是在於專業道德及對社會的關心在他身上落實了多少!」台灣擁有如此多的媒體,相對也培育出不少的媒體人,只是我們不禁要問,在這惡性競爭的環境下又有多少人能堅守原則,走出「無冕王」的陰影。現今台灣需要的不是媒體明星,更不須那些以「資深媒體人」自居,且又經常在電視報紙揭人隱私大談八卦的人,因為這些人既然不懂得尊重別人和自己,社會大眾又怎能祈求他們報導出公正客觀的新聞?本故事中的黃、何兩人何嚐不是最好的寫照!

(本文節錄自《報應看得見‧壞蛋別逃》,賴樹明著(澳洲雪梨大學教育學博士。曾任編輯、翻譯、口譯、記者、副教授、教授、德國法蘭克福大學教育研究員及捷克科拉克大學客座教授)/大千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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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何橋

網路之狼愛滋報

西元兩千年的開始,被稱為是 E世紀的來臨,上網已成為全球性的一種趨勢,套上年輕人的一句口頭禪說:「不會上網就太遜了!」網路對每個人來說固然方便,其中的陷阱卻也不少,其中最常見到的,便是網路的詐財騙色。近年來,年輕人上網和陌生網友閒聊談戀愛的情形可說屢見不鮮,由於網路只有文字的表達,彼此見不到,也不瞭解對方,心理比較沒芥蒂,可以盡情地吐露心聲,不過,等時間一久,雙方成了無所不談的好友時,另一方便會主動要求見面,一睹網上情人的真面目,此時,若有人圖謀不軌,詐財或騙色的情事就會顯而易見。根據媒體報導,近兩年來,因與網友見面受騙或無故離家出走者,平均每個月就有二到三人,網路族及家長不得不多加謹慎及重視。

其實,上網交朋友並非全然不好,如果彼此能用真心誠實相待,事實上,網路也可以交到好朋友、好情侶及吸收到好的知識。當然,對於那些利用網路交友,背地裡又別有用心的人,我們也不得不加於防患,尤其在雙方都認識不深的情況下,儘管在網路上已號稱「好友」,實際的接觸中仍須自我謹慎,因為那些披著羊皮的狼,在未露出狼相之前,通常都是溫和的,太過相信別人反而是害了自己。美國網路專家露西,過去也是一名網路受害者,在他所寫的《警告惡魔網友》一書中,有段話頗值得網路族引以為鑑:「甜美且感人的文字表達,常會誘使一個盲目的網路族迷失自己的理智,在不知不覺中掉落歹徒的圈套,成為任由使喚的僕人,過去我就是被這些不實的謊言所騙,如今想起,真是哭笑不得,因為我現在才知道,一個真心想交朋友的網路族其文字是平實不誇且不肉麻,越過這些尺度,你就必須小心了……。」藉著露西的這段話,亦藉著以下這則故事,我們希望,能對時下經常上網交友的網路族有所啟示,並對那些不肖的網路犯罪者給予警惕。

來自桃園,在台北市就讀某專科學校的郭禹絃,是位玩世不恭且帶有點叛逆的學生,由於家庭富裕,出手又大方,因此同學便跟他取個「少爺」的外號。專二時他搬離學校宿舍,獨自在市郊租了一間別墅,疼愛他的母親怕他趕不上時代,特別幫他買了一套最新型的電腦,一來供他作功課,二來也期望藉著對電腦的經常摸索,將來成為電腦專家。顯然郭禹絃並沒有讓母親失望,一年下來,他靠著書籍及個人的鑽研,曾經兩度得到學校所舉辦的電腦多媒體創作比賽優等獎,為此父母及家人還專程來到台北,幫他辦了一場大型的慶功宴及舞會,同時邀請學校的師生共襄盛舉,場面之盛大熱鬧,確實吸引不少人羨慕的眼光。

只可惜,郭禹絃有了如此不凡的電腦知識,卻不知好好用在正途上,起初,隨著國內一股網路熱的影響,剛開始他只是上網看看色情影片,後來,他也跟著趕時潮上網交異性朋友,人數多達六、七位,其中有位自稱是「小艾」的女高中生,是他最常上網聊天的對象。專四那年,郭禹絃認為時機已成熟,該是兩人見面的時候,因此,特地約她在一家咖啡廳見面,隨後,再邀去卡拉OK唱歌。期間,郭某曾多次情不自禁的想親吻小艾,但都遭到拒絕,以致於引起郭的不滿,最後,竟以霸王硬上弓的卑劣手段,施以強暴得逞。之後,郭禹絃為強迫小艾不得離開他,不斷以軟硬兼施的手法加於脅誘,指稱若願意和他在一起,每月都會固定給予兩萬元的零用錢,假使膽敢不再理他,兩人就一起同歸於盡。小艾因深怕郭採取激烈手法,迫不得已只好任其擺佈。只是貪得無厭的郭禹絃,並沒有擁有小艾而有所節制,反而經常舊技重施,不斷上網騙色,在短短一年中,失身在他手中的女性網友,就多達三、四位,一夜情的網路族更是不計其數。

民國八十八年七月,專校畢業後的郭禹絃,在父母的大力協助下,與另一位名叫韓檳的同班同學合資,在台北市開了一家「網友聯誼中心」,美其名是在幫網友介紹異性朋友,實際上是一處變相的應召站,他們利用自己所設的網站為上網的網友安排對象,而事實上這是一種騙局,因為這些異性的對象全是郭韓兩人找來的應召女郎,在見面時她們會使盡方法來挑逗這些網友,使其情不自禁墜入情網和她們發生性關係,然後再從中詐財,所得就由郭韓及應召女郎們平分。這套聯手騙局的花招在當時確實為他們賺取不少橫財,然而郭禹絃並不滿足,後來他又增設女性網友聯誼中心,詐騙手法仍和男性方面大同小異,只不過性好漁色的郭某,若遇上較漂亮的女性就由自己來應付,在這種能賺錢又有美女相伴的生活中,不到二十歲的郭禹絃自稱這是他人生最享福的時期,但是也因為他這種變態的「享福」造成不少網友受騙,憤而自殺的事件。民國八十八年底就單一個月就發生三起,其中一起的女主角因禁不起人財兩失的打擊,自殺獲救後即罹患嚴重的幻想症,經常攻擊家人,民國八十九年,一月因一時疏於照顧,造成四歲的弟弟被她打成腦震盪,目前,兩姊弟都在接受治療中。

夜路走多了,遲早總會有摔倒的時候,郭禹絃利用網路詐財騙色,受害人不計其數,其中就遇到一位女性網友的哥哥是某大黑道幫派的副堂主,為人冷酷兇殘,當他得知妹妹的遭遇後怒不可遏,立即調派大批的手下,到郭韓兩人經營的網友聯誼中心,打算狠狠教訓他們,碰巧郭因肚子痛到診所看病逃過一劫,留下韓檳被打成雙腳殘廢,目前隱居彰化在路邊賣檳榔。

隨後得到消息的郭禹絃驚嚇不已,為避免遭來不測,在父親透過管道的運作下,以疑似心臟病為由逃過兵役,隨即將他送到巴西友人家中避難。可是性好漁色的郭禹絃,並沒有因為遠在異國而有所收歛,期間仍四處風流招妓,以致染上不治之症的愛滋病,民國八十九年八月,病死在巴西首都巴西里亞的一家醫院內。據他父親表示,郭禹絃死時就像一具活殭屍,完全看不到身上的肉。尤其在臨終前更為恐怖,就連話都說不出來,只是勉強用一口氣,在遺書上寫著「對不起、後悔、多做善事」等九個字。對於孩子過去種種的惡行,在接受作者的訪談中郭禹絃的父母始終搖頭感嘆,他們不斷的自責說,今天兒子之所以有如此的下場都是平時疏於管教和太過溺愛所致,如今時下,仍有不少父母的教育方式和他們一樣,所以,願意藉著兒子的前車之鑑,將這段感傷的過去吐露出來,希望能導正更多走在犯罪邊緣的人。

今天科技不斷的發展,歹徒犯罪的手法也在同時逐日變化更新,可是人類對是非善惡、好壞與否的判斷並沒有隨之進步,反而倒退。近年來,警方破獲利用網路詐財騙色的案子不下數百件,手法可說大同小異,網路族早就應該提高警覺,自擬一套因應之策。只可惜,前人的錯似乎末未帶給後人多少的警惕,至今歹徒依然上網設詐,網路族仍一窩蜂的被騙,這種現象就像刮刮樂詐騙集團一樣,雖警方、媒體明明一再告誡人們不可相信,結果,還是有那麼多人上當受騙,這除了貪外,還外加頭腦不清楚。或許有人會問,目前台灣為何有那麼多靠著詐騙的行業能夠生存下來?如果要有答案,那就是等著被騙的人還有很多。郭禹絃所開設的網友聯誼中心並沒有什麼特別,也沒有獨特的騙人招術,明眼人去了一、二次,便能明白其中的花樣,偏偏有些人去了十幾次,即使發現「內情不單純」,還是執迷不悟,像這樣的人不被騙都很難。有人常說,疾病可以預防,我倒覺得被騙更可以預防,只是端看你用什麼方式而已。藉著這則故事,我們深切期盼,在騙業花招百出的今天,人們能多應用智慧,也唯有智慧,騙業才無法生存!

(本文節錄自《報應看得見‧壞蛋別逃》,賴樹明著(澳洲雪梨大學教育學博士。曾任編輯、翻譯、口譯、記者、副教授、教授、德國法蘭克福大學教育研究員及捷克科拉克大學客座教授)/大千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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鉗嘴含鍼小地獄

圖:蔣國聖先生所編繪《地獄面目》: 鉗嘴含鍼小地獄。

鴉片、嗎啡、紅中白板、安非他命到今天坊間盛行的搖頭丸,這些毒品就像在趕時潮一樣,隨著時代進步,不斷在製造社會問題,更是不斷地在毒害無知莽撞的青少年。一位曾吸毒二十七年的老毒犯在獄中接受媒體訪問時,就滿腹不平的說:「假使我們這些吸毒者被稱是六神無主的幽魂,那麼那些誘使我們吸毒的人豈不是地獄裡的惡魔!」哥倫比亞是世界上毒品最多的國家之一,當惡名昭彰的大毒梟凱斯迪薩被捕遭致槍決的那一刻,他說了一句:「當我的生命結束時,我在地獄裡的審判才正要開始。」毒品能帶給人短暫的快樂,但當正在享受快樂的同時,卻也悄悄的把一個人引入罪惡的深淵中,輕者染毒,重者因毒而販毒,甚至作奸犯科,潦倒結束生命,前車之鑑,歷歷在目,絕不可輕易嘗試。以下這則真實故事,足以道出一個吸毒販毒者的悲慘下場。

民國七十五年九月六日,正當各級學校放完暑假忙於開學之際,台北市某分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對轄區內數家賓館飯店進行突擊檢查,結果意外發現一名年僅十五歲的少女正在從事應召,她的小名叫「喬嬌」,身分證的戶籍註明是雲林的莿桐。當警察將她帶回警局偵訊時,她滿臉倦容,喃喃自語,坐立不安,有時,還會無故用手打自己或敲桌子,彷彿罹患精神病一般,辦案老練的警察一看便知這名女孩染上嚴重的毒癮,而就在他們做完筆錄正要將這批人移送法辦時,喬嬌竟然倒在地上,口吐白沫,全身顫抖,頻頻用頭去撞椅子,口中大喊著:「快給我!快給我,不然我就要死了!」對於這突如其來的舉動,警方也嚇了一跳,只得趕緊叫救護車將喬嬌送往醫院治療。

住院期間警方曾多次前往探視,並使盡了各種手法想從中瞭解她不幸的遭遇,可是喬嬌卻始終保持冷漠,心情好就看看雜誌報紙,心情不好便躲在棉被裡哭泣睡覺。直到三天後的凌晨,病房外來了一個頭髮半白的老人,他叫盧水土,是喬嬌的祖父,接獲警方通知專程從雲林連夜坐火車北上,看到將近兩年未見的孫女時,盧老不禁老淚縱橫,緊緊抱著她不停的痛哭,親情至愛在此表露無遺。警方見時機難得,趕緊透過盧水土的勸說,要喬嬌說出自己不幸的遭遇及應召站幕後的首腦,但是儘管盧老好說歹說,喬嬌就是不肯透露半點線索,其年紀輕輕能如此冷靜沈穩,看在警方眼裡都不禁感到驚訝。

自知要從喬嬌口中得到線索是不可能,於是,警方便使出「放長線釣大魚」的計策,等醫院的治療告一段落後,警方藉以病況好轉及罪證不足為由,故意放了喬嬌,然後再派人跟監,企圖一網打盡。不過喬嬌也不是省油的燈,她當然知道警方的用意,心裡早已做好準備。離開醫院後,她隨即搭上計程車回到位在林森北路的應召站,所謂「最危險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這個應召站就設在一樓的街道上,外表以服飾店做為掩護,隔壁分別有中藥店及鐘錶行,加上應召方式都以叩機聯絡,若不是熟悉的顧客根本看不出來。

喬嬌一走入店內,跟監的警察立即進去搜索,結果什麼東西也沒查到,反而惹來兩名自稱是服飾店股東的歐巴桑一陣辱罵,並揚言要到法院去告他們擾民,警方無奈只好草草收隊離去。這時在隔壁的中藥店走出兩個中年人,一位叫夏慎德,三十二歲,台北市人,另一位叫嚴中壽,三十一歲,高雄市人,他們兩人有個共同吸引女人的地方,那就是一表人材,能言善道,尤其擅長吹、哄、拐、騙,應召站內有二十三名應召女郎,其中一半以上都是當初在他們的拐騙下失身,然後再用毒品加予控制,強迫賣淫,至於其他人不是被毒品控制的便是被兩人外表所迷,自願應召賺錢供養他們,喬嬌本人及她姊姊盧以琴就屬於前者。

民國六十九年八月,懷著淘金美夢的盧以琴在國中畢業後獨自來到台北投靠舅舅,幫他在中華路販售衣服,晚上再到高職讀夜間部,生活過著十分充實,可是好景不長,一年後舅舅因生意周轉不靈,向地下錢莊借錢無力償還,在逃路中被黑道追殺不慎跌入溪中溺斃。那時盧以琴有位同在中華路賣衣服的朋友,綽號叫「八珍」(台語為三八的意思),當他得知盧女的處境後感到十分同情,特地將她介紹到表哥阿財所經營的賓館當服務生,當時賓館有位常客就是夏慎德,他和阿財是拜把兄弟,藉著賓館做掩飾,一個提供應召場地,一個則是介紹嫖妓的皮條客,兩人就這樣一搭一唱,長年下來生意始終興隆。思想單純的盧以琴哪知這是個掛羊頭賣狗肉的黑店,已經誤入賊船還不時以為自己遇到好人,找到好的工作。

粉飾外表,將自己漂白的像是個斯文的大好人,這是夏慎德博得女人好感的最拿手絕活,對盧以琴自然也不例外。剛開始,由於進出賓館頻繁,又經常帶一批人出入,為不讓盧女起疑心,他竟謊騙自己是移民到美國的華僑,此次回台灣是計劃在南部蓋一個大型的紡織廠,將來完成要幾位忠誠的朋友擔任主管,以他對盧女在賓館的工作表現,是個難得的人選。喜歡聽好話、被捧,這是人的天性也是人性的一大弱點,盧女一聽夏慎德對她滿口的稱讚,一時還以為自己真的是麻雀變鳳凰,當場表示願意跟隨他,而夏也順水推舟,馬上改口稱盧女為「盧經理」,並說,為儘早適應經理這個職位,她必須先辭去賓館的工作,再以私人秘書身份在旁見習。對此要求,盧女哪有不答應的道理。

可是她哪能料到,上班的第一天她就遭到夏慎德、阿財、嚴中壽和三名保鏢的輪姦,事後並在她的身上注入毒品,要脅她在賓館應召,否則就不給毒品,因迫於毒癮所控,盧女只好照辦。而偏偏就在這時候,完全不知情的喬嬌在接到姊姊即將升任董事長私人秘書的來信後,高興的從雲林搭火車北上,想當面向她道賀。當她踏入賓館時正好遇到嚴中壽,表明身份後,嚴立即展露出他拐騙的技巧,指稱自從她姊姊升上董事長的私人秘書後就經常出國,需要一、二個星期才會回來,既然正在放寒假,又難得上來台北,不如多住幾天,他願撥空充當導遊。喬嬌看嚴中壽長得俊俏斯文且那麼有誠意,於是便答應留下來,而令人覺得不可思議的是,還不到一天的時間,喬嬌竟在嚴氏外表的吸引下和他發生不正常的關係,這對一個鄉下女孩而言確實難以想像。不過儘管喬嬌對嚴中壽有意,嚴對喬嬌卻是無情,之後他還是命人施予輪暴、注射毒品,並推入火坑當應召女,這件事直到一年後,盧以琴才從保鏢口中得知。

夏慎德、嚴中壽及阿財等人利用毒品控制女孩子賣淫,又強迫她們販毒,自己卻從不吸毒,最後,又為何會死在毒品之下,如果說這是報應,倒不如說是他們害人害己的結果。民國七十六年的農曆新年初三,為慶祝一年來應召站的生意興隆,阿財特地在賓館宴請夏慎德、嚴中壽兩人,並打算將託友人從韓國買回來的人蔘粉摻入火鍋中,想好好補補身體。誰知負責煮菜的歐巴桑當天竟帶來兩個十分頑皮的外孫,他們不知在賓館的何處找出三包的毒品,其中一包還是嚴中壽誘騙女人最常使用的春藥,在利用歐巴桑忙於煮菜之際,偷偷倒入火鍋內,不知情的歐巴桑隨後又將阿財交給他的人蔘粉也加入其中。

就這樣,三個人在享完這頓「大餐」後,都一一染上毒癮,也一一得到了報應,首先是阿財,因無法負荷龐大的購毒開銷,販賣賓館後他四處流浪,隔年的冬天病死在一間偏僻的空屋內,當屍體被發現時已經發臭生蟲,下場相當悲慘。接下來是嚴中壽,不知是巧合還是天意,阿財下葬的當天,他到殯儀館弔祭,沒想到在瞻仰遺容時,竟毒癮突發,猛撞棺材,送到醫院宣告不治,而據現場目擊者指出,嚴中壽的頭撞擊棺材只有輕微的兩下,為何送上救護車時會「腦漿四溢」,實在令人不解。無獨有偶,夏慎德也是死於非命,不過他的喪命卻帶點玩笑性。有一天他到九份阿姨的家採水果,正好看到一個狗籠,自己就跑了進去,然後告訴阿姨的孩子將門鎖起來,他要在裡面表演發狗瘋。隔了半年他再度到阿姨的家,仍然和上次一樣鑽到狗籠內,可是沒想到這次竟是毒癮發作,阿姨的孩子還以為他在表演發狗瘋,並不願將狗籠打開,最後則活活死在狗籠內。至於盧以琴和喬嬌這對可憐的姊妹,目前已回到雲林老家,兩人均在一家電子公司當業務員,這則故事是由他們的友人所提供,目的是希望藉此讓更多人認識毒品的可怕,在此我們除了表示謝意外,也祝福盧以琴這對姊妹。

人們常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大家都知道毒品的可怕,可是卻又有不少人不顧生命,以身試法,最後總是落到悲慘的下場。夏慎德、嚴中壽及阿財等人從不沾毒,因為他們知道染上毒癮的後果,但卻又故意販毒給別人,甚至利用毒品來控制他人應召,像這樣惡劣之徒在今天的社會中仍大有人在,德國著名哲學家威尼特曾說:「今天你所害的人,明天就眼睜睜在看你的報應!」以別人的痛苦、疾病、死亡所換來的金錢和享受,那不是幸福;而是罪惡,這種罪惡所換來的必是惡報,本故事的三個惡人就是最好的例子。

(本文節錄自《報應看得見‧壞蛋別逃》,賴樹明著(澳洲雪梨大學教育學博士。曾任編輯、翻譯、口譯、記者、副教授、教授、德國法蘭克福大學教育研究員及捷克科拉克大學客座教授)/大千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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