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冕王啞巴奇報

對於媒體記者,我們常將它冠上「無冕王」的別號,稱他們是沒有帶皇冠的國王,雖然這種比喻似乎有點誇張,但卻也不失真實。在世界各民主國家以講求新聞採訪自由的前提下,記者確實扮演著相當重要的角色,一個好的記者他可能因著自己的客觀正確報導而影響一則事件,乃至整個國家社會,相對的,一個不公正且容易受到外在利誘影響的記者也可能因自己的偏袒報導而傷害到某些人或某件事,以至於造成無法彌補的地步,像這樣的例子在媒體上可說是屢見不鮮。只是令人遺憾的是,在新聞採訪自由這個大帽子的掩護下,不論是非與否,事後是否受到合理的道歉賠償,受害者永遠都是最大的輸家!

媒體自由不代表可亂報

台灣是個媒體相當自由發達的國家,但自由發達並不表示我們每一位媒體工作者的素質就很高,在某方面我們甚至都比不上一個落後的國家。民國七、八十年間,自從報禁解除,及有線電視開放後,各式媒體的成立就彷彿雨後春筍,有人還將此股風潮形容是媒體大戰的開始,以為自此可以擺脫少數媒體的壟斷,讓觀眾有更多選擇的空間,只可惜,這股風潮似乎並沒有提高媒體的品質和素質,反而觀眾卻成了商場惡性競爭底下的犧牲品,為了收視率及廣告,許多媒體可以置本身的專業道德而不顧,一昧的製作一些低俗不入流的節目來討好觀眾。只為了搶頭條、搶獨家,記者可以不經查證訪談,私自報導別人的隱私,進而以不記名的方式把一個人罵爛寫臭,像這樣的記者在媒體界仍不算少數。記者之所以受到人們尊重和享有一定的地位,原因並不是他們的職權有多麼嚇人,而是他們能夠應用專業,透過客觀公正的報導為社會主持公道,呈現事實的真相。可是相對的,若是身為記者不知潔身自愛,利用自己的職權攻訐他人,圖謀私利,乃至造成別人的傷害,這種人雖然貴為媒體人,其惡行與持刀殺人的匪徒並無兩樣,藉著以下這則故事的告白,我們要真心的奉勸那些為人不正,且自以為大的記者們,刀槍可以殺人,「筆」和「說出來的話」也一樣可以置人於死地,區別只是方式不同而已,我們常見到許多媒體工作者總是喜愛以批評、嘲諷或揭發別人隱私為樂,或者因個人對某人和某事的不滿就著作成書,像這樣以「資深媒體工作者」自居,內在又沒有媒體人風格的人,已明顯成為社會的一大亂源,身為媒體人應該自覺、自律及自愛,否則台灣末來的媒體文化將不知何去何從!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黃潛潤,三十九歲,彰化市人,民國七十一年高中畢業後考上台北一所專科學校的編採科,在學校他是一名品學兼優的好學生,畢業的前一年,他還在老師的推薦下到國內某知名電台當實習播報員,自此,他就立志當一個優秀的媒體工作者。而顯然老天爺對他十分厚愛,畢業後在某大報的一次招考中他以優異的成績被錄取,主跑台北縣的幾個鄉鎮,剛開始,由於自己是「菜鳥」,還未進入狀況,所以不管在同業的相處或與地方人士的互動上他都顯得謙虛有禮,可是等日子一久,一副大報記者的傲氣開始在他身上慢慢浮現,為了搶獨家,挖內幕,他一方面極力巴結地方官員及民代,一方面又應用一一擊破的方式從這些人身上得到新聞題材,然後再製造新聞,這種招術確實是十分高明。只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當黃潛潤在利用別人的同時,對方也正在動他的腦筋,尤其是在選舉時最為明顯,所謂「拿人家的錢手軟」,金錢的收買的確是許多民代最常用的手法,黃潛潤雖然貴為大報記者,實際上卻沒有大報的格,有了錢他可以違背新閒道德的良知,閉著眼睛將一個人人痛恨的惡徒寫成大好人,完全無視於這些人當選後對社會地方的危害。例如,有一回的選舉,某鄉鎮有三個候選人出來角逐,其中一位不僅具有黑道背景,過去多次選舉都曾有買票的紀錄,這是地方上人人皆知的事實,黃潛潤得到別人給他的好處,竟將他寫成是「默默行善不為人知的慈善家」,這新聞一見報後,立即引起兩位候選人及地方民眾的反彈,紛紛向報社提出抗議,要求更正或澄清,為此黃還被記了一支小過及調職的處分,後來許多媒體還以此為題,大談記者的自律。

害死女模特兒 勾結民代

但是儘管如此,這些懲罰卻絲毫未帶給黃任何警惕,為了能繼續維持額外之財的收入,旦又不傷害到自己,他特地找了一位和他「志同道台」的某雜誌女記者搭配,她名叫何鈴,是位八面玲瓏且見過世面的資深媒體人。由於雜誌比較有發揮的空間,黃潛潤就這樣透過金錢交易將特定人選介紹給何鈴採訪,所得再由兩人平分。在當時他們確實發了一筆橫財,尤其在選舉時最為優渥。除此之外,黃、何兩人亦會利用職權之便去挖一些公眾人物的隱私來大作文章,然後再以澄清或平衡報導為由,邀請被報導人接受訪談,一旦見了面他們就以暗示的口吻向對方勒索要錢,否則就繼續「追蹤」,通常以一般人的心態,為不使事情張揚擴大,大都會付錢消災,不過也有人不受威脅,例如某位女性模特兒在被故意報導是同性戀後,何鈴曾多次邀他見面訪談,卻都遭到拒絕,使得何鈴懷恨在心,接連幾期都以她為焦點人物,不斷給予負面報導,這位女性模特兒的經紀公司,卻以為她不出面澄清,即表示自己已經默認,一氣之下便與她解除契約,造成這位女性模特兒因為禁不起打擊,憤而跳樓自殺身亡。

無獨有偶,在民國八十年間,新北市的某鄉鎮有位劉姓的民意代表與一名風塵女子鬧誹聞,原本劉在地方給人的印象就不是很好,加上出此紕漏,一時之間他即成了紅心箭靶,人人喊射,連媒體都一面倒的大肆撻伐。碰巧的是,那時距雛選舉還不到兩個月,劉某可說緊張著像是鍋上的螞蟻,黃潛潤覺得機不可失,當面就對劉說,雖然他現在處於劣勢,並不表示就會落選,只要能找對媒體多做文宣一定可以反敗為勝。劉某是個聰明人當然知道黃的暗示,在談妥價碼後,有鑑於本身目標明顯且過去有不良紀錄,於是他便採「分贓」方式找來數家小報及雜誌,以輪流專訪或獨家報導方式幫劉大做「廣告」,果然選舉開票結束劉以百票之差險勝對手,不過才短短一年半他就以貪污和涉及黑道圍標被判刑入獄,目前還在服刑。

天道恢恢 惡報難逃

古人有言 :「惡櫫行於逆,天地眾神,瞋目而視,豈可置若罔聞,然終其報也!」(一個倒行逆施,又壞事做盡的人,不知天地間的眾神明隨時都怒目而視,盯著他看,怎麼能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呢!最終,還是難逃惡報,自食惡果)。黃潛潤與何鈴身為媒體人,理當盡其職業道德,為新聞做出公正客觀的報導,無料他們卻假公濟私,以權謀利,最後不僅傷害到別人,自己也得到了報應。民國八十五年七月,離開新聞界的黃、何兩人合資在台北市開了一家公關公司。當年的年終尾牙他們宴請員工及幾位昔日報社的好友在松江路吃飯,結束後再去唱卡拉OK,但不知是巧合還是冥冥中自有安排,歌唱到一半,包廂的門竟莫名其妙自動打開,外頭走進一位口嚼檳榔,手持香煙,身穿西裝的彪形大漢,原來他是台北縣某鄉鎮的民意代表,與黑道淵源頗深,過去在選學時黃、何兩人曾在媒體上幫他做了不少不實的文宣,極力為他漂白,算來也是恩人。幾年不見三人分外高興,離開卡拉OK店後,這位民代特地開車載黃、何兩人到林森北路一家酒店暢飲,並將車內一瓶從大陸帶回來的陳年老酒拿來分享,不料,才乾完第一杯,三個人的喉嚨突然一陣莫名的燙熱,接著手腳開始呈現麻痺震抖,酒店的服務生發覺情況不對,趕緊叫救護車將他們送到醫院急救,結果說也奇怪,經過醫生仔細檢查卻未發現有任何異狀上,三人只好回家休養,時間就這樣悄悄過了一個星期,到了第八天,狀況再度出現,三個人的喉嚨竟在同一天由小沙啞變成了口吃,當中又以黃潛潤最為嚴重,目前他已經完全無法說話了。更奇怪的是,他和何鈴的雙手在事後的第三天居然無故長滿了贅肉,因為樣子十分可怖,怕嚇到別人,使得每次外出無論天氣有多熱都得穿長袖戴手套。至於黃、何兩人為何會生出如此的怪病?難道是他們做了太多壞事所得到的報應?答案沒有人能夠解答,不過唯一能讓大家在他們身上看到的是一個媒體工作者的醜陋、貪婪及專業道德全然淪喪的一面。像這樣不肖的媒體敗類何其之多,他們正在危害社會及傷害他人,但他們卻不知在幽暗中也有一雙看不到的眼睛在瞋視著,只是不知何人會成為下一個報應的目標而已!

英國著名傳播學家諾尼爾曾說:「一個受人尊崇的媒體人並不在於他的名氣有多大,才學有多棒,而是在於專業道德及對社會的關心在他身上落實了多少!」台灣擁有如此多的媒體,相對也培育出不少的媒體人,只是我們不禁要問,在這惡性競爭的環境下又有多少人能堅守原則,走出「無冕王」的陰影。現今台灣需要的不是媒體明星,更不須那些以「資深媒體人」自居,且又經常在電視報紙揭人隱私大談八卦的人,因為這些人既然不懂得尊重別人和自己,社會大眾又怎能祈求他們報導出公正客觀的新聞?本故事中的黃、何兩人何嚐不是最好的寫照!

(本文節錄自《報應看得見‧壞蛋別逃》,賴樹明著(澳洲雪梨大學教育學博士。曾任編輯、翻譯、口譯、記者、副教授、教授、德國法蘭克福大學教育研究員及捷克科拉克大學客座教授)/大千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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