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叟滑稽

先父姚安公說:雍正初年,李家窪佃戶董某的父親死了,留下一頭牛,老而且跛,打算賣給屠宰場。牛逃到他父親墓前,伏地僵臥,牽拉鞭打都不起來,只是搖尾長叫。村裏人聽說此事,絡繹不絕地前往觀看。忽然鄰居劉老頭兒憤然走上前,用拐杖打牛說:「他父親墜入河裏,與你有何關係?假如讓他隨波漂流,充做魚鱉食物,豈不更好?你無故多事,牽引他上岸,讓他多活十幾年,致使他兒子對父親奉養,病則醫治,死則入斂,而且留下此墳,每年需祭掃,成為董氏子孫無窮牽累。你的罪大了,死是應當的,亂叫什麼?」

原來,當年董某的父親掉入深水中,牛跟著跳進水,董父拉著牛尾才上岸。董某不知內情,聽說了這事非常慚愧。自己打著嘴巴說:「我真不是人!」急忙拉著牛回家。數月後牛病死,董某哭著把它埋了。這老頭兒很有些滑稽風格,與東方朔救漢武帝乳母的故事竟然相合。

【原文】

先姚安公言,雍正初,李家窪佃戶董某,父死,遺一牛,老且跛,將鬻於屠肆。牛逸至其父墓前,伏地僵臥。牽挽鞭箠皆不起,惟掉尾長鳴。村人聞是事,絡繹來視。忽劉某鄰叟憤然至,以杖擊牛曰:「渠父墮河,何預於汝?使隨波漂流充魚鱉食,豈不大善?汝無故多事,引之使出,多活十餘年。致渠生奉養,病醫藥,死棺斂,且留此一墳,歲需祭發,為董氏子孫無窮累,汝罪大矣。就死汝分,牟牟者何為?」蓋其父嘗墮深水中,牛隨之躍入,牽其尾得出也。董初不知此事,聞之大慚,自批其頰曰:「我乃非人!」急引歸。數月後病死,泣而埋之。此叟殊有滑稽風,與東方朔救漢武帝乳母事,竟暗合也。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七 如是我聞一》,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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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德遠慮

我的堂兄坦居曾經聽過劉馨亭講過兩個故事。一個講的是有位農家子弟,因為被狐仙媚惑,就請來一個道士捉拿。狐仙被捉住後,道士正打算把她放到油鍋裏煎死。農家子弟叩頭請他把狐仙放了,道士於是聽從了他。但後來,由於他想念狐仙得了病,醫治無效。一天,狐仙又來了,農家子悲喜交集,但狐仙態度冷漠。它對農家子說:「您對我苦苦相思,圖的只是我的容貌,但您不知這容貌是我的幻相。如果您看見我的本來面貌的話,害怕得躲避都來不及。」只見它突然撲倒在地,一條長尾巴、蒼灰色毛的狐狸出現在他的面前,鼻孔氣息咻咻,一雙眼睛像是燃燒著火,跳動不定。它跳到屋頂上,長叫了數聲就離去了。農家子弟從此病也好了。這個狐仙可算是能夠以德報德的。

還有一個故事,講的也是一位農家子被狐仙所媚惑。於是延請術士懲治,而法術不靈,連符都被狐仙弄破了。狐仙正要上法壇去毆打術士,一個像狐母的老婦人制止了它,說:「動物要保護自己的同伴,人也庇護他們的同類。這位術士法術雖淺,如果對他傷害太過分,恐怕其他術士要來報復,你不如暫且到你夫婿那裏睡一覺,讓這術士逃了吧!」這個狐仙可說是夠深謀遠慮的。

【原文】

從兄垣居言,昔聞劉馨亭談二事。其一,有農家子為狐媚,延術士劾治,狐就擒,將烹諸油釜,農家子叩額乞免,乃縱去。後思之成疾,醫不能療。狐一日復來相見,悲喜交集,狐意殊落落,謂農子家曰:「君苦相憶,止為悅我色耳,不知是我幻相也,見我本形,則駭避不遑矣。」欻然撲地,蒼毛修尾,鼻息咻咻,目睒睒如炬,跳擲上屋,長嗥數聲而去。農家子自是病痊。此狐可謂能報德。其一,亦農家子為狐媚,延術士劾治,法不驗,符籙皆為狐所裂,將上壇毆擊。一老媼似是狐母,止之曰:「物惜其群,人庇其黨。此術士道雖淺,創之過甚,恐他術士來報復,不如且就爾婿眠。」聽其逃避。此狐可謂能遠慮。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七 如是我聞一》,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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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鏡觀心

于道光說:有個士人,夜裏經過岳廟,紅色的大門緊緊地關閉著,卻有人從廟裏出來,知道是神靈,立即合掌長跪而拜,呼叫上聖。那人伸手扶住他說:「我不是高貴的神道,是右台司鏡的胥吏,帶著文簿到這裏。」他問:「司鏡是什麼意思?是業鏡嗎?」

胥吏答:「你說的也差不多了,但卻又是另一件事。業鏡所照,是做事的善惡罷了。至於內心細微的隱曲,真誠與虛偽萬種頭緒,起滅無常,包藏著難以測量之心,幽深細密,無跡可以窺知,往往外貌像麒麟鸞鳳,心中掩藏著鬼蜮伎倆,隱惡沒有露出形跡,業鏡就不能照見。南北宋以後,這種技術更加工巧,裝飾彌補,有時終身不敗露。所以護法眾天神合議,移置業鏡於左台,照真小人;增設心鏡於右台,照偽君子。圓光相對映照,心靈通明,有固執的,有偏心的,有黑如漆的,有曲如鉤的,有拉雜如糞土的,有混濁如汙泥的,有心機深險千重萬掩的,有脈絡盤曲左穿右貫的,有像荊棘的,有像刀劍的,有像蜂和蠍子的,有像虎狼的,有現出做官的冠服和車蓋的,有現出金銀氣的,甚至有隱隱約約現出男女秘戲圖的。而回顧他們的外形,則都是儼然如道學家的面貌。那圓潤光亮像明珠,清澈像水晶的,千百個中的一二個罷了。像這樣的,我站立在兩鏡的旁邊,登錄而記下來,三個月送達一次給岳帝,決定降罪或賜福。大概名聲愈高則譴責愈嚴,心術愈巧則懲罰愈重。春秋二百四十年中,暴露的壞人壞事不只一處,只有雷擊夷伯的廟,天特意表示譴責於展氏,是因為隱惡的緣故。你要記住它。」士人下拜接受教誨,回來後懇求道光書寫匾額,把他的居室命名為「觀心」。

【原文】

于道光言,有士人夜過岳廟,朱扉嚴閉,而有人自廟中出,知是神靈,膜拜呼上聖。其人引手掖之曰:「我非貴神,右臺司鏡之吏,齎文簿到此也。」問:「司鏡何義,其業鏡也耶?」曰:「近之,而又一事也。業鏡所照,行事之善惡耳。至方寸微曖,情偽萬端,起滅無恒,包藏不測,幽深邃密,無跡可窺,往往外貌麟鸞,中蹈鬼域,隱匿未形,業鏡不能照也。南北宋後,此術滋工,塗飾彌縫,或終身不敗。故諸天合議,移業鏡於左臺,照真小人;增心鏡於右臺,照偽君子。圓光對映,靈府洞然:有拗捩者,有偏倚者;有黑如漆者,有曲如鉤者;有拉雜如糞牆者,有混濁如泥滓者;有城府險阻千重萬掩者,有脈絡屈盤左穿右貫者;有如荊棘者,有如刀劍者,有如蜂蠆者,有如虎狼者;有現冠蓋影者,有現金銀氣者;甚有隱隱躍躍現秘戲圖者。而回顧其形,則皆岸然道貌也;其圓瑩如明珠、清激如水晶者,千百之一二耳。如是者,吾立鏡側,籍而記之,三月一達於嶽帝,定罪福焉。大抵名愈高,則責愈嚴;術愈巧,則罰愈重。《春秋》二百四十年,癉惡不一,惟震伯夷之廟,天特示譴於展氏,隱匿故也。子其識之!」士人拜授教,歸而乞道光書額,名其室曰「觀心」。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七 如是我聞一》,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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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譴獲報

官員姦污僕人之妻,處罰不過取消俸祿而已。這是因為主僕經常生活在一起,難免親昵,關係曖昧難以判明是非。法律從細微深遠處著想,就是防止產生誣陷或反咬一口的風氣。但是如果強逼姦污,陰曹的處罰就很重了。

戴遂堂先生說:康熙末年,有一世家子要脅姦污了僕人之妻。僕人怨氣鬱結,得了食不下嚥之病。當時,妻子已懷孕,僕人臨死前用手摸著妻子的腹部說:「是男還是女?能為我復仇嗎?」後來,妻子生一女兒,長大後又聰明又美麗,世家子又把她納為妾,生一兒子。但世家子得了消渴病,就像司馬相如那樣犯了糖尿病,不久就死了。這個妾卻淫亂不已,終於搞到打官司的地步,大損世家名聲。十幾年中,世家子的夫人身披素服,扶棺送葬,他的妾身著青衫,對簿公堂,戴先生都親眼看到了,好像發生在幾天之中的事。這難道不是怨憤積聚,而生出這麼一個女兒來報仇的嗎?

【原文】

職官姦僕婦,罪止奪俸。以家庭匿近,幽曖難明,律法深微,防誣蔑反噬之漸也。然橫幹強逼,陰譴實嚴。戴遂堂先生言:「康熙末,有世家子挾汙僕婦,僕氣結成噎膈。時婦已孕,僕臨歿以手摩其腹曰:『男耶女耶?能為我復仇耶?』後生一女,稍長,極慧豔。世家子又納為妾,生一子。文園消渴,俄夭天年。女帷薄不修,竟公庭涉訟,大損家聲。十許年中,婦縞袂扶棺,女青衫對簿,先生皆目見之,如相距數日耳。豈非怨毒所鍾,生此尤物以報哉?」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七 如是我聞一》,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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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然達觀

錢遵王《讀書敏求記》記載:趙清常死後,子孫賣了他的遺書。結果在武康山中,白天就能聽見鬼的哭聲。唉!有聚必有散,怎麼見識這麼狹窄呢?明代壽甯侯的故宅在興濟,早已被拆賣乾淨,只剩下了一個廳堂。後來又把廳堂的木料賣給我的先祖。拆卸的時候,工匠也聽到廳柱中有哭泣聲。千古癡魂,如出一轍。我曾對董曲江說:「大地山河,佛家也以為是泡影,區區一點又何足道哉?百年以後,如果我的圖書器物古玩,散落在人間,鑒賞家能指點撫摸著說:『這是紀曉嵐的故物。』也是一段佳話,還有什麼憾恨的呢?」

董曲江說:「君說這話,還有一種求名的心思。我卻認為生前時需要消閒打發日子,不能不借用器物供自己娛樂。至於死後,我本人已經不存在了,其他還有什麼意義呢?生前用物,可以任其餵蟲子老鼠、丟進泥沙裏。因此,我的書從沒有印章記錄,硯石也沒有銘刻留文,恰似花好月圓,勝水名山,偶然與我相逢便暫屬於我所有;等雲煙過眼,就不再問屬於誰家所有了。哪裡還需刻什麼號、題什麼名,為後人作打算呢!」我認為,他的見識更為超脫瀟灑。

【原文】

錢遵王《讀書敏求紀》載:「趙清常歿,子孫鬻其遺書。武康山中,白晝鬼哭。聚必有散,何所見之不達耶?明壽寧侯故第在興濟,斥賣略盡,惟廳事僅存。後鬻其木於先祖。拆卸之日,匠者亦聞柱中有泣聲。千古癡魂,殆同一轍。」余嘗與董曲江言,大地山河,佛氏尚以為泡影,區區者復何足雲!我百年後,儻圖器書玩散落人間,使賞鑒家指點摩挲,曰:「此紀曉嵐故物。」是亦佳話,何所恨哉?曲江曰:「君作是言,名心尚在。餘則謂消閒遣日,不能不借此自娛。至我已弗存,其他何有?任其飽蟲鼠,委泥沙耳。故我書無印記,硯無銘識,正如好花朗月,勝水名山,偶與我逢,便為我有;迨雲煙過眼,不復問為誰家物矣。何必鐫號題名,為後人計哉?」所見尤灑脫也。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七 如是我聞一》,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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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養之別

故城賈漢恒說:張二酉、張三辰,是兄弟倆。二酉先死,三辰撫育侄兒如同自己所生。管理田產,謀畫婚娶,都是盡心竭力。侄兒生了癆病,料理醫藥,幾乎廢寢忘餐。侄兒死後,經常忽忽如有所失,人們都稱道他的友愛。過了幾年,三辰病情危重,昏亂眼花中自言自語說:「怪事!剛才到陰司,二哥竟控告我殺了他的兒子,斷絕了他的後代,豈不冤枉!」從此口中經常喃喃地說著,不太能分辨清楚。一天,稍稍清醒,說:「這確是我的過錯了。兄長對閻羅王數落我說:『這孩子不是不可以感化教誨的,你做叔父,離父親只差著一點罷了,卻只知道養育而不知道教育,放縱他為所欲為,總怕違背他的意思,使得他恣意任情尋花問柳,染上難以醫治的毒瘡而死,不是你殺了他又是誰呢?』我茫茫然無從回答。我後悔晚了!」說完,反手槌打著自己而死。

三辰所做的,乃是低下的小人所難以做到的;判以殺侄的罪,這是《春秋》責備賢者罷了。然而,終不能說只對二酉苛刻啊!

【原文】

故城賈漢恒言,張二酉、張三辰兄弟也。二酉先卒,三辰撫姪如己出。理田產,謀婚娶,皆殫竭心力。姪病瘵,經營醫藥,殆廢寢食。姪歿後,恒忽忽如有失。人皆稱其友愛。越數歲病革,昏瞀中自語曰:「咄咄怪事。頃到冥司,二兄訴我殺其子,斬其祀,豈不冤哉!」自是口中時喃喃,不甚可辨。一日稍蘇曰:「吾之過矣,兄對閻羅數我曰:『此子非不可誨者,汝為叔父,去父一間耳,乃知養而不知教,縱所欲為,恐拂其意,使恣情花柳,得惡疾以終,非爾殺之而誰乎?』吾茫然無以應也。吾悔晚矣。」反手自椎而歿。三辰所為,亦末俗之所難,坐以殺姪,《春秋》責備賢者耳。然要不得謂二酉苛也。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七 如是我聞一》,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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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妻受杖

佃戶卞晉寶枕著土塊,正在田壟邊小睡,朦朦中,聽到有人問:「昨天官府中發生了什麼事?」另一個人回答說:「昨天審查某人的後妻,判罰她一百鐵杖。雖然她滿臉病態,但眉目依舊如畫,肌膚如凝脂,每打她一鐵杖,她發出婉轉的哀叫聲,好像輕風吹來洞簫聲,讓人聽得心碎。我的手發軟,下不了手,差點兒我反被鞭打。」問話人歎息說:「正因為她如此妖媚動人,才迷惑了她的丈夫,使他殘害前妻的兒女,犯了種種罪孽。」晉寶心想這是什麼官府,怎麼能用鐵杖打人?正想起身去問,等他伸腰揉眼一看,只見荒煙野草,四周一片寂靜。

【原文】

佃戶卞晉寶,息耕隴畔,枕塊暫眠。朦朧中聞人語曰:「昨官中有何事?」一人答曰:「昨勘某人繼妻,予鐵杖百,雖是病容,尚眉目如畫,肌肉如凝脂,每受一杖,哀呼宛轉,如風引洞簫,使人心碎。吾手顫不得下,幾反受鞭。」問者太息曰:「惟其如是之妖媚,故蠱惑其夫,荼毒前妻兒女,造種種惡業也。」晉寶私念:「是何官府,乃用鐵杖?」欲起問之,欠伸拭目,乃荒煙蔓草,四顧闃然。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七 如是我聞一》,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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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氏古松

豐宜門外的風氏園古松很著名,前輩們多有題詩詠歎。錢香樹先生還親眼見過古松,現在已經砍伐了。何華峰說:相傳古松沒有枯死時,每當風清月明,就時常聽到絲竹之聲。一次,有個王公大臣偶然來到風氏園,夜間偕同賓友前往古松下聆聽絲竹演奏。二更以後,開始響起了琵琶彈奏,似乎是出自古松的樹幹裏,又似乎是從樹梢上飄來。彈奏一段時間後,有小聲緩緩地隨著琵琶曲子唱道:「人道冬夜寒,我道冬夜好。繡被暖如春,不愁天不曉。」王公大臣叱駡說:「老魅什麼東西,敢對我作這種淫詞!」樂聲戛然而止。一會兒,清脆的琴聲又彈了起來,唱道:「郎似桃李花,妾似松柏樹。桃李花易殘,松柏常如故」王公大臣點著頭說:「這還差不多接近了風雅。」餘音飄蕩之際,微微聽到樹外有人說了句悄悄話:「這位老人家很容易應付,只是作了這等語言,他便歡喜了。」忽聽撥刺一聲響,如同斷了琴弦。再聽下去,就寂靜無聲了。

【原文】

豐宜門外風氏園古松,前輩多有題詠。錢香樹先生尚見之,今已薪矣。何華峰雲:「相傳松未枯時,每風靜月明,或聞絲竹。一巨公偶遊其地,偕賓友夜往觀之。二鼓後有琵琶聲,似出樹腹,似在樹梢,久之,小聲緩唱曰:『人道冬夜寒,我道冬夜好。繡被暖如春,不愁天不曉。』巨公叱曰:『何物老魅,敢對我作此淫詞?』戛然而止。俄登登復作,又唱曰:『郎似桃李花,妾似松柏樹。桃李花易殘,松柏常如故。』巨公點首曰:『此乃差近風雅。』餘音搖曳之際,微聞樹外悄語曰:『此老殊易與,但作此等語,言便生歡喜。』撥剌一響,如有弦斷。再聽之,寂然矣。」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七 如是我聞一》,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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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難定奪

河間府小吏劉啟新粗知文理。有一天,他請教別人:「梟鳥、破獍是什麼東西?」有人回答說:「梟鳥吃它母親,破獍吃它父親,都是不孝的動物。」劉啟新聽了拍手說:「對!我患了傷寒,在昏迷中,靈魂到了陰曹,看見兩位冥官並排坐著。一位小吏手持案卷請示說:某處狐狸被它孫子咬死。禽獸無知,難以用人理來要求它。現在只能考慮抵命,而不能以不孝治罪了。左邊的官員說:狐狸與其他獸類有區別。已修煉成人形的,應當按人的法律判處,未修煉成人形的,則仍然按禽獸來斷案。右邊的官員說:不能這樣。禽獸在其他方面與人不同,但親朋至愛則是天性,與人同樣。先王殺梟鳥、破獍,不因為是禽獸而寬恕它們。因此應以不孝罪,把狐孫打進地獄。左邊的官員點頭說:你說的很對。過了不久,小吏抱著案卷退下,用手打我耳光。我驚嚇而醒,他們所講的話歷歷在耳,只是不明白梟鳥、破獍是什麼意思。我猜測它們是不孝的鳥獸,果然是這樣。」

按,這種事很新奇,所以陰府也很費斟酌,可知案情千變萬化,很難偏執一端。據我所見,還有超出律條規範之外的。有一個人離家外出,訛傳已死了。他的父母於是把兒媳賣給別人做妾。丈夫回家後,知道是父母賣了妻子,不能訴訟,便偷著到娶自己妻子的人家裏,等著機會見了一面,竟然攜妻逃了,過了一年又被抓獲。認為這事不是通姦吧,則女方已另嫁人;定為通姦吧,則男方是女方原來的丈夫,官府沒有法律可援引使用。

又如劫盜之中,別有一種類型,稱「趕蛋」,即不搶劫別人而專搶劫盜賊搶來的東西。他們每每等到盜賊出外搶劫之機,或者襲擊盜賊的巢穴,或在路上搶奪盜賊劫得的財物。一天彼此格鬥起來,一同被執送到官府。認為他們不是強盜,則他們確實搶劫他人;把他們定為強盜,則他們搶奪的又是盜賊的贓物。官府也沒有律條可以援引定案。

又比如女人因姦情而有孕,斷案處罰之後,官府依法將私生子判給姦夫。後來孩子生出來了,丈夫憤恨殺了孩子。姦夫控告他故意殺害自己的孩子。雖然有法可依,但總覺得姦夫所控告的有理而無情,丈夫所做的有情而無理。沒法把這案子加以公平判決。不知那些陰府官員遇到此類事情,又做怎樣的決斷呢?

【原文】

河間府吏劉啟新,粗知文義。一日,問人曰:「梟鳥破獍是何物?」或對曰:「梟鳥食母,破獍食父,均不孝之物也。」劉拊掌曰:「是矣!吾患寒疾,昏懵中魂至冥司,見二官連幾坐,一吏持牘請曰:『某處狐為其孫齧殺,禽獸無知,難責以人理。今惟議抵,不科不孝之罪。』左一官曰:『狐與他獸有別,已煉形成人者,宜斷以人律;未煉形成人者,自宜仍斷以獸例。』右一官曰:『不然。禽獸他事與人殊,至親屬天性,則與人一理。先王誅梟鳥破獍,不以禽獸而貸也。宜科不孝,付地獄。』左一官首肯曰:『公言是。』俄吏抱牘下,以掌摑吾,悸而蘇。所言歷歷皆記,惟不解梟鳥破獍語,竊疑為不孝之鳥獸,今果然也。」案此事新奇,故陰府亦煩商酌,知獄情萬變,難執一端。據餘所見,事出律例外者。一人外出,訛傳已死,其父母因鬻婦為人妾。夫歸,迫於父母,弗能訟也。潛至娶者家,伺隙一見,竟攜以逃。越歲緝獲。以為非姦,則已別嫁;以為姦,則本其故夫。官無律可引。又劫盜之中,別有一類,曰趕蛋,不為盜而為盜之盜。每伺盜出外,或襲其巢,或要諸路,奪所劫之財。一日,互相格鬥,並執至官,以為非盜,則實強掠;以為盜,則所掠乃盜贓,官亦無律可引也。又有姦而懷孕者,決罰後,官依律判生子還姦夫。後生子,本夫恨而殺之。姦夫控故殺其子。雖有律可引,而終覺姦夫所訴,有理無情;本夫所為,有情無理,無以持其平也。不知彼地下冥官遇此等事,又作何判斷耶?。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七 如是我聞一》,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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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人一笑

太常寺卿史松濤說:起初擔任戶部主事時,住在安南營,同一個寡婦相鄰。一天晚上,盜賊進入寡婦家,在牆壁上鑿洞已經鑿穿了,忽然大聲呼叫道:「有鬼!」狼狽地跳過牆頭而去。至今不知道他見到了什麼。難道神也哀憐她的狐獨無依,暗中佑助她嗎?

又戈東長前輩有一天吃完飯,坐在階下賞菊。忽然聽到有人大聲呼叫:「有賊!」它的聲音悲咽,就像牛在甕中鳴叫,全家驚異。一會兒,連叫不停,仔細一聽,是在廊屋下的爐坑裏。趕緊叫巡邏的人來,打開一看,則是疲困的一個餓夫,抬頭長跪,自己說前兩天乘暗私自闖入,伏藏在這個坑裏,企圖夜深的時候出來偷竊。不料,二更天微雨,夫人命令搬兩甕醃菜放在坑板,於是不能出來。還希望雨停天晴搬下去,竟然兩天不搬,饑餓不能忍耐。乾脆自己出來被抓住,罪不過遭棒打;不出來,則最後要成為餓鬼。所以就大聲呼叫了。這事情極奇,而事實上為情理所必然。記錄下來,也足以供人一笑。

【原文】

史太常松濤言,初官戶部主事時,居安南營,與一孀婦鄰。一夕,盜入孀婦家,穴壁已穿矣。忽大呼曰:「有鬼!」狼狽越牆去,迄不知其所見為何。豈神亦哀其煢獨,陰相之歟?又戈東長前輩一日飯罷,坐階下看菊,忽聞大呼曰:「有賊!」其聲喑嗚,如牛鳴盎中,舉家駭異。俄連呼不已,諦聽,乃在廡下爐坑內。急邀邏者來啟視,則闇然一餓夫,昂首長跪。自言前兩夕乘累闌入,伏匿此坑,冀夜深出竊。不虞二更微雨,夫人命移醃齏兩甕,置坑板上,遂不能出。尚冀雨霽移下,乃兩日不移,饑不可忍,自思出而被執,罪不過杖,不出則終為餓鬼,故反作聲自呼耳。其事極奇,而實為情理所必至。錄之亦足資一粲也。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七 如是我聞一》,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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