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獄宜戒

姚安公在刑部任職時,有一天,他的同僚王守坤說:「昨天晚上,我夢見一個全身都是血的人站在我的面前,但我又不認識他,他這是為什麼來著呢?」陳作梅告訴他說:「因為您常常怕誤殺了人,心中總是忐忑不安,所以心裏才造成了這種幻象來。本來就沒有這樣的鬼,您又怎麼認得它呢?況且七八個人斷的同一案例,為什麼只有您能夢得到呢?您還是不要多慮了。」佛倫卻說:「不是你說的那樣。大家同事就是同一個整體,一人夢見,就像人人夢見一樣。我們在判定天下人的刑案時,應考慮到天下囚犯的命運啊!若是只根據紙上的供詞,來判斷一個人是生是死,又怎麼去認識那個人呢?您應當自警,我們也都應該自警。」姚安公認為,佛倫的話言之有理

【原文】

姚安公官刑部日,同官王公守坤曰:「吾夜夢人浴血立,而不識其人,胡為乎來耶?」陳公作梅曰:「此君恒恐誤殺人,惴惴然如有所歉,故緣心造象耳。本無是鬼,何由識其為誰?且七八人同定一讞牘,何獨見夢於君?君勿自疑。」佛公倫曰:「不然。同事則一體,見夢於一人,即見夢於人人也。我輩治天下之獄,而不能慮天下之囚。據紙上之供詞,以斷生死,何自識其人哉?君宜自儆,我輩皆宜自儆。」姚安公曰:「吾以佛公之論為然。」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八 如是我聞二》,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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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首呼圖

烏魯木齊巡檢的駐地,名叫呼圖壁。「呼圖」的漢語意思是鬼,「呼圖壁」的漢語意思是有鬼。一次,有個商人夜間在呼圖壁行走,昏暗中見樹下有人影,以為是鬼,就對人影進行呼問。樹下人說:「我傍晚到達此處,害怕鬼才不敢向前走,正是要等有人來好結伴行走的。」於是他倆就互相仗膽共同向前走去,途中說話,漸漸密切起來。那人問:「你有什麼急事,而要冒著嚴寒夜間走路?」商人說:「我過去欠了一位朋友四千錢,聽說他們夫婦全都病了,恐怕飲食醫藥都成困難,所以現在要前往送還,以救緊急。」

這人一聽,退步站在樹背,說:「我本想加害於你,以求得些小小祭祀。現在聽了你這番話,才知道你是一位真正的仁義長者。我不敢侵犯你,希望能為你做嚮導引路,可以嗎?」商人迫不得已,只好隨他前進。一路上,凡是道路中的險阻,商人都聽從他的指示。一會兒,殘缺的月亮慢慢升起,隨後也就稍能辨清景物了。商人仔細一看,給他帶路的原來是個沒頭的人。他毛骨悚然,退步而立;在此同時,帶路鬼也消失不見了。

【原文】

烏魯木齊巡檢所駐曰呼圖壁,呼圖譯言鬼,呼圖壁譯言有鬼也。嘗有商人夜行,暗中見樹下有人影,疑為鬼,呼問之。曰:「吾日暮抵此,畏鬼不敢前,待結伴耳。」因相趁共行,漸相款洽,其人問:「有何急事,冒凍夜行?」商人曰:「吾夙負一友錢四千,聞其夫婦俱病,飲食藥餌恐不給,故往送還。」是人卻立樹背曰:「本欲祟公,求小祭祀。今聞公言,乃真長者,吾不敢犯公,願為公前導,可乎?」不得已,姑隨之。凡道路險阻,皆預告。俄缺月微升,稍能辨物,諦視乃一無首人,慄然卻立,鬼亦奄然而滅。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八 如是我聞二》,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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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道巧應

天道乘除消長,不能完全估量。善惡的報應,有時應驗,有時不應驗,有時立即應驗,有時慢慢地應驗,也有時顯示出巧妙的應驗。我在烏魯木齊時,吉木薩報告,發遣來的犯人劉允成因為欠債過多,被迫上吊自殺。我命令胥吏在名冊中銷除他的姓名,看見原來案卷中有注語道:「為重利盤剝,逼死人命事。」

【原文】

天道乘除,不能盡測。善惡之報,有時應,有時不應,有時即應,有時緩應,亦有時示巧應。余在烏魯木齊時,吉木薩報遣犯劉允成,為逋負過多,迫而自縊。餘飭吏銷除其名籍,見原案注語雲:「為重利盤剝,逼死人命事。」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八 如是我聞二》,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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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筆之報

古時寫字用竹簡,有錯便用刀削改,所以叫「刀筆」。黃山谷把自己的書信集稱為「刀筆」,已非本義了。如今寫訟狀的人叫「刀筆」,意思是指他們的筆如同刀子,這又是另一個含義。我在福建任督學時,有個人因唆使別人誣告,被發配到邊疆。聽說他在敗露之前,正在寫訟詞給別人羅織罪名,手中的筆砰然從中間爆裂開來,像刀劈的一樣。可他仍不知警,終於招了禍。

又文安人王嶽芳說,他家鄉有人構陷好人,正起草訴狀,不料字忽然變為紅色。細看時,才見那血是從筆端流出來的。他投筆而起。不再以此為業了,後來竟得了個善終。我也見到過一個善寫訴狀的人,誣陷一個富人引誘藏匿別人的妻子。那富人幾乎因此破產,案子也沒能了結,而那個善寫訴狀者的妻子,卻真地被人拐走了,並且無從得知誘拐者的姓名,他的本事竟無處可用了。

【原文】

古書字以竹簡,誤則以刀削改之,故曰刀筆。黃山谷名其尺牘曰刀筆,已非本義。今寫訟牒者稱刀筆,則謂筆如刀耳,又一義矣。餘督學閩中時,一生以導人誣告,戍邊。聞其將敗前,方為人構詞,手中筆爆然一聲,中裂如劈,恬不知警,卒及禍。又文安王嶽芳言,其鄉有搆陷善類者,方具草,訝字皆赤色,視之乃血自毫端出。投筆而起,遂輟是業,竟得令終。餘亦見一善訟者,為人畫策,誣富民誘藏其妻。富民幾破家,案尚未結,而善訟者之妻竟為人所誘逃。不得主名,竟無所用其訟。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八 如是我聞二》,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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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騾償債

康熙六十年,辛彤甫先生在我家學館裏寫了一首記異詩,這詩是這樣寫的:「六道誰言事杳冥,人羊轉轂迅無停。三弦彈出邊關調,親見青驢側耳聽。」事情是這樣的:當初,鄉里有個貨郎,拖欠先祖很多錢,沒還卻說了許多負心話,但我先祖由於性情豁達,一笑了之。

有天中午,先祖睡起後,對先父說:「真是奇怪,我剛才夢中碰到那個死了很久的貨郎,這是為什麼呢?」過了不久,馬夫來報說馬生了一頭青騾。眾人就說:「這肯定是貨郎變的,他來償還以前的欠帳來了。」先祖說:「欠我帳的人很多,為什麼只有他來償還呢?並且那貨郎欠了其他人許多債,又為何單單只歸還給我呢?萬事都有巧合,你們還是不要亂說,以免讓他的子孫聽了蒙受恥辱。」

然而,每當馬夫開玩笑,用那貨郎的名字來叫那青騾的時候,它就會仰起頭,露出一副生氣的樣子;每當有人對青騾吟唱邊關曲調時,它卻聳起耳朵傾聽,正好那個貨郎生前就好彈三弦,吟唱邊關曲調的。

【原文】

辛彤甫先生記異詩曰:「六道誰言事杳冥,人羊轉轂迅無停。三弦彈出邊關調,親見青驢側耳聽。」康熙辛醜館餘家日作也。初裏人某貨郎,逋先祖多金不償,且出負心語。先祖性豁達,一笑而已。一日午睡起,謂姚安公曰:「某貨郎死已久,頃忽夢之,何也?」俄圉人報馬生一青騾,鹹曰:「某貨郎償夙逋也。」先祖曰:「負我償者多矣,何獨某貨郎來償?某貨郎負人亦多矣,何獨來償我?事有偶合,勿神其說,使人子孫蒙恥也。」然圉人每戲呼某貨郎,轉昂首作怒狀。平生好彈三弦,唱邊關調,或對之作此曲,輒聳耳以聽雲。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八 如是我聞二》,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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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趣交談

道士王昆霞說:昔日遊歷嘉禾,正值新秋爽朗,便在湖濱散步。行至稍稍僻遠的地方,偶入一官宦人家的廢園。園中草木叢生,荒寂無人。漫步其間,不覺睏倦打起盹來。夢中看見一人,身著古時衣裝,作了一個長揖道:「在靜僻荒林之中,難得見到您這樣的嘉賓;見到君子,實在滿足了我的心願。請不要因為我是異類而排拒我。」王昆霞知道是鬼,便問他的來歷。

那人說:「我本是耒陽縣的張湜,元末流落至此,死後便葬在這裏。因為深愛此地的風土,就不想再回去了。這園林曾先後換過十幾位主人,可是我仍舊遲遲不肯離去。」王問:「人都是怕死而喜歡活著,你為什麼獨獨酷愛鬼趣呢?」他答:「生死雖不同,但是性情卻不會改變,環境也不會改變。山川風月,人能見,鬼也能見;登高遠望吟誦,人可以,鬼也可以。鬼又為何不如人呢?況且幽深險阻的勝境,人到不了,但鬼卻可以去遊;寂寥清絕的佳景,人看不到,而鬼卻可以深夜賞玩。有時,人還是不如鬼的。那些怕死樂生的人,因嗜欲而亂了心神,又眷戀妻兒,一旦拋捨這些,進入冥冥之中,便如同為官者被罷職,隱遁山林,勢必心中淒然。他們並不知道,本來住在山林泉石之中的人,平素耕田鑿井,恬淡安適,原本就沒有沒有什麼憂傷在心中。」

王又問:「世間六道輪回,其中各有主事的神明,你又怎麼竟得以如此逍遙自在呢?」他回答說:「求生就如同求官,只好聽從別人的命令。不求生的就像逃名,可以聽憑自己所為。假若真不欲生,神明也不會強求。」王又問:「既然足下的胸襟如此高遠,那吟詠之作一定很多了。」他回答說:「興之所至,也偶得一聯半句,但大都不成篇幅。境過就忘,也不再追尋求索。偶然還記得,可以向高明的賢士求教的,也只是三五章而已。」繼而朗聲吟道:「殘照下空山,暝色蒼然合。」王擊節稱讚,他又吟道:「黃葉…」剛吟了這兩字,忽然聽到吵鬧呼叫聲,道士霍然驚醒,原來是漁父互相呼喚的聲音。等到他又倚偎閉眼打盹時,卻再不能入夢了。

【原文】

道士王昆霞言,昔遊嘉禾,新秋爽朗,散步湖濱,去人稍遠。偶遇宦家廢圃,叢篁老木,寂無人蹤,徙倚其間,不覺晝寢。夢古衣冠人長揖曰:「岑寂荒林,罕逢嘉賓。既見君子,實慰素心,幸勿以異物見擯。」心知是鬼神,詰所從來。曰:「僕耒陽張湜,元季流寓此邦,歿而旅葬。愛其風土,無復歸思。園林凡易十餘主,棲遲未能去也。」問:「人皆畏死樂生,爾何獨耽鬼趣?」曰:「死生雖殊,性靈不改,境界亦不改。山川風月,人見之,鬼亦見之;登臨吟詠,人有之,鬼亦有之。鬼何不如人?且幽深險阻之勝,人所不至,鬼得以魂遊;蕭寥清絕之景,人所不睹,鬼得以夜賞。人且有時不如鬼。彼夫畏死而樂生者,由嗜慾攖心,妻孥結戀,一旦捨之入冥漠,如高官解組,息跡林泉,勢不能不戚戚。不知本住林泉,耕田鑿井,恬熙相安,原無所戚戚於中也。」問:「六道輪迴,事有主者,何以竟得自由?」曰:「求生者如求官,惟人所命;不求生者如逃名,惟己所為。苟不求生,神不強也。」又問:「寄懷既遠,吟詠必多。」曰:「興之所至,或得一聯一句,率不成篇,境過即忘,亦不復追索。偶然記憶可質高賢者,纔三五章耳。」因朗吟曰:「殘照下空山,溟色蒼然合。」昆霞擊節。又吟曰:「黃葉…」甫得二字,忽聞噪叫聲,霍然而悟。則漁艇打槳相呼也。再倚杖瞑坐,不復成夢矣。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八 如是我聞二》,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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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愛報冤

紀曉嵐說:某位世家子弟,因為奢侈驕縱觸犯了法網。死後幾年,親戚當中有召請仙人降臨的(類似扶乩),他忽然附身道出自己姓名,並且陳述慚愧和懊悔之情。隨後又寫道:「在下家法本來嚴格,之所以遭禍,是因為太夫人過分溺愛,養成驕奢任性的性格,所以漸漸誤入歧途而不知。即使如此,在下並不怨恨太夫人。原因即為過去世中,曾欠了太夫人一命,所以她現在用溺愛的方式殺掉我,暗中了此冤仇罷了。因果牽連纏繞,豈是偶然的呢?」

當時在場觀看的人都為此事歎息。因為報冤而成為逆子,這是從古時就有的。但為報冤而做慈母,這是書上記載所未曾看過的。但是據他所說,竟是如此確鑿而合乎情理啊!

【原文】

一故家子,以奢縱嬰法網。歿後數年,親串中有召仙者,忽附乩自道姓名,且陳愧悔。既而復書曰:「僕家法本嚴,僕之罹禍,以太夫人過於溺愛,養成驕恣之性,故陷之井而不知耳。雖然僕不怨太夫人,僕於過去生中負太夫人命,故今以愛之者殺之,隱藏其冤。因果牽纏,非偶然也。」觀者皆為太息。夫償冤而為逆子,古有之矣;償冤而為慈母,載籍之所未睹也。然據其所言,乃鑿然中理。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八 如是我聞二》,紀曉嵐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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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淫之議

旭升又說:縣吏李懋華,曾經因公事到張家口。在居庸關外,夜間迷失了道路,暫時進入山畔神祠中休息。忽然,燈火晃耀,遠遠望見車馬嘈雜,就要來到祠門。他想這是神靈的隊伍,就伏匿在了廊廡下面。只見幾位貴官並肩進入祠堂落坐,左側似乎是城隍,中間四、五位則不知是什麼神。幾個冥吏抱著記錄冊陳列在案上,諸神一一檢查起來。李懋華偷聽他們說些什麼,原來是勘驗某郡的善惡。

一神說:「某個媳婦事奉公婆不失禮節,不過也只是禮節上做到了孝,感情上卻沒做到。某個媳婦也能討得公婆歡心,可是遠離公婆就向丈夫發洩怨言。」一神說:「現在世風日下,人情日薄,神道也是講究與人為善的。冥司法律規定孝婦延壽十二年,這兩個媳婦減去二分之一,延壽六年就可以了。」眾神都說:「好。」

一會兒,一神又說:「某個媳婦事親上達到了至孝,可是又很淫蕩,如何處理呢?」一神說:「按陽世法律,犯淫罪只是打板子,而不孝則要殺頭。可見不孝罪重於淫罪。因不孝的罪名重,所以,孝子的福也就大。輕罪不能抵削大福,應該免去她的淫罪,只就她孝的方面酌情加福。」一神說:「服事奉養老人,這只是孝的小節;虧行辱沒公婆,這卻是不孝的大節。小孝的功績難贖大不孝的罪過,應該不去論她的孝順,只就她淫的方面酌情論罪。」一神說:「孝是一種大功德,不是其他罪惡所能掩擋的;淫是一種大罪惡,也不是其他善行所能贖免的。應該要各有所報,其淫罪受惡報,其孝德受善報。」側坐的那位神,恭敬地彎腰請示說:「罪和福是否可以相抵呢?」神轉頭對他說:「用淫來削奪孝的福,那就會使人懷疑孝順得不到福;用孝來免除淫的罪,那就會使人懷疑淫亂也是無罪的。罪福相抵恐怕是不可以的。」一神隔著坐位說:「由於孝的原因,就是達到至淫的程度也不加罪,這不就使人更加懂得應該孝順了嗎?由於淫的原因,就是達到至孝的程度也不加福,這不就使人更加懂得應該戒淫了嗎?罪福相抵應該比較妥當。」一神沉思了好久,說:「這件事的處理,關係相當重大,可以請示天曹後再決定。」話音一落,眾神全部站起身來,各自登車散離神祠。

李懋華是一位閱歷很深的老吏,十分嫺熟獄案文牘,他暗中記下了眾神的發言,反復思考,自己也沒能決斷出應該如何處理這個眾神沒能處理的孝婦問題。不知天曹將會對此作何判斷?

【原文】

旭升又言,縣吏李懋華,嘗以事詣張家口。於居庸關外,夜失道,暫憩山畔神祠。俄燈光晃耀,遙見車騎雜遝,將至祠門,意是神靈,伏匿廡下。見數貴官並入祠,坐左側似是城隍,中四五座則不識何神。數吏抱簿陳案上,一一檢視。竊聽其語,則勘驗一郡善惡也。一神曰:「某婦事親無失禮,然文至而情不至;某婦亦能得舅姑歡,然退與其夫有怨言。」一神曰:「風俗日偷,神道亦與人為善。陰律孝婦延一紀,此二婦減半可也。」僉曰:「善。」俄一神又曰:「某婦至孝而至淫,何以處之?」一神曰:「陽律犯淫罪止杖,而不孝則當誅,是不孝之罪重於淫也。不孝之罪重,則能孝者福亦重,輕罪不可削重福,宜捨淫而論其孝。」一神曰:「服勞奉養,孝之小者;虧行辱親,不孝之大者。小孝難贖大不孝,宜捨孝而科其淫。」一神曰:「孝大德也,非他惡所能掩;淫大罰也,非他善所能贖。宜罪福各受其報。」側坐者罄折請曰:「罪福相抵可乎?」神掉首曰:「以淫而削孝之福,是使人疑孝無福也;以孝而免淫之罪,是使人疑淫無罪也,相抵恐不可。」一神隔坐言曰:「以孝之故,雖至淫而不加罪,不使人愈知孝乎?以淫之故,雖孝而不獲福,不使人愈戒淫乎?相抵是。」一神沉思良久曰:「此事出入頗重大,請命於天曹可矣。」語訖俱起,各命駕而散。李故老吏嫻案牘,陰記其語,反覆思之不能決。不知天曹作何判斷也。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八 如是我聞二》,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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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心釋冤

已故叔父儀南公說:有王某、曾某,一向是好朋友。王豔羨曾的妻子,趁著曾某被強盜所誣告做為理由,暗中賄賂獄吏把他弄死在牢獄裏。王正在謀求媒人說合,心裏忽然自己感到後悔,就放棄了原來的計畫,打算作功德來解除冤仇。但他覺得佛法有無尚不可確知,於是,他迎請曾的父母妻子到家裏,奉養地十分周到。就這樣過了好幾年,耗費了他家財的一半。曾的父母一直覺得自己不能安心,要想把媳婦嫁給王。王竭力推辭,奉養得更加周到。又過了幾年,曾的母親病了,王又侍奉湯藥,衣不解帶。曾的母親臨死時,說:「長久承受厚恩,來世用什麼來報答呢?」王於是叩頭流血,具體陳述了實情,懇求她到陰間見到曾的時候,代為解釋。曾的母親慷慨地答應了。曾的父親也手寫了一封信,放入曾母的袖子裏說:「死後果然見到了兒子,把這個交給他。如果再要結怨,黃泉之下就不要相見了!」

後來王替曾的母親經營喪葬,督工辛勞困倦,在墓穴的旁邊打盹,忽然聽到耳邊大聲說:「你我的冤仇固然已解,但你有一個女兒,忘記了嗎?」一驚而醒,於是就把女兒許嫁給了曾的兒子。後來王竟然得到善終。

對於必然不能解開的冤仇,而用不能不解開的情意來感動他,真是一個狡詐的人啊!但是像這樣的冤仇還可以解開,可知沒有不可以解開的冤仇了,這也足以用來勸勉那些勇於悔罪的人了。

【原文】

先叔儀南公言,有王某曾某,素相善。王豔曾之婦,乘曾為盜所誣引,陰賄吏斃於獄。方營求媒妁,意忽自悔,遂輟其謀。擬為作功德解冤,既而念佛法有無未可知,乃迎曾父母妻子於家,奉養備至,如是者數年。耗其家貲之半,曾父母意不自安,欲以婦歸王,王固辭,奉養益謹。又數年,曾母病,王侍湯藥,衣不解帶,曾母臨歿曰:「久蒙厚恩,來世何以為報乎?」王乃叩首流血,具陳其實,乞冥府見曾為解釋。母慨諾,曾父亦作手書一劄,納曾母袖中曰:「死果見兒,以此付之,如再修怨,黃泉下無相見也。」後王為曾母營葬,督工勞倦,假寐壙側,忽聞耳畔大聲曰:「冤則解矣,爾有一女,忘之乎!」惕然而寤。遂以女許嫁其子,後竟得善終。以必不可解之冤,而感以不能不解之情,真狡黠人哉!然如是之冤有可解,知無不可解之冤矣。亦足為悔罪者勸也。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八 如是我聞二》,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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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縣近事

按情理必定沒有的,事實有時竟產生了;但探究下去也是有一定的道理,只是執著情理的人過於泥古罷了。獻縣最近有兩件事。一件是韓守立的妻子俞氏,侍奉祖姑盡孝。乾隆二十五年,祖婆婆眼睛失明,俞氏千方百計地為她醫治、祈禱,都無效果。有個奸黠的人欺哄她,說割自己的肉點燈,祈神保佑,就可速癒。俞氏不知這人在欺哄她,就真的割肉燃燈。過了十多天,祖婆婆的眼睛居然復明。受欺哄是愚蠢的,然而,正由於愚笨所以真誠,因為真誠鬼神才被感動。這是沒有道理的事,卻又是最有道理的。

另一件事就是乞丐王希聖,雙足蜷曲不能伸直,以股代替腳,以肘撐地而行。一天,他在路上拾得別人丟失的二百兩銀子,便把錢袋藏在乾草中,坐等丟錢的人。一會兒,商家主人張際飛倉皇地找來,叩問王希聖。王希聖聽他說的錢數符合,便將錢如數還給了他。張際飛要把銀子分給他一半,王希聖不收。張際飛請他到家中,要養他老。王希聖說:「我身體殘廢,是上天的懲罰。若違背天意吃閒飯,將要有大禍。」說完毅然離去。後來他困倦躺臥在斐聖公祠下,忽然有一醉酒之人拽他的腳,痛不可忍。那人離開後,他的腿已能伸直,從此就能行走了。王希聖到乾隆二十四年死去。張際飛過去是我先祖的門客,我還見過他,他自述此事很詳細。王希聖做善事應受好報,卻安身知命,不受人報,所以神靈代為報答他,這不是看似無理卻又很有道理嗎?

前輩戈芥舟曾在縣誌中記載了這兩件事,講學家們責備他記載怪事。我認為芥舟修的縣誌,惟有乩仙聯句及王生亡子二條記載,是他不肯割愛的。全書的體例是謹嚴的,具有史學家的筆法。書中記載這兩件事,正可見出匹夫匹婦的行為足以感動神明。這可用來激發善心,砥礪薄情的俗風,不像小說家的胡編亂造。漢代建安年間,河間太守劉照的妻子贈太守「葳蕤鎖」的故事,記錄在《錄異傳》;晉武帝時,河間女子開棺復活的事,載於《搜神記》,都是獻縣的故事,不是也沒刪除這些文字嗎?

【原文】

理所必無者,事或竟有,然究亦理之所有也,執理者自泥古耳。獻縣近歲有二事,一為韓守立妻俞氏,事祖姑至孝。乾隆庚辰,祖姑失明,百計醫禱,皆無驗。有黠者紿以刲肉燃燈,祈神佑,則可速癒,婦不知其紿也,竟刲肉燃之。越十餘日,祖姑目竟復明。夫受紿亦愚矣,然惟愚故誠,惟誠故鬼神為之格,此無理而有至理也。一為丐者王希聖,足雙攣,以股代足,以肘撐之行。一日,於路得遺金二百,移橐匿草間,坐守以待覓者。俄商家主人張際飛,倉皇尋至,叩之,語相符,舉以還之。際飛請分取,不受。延至家,議養贍終其身。希聖曰:「吾形殘廢,天所罰也。違天坐食,將必有大咎。」毅然竟去。後困臥斐聖公祠下(斐聖公不知何時人,志乘亦不能詳。土人雲,祈雨時有驗。),忽有醉人曳其足,痛不可忍,醉人去後,足已伸矣,由是遂能行,至乾隆己卯乃卒。際飛,故先祖門客,餘猶及見,自述此事甚詳。蓋希聖為善宜受報,而以命自安,不受人報,故神代報也。非似無理而亦有至理乎?戈芥舟前輩嘗載此二事於縣誌。講學家頗病其語怪,餘謂芥舟此志,惟乩仙聯句及王生殤子二條,偶不割愛耳。全書皆體例謹嚴,具有史法,其載此二事,正以見匹夫匹婦,足感神明,用以激發善心,砥礪薄俗,非以小說家言濫登輿記也。漢建安中,河間太守劉照妻,葳蕤鎖事,載《錄異傳》;晉武帝時,河間女子剖棺再活事,載《搜神記》,皆獻邑故實,何嘗不刪薙其文哉?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七 如是我聞一》,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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