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隨僕役
州縣官雇傭的長隨僕役,都沒有固定的姓名籍貫。大概是預防弄奸貪贓敗露後,使人找不到蹤跡。姚安公曾見到房師石窗陳先生的一名長隨,自稱是山東人,名叫朱文;後來,又在高淳縣令梁潤堂家見到他,可他卻又自稱是河南人,名叫李定,梁先生非常信任他。啟程赴任時,這個長隨忽然得了怪病,於是他便托姚安公說情,暫留家中,約定病好以後繼續前往。這個長隨的病,發自兩腳腳趾,一寸一寸地沿著身體向上潰爛,直到胸膈間穿孔流膿而死。死後,翻檢他的箱囊,發現一個小冊子,上面寫滿繩頭小字,記錄了他跟隨過的十七位官員。每個官員的名下,都分條記錄著各自的隱秘事,詳細注明了時間和地點,哪些人參與,哪些人旁觀,以及往來書信,審判文書,無不一一抄錄。他的同行中有知底細的人說:「這個人已經挾制過好幾個官員了。他的妻子就是某位官員的侍女,他們私奔竊逃出來。臨逃之前在書案上留下一封信,那位官員竟也沒敢追。現在他死於這種怪病,難道還不是上天的報應嗎?」
霍易書先生說:「這類人投奔官員門下,原本就是為了營私舞弊才來的。使用他們好比養鷹,絕不能要求他們不吃肉,而去吃榖米,這只在主人是否善於駕馭罷了。如果喜歡他們機靈,當作耳目心腹使用,沒有不如同倒拿干戈,將把柄授給別人的。這個長隨值不得我們去責備,我所責備的是那十七位官員。」姚安公說:「這話還沒有抓住重點,假設十七位官員全都大公無私,誰也沒有見不得人的陰私事可以記錄,即使這個長隨天天都準備著紙筆,又能怎麼樣呢?」
【原文】
州縣官長隨,姓名籍貫皆無一定,蓋預防奸贓敗露,使無可蹤跡追捕也。姚安公嘗見房師石窗陳公一長隨,自稱山東朱文;後再見於高淳令梁公潤堂家,則自稱河南李定。梁公頗倚任之。臨啟程時,此人忽得異疾,乃托姚安公暫留於家,約痊時續往。其疾自兩足趾,寸寸潰腐,以漸而上,至胸膈穿漏而死。死後檢其囊,篋有小冊,作蠅頭字,記所閱凡十七官,每官皆疏其陰事。詳載某時某地某人與聞,某人旁睹,以及往來書劄,讞斷案牘,無一不備錄。其同類有知之者曰:「是嘗挾制數官矣。其妻亦某官之侍婢,盜之竊逃,留一函於幾上,官竟不敢追也。今得是疾,豈非天道哉?」霍文易曰:「此輩依人門戶,本為舞弊而來。譬彼養鷹,斷不能責以食穀,在主人善駕馭耳。如善其便捷,任以耳目心腹,未有不倒持干戈,授人以柄者。此人不足責,吾責彼十七官也。」姚安公曰:「此言猶未揣其本。使十七官者,絕無陰事之可書,雖此人日日橐筆,亦何能為哉?」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七 如是我聞一》,紀昀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