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官縣令

莆田的林生霈說:福建有一個縣令,罷官以後,住在客舍裏。夜裏有一群強盜破門而入。一個老婦吃驚呼叫,被刀砍中腦袋撲倒地上,僮僕沒有敢出來的。巷子裏有巡邏的人,一向不滿意縣令的所作所為,也袖手旁觀。強盜於是肆意地搜索劫掠。他的幼子年紀十四、五歲,用錦被蒙了頭躺著,強盜扯取被子,見他美麗如同女子,便想行非禮之事。中刀的老婦突然躍起,奪取強盜的刀,逕自背著這個孩子奪門而出,追趕的人都被她所傷,於是,強盜只捆紮裝載所搶劫的離去。

縣令感到非常奇怪,老婦已經六十歲,向來沒有聽說她有搏鬥的技能,為什麼如此勇猛?急忙前往尋找看望,老婦卻挺身站立,大聲說道:「我是某都某甲,曾經蒙受您的再生之恩。死後在土神祠當差,聽說您被搶劫,特地來看看。做官所得的錢財,是您用刑罰逼索得來的,陰司判決裝入強盜的口袋,我不敢救助。至於侵犯到了公子,則強盜的罪應當誅殺,所以附在這個老婦身上同他們戰鬥,您努力行善吧,我離去了。」於是昏昏然就像酒醉睡著了。救醒過來問她,糊糊塗塗並不記得。原來,這個縣令以往在碰到窮人和窮人訴訟,剖析處斷也相當明白公正,所以今日得到了善報。

【原文】

莆田林生霈言,閩中一縣令,罷官居館舍。夜有盜破扉而入,一媼驚呼,刃中腦仆地。僮僕莫能出,有邏者素弗善所為,亦坐視,盜遂肆意搜掠。其幼子年十四五,以錦衾蒙首臥,盜掣取衾,見姣麗如好女,嘻笑撫摩,似欲為無禮。中刃媼突然躍起,奪取盜刀,逕負是子奪門去,追者皆被傷,乃僅捆載所劫去。縣令怪媼已六旬,素不聞其能技擊,何勇鷙乃爾。急往尋視,則媼挺立大言曰:「我某都某甲也,曾蒙公再生恩,歿後執役土神祠,聞公被劫,特來視。宦貲是公刑求所得,冥官判飽盜橐,我不敢救。至侵及公子,則盜罪當誅,故附此媼與之戰。公努力為善,我去矣!」遂昏昏如醉臥,救蘇問之,懵然不憶。蓋此令遇貧人與貧人訟,剖斷亦甚公明,故卒食其報雲。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七 如是我聞一》,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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