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招災殃

甲同乙相友善,甲便延請乙主管家裏的事務。等到做了巡撫,也讓他輔助官府的事務,乙的話他沒有不聽從的。長久之後,錢財都被乙所吞沒,才覺悟到乙的奸刁,有時就稍稍譴責他。乙挾持甲的陰私,立即反咬一口,甲氣憤不已,於是拿公文到城隍那裏投訴。夜裏,甲夢見城隍對他說:「乙險惡到這樣,您為什麼信任不疑?」甲說:「因為他事事都稱我的心意。」神歎息著說:「人能夠事事如我的心意,真是可怕得很了。你不怕他而反喜愛他,他不欺騙您,又該去欺騙誰呢?他惡貫滿盈,終究必然要受到報應。像您則是自招災禍,可以不必來投訴。」這是甲親自告訴姚安公的,事情在雍正末年。甲是雲南人,乙是浙東人。

【原文】

甲與乙相善,甲延乙理家政。及官撫軍,並使佐官政,惟其言是從。久而貲財皆為所乾沒,始悟其奸,稍稍譙責之。乙挾甲陰事,遽反噬。甲不勝憤,乃投牒訴城隍。夜夢城隍語之曰:「乙險惡如是,公何以信任不疑?」甲曰:「為其事事如我意也。」神喟然曰:「人能事事如我意,可畏甚矣。公不畏之,而反喜之,不公之紿而紿誰耶?渠惡貫將盈,終必食報。若公則自貽伊戚,可無庸訴也。」此甲親告姚安公者。事在雍正末年,甲滇人,乙越人也。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八 如是我聞二》,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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