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淫之議

旭升又說:縣吏李懋華,曾經因公事到張家口。在居庸關外,夜間迷失了道路,暫時進入山畔神祠中休息。忽然,燈火晃耀,遠遠望見車馬嘈雜,就要來到祠門。他想這是神靈的隊伍,就伏匿在了廊廡下面。只見幾位貴官並肩進入祠堂落坐,左側似乎是城隍,中間四、五位則不知是什麼神。幾個冥吏抱著記錄冊陳列在案上,諸神一一檢查起來。李懋華偷聽他們說些什麼,原來是勘驗某郡的善惡。

一神說:「某個媳婦事奉公婆不失禮節,不過也只是禮節上做到了孝,感情上卻沒做到。某個媳婦也能討得公婆歡心,可是遠離公婆就向丈夫發洩怨言。」一神說:「現在世風日下,人情日薄,神道也是講究與人為善的。冥司法律規定孝婦延壽十二年,這兩個媳婦減去二分之一,延壽六年就可以了。」眾神都說:「好。」

一會兒,一神又說:「某個媳婦事親上達到了至孝,可是又很淫蕩,如何處理呢?」一神說:「按陽世法律,犯淫罪只是打板子,而不孝則要殺頭。可見不孝罪重於淫罪。因不孝的罪名重,所以,孝子的福也就大。輕罪不能抵削大福,應該免去她的淫罪,只就她孝的方面酌情加福。」一神說:「服事奉養老人,這只是孝的小節;虧行辱沒公婆,這卻是不孝的大節。小孝的功績難贖大不孝的罪過,應該不去論她的孝順,只就她淫的方面酌情論罪。」一神說:「孝是一種大功德,不是其他罪惡所能掩擋的;淫是一種大罪惡,也不是其他善行所能贖免的。應該要各有所報,其淫罪受惡報,其孝德受善報。」側坐的那位神,恭敬地彎腰請示說:「罪和福是否可以相抵呢?」神轉頭對他說:「用淫來削奪孝的福,那就會使人懷疑孝順得不到福;用孝來免除淫的罪,那就會使人懷疑淫亂也是無罪的。罪福相抵恐怕是不可以的。」一神隔著坐位說:「由於孝的原因,就是達到至淫的程度也不加罪,這不就使人更加懂得應該孝順了嗎?由於淫的原因,就是達到至孝的程度也不加福,這不就使人更加懂得應該戒淫了嗎?罪福相抵應該比較妥當。」一神沉思了好久,說:「這件事的處理,關係相當重大,可以請示天曹後再決定。」話音一落,眾神全部站起身來,各自登車散離神祠。

李懋華是一位閱歷很深的老吏,十分嫺熟獄案文牘,他暗中記下了眾神的發言,反復思考,自己也沒能決斷出應該如何處理這個眾神沒能處理的孝婦問題。不知天曹將會對此作何判斷?

【原文】

旭升又言,縣吏李懋華,嘗以事詣張家口。於居庸關外,夜失道,暫憩山畔神祠。俄燈光晃耀,遙見車騎雜遝,將至祠門,意是神靈,伏匿廡下。見數貴官並入祠,坐左側似是城隍,中四五座則不識何神。數吏抱簿陳案上,一一檢視。竊聽其語,則勘驗一郡善惡也。一神曰:「某婦事親無失禮,然文至而情不至;某婦亦能得舅姑歡,然退與其夫有怨言。」一神曰:「風俗日偷,神道亦與人為善。陰律孝婦延一紀,此二婦減半可也。」僉曰:「善。」俄一神又曰:「某婦至孝而至淫,何以處之?」一神曰:「陽律犯淫罪止杖,而不孝則當誅,是不孝之罪重於淫也。不孝之罪重,則能孝者福亦重,輕罪不可削重福,宜捨淫而論其孝。」一神曰:「服勞奉養,孝之小者;虧行辱親,不孝之大者。小孝難贖大不孝,宜捨孝而科其淫。」一神曰:「孝大德也,非他惡所能掩;淫大罰也,非他善所能贖。宜罪福各受其報。」側坐者罄折請曰:「罪福相抵可乎?」神掉首曰:「以淫而削孝之福,是使人疑孝無福也;以孝而免淫之罪,是使人疑淫無罪也,相抵恐不可。」一神隔坐言曰:「以孝之故,雖至淫而不加罪,不使人愈知孝乎?以淫之故,雖孝而不獲福,不使人愈戒淫乎?相抵是。」一神沉思良久曰:「此事出入頗重大,請命於天曹可矣。」語訖俱起,各命駕而散。李故老吏嫻案牘,陰記其語,反覆思之不能決。不知天曹作何判斷也。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八 如是我聞二》,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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