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世之報
即墨楊槐亭前輩說,濟甯有一個少年被狐精昵愛,每夜都一同睡覺。到這少年長到二十多歲,仍然一夜也不空著,有人讓他留鬍鬚。鬍鬚稍微長些,狐精就在他睡覺時給剃去,更給他塗脂抹粉。屢次用符咒驅狐,都沒有作用。後來正乙真人乘船路過濟寧,他寫信乞求真人鎮治。真人往城隍那裏發去一公文,狐精便找真人來訴說。看不到它的形狀,但旁人都可以聽到它的話。狐狸說:「前生我是女子,這個少年是位僧人。有天夜裏路過寺廟,被他劫持,關在窟室中,隱忍受汙長達十七年,鬱鬱而死。我告到陰曹,陰曹判這個和尚在地獄受罪完後,來生還要償債。這時我因犯其他罪投生為狐狸,在山林中過了一百多年,未能和他相遇。現在我修煉成形,正好和尚今世成為這個少年,所以我來報仇。十七年滿之後我自己會離開,不必別人驅趕。」真人也無可奈何。
後來,不知道期滿後這隻狐精走了沒有。不過,根據狐狸的話,足以知道人負了債,即使隔了幾世也是要償還的。
【原文】
即墨楊槐亭前輩言,濟寧一童子,為狐所昵,夜必同衾枕。至年二十餘,猶無虛夕。或教之留鬚,鬚稍長輒睡中為狐薙去,更為傅脂粉。屢以符籙驅遣,皆不能制。後正乙真人舟過濟寧,投詞乞劾治,真人牒於城隍。狐乃詣真人自訴,不睹其形,然旁人皆聞其語。自言:「過去生中為女子,此童為僧,夜過寺門,被劫閉窟室中,隱忍受辱者十七載,鬱鬱而終。訴於地下,主者判是僧地獄受罪畢,仍來生償債,會我以他罪墮狐身,竄伏山林百餘年,未能相遇。今煉形成道,適逢僧後身為此童,因得相報,十七年滿,自當去,不煩驅遣也。」真人竟無如之何。後不知期滿果去否?然據其所言,足知人有所負,雖隔數世猶償也。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九 如是我聞三》,紀昀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