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五、閱微筆記 (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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懺悔須及未死時

刁飛萬又講:有一位書生非常大膽,總想見見鬼,可總沒見到。一天晚上,雨過天晴,明月高掛。書生命小僕人帶一壇酒來到墳地中,環顧四周大聲喊:「如此良宵,我獨自一個人非常寂寞,九泉之下各位朋友,有願意來與我共飲的嗎?」

一會兒,只見鬼火閃閃,在草際間出沒。再呼喊,在相距一丈來遠處發出嗚嗚聲。數數大約有十幾條黑影,停在那裏,圍成半個圈兒不肯近前來。書生便用大杯盛滿酒向他們灑去。眾鬼都俯身去聞酒香氣。有一個鬼稱讚酒非常好,請求再賞一些。

書生一邊灑酒一邊問:「各位為什麼不輪回轉生呢?」鬼回說:「善心未泯的轉生,惡貫滿盈的下地獄。我們這十三個鬼,服罪期沒滿,等待輪回轉生的有四個,被判決沉入地獄,不得輪回的有九個。」書生問:「為什麼不懺悔以求解脫呢?」回答說:「懺悔必須在未死以前,死後便無從努力了。」酒已灑光了,書生舉起酒罈給鬼看,眾鬼踉踉蹌蹌離去了。其中一個鬼回頭叮嚀說:「我們這些餓鬼得到您的酒喝,無以報答,謹以一句話奉贈您:『懺悔須在未死之時。』」

【原文】

飛萬又言,一書生最有膽,每求見鬼,不可得。一夕,雨霽月明,命小奴攜罌酒詣叢塚間,四顧呼曰:「良夜獨遊,殊為寂寞,泉下諸友,有肯來共酌者乎?」俄見磷光熒熒,出沒草際。再呼之,嗚嗚相距丈許,皆止不進。數其影約十餘,以巨杯挹酒,灑之,皆俯嗅其氣。有一鬼稱酒絕佳,請再賜。因且灑且問曰:「公等何故不輪迴?」曰:「善根在者轉生矣,惡貫盈者墮獄矣。我輩十三人,罪根未滿,待輪迴者四;業報沉淪,不得輪迴者九也。」問:「何不懺悔求解脫?」曰:「懺悔須及未死時,死後無著力處矣。」灑酒既盡,舉罌視之,各踉蹌去。中一鬼回首叮嚀曰:「餓鬼得飫壺觴,無以報德,謹以一語奉贈:『懺悔須及未死時也。』」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十 如是我聞四》,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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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其有餘,召福之道

有個獻縣縣,臨死前,他家有個看門人,夜裏聽見書齋裏有人說:「他這些年享用奢華,祿數已耗盡。他父親在陰間請求預支下輩子的一年祿運,叫他辦沒辦完的事。不知道被批准沒有?」不久,縣令暴死。

董文恪公曾說:「凡事不可做得太過分,這是天理。因此過分奢華過分節儉都足以招致不幸。然而據多次的驗證,對過分奢華者的懲罰,對有錢者輕而對有權勢者重。對過分節儉者的懲罰,對有權勢者輕而對有錢者重。因為有錢者過分奢華,耗費自己的錢財而已;有權勢者過份奢華,一定是貪婪之徒。權勢大則求取財物容易。有權勢者過分節儉,守自己的財而已;有錢者過分節儉,一定是刻薄之輩。斤斤計較則狡詐機巧多。士大夫們要時時多想牢記:過分利己必然損害他人,凡事要留有餘地,這是招來福運的途徑。

【原文】

獻縣令某,臨歿前,有門役夜聞書齋人語曰:「渠數年享用奢華,祿已耗盡。其父訴於冥司,探支來生祿一年治未了事,未知許否也?」俄而令暴卒。董文恪公嘗曰:「天道凡事忌太甚,故過奢過儉,皆足致不祥。然歷歷驗之,過奢之罰,富者輕,而貴者重;過儉之罰,貴者輕,而富者重。蓋富而過奢,耗己財而已;貴而過奢,其勢必至於貪婪,權力重則取求易也。貴而過儉,守己財而已;富而過儉,其勢必至於刻薄,計較明則機械多也。士大夫時時深念,知益己者必損人。凡事留其有餘,則召福之道也。」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十 如是我聞四》,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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埋骨仁政

又佐領額爾赫圖講:以前他駐守吉木薩哨卡時,夜裏聽見窩棚外有嗚嗚的聲音。人出來追逐,聲音就漸漸退遠;人停止追,聲音也停下。人返回去,聲音則又來了。這種情況連續了幾晚上。一個膽大的士兵,竟提著刀跟隨著聲音追尋下去,七拐八繞進入山坳,直來到一個僵屍前,聲音止住了。看那具僵屍上有野獸咬吃的痕跡,早已乾枯了。士兵回來後將所見報告了。額爾赫圖明白這是僵屍求葬,就置備棺材把他埋葬了。此後那嗚嗚聲再沒出現了。

我說,人死後靈魂離去,還要形骸幹什麼?這個鬼念念不忘自己的遺體,未免是作繭自縛。然而「在土喂螻蟻,在水食魚鱉」,本是莊子曠達的觀念,怎麼能使芸芸眾生,都像超凡之士那樣忘情忘我呢?從此事可見,可知棺殮必須鄭重,以體現孝子的心;掩埋死人遺骨是仁人應做之事。聖人是通曉鬼神之情感、心境的,何嘗說過人死後,魂升魄降就冥冥無知覺了呢?

【原文】

又佐領額爾赫圖言,曩守吉木薩卡倫,夜聞團焦外嗚嗚有聲,人出逐,則漸退。人止則止,人返則復來,如是數夕。一戍卒有膽,竟操刃隨之,尋聲迤邐入山中,至一僵屍前而寂。視之,有野獸齧食痕,已久枯矣。卒還以告。心知其求瘞也,具棺葬之。遂不復至。夫神識已離,形骸何有?此鬼沾沾於遺蛻,殊未免作繭自纏。然螻蟻魚鱉之談,自莊生之曠見。豈能使含生之屬,均如太上忘情?觀於茲事,知棺衾必慎,孝子之心;胔骼必藏,仁人之政。聖人通鬼神之情狀,何嘗謂魂升魄降,遂冥冥無知哉?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十 如是我聞四》,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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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家二異

舅舅張夢征先生講:他居住的吳家莊西有一個乞丐,死在路上,乞丐養的狗守著他的屍體不離開。到夜晚,有隻狼來吃屍體,狗奮力拼咬使狼不能近前;一會兒,群狼聚集而至,狗筋疲力盡,終於也被狼吃掉了,只剩下一個頭,仍然雙眼怒睜欲裂。有個守瓜田的佃戶親眼看見了。又程易門在烏魯木齊時,一天晚上,有個強盜進了他的住所。跳牆將要出去時,被程家養的狗追上去咬住了腳。強盜抽刀砍狗,狗直到被砍死也沒鬆口,強盜因而被捉住了。當時,程易門家有個叫龔起龍的僕人,正忘恩負義地誣害主人。人們都說,程太守家有二異:一個人面獸心;一個獸面人心。

【原文】

舅氏張公夢徵言,所居吳家莊西,一丐者死於路,所畜犬守之不去。夜有狼來啖其屍,犬奮齧不使前。俄諸狼大集,犬力盡踣,遂並為所啖,惟存其首,尚雙目怒張,皆如欲裂。有佃戶守瓜田者親見之。又程易門在烏魯木齊,一夕有盜入室,已逾牆將出,所畜犬追齧其足,盜抽刃斲之,至死齧終不釋,因就擒。時易門有僕曰龔起龍,方負心反噬。皆曰:「程太守家有二異,一人面獸心,一獸面人心。」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十 如是我聞四》,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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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論瑣事,嫌疑易起

滄州有個盲人蔡某,每次經過南山樓下,就有一老者請他彈唱,並且一起喝酒。兩人漸漸熟識起來,那老者也經常到蔡家對酌。老者自稱姓蒲,江西人,因販賣磁器來到這裏。時間長了,發現他是個狐仙,但交情已很深,狐仙不隱諱,蔡某也不懼怕。當時,有人因家庭流言而打官司,輿論很不一致。偶爾與狐仙談及此事,說:「你既然能通靈,肯定知道其實情。」

狐仙不高興地說:「我輩是修道的人,豈能干預別人的家庭瑣事?內室秘地,男女幽會,本來是曖昧不明的,容易產生嫌疑。一隻狗看到影子而吠,常常導致百隻狗聽了狗叫聲而吠。即使真有其事,和外人又有什麼相干?圖一時之快意而說出來,使別人子孫幾代蒙羞,這已經有傷天地之間的和氣,並召來鬼神的忌恨了。何況杯弓蛇影,毫無憑據,卻添油加醋,好像是親眼目睹一樣。使別人既無可忍受,又不能辯解,往往導致抑鬱難言,含冤喪命。這怨恨之氣,更是過了幾輩子也難消除。如果有幽靈,難道能沒有業報?恐怕刀山劍樹上,不能不為這種人設一位置啊!你向來質樸誠實,聽到這種事本該掩耳的,卻還要查問真偽,你想要幹什麼?難道是因為失明還覺不夠,還想被割舌頭嗎?」

狐仙說罷,扔下杯子就離去了,從此便絕跡不來。蔡某又慚愧又悔恨,自己打自己的嘴巴,常講這事以告誡別人,而沒有隱瞞。

【原文】

滄州瞽者蔡某,每過南山樓下,即有一叟邀之彈唱,且對飲。漸相狎,亦時至蔡家共酌,自雲:「姓蒲,江西人,因販磁到此。」久而覺其為狐。然契合甚深,狐不諱,蔡亦不畏也。會有以閨閫蜚語涉訟者,眾議不一,偶與言及,曰:「君既通靈,必知其審。」狐艴然曰:「我輩修道人,豈幹預人家瑣事。夫房幃秘地,男女幽期,曖昧難明,嫌疑易起,一犬吠影,每至於百犬吠聲。即使果真,何關外人之事?乃快一日之口,為人子孫數世之羞,斯已傷天地之和,召鬼神之忌矣。況蛇杯弓影,恍惚無憑,而點綴鋪張,宛如目睹,使人忍之不可,辨之不能,往往致抑鬱難言,含冤畢命。其怨毒之氣,尤歷劫難消,苟有幽靈,豈無業報?恐刀山劍樹之上,不能不為是人設一座也。汝素樸誠,聞此事亦當掩耳,乃考求真偽,意欲何為?豈以失明不足,尚欲犁舌乎?」投杯逕去,從此遂絕。蔡愧悔,自批其頰,恒述以戒人,不自隱匿也。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十 如是我聞四》,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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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身鋒鏑

魯木齊的軍政指揮官——巴顏弼說:「從前出征『烏什』時,晚間做夢到一處地方。山邊有六七個帳篷,但是看不到兵,雖有幾十個人走來走去,也仿佛像文官。我到那邊細看一下,遇到已逝世的護軍統領(大約師長級)某人,我們互相握手慰藉辛勞。我問他逝世已久,現在有什麼事到這裏來呢?他說:『我因為平生正直,所以得封陰官。現在我是跟隨軍隊查記戰死者的名單。』我見到他的桌上擺著很多冊子,有黃、紅、紫、黑多種,就問他這些冊子是以「黃旗、紅旗……」來分類的嗎?他微笑說:「旗?那裏有『紫旗和黑旗』呢?這只是代替甲乙丙丁的次序罷了。」

我再問他,這些次序是以什麼為標準?他說「忠心為國,奮不顧身,名字登在黃冊子上,遵守軍令,寧死不屈,登在紅冊子上,隨軍征戰,輾轉陣亡,登記入紫色冊子,大軍潰敗,無路逃生,屍無葬地,斷肘缺足的,登入黑色冊子。」我再問他:「一個命令下來,血肉橫飛,又那能一一判定忠貞等級,而毫無一點差別呢?」他說:「這只有陰官能分辨得清楚。大凡人死魂魄還在,他的靈氣還如生時,應該登入黃色冊子的,他的靈氣如同烈火一般熾盛,壯勢逼人;應該登在紅冊子上的人,他的靈氣好像一股煙氣直向上升,風都吹不散;應該登在紫色冊子上的,他的靈氣仿佛雲中泄出閃電,來往閃爍;在這三類中,最上一等要列入神明級;最下等也要列入善道;至於列入黑冊子的,他的靈氣畏畏縮縮,如同死灰枯木,在陽界的政府會褒揚他的忠義,也同例享有哀榮;而陰曹地府,卻以平常的鬼魂對待,不再把他列入高級了。」

巴提督側耳恭聽,肅然動容,正想問問自己的將來,忽然被炮聲驚醒,後來常把這件事告訴他的部下說:「我領軍作戰每想到這些話,便覺得犧牲於戰場,生命輕如鴻毛,毫無所惜。」

【原文】

烏魯木齊提督巴公彥弼言,昔從征烏什時,夢至一處山麓,有六七行幄,而不見兵衛,有數十人出入往來,亦多似文吏。試往窺視,遇故護軍統領某公(某名凡五字,公以滾舌音急呼之,今不能記。)。握手相勞苦,問:「公久逝,今何事到此?」曰:「吾以平生拙直,得受冥官,今隨軍籍記戰沒者也。」見其幾上諸冊,有黃色、紅色、紫色、黑色數種。問:「此以旗分耶?」微笑曰:「安有紫旗、黑旗?(雖舊有黑旗,以黑色夜中難辨,乃改為藍旗,此公蓋偶未知也。)此別甲乙之次第耳。」問:「次第安在?」曰:「赤心為國,奮不顧身者,登黃冊;恪遵軍令,寧死不撓者,登紅冊;隨眾驅馳,轉輾而殞者,登紫冊;倉皇奔潰,無路求生,蹂踐裂屍,追殲斷脰者,登黑冊。」問:「同時受命,血濺屍橫,豈能一一區分,毫無舛誤?」曰:「此惟冥官能辨矣。大抵人亡魂在,精氣如生。應登黃冊者,其精氣如烈火熾騰,蓬蓬勃勃;應登紅冊者,其精氣如烽煙直上,風不能搖;應登紫冊者,其精氣如雲漏電光,往來閃爍。此三等中,最上者為神明,最下者亦歸善道。至應登黑冊者,其精氣瑟縮摧頹,如死灰無燄,在朝廷褒崇忠義,自一例哀榮,陰曹則以常鬼視之,不復齒數矣。」巴公側耳敬聽,悚然心折,方欲自問將來,忽炮聲驚覺。後常以告麾下,曰:「吾臨陣每憶斯語,便覺捐身鋒鏑,輕若鴻毛。」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十 如是我聞四》,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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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為人謀

滄州插花廟老尼姑董氏講:她曾在半夜醒來,聽到佛殿中敲磬之聲鏗鏘作響,就像有人在此做禮拜。第二天,她把這事告訴了徒弟們。徒弟們說:「師傅耳鳴了吧。」到了夜裏,情況依然如故。董尼悄悄起來,躡手躡腳向佛殿裏偷看。佛燈閃著熒熒青光,殿中景物依稀可見。敲磬的人正是董尼的亡師。一位少婦對佛長跪,口中絮絮禱告著。因為她臉向裏面,看不出是誰。細聽她所禱告之詞,是為了她生病的丈夫求福。董尼一時驚恐失措,碰響了朱紅窗格。霎時陰氣冥蒙,燈光驟暗。等光線再轉明時,亡師和少婦已不見了。先外祖父張雪峰先生說:「這位少婦已命歸黃泉,仍然憂慮著丈夫的病。聽後,使人更加見識他們夫妻的恩愛之情。」

董尼又講:附近的一位賣花老太婆夜裏經過某氏的墓地,突然看見這家夫人的亡靈站在樹下,向她招手。賣花婆無路可避,只好哆嗦著上前拜見。某夫人說:「我夜夜在這裏等,等一位相識的人帶個家信,望眼欲穿,今天才見到了你。你回去告訴我的女兒女婿,一切陰謀詭計,鬼神都已全知道了,再不要枉費心機了。我為此還在陰間大受鞭笞。地下的先祖們,更是人人唾駡我,我無地自容,只好天天躲在這棵樹下,經受著苦雨淒風,無比辛酸。不知還要沉淪多久,才能得以輪回轉生。我好像聽說,須等到女婿侵奪的小兄弟的財產消耗盡時,我才有轉生之希望。還有,我女婿有幾張密信,我病中給他藏在鑲著貝雕的小竹箱裏。囑咐他找出來毀掉,免得以後成為別人的口實。」某夫人叮囑再三,嗚咽著消失了。賣花婆悄悄將這些告訴了某夫人的女兒,她女兒卻怒道:「這是給我家小叔子遊說吧?」等她找到了小箱中的密信,才感到恐怖起來。後來,這女兒家境日漸敗落。知道這事的親友們都合掌禱告說:「某夫人快要轉生了。」

【原文】

滄州插花廟老尼董氏言,嘗夜半睡醒,聞佛殿磬聲鏗然,如有人禮拜者。次日告其徒,曰:「師耳鳴。」至夜復然,乃潛起躡足窺之。佛光青熒,依稀辨物,見擊磬者,乃其亡師;一少婦對佛長跪,喁喁絮祝,回面向內,不識為誰。細聽所祝,則為夫病求福也。恐怖失措,觸朱槅有聲。陰氣冥蒙,燈光驟暗。再明,則已無睹矣。先外祖雪峰張公曰:「此少婦已入黃壤,猶憂夫病,聞之使人增伉儷之情。」董尼有言,近一賣花老媼,夜經某氏墓,突見某夫人魂立樹下,以手招之。無路可避,因戰慄拜謁。某夫人曰:「吾夜夜在此,待一相識人寄信,望眼幾穿,今乃見爾。歸告我女我婿,一切陰謀,鬼神皆已全知,無更枉拋心力。吾在冥府,大受鞭笞,地下先亡,更人人唾詈,無地自容,惟日避此樹邊,苦雨淒風,酸辛萬狀,尚不知沉淪幾輩,得付轉輪。似聞須所奪小郎貲財,耗散都盡,始冀有生路也。又婿有密劄數紙,病中置螺甸小篋中,囑其檢出毀滅,免得他日口實。」叮嚀再三,嗚咽而滅。媼潛告其女。女怒曰:「為小郎遊說耶?」迨於篋中見前劄,乃始悚然。後女家日漸消敗。親串中知其事者,皆合掌曰:「某夫人生路近矣。」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十 如是我聞四》,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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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陽富貴

惠叔又說:有個人得瘟疫死了,後來又還魂,在陰間遇到他以前的老朋友,這位老朋友衣衫襤褸,戴著枷鎖。他倆相見不覺悲喜交加,他握著老友的手歎息著說:「你一生富貴,財產竟然不能帶到這兒來?」那人神色悲戚地說:「富貴完全可以帶到這兒來,但人不肯帶。如果生前做了善事,積了功德,到這兒來怎麼會不富貴呢?所以我想奉勸世人一句,早點做好把富貴帶到這兒來的打算。」李南澗說:「這句話很對,勝過富貴一場空的觀點。」

【原文】

惠叔又言,有疫死還魂者,在冥司遇其故人,襤褸荷校,相見悲喜,不覺握手太息曰:「君一生富貴,竟不能帶至此耶?」其人蹙然曰:「富貴皆可帶至此,但人不肯帶爾。生前有功德者,至此何嘗不富貴耶?寄語世人早作帶來計可也。」李南澗曰:「善哉斯言,勝於謂富貴皆空也。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九 如是我聞三》,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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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動生魔

僧人明玉說:西山有個僧人,見有女子春遊,偶然動了兒女春心。他正徘徊凝想的時候,忽然,有位少婦用眼睛給他送來情波,並逐漸情意綿綿地和他述起話來。少婦說:「我家離這裏不遠,丈夫出門在外,已經很久了。今晚我用一盞燈在林外相候,引你前往我家。」叮嚀再三,告別而去。到了晚上,僧人遵囑前往,果然有一盞燈,熒熒發光,相距不過半裏。他穿林渡澗,隨燈前進,始終沒能追上。後來,燈光時隱時現,忽左忽右,他輾轉追隨,也就迷失了道路。因疲乏得不能再走,便倒在了一棵老樹下。天亮時,他仔細觀察周圍環境,竟發現自己仍在原來的地方。再看樹林裏,蒼綠的苔蘚上,佈滿了自己重重疊疊的足跡。這才悟出原來自己像牛轉磨一樣,繞著老樹周圍走了一夜。他自知心生妄念,才導致魔來,急忙投拜本師懺悔。後來也沒發生其他事故。

明玉又說:山東有位僧人,常見藏經閣上,有個豔女向下窺視,心知她是鬼魅。可是,他暗想鬼魅也是一種豔遇,便逕自前去尋找。但上閣以後,一無所見,呼喚她也不露面。此僧仍不甘心,每次看見了,就去尋找。這樣找了一百多次,就迷迷糊糊地成了心病,直到死去。臨死時,他才自己說出了這件事。這或許是前世冤家,藉以前來索命吧?不過,上述二僧歸根結底都是自取其禍,並非妖魔和鬼魅敗壞他們。

【原文】

釋明玉言,西山有僧,見遊女踏青,偶動一念。方徙倚凝思間,有少婦忽與目成,漸相軟語,雲:「家去此不遠,夫久外出,今夕,當以一燈在林外相引。」叮嚀而別。僧如期往,果熒熒一燈,相距不半裏,穿林渡澗,隨之以行,終不能迫及。既而或隱或現,倏左倏右,奔馳轉輾,道路遂迷,困不能行,踣臥老樹之下。天曉諦觀,仍在故處,再往林中,則蒼蘚綠莎,履痕重疊,乃悟徹夜繞此樹旁,如牛旋磨也。自知心動生魔,急投本師懺悔,後亦無他。又言山東一僧,恒見經閣上有豔女下窺,心知是魅,然思念魅亦良得,逕往就之,則一無所睹,呼之亦不出。如是者凡百餘度,遂惘惘得心疾,以至於死。臨死乃自言之。此或夙世冤愆,藉以索命歟?然二僧究皆自敗,非魔與魅敗之也。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九 如是我聞三》,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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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盆釋疑

帝王用賞罰來勸人為善,聖人用褒貶來勸人為善。賞罰有所不及,褒貶有所不周的,佛就用因果來勸人為善,方式不同,目的則是相同的。和尚們拿著因果禍福的說法,誘騙脅迫那些愚民,不是以人品的正邪來區分善惡,而是以布施的有無來區分善惡。自從「福田」之說興起,佛祖的本旨就不明了。

聽說有個走無常的人,問冥吏誦《血盆經》有無好處。冥吏說:「沒有這樣的事。世間男女相交,萬物滋生,都是天地間的自然現象,是陰陽相合生生不息。要繁衍就要有生育,要生育就必然有污穢,就是淑女賢母,也不得不如此,這並不是自己所幹下的罪孽。如把這當作罪孽,那麼要飲食就不能不大小便,口鼻難免要流口水鼻涕,這也是污穢之物,難道也應該認為是有罪的嗎?編造這一說法的人,是因為只有婦女最容易被蠱惑,而婦女免不了都要生育,就以此為有罪,說這罪非要拜佛懺悔不可;於是家家婦女的錢,都充做功德費了。你常出入陰司,應當有所見聞,血池真的在哪裡?墮入血池的真的有誰?還要猶疑、追問嗎?」走無常的人後來常以此告訴別人,但竟無人相信他的話。這就是所謂的積重難返啊!

【原文】

帝王以刑賞勸人善,聖人以褒貶勸人善,刑賞有所不及,褒貶有所弗恤者,則佛以因果勸人善,其事殊,其意同也。緇徒執罪福之說誘脅愚民,不以人品邪正分善惡,而以佈施有無分善惡,福田之說興,瞿曇氏之本旨晦矣。聞有走無常者,以血盆懺經有無利益問冥吏,冥吏曰:「無是事也。夫男女構精,萬物化生,是天地自然之氣,陰陽不息之機也。化生必產育,產育必穢汙,雖賢媛淑母亦不得不然,非自作之罪也。如以為罪,則飲食不能不便溺,口鼻不能不涕唾,是亦穢汙,是亦當有罪乎?為是說者,蓋以最易惑者惟婦女,婦女所必不免者惟產育,以是為有罪,以是罪為非懺不可,而閨閣之財無不充功德之費矣。爾出入冥司,宜有聞見,血池果在何處,墮血池者果有何人,乃猶疑而問之歟?」走無常後以告人,人訖無信其言者。積重不返,此之謂矣。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九 如是我聞三》,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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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善之報

獻縣某個捕吏,曾奉令捕捉大盜,把他擒獲了。大盜的妻子很漂亮,大盜乞求捕吏把他放了,願意把妻子獻給他,他沒有答應。後來捕吏因為貪贓要受斬刑。行刑前兩天,監獄的牆塌了,把他壓死了。獄卒葉某,因沒及早修理獄舍,被判重杖。在這以前,葉某夢見自己立在大堂下,聽堂上的官吏正在議論捕吏的案子。一個官員說:「一善不能掩千惡,千惡也不能掩一善。免罪是不能的,減刑就行了。」之後衙吏抱著文牘出來,葉某並不認識,仔細看那個官員,也不認識,這才明白這不是縣署。醒後偷偷地向捕吏道賀,認為他可以減刑不死了。不料神以保全他的首級為減刑。

人們估算,捕吏一生只幹了這一件善事,竟然得以免刑。天理昭昭,何曾不許人事後將功補過、行善贖罪啊!

【原文】

獻縣捕役某,嘗奉差捕劇盜,就縶矣。盜婦有色,盜乞以婦侍寢而縱之逃,某弗許。後以積蠹多贓坐斬。行刑前二日,獄舍牆圮,壓而死。獄吏葉某,坐不早葺治,得重杖。先是葉某夢身立堂下,聞堂上官吏論捕役事。官指揮曰:「一善不能掩千惡,千惡亦不能掩一善,免則不可,減則可。」既而吏抱牘出,殊不相識,諦視其官亦不識,方悟所到非縣署。醒而陰賀捕役,謂且減死;不知神以得保首領為減也。人計捕役生平,只此一善,而竟得免刑。天道昭昭,何嘗不許人晚蓋哉!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九 如是我聞三》,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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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泉銜感

及孺愛先生說:他的僕人從鄰村飲酒歸來,醉倒在途中。醒來時,感到露水沾衣,月亮已經上了正南。伸懶腰的時候,他見一個人瑟縮著站在樹後,便問是誰。那人就說:「請君不要害怕,我是個鬼。因這一帶的群鬼喜歡捉弄醉人,我是前來為君看守的。」僕人問:「我們素不相識,為何能蒙受老兄的保護呢?」鬼說:「君難道忘了嗎?我死以後,有人給我妻子製造流言蜚語,君因不平,努力辯白這是誣陷,因此我在九泉之下非常感激。」說完話就消失了。

僕人沒來得及問他的姓名,也不記得自己曾經為人打抱不平。大概無意中的一句話,九泉之下已聽到了。可見,對於故意造謠的人,冥冥之中難道不會有人憤恨他嗎?

【原文】

汲孺愛先生言,其僕自鄰村飲酒歸,醉臥於路,醒則草露沾衣,月向午矣。欠伸之頃,見一人瑟縮立樹後,呼問為誰,曰:「君勿怖,身乃鬼也。此間群鬼喜嬲醉人,來為君防守耳。」問:「素昧生平,何以見護?」曰:「君忘之耶?我歿之後,有人為我婦造蜚語,君不平而白其誣,故九泉銜感也。」言訖而滅,竟不及問其為誰,亦不自記有此事。蓋無心一語,黃壤已聞。然則有意造言者,冥冥之中寧免握拳齧齒耶?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九 如是我聞三》,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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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光奇術

世上有一種圓光術:把一張白紙貼在牆上,焚燒符召來神仙,讓五、六歲的兒童來看。兒童必然會看到紙上突然出現一個大圓鏡,鏡中人物,一件件地顯示未來的事,就像古時的卦影術。不過卦影隱晦地顯示形象,而這種術則明確顯示人物形狀。龐鬥樞會這種法術,某生和龐關係很密切,他曾覬覦一個婦人,偷偷地請龐使用圓光術,看看他能否得到她。鬥樞驚訝地說:「做這種事,豈不褻瀆了鬼神?」某生不住地求他,龐不得以勉強燒化符,兒童注視了半天說:「見到一個亭子,中間有一張床,三娘子和一個少年坐在上面。」三娘子是某生的亡妾,某生正罵兒童瞎說,鬥樞大笑說:「我也見到了。亭中還有一個匾,兒童不識字罷了。」某生生氣地問是什麼字,龐說是:「己所不欲」四個字。某生默然不語,拂袖而去。

有人說,龐鬥樞焚化的不是符,他事先用吃的來哄兒童,教他說這些話。大概是這樣吧雖然玩笑的過份,但主旨仍不失為規勸朋友改過。

【原文】

世有圓光術,張素紙於壁,焚符召神,使五六歲童子視之,童子必見紙上突現大圓鏡,鏡中人物歷歷,示未來之事,猶卦影也。但卦影隱示其象,此則明著其形耳。龐鬥樞能此術,某生素與鬥樞狎,嘗覬覦一婦,密祈鬥樞圓光,觀諧否。鬥樞駭曰:「此事豈可瀆鬼神!」固強之。不得已勉為焚符,童子注視良久,曰:「見一亭子,中設一榻,三娘子與一少年坐其上。」三娘子者,某生之亡妾也。方詬責童子妄語,鬥樞大笑曰:「吾亦見之,亭中尚有一匾,童子不識字耳。」怒問:「何字?」曰:「『己所不欲』四字也。」某生默然拂衣去。或曰:「鬥樞所焚實非符。先以餅餌誘童子,教作是語。」是殆近之。雖曰惡謔,要未失朋友規過之義也。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九 如是我聞三》,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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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父戒訟

堂伯君章公說過:明朝青縣的張公,是十世祖贊祁公的嶽公。他曾和鄉人相約,連名控告縣裏的吏員。張公騎馬前往,經過祖墳前,一陣旋風直撲馬首,馬受驚跳起,他被摔下地,同去的人將他抬了回來。回到家中後,寒熱病發作,一會兒昏迷,一會兒清醒,迷迷糊糊中,好像見到了鬼。家人正要去請巫師來禳解,張公忽然坐了起來,發出他已死去的父親的聲音說:「你不要祈禱,撲你馬的就是我。凡是訴訟都沒有益處。假如沒有道理,有什麼可訴訟的呢?假如有道理,是非自有公論,人人都同情你,這就是勝利,何必要訴訟呢?況且告差役告吏員,禍患尤其厲害:訴訟打敗了,禍在眼前;僥倖打勝了,做官的有來有去,而這種人根生土長,他們的子孫肯定要報復,禍在日後。因此,我才來攔住你。」說完,張公又躺下來,汗如雨下。等到再醒來,病一下子就痊癒了。

後來,連名上訴的人都遭了殃,才知道這不是說胡話。此事是堂伯從伯祖湛元公那裏聽來的。湛元公一生沒和人打過官司,大概是恪守這個訓誡吧!

【原文】

從伯君章公言,前明清縣張公,十世祖贊祁公之外舅也。嘗與邑人約連名訟縣吏,乘馬而往。經祖墓前,有旋風撲馬首,驚而墮。從者舁以歸,寒熱陡作,忽迷忽醒,恍惚中似睹鬼物。將延巫禳解,忽起坐作其亡父語曰:「爾忽祈禱,撲爾馬者我也。凡訟無益,使理曲,何可證?使理直,公論具在,人人為扼腕,是即勝矣,何必訟?且訟役訟吏,為患尤大,訟不勝,患在目前;幸而勝,官有來去,此輩長子孫,必相報復,患在後日。吾是以阻爾行也。」言訖,仍就枕,汗出如雨,比睡醒則霍然矣。既而連名者皆敗,始信非譫語也。此公聞於伯祖湛元公者,湛元公一生未與人涉訟,蓋守此戒雲。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九 如是我聞三》,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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夙冤怨懟

家奴劉琪養了一頭牛、一隻狗。牛看見狗就用角抵,狗看見牛就用牙齒咬,經常鬥得頭破血流。然而奇怪的是,牛只看見這只狗就用角抵,而看見其他的狗則不這樣做,狗也只看見這頭牛才用牙齒咬,看見其他的牛也不這樣。後來把它們分開,拴在兩個不同的地方。牛有時聽到狗的聲音,狗有時聽到牛的聲音,都抬頭瞪眼的。後來先父姚安公在戶部作官,我跟隨著他一起到了京城,不知道這兩頭動物究竟怎麼樣了。有人說:「禽獸不能說話,但都能記得前生。這頭牛和這只狗,大概就是佛經裏所說的,前世冤家今世相逢吧?」

我認為夙冤的說法是確鑿無疑的。但所謂的能記起前生,則不一定。親戚中有姑嫂二人互相厭惡的。嫂子與其他小姑子都能和睦相處,唯獨和這個小姑子仇人一般;小姑子與其他嫂子都能和睦相處,唯獨和這個嫂子仇人一般。難道這二人也能記得前生的冤仇嗎?

大抵而言,相互厭惡怨恨的念頭,根源在於各自的性情喜惡不同,一旦碰上,就像相反的藥,即使是枯根朽草,本身沒有知覺,彼此的氣味就能激發相鬥。因果互相牽連糾纏,沒有什麼作為不會受到報應的。而人的一生也不過眨眼就過去了,何必為了一些小事而糾纏不清呢?

【原文】

奴子劉琪,畜一牛一犬,牛見犬輒觸,犬見牛輒噬,每鬥至血流不止。然牛惟觸此犬,見他犬則否;犬亦惟噬此牛,見他牛則否。後繫至兩處,牛或聞犬聲,犬或聞牛聲,皆昂首瞑視。後先姚安公官戶部,餘隨至京師,不知二物究竟如何也。或曰:「禽獸不能言者,皆能記前生。此牛此犬,殆佛經所謂夙冤,今尚相識歟?」餘謂夙冤之說,鑿然無疑;謂能記前生,則似乎未必。親串中有姑嫂相惡者,嫂與諸小姑皆睦,惟此小姑則如仇;小姑與諸嫂皆睦,惟此嫂則如仇,是豈能記前生乎?蓋怨毒之念,根於性識,一朝相遇,如相反之藥,雖枯根朽草,本自無知,其氣味自能激鬥耳。因果牽纏,無施不報,三生一瞬,可快意於睚眥哉。」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九 如是我聞三》,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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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世之饕餐者

瑪納斯有個流放犯的妻子,入山樵采野物,突然被強盜劫獲。強盜是額魯特的流民,沒有首領,也沒部族,或許幾十人為一夥,或許幾人為一夥。他們出沒深山樹叢,遇到飛禽吃飛禽,遇到野獸吃野獸,遇到活人則吃人肉。婦人既落盜手,被剝去衣服,捆在了樹上。強盜們在一旁點起篝火,打算一塊塊從婦人身上割肉烤燒,美美飽食一頓。他們才從婦人左股上割下一塊肉,忽然聽到一聲火槍響,頓時人語喧嘩,眾多的馬蹄聲像鼓鳴一樣震動了林穀。強盜們以為大隊官兵圍追過來,沒顧得上烤肉,扔下婦人和火堆,都慌忙逃遁了。

原來,軍營的士卒放馬,偶爾用鳥槍射擊野雞,竟誤中馬尾。一匹馬橫蹦亂跳起來,群馬皆驚,紛紛向深山狂奔,士卒高聲呐喊著追馬,無意中嚇跑強盜,救了婦人一命。假設他們遲到片刻,這個婦人就血肉狼藉了,這豈不是好像有什麼神靈,暗中促使他們這樣做的嗎?

從此以後,這個死裏逃生的婦人便持了長齋,一次,她對人說:「我並非要敬佛求福。天下的痛苦,沒有超過割肉的;天下的恐怖,也沒有超過被捆起來等待割肉的。我每次見到屠宰動物,就會想起自身曾經受過的痛苦和恐怖;想到那些被宰的眾生,痛苦和恐怖,也必然像我當初的情景一樣。因此,我也就咽不下去了。」這番話,也可以用以告誡世上那些貪婪食肉的人。

【原文】

瑪納斯有遣犯之婦,入山採樵,突為瑪哈沁所執。瑪哈沁者,額魯特之流民,無君長,無部族,或數十人為隊,或數人為隊,出沒深山中,遇禽食禽,遇獸食獸,遇人即食人。婦為所得,已褫衣縛樹上,熾火於旁。甫割左股一臠,忽聞火器一震,人語喧闐,馬蹄聲殷動林穀,以為官軍掩至,棄而遁。蓋營卒牧馬,偶以鳥槍擊雉子,誤中馬尾。一馬跳擲,群馬皆驚,相隨逸入萬山中,共譟而追之也。使少遲須臾,則此婦血肉狼藉矣。豈非若或使之哉?婦自此遂持長齋,嘗謂人曰:「吾非佞佛求福也。天下之痛苦,無過於臠割者;天下之恐怖,亦無過於束縛以待臠割者。吾每見屠宰,輒憶自受楚毒時。思彼眾生,其痛苦恐怖,亦必如我,固不能下嚥耳。」此言亦可告世之饕餐者也。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九 如是我聞三》,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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龐鬥樞言

道士龐鬥樞,雄縣人。曾到獻縣高鴻臚家作客。先父姚安公年幼時,看到他手撮棋子布在桌上,中間橫斜連帶,看不太清楚;週邊有八個門,則井然可數。抓一小鼠,從生門放進去,能曲曲折折地找到縫隙鑽出來;若從死門放進去,則在裏面轉一整天也出不來。由此相信,魚腹浦的八陣圖,決不是虛構出來的。

但鬥樞說,這只不過是遊戲罷了。至於國家的興亡,因天命而定;戰鬥的勝敗,因人的謀略而定。一切方術,都起不了作用。從古到今,有靠星相之術而成就事業的嗎?就是像符咒魘魅之術,世間很流行,也頗有些靈驗的時候。但在數千年來,戰爭割據的時代,那時方術難道就失傳了嗎?也沒聽說過哪個皇帝、哪個大王、哪個將軍、哪個丞相死于敵國的詛咒魘魅,其他就可以推想而知了。姚安公說:「這番話不是方士能說得出的,這個道理也不是方士所能理解的。」

【原文】

道士龐鬥樞,雄縣人,嘗客獻縣高鴻臚家。先姚安公幼時,見其手撮棋子布幾上,中間橫斜縈帶,不甚可辨,外為八門,則井然可數。投一小鼠,從生門入,則曲折尋隙而出,從死門入,則盤旋終日,不得出。以此信魚腹陣圖,定非虛語。然鬥樞謂此特戲劇耳。至國之興亡,繫乎天命,兵之勝敗,在乎人謀,一切術數,皆無所用。從古及今,有以壬遁星禽成事者,即如符咒厭劾,世多是術,亦頗有驗時。然數千年來,戰爭割據之世,是時豈竟無傳,亦未聞某帝某王某將某相死於敵國之魘魅也。其他可類推矣。姚安公曰:「此語非術士所能言,此理亦非術士所能知。」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九 如是我聞三》,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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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不憒憒

和我同科取中的鍾上庭說:他在甯德做官時,有個幕友得了急病。正在服藥,恍惚中看見二鬼對他說:「冥司中的某件獄案,一直等君前往對質,可以不用服藥了。」幕友問:「這件獄案已經五十多年了,怎麼現在還沒結束?」說:「冥司的法律最嚴厲,可是執行起來也最謹慎。一旦涉及疑點,雖然明知事實真相,如果證人不出庭作證,拖多久也不能定案。因此往往一拖就是幾十年。」幕友問:「這樣,那豈不是拖延時間,牽累當事人了嗎?」鬼說:「這種情況僅占千萬分之一,不是常有的。」當天夜晚,幕友果然死去。

由此看來,因果報應有時不靈驗,或許是由於這個緣故吧?還有,小說的記載中,有許多生魂前往冥司對質的,或許是定案的遲早,要各自根據案情的輕重緩急吧?總之,定案雖有早晚的差別,但神靈是絕不會糊塗,這是確鑿無疑的。

【原文】

同年鍾上庭言,官寧德日,有幕友病亟。方服藥,恍惚見二鬼曰:「冥司有某獄待君往質,藥可勿服也。」幕友言:「此猶已五十餘年,今何尚未了?」鬼曰:「冥司法至嚴,而用法至慎,但涉疑似,雖明知其事,證人不具,終不為獄成,故恒待至數十年。」問:「如是,不稽延拖累乎?」曰:「此亦千萬之一,不恒有也。」是夕果卒。然則果報有時不驗,或緣此歟?又小說所載,多有生魂赴鞫者,或宜遲宜速,各因其輕重緩急歟?要之早晚雖殊,神理終不憒憒,則鑿然可信也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九 如是我聞三》,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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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降仙

李芍亭家扶乩降仙,那乩仙自稱是邱長春。當乩仙懸筆寫字,比風雨還快,字體像張旭、懷素的狂草。有人拜求丹方,乩詞稱:「神仙有丹訣,沒有丹方。丹方是燒煉金石的手段。《參同契》裏提到爐鼎鉛汞,都是托名,並非講燒煉。方士們加以附會歪曲,結果貽害無窮。因為金石本身燥烈,加上火力,陽氣激蕩,使血脈膨脹,所以筋骨氣力好像倍加強壯。但這是消耗元氣,留下的禍根也深。看那些養花的人,用硫黃培在樹的根部,在嚴寒時能吐蕊開花。但盛開之後,那樹肯定枯死。因為熱量在下蒸騰,其精華就從上面湧出,精華湧盡就馬上枯槁了。你何必為放縱數年之欲,而拋棄千金之軀呢?」那人嚇得趕緊起身。後來,芍亭將此事告訴田白岩,白岩說:「乩仙大都是托名。但這位仙人能說出這樣的話,也許真是邱長春吧!」

【原文】

李芍亭家扶乩,其仙自稱邱長春,懸筆而書,疾於風雨,字如顛素之狂草。客或拜求丹方,乩判曰:「神仙有丹訣,無丹方,丹方是燒煉金石之術也。《參同契》爐鼎鉛汞,皆是寓名,非言燒煉。方士轉相附會,遂貽害無窮。夫金石燥烈,益以火力,亢陽鼓蕩,血脈僨張,故筋力似倍加強壯,而消鑠真氣,伏禍亦深。觀藝花者,培以硫黃,則冒寒吐蕊,然盛開之後,其樹必枯。蓋鬱熱蒸於下,則精華湧於上,湧盡則立槁耳。何必縱數年之欲,擲千金之軀乎?」其人悚然而起。後芍亭以告田白巖,白巖曰:「乩仙大抵皆託名,此仙能作此語,或真是邱長春歟?」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九 如是我聞三》,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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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懺悔

紀曉嵐說:蔡必昌太守曾經辦過陰間的案子。某一次,朱石君中丞問如果以佛法觀點來看,懺悔有沒有好處。蔡說:「一般的冤仇,佛祖可以給原告有個好的處理,他得到想要的,怨仇自然就化解了,就如同人世間的調解平息。至於說重大的罪孽或深刻的冤仇,不是人間可以調解平息的,那也不是在佛祖面前懺悔就可以平息的。釋迦牟尼也沒有什麼辦法」。

這些話平易而有道理。儒家說佛法肯定沒有,佛家說種種罪惡佛法都能消除,兩者看來都有不當之處。

【原文】

蔡太守必昌,嘗判冥事。朱石君中丞問:「以佛法懺悔,有無利益?」蔡曰:「尋常冤譴,佛能置訟者於善處,彼得所欲,其怨自解,如人世之有和息也;至重業深仇,非人世所可和息者,即非佛所能懺悔,釋迦牟尼亦無如之何。」斯言平易而近理。儒者謂佛法為必無,佛者謂種種罪惡皆可消滅,蓋兩失之。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九 如是我聞三》,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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