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五、閱微筆記 (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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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佻受懲

交河人及友聲說:有個農家之子,頗為輕佻。有一次,他在路上遇到了鄰村的一位女子,就站下來傻呆呆地盯著人家,嘻皮笑臉地打算上前挑逗。正巧,有幾位到田間送飯的人約那女子一同回家,他也只好作罷。過了幾天,他又在途中與那女子相遇。那女子騎在一頭小母牛背上,一邊走,一邊回頭看他,目光中流露出絲絲情意。農家子驚喜萬分,急忙尾隨而行。當時,正是下過一場大雨之後,遍野都是積水,可小母牛卻行走如飛。農家子緊緊跟隨,一路坷坷絆絆,頻頻跌跤,渾身上下沾滿了泥水。好不容易到了那女子的家門外,他累得幾乎快要斷氣兒了。等到女子從牛背上下來,農家子忽然覺得她模樣有些不對勁兒,仔細一看,原來是個老頭子。他驚疑不定,恍恍惚惚仿佛是在夢中。那老頭子見他在一旁呆立,奇怪地問:「你是什麼人,到此有何貴幹?」他無言以對,只好詭稱自己迷了路,然後,慌忙轉身,踉踉蹌蹌逃回了家。第二天,他家門前的一棵老柳樹,被削去了三尺多長的一塊樹皮,露出的白色樹幹上,寫著幾個大字道:「私窺貞婦,罰行泥濘十里。」他這才知道,自己是被鬼魅戲弄了。鄰居們對此事感到奇怪,一再追問,他見瞞不住,只好照實講了事情的經過,最後,挨了老爹幾次狠打。他悔恨不已,從此竟然改邪歸正。鬼魅此行雖屬惡作劇,卻也不失為明智之舉。

友聲又說:有個人看見一隻狐狸睡在樹下,就拋擲瓦片打它,沒有打中。瓦片掉在地上,「嘩啦」一聲摔碎了,狐狸被這聲音驚醒,一溜煙逃走了。這人若無其事地向家中走去,一進院門,忽然發現自己的媳婦吊在樹上。他驚恐萬分,大聲呼救。他的媳婦由屋內狂奔而出,而樹上吊著的那人卻不見了。只聽屋簷上有人大笑道:「讓你也吃一驚。」這個故事,足以使輕佻隨便之徒引以為戒了。

【原文】

交河及友聲言,有農家子,頗輕佻。路逢鄰村一婦,佇目睨視。方微笑挑之,適有饁者同行,遂各散去。閱日,又遇諸途,婦騎一烏牸牛,似相顧盼。農家子大喜,隨之。時霖雨之後,野水縱橫,牛行沮洳中甚速。沾體濡足,顛躓(音致。噘也。)者屢,比至其門,氣殆不屬。及婦下牛,覺形忽不類;諦視之,乃一老翁。恍惚驚疑,有如夢寐。翁訝其癡立,問:「到此何為?」無可置詞,詭以迷路對。踉蹌而歸。次日,門前老柳削去木皮三尺餘,大書其上,曰:「私窺貞婦,罰行泥濘十裏。」乃知為魅所戲也。鄰裏怪問,不能自掩,為其父箠幾殆。自是愧悔,竟以改行。此魅雖惡作劇,即謂之善知識可矣。友聲又言,一人見狐睡樹下,以片瓦擲之,不中。瓦碎有聲,狐驚躍去。歸甫入門,突見其婦縊樹上,大駭呼救。其婦狂奔而出,樹上縊者已不見。但聞簷際大笑曰:「亦還汝一驚。」此亦足為挑達者戒也。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十六 姑妄聽之二》,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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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子發狂

癸丑年會試時,陝西的一位舉人,在考試的號舍裏碰到了鬼,突然發狂。大家把他扶出,回到住處,那鬼也跟了出來。舉人自己用頭撞牆壁,頭皮和頭骨都撞破了。於是躲到外城,那鬼又跟到外城,結果舉人用刀自殺而死。還沒死時,他寫了一張紙條給友人,上面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八個字。雖然不知道到底為了什麼事,但這屬冤孽報應,則是肯定無疑的。

【原文】

癸醜會試,陝西一舉子於號舍遇鬼,驟發狂疾。眾掖出歸寓,鬼亦隨出,自以首觸壁,皮骨皆破。避至外城,鬼又隨至,卒以刃自刺死。未死間手書片紙,付其友,乃「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八字。雖不知所為何事,其為冤報則鑿鑿矣。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十六 姑妄聽之二》,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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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子賣藥

我十一、二歲時,聽堂叔燦若公說:老家有個姓齊的人,因犯了罪,被罰前往黑龍江戍守邊關,已經死在那裏幾年了。他的兒子長大後,想把父親的遺骨遷回老家,可家境貧寒,不能如願,為此,他終日憂愁不已。一天,他偶然得到了幾升豆子,於是眉頭一皺,計上心來。他把豆子研成細末,用水摶成丸,外面掛了一層赭石色,看上去像是藥丸。然後,他帶著假藥丸,謊稱賣藥的奔赴黑龍江,一路上,就靠騙幾文錢糊口。可也怪了,沿途凡吃了他的藥的,即便是重病也會立即痊癒。於是人們爭相轉告,使他的藥賣出了好價格,終於,他靠著賣藥的錢到達了戍地,找到了父親的遺骨,用一個匣子裝好,然後背著匣子踏上歸程。

歸途中,他在叢林裏碰上了三個強盜,慌忙之中,丟棄了錢財,只背著骨匣奔跑。強盜以為匣子裏裝有寶物,就追上去抓住了他。等打開匣子見到骨骸,感到十分奇怪,就問他是怎麼回事。他哭著把事情經過說了一遍。強盜聽了後,深受感動,不僅退回他的財物,還贈了他一些銀錢。他急忙拜謝。忽然,一個強盜頓足大哭道:「這人如此孱弱,尚能歷盡艱辛,到千里之外尋找父親的遺骨。我這個堂堂男子漢,自命英雄豪傑,反而做不到啊 !諸位保重。我也要到甘肅去收父親的遺骨了。」說完,他揮了揮手,奔西方而去。他的同夥呼喊他,請他回家與妻子告別,他連頭也沒回,這是被孝子的行為深深感動的結果啊

可惜,人心不古,世風日下,齊某之子的義行未能流傳開來。我曾作《灤陽消夏錄》諸書,也忘掉收錄了。癸丑年三月三日,我住在海澱值班的地方,偶然想起了這件事,便記錄下來,以補充地方誌記載中的遺漏。這或許是因為孝子的德性埋沒,他的靈魂沒有泯滅,所以暗暗提醒了我吧?

【原文】

餘十一二歲時,聞從叔燦若公言,裏有齊某者,以罪戍黑龍江,歿數年矣。其子稍長,欲歸其骨,而貧不能往,恒蹙然如抱深憂。一日,偶得豆數升,乃屑以為末,水摶成丸,衣以赭土,詐為賣藥者以往,姑以紿取數文錢供口食耳。乃沿途買其藥者,雖危症亦立癒,轉相告語。頗得善價,竟藉是達戍所,得父骨,以篋負歸。歸途於窩集遇三盜,急棄其資斧,負篋奔。盜追及,開篋見骨,怪問其故。涕泣陳述。共憫而釋之,轉贈以金。方拜謝間,一盜忽擗踴大慟曰:「此人孱弱如是,尚數千裏外求父骨。我堂堂丈夫,自命豪傑,顧乃不能耶?諸君好住,吾今往肅州矣!」語訖,揮手西行。其徒呼使別妻子,終不反顧。蓋所感者深矣!惜人往風微,無傳於世。余作《灤陽消夏錄》諸書,亦竟忘之。癸醜三月三日,宿海澱直廬,偶然憶及,因錄以補志乘之遺。儻亦潛德未彰,幽靈不泯,有以默啟餘衷乎?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十六 姑妄聽之二》,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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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無心

有位知州大人,由於貪婪專橫被朝廷處決。他死後,州裏的百姓紛紛傳說,知州大人在陰間受到種種報應,這種傳聞流傳很廣,多得無法記錄。我認為,這是百姓們心中不平,編出故事來發洩怨恨的。而我已去世的兄長晴湖說:「天地本無心,他們對官吏的獎懲,要根據百姓的反映;百姓的言論是這樣,那位知州大人自然十分危險了

【原文】

有州牧以貪橫伏誅。既死之後,州民喧傳其種種冥報,至不可殫書。余謂此怨毒未平,造作訛言耳。先兄晴湖則曰:「天地無心,視聽在民。民言如是,是亦可危也已。」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十五 姑妄聽之一》,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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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此錮習,適以自戕

宋代人詠蟹詩說:「水清詎免雙螯黑,秋老難逃一背紅」以借喻貪婪必定要垮臺。不過別的動物用來做菜,不過是刀下一死而而已,唯有螃蟹則被活活地放在鍋裏,慢慢地蒸死。從剛開鍋到蒸熟,最快也得幾刻鍾。所遭受痛苦慘烈,真是求死不得。我想若不是罪孽深重,不會投生成為螃蟹。

傳說趙宏燮任直隸巡撫時(當時直隸還沒有設總督)。一天夜裏,夢見家中幾十個已經死去的僮僕媼婢,在階下跪了一圈,都叩頭喊饒命。說我們活著時受豢養之恩,卻互結朋黨,蒙蔽主人。時間一長,這種朋黨關係牽枝拖蔓,根深蒂固,已成牢不可破的局面。即便稍有敗露,也眾口一詞,巧妙地加以解脫,即使主人心中知道是怎麼回事,也無可奈何。之後又暗中作梗,假使不能合我們的意,則一件事也辦不成。因為這些罪惡,我們被投生為水族,使我們世世受蒸煮的痛苦。明天主人膳食中的螃蟹,就是我們的後身,因此請求寬宥。趙宏燮本來就仁慈,天亮後,他把夢告訴了廚師,叫他把螃蟹扔到水裏放生,並為這些螃蟹設道場超度他們。

當時,正值秋蟹肥美之際,供給巡撫的螃蟹尤其好。奴僕們都偷偷地笑著說:「這老頭子狡猾,編出這一套來嚇唬人,我們哪能受騙上當?」於是,他們就像春秋時子產的手下一樣,把螃蟹都煮來吃了,然後報告說放掉了。他們又私吞了給亡靈做道場超度的錢,回報說已做完了道場。趙宏燮始終被蒙在鼓裏。這些奴僕們作奸,當然是他們的本性。那數十個已死的奴僕媼婢,留傳下這種惡習,恰恰害了自己。「請君入甕」,自作自受,就是這個意思吧!

【原文】

宋人詠蟹詩曰:「水清詎免雙螯黑,秋老難逃一背紅。」借寓朱勔之貪婪必敗也。然他物供庖廚,一死焉而已。惟蟹則生投釜甑,徐受蒸煮,由初沸至熟,至速亦逾數刻,其楚毒有求死不得者。意非夙業深重,不墮是中。相傳趙公宏燮官直隸巡撫時(時直隸尚未設總督。),一夜,夢家中已死僮僕媼婢數十人,環跪階下,皆叩額乞命,曰:「奴輩生受豢養恩,而互結朋黨,蒙蔽主人,久而枝蔓牽纏,根柢生固,成牢不可破之局。即稍有敗露,亦眾口一音,巧為解結,使心知之而無如何。又久而陰相掣肘,使不如眾人之意,則不能行一事。坐是罪惡,墮入水族,使世世罹湯鑊之苦。明日主人供膳蟹,即奴輩後身,乞見赦宥。」公故仁慈,天曙,以夢告司庖,飭舉蟹投水,且為禮懺作功德。時霜蟹肥美,使宅所供,尤精選膏腴。奴輩皆竊笑曰:「老翁狡獪,造此語怖人耶!吾輩豈受汝紿者?」竟效校人之烹,而以已放告;又乾沒其功德錢,而以佛事已畢告。趙公竟終不知也。此輩作姦,固其常態;要亦此數十僮僕婢媼者,留此錮習,適以自戕。請君入甕,此之謂歟。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十五 姑妄聽之一》,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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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生夫妻

李太白有首詩說:「徘徊映歌扇,似月雲中見。相見不相親,不如不相見」。這是寫那些尋花問柳的人。普通人家的夫妻有相互分離阻隔,卻天天見面的,那就不知道是什麼因果造成的了。

郭石洲說:河南有個李生,娶妻才十多天,母親就病了。夫妻倆輪換守護照料,一直忙了七八個月,沒有脫衣在床上好好休息過。母親死後,他們又嚴格遵照禮法,丈夫三年不進房與妻同宿。後來他們窮得過不下去。只好投靠妻子的娘家,娘家也僅僅能維持溫飽,房子也不多,只能打掃一間屋給他們住。還不到一個月,岳母的弟弟要到很遠的地方去給人做家庭教師,把老娘送到姐姐家。沒有地方安置,只好把老太太與李生的妻子安排在一間房裏住,李生則在書房中搭了一個鋪。夫妻倆只在早晨和晚上同桌吃飯而已。這樣過了兩年,李生到京城去想找一條出路,岳父也帶著全家到江西,去給官府做幕僚。

後來,李生接到岳父的來信,說妻子已死,李生感到非常悲傷。後來李生越來越混不下去了,又搭別人的船南下,到江西投靠岳父。而他的岳父已經換了主人,並隨新的主人到另外的地方去了。李生無地安身,只好賣字度日。一天,在街上遇到一個長得雄壯魁梧的好漢,那人拿起李生寫的字看了看,說:「你的字寫得很好,三、四十兩銀子一年,替人照管檔書信之類的事,你願意幹嗎?」李生喜出望外,便與那好漢一起上船。只見煙水茫茫,不知到了什麼地方。到那好漢的家後,招待供應也很豐盛。及看那些需要起草回答的書信,原來主人是綠林強盜。李生無可奈何,只好暫且安身。他擔心以後會有麻煩,於是謊報了自己的籍貫姓名。那主人既豪爽又生活奢侈,歌妓很多,也不大注意避開男客。他家每次有歌舞表演,都邀李生一起觀賞。李生偶爾見到一個歌妓特別像自己的妻子,懷疑她是鬼;那歌妓也總是朝李生看,好像曾經認識,然而兩人卻不敢相互說一句話。原來,他岳父帶家人乘船去江西時,正好遭到這個強盜搶劫,見李生的妻子長得很漂亮,便一起搶走了。他岳父認為這是醜事,於是急忙買了一副薄棺材,聲稱女兒受傷已死,假裝哭泣收殮,然後帶回去了。這女人怕死,因此已失身,成為強盜眾多侍妾中的一個,所以兩人得以在強盜家相遇。但李生因相信自己的妻子已死,女人又不知道李生已經改了姓名,兩人都懷疑只是長相相似,因此,相見卻沒有相認。大約過那麼三、五天,兩人必定見面,見慣了,也就不再你我對看了。這樣過了六、七年。

有一天,強盜對李生說:「我的事要敗露了。你是個讀書人,不必一起遭難。這裏是黃金五十兩,你可帶著,藏在某個地方的蘆葦叢裏,等來追捕我們的兵退走了,你趕緊找一隻漁船乘著回家。這地方的人都認識你,不必擔心他們不送你」。說完,揮手讓李生快去藏起來。不一會,只聽得外面喊殺聲響成一片,接著聽到一些人高聲傳報說:「強盜已經全部乘船跑掉了,就查封沒收強盜的錢財、女人吧」。當時天色已暗,李生借著火光偷偷望去,只見那些歌妓都披散頭髮,被剝去了上衣,雙手反綁,用繩子系在脖子上,連成一串,被用鞭子趕著走,而那個像自己妻子的歌妓也在裏面。她驚慌恐懼,渾身發抖,顯得非常可憐。第二天,島上一個人也沒有了,李生獨自呆呆地站在水邊,過了很久,忽然有個人駕著一隻小船過來,叫道:「您就是某某先生吧,我們大王沒事了,我現在就送您回去」。過了一天一夜,就到了岸邊,李生擔心有人查問,於是帶著金子往北走。到了老家所在的地方,他岳父也先已回家,於是李生仍住在他家,賣掉隨身帶回的金子,生活漸漸寬裕起來。

他想起與妻子深深相愛,但結婚十年,同寢的時間總共不到一個月。現在家產稍寬裕一些了,不忍心讓妻子用薄薄的棺材埋著,打算換一副優質木料做的棺材,同時,也想再看看妻子的遺骨,也算是夫妻一場的情分。岳父盡力阻止,李生也不聽。岳父無奈,只好說明真相。李生急忙日夜兼程趕到南昌,希望能與妻子破鏡重圓。但上次被官府俘獲的歌伎早已分賞,李生的妻子不知流落到哪里去了。李生每回憶起兩人六、七年間近在咫尺,卻好似相隔千里的情景,就惝然若失。又回憶妻子被俘時遭捆綁鞭打的情形,不知那以後遭到淩辱折磨又是什麼樣子,往往傷心腸斷。李生從此不再娶妻,聽說後來竟作了和尚。

戈芥舟老先生說:「這事真可以編一個傳奇劇本,只可惜沒有結局,與那《桃花扇》一樣。雖然文學作品的韻味,往往就在那似了未了的結尾,有如錢起的詩所寫的:『曲終人不見,江上數峰青』——山水的韻味,正在那若有若無、浩渺無窮的煙波中,但李生夫婦之事這樣收場,終究不免使人感到惆悵」。

【原文】

太白詩曰:「徘徊映歌扇,似月雲中見;相見不相親,不如不相見」。此為冶遊言也。人家夫婦有睽離阻隔,而日日相見者,則不知是何因果矣。郭石洲言,中州有李生者,娶婦旬餘而母病,夫婦更番守侍,衣不解結者七八月。母歿後,謹守禮法,三載不內宿。後貧甚,同依外家。外家亦僅僅溫飽,屋宇無多,掃一室留居。未匝月,外姑之弟遠就館,送母來依姊。無室可容,乃以母與女共一室,而李生別榻書齋,僅早晚同案食耳。閱兩載,李生入京規進取,外舅亦攜家就幕江西。後得信,雲婦已卒。李生意氣懊喪,益落拓不自存,仍附舟南下覓外舅。外舅已別易主人,隨往他所。無所棲托,姑賣字餬口。一日,市中遇雄偉丈夫,取視其字曰:「君書大好,能一歲三四十金,為人書記乎?」李生喜出望外,即同登舟。煙水渺茫,不知何處。至家供張亦甚盛,及觀所屬筆劄,則綠林豪客也。無可如何,姑且依止。慮有後患,因詭易裏籍姓名。主人性豪侈,聲伎滿前,不甚避客。每張樂必召李生。偶見一姬酷肖其婦,疑為鬼。姬亦時時目李生,似曾相識。然彼此不敢通一語。蓋其外舅江行,適為此盜所劫,見婦有姿首,並掠以去。外舅以為大辱,急市薄槥,詭言女中傷死,偽為哭斂,載以歸。婦憚死失身,已充盜後房。故於是相遇。然李生信婦已死,婦又不知李生改姓名,疑為貌似,故兩相失。大抵三五日必一見,見慣亦不復相目矣。如是六七年。一日,主人呼李生曰:「吾事且敗,君文士,不必與此難。此黃金五十兩,君可懷之,藏某處叢荻間。候兵退,速覓漁舟返,此地人皆識君,不慮其不相送也」。語訖,揮手使急去伏匿。未幾,聞哄然格鬥聲。既而聞傳呼曰:「盜已全隊揚帆去,且籍其金帛婦女!」時已曛黑,火光中窺見諸樂伎皆披髮肉袒,反接繫頸,以鞭杖驅之行。此姬亦在內,驚怖戰慄,使人心惻。明日,島上無一人,癡立水次。良久,忽一人棹小舟呼曰:「某先生耶?大王故無恙,且送先生返」。行一日夜,至岸。懼遭物色,乃懷金北歸,至則外舅已先返。仍住其家。貨所攜,漸豐裕。念夫婦至相愛,而結褵十載始終無一月共枕席,今物力稍充,不忍終以薄槥葬。擬易佳木,且欲一睹其遺骨,亦夙昔之情。外舅力沮不能止,詞窮吐實。急兼程至豫章,冀合樂昌之鏡。則所俘樂伎,分賞已久,不知流落何所矣。每回憶六七年中,咫尺千里,輒惘然如失。又回憶被俘時,縲紲鞭笞之狀,不知以後摧折,更復若何,又輒腸斷也。從此不娶。聞後竟為僧。戈芥舟前輩曰:「此事竟可作傳奇,惜末無結束,與《桃花扇》相等。雖曲終不見,江上峰青,緜邈含情,正在煙波不盡,究未免增人怊悵耳」。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十五 姑妄聽之一》,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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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為己甚

《孟子》說孔子不做過火的事,這豈是僅僅為了防止矯枉過正?聖人的考慮很深遠。老子說:「民不怕死,以死威脅又有什麼用?」

實際上,民不是不怕死,而到了自知必死時才不怕死。到了不怕死的時候,則什麼事都幹得出來。小時,聽說某大戶被盜賊搶劫,大戶懸賞捉拿,半年多就都逮捕歸案了,並都被判了死刑。大戶極恨這些盜賊,拿出許多錢來賄賂獄卒,想盡各種方式折磨罪犯。以致他們站也站不了,躺也躺不下。還把他們綁著不讓去廁所,以致褲子裏蛆蟲蠕動,爬滿大腿。但是並不斷絕他們的飲食,好讓他們不死不活地受罪。盜賊因此極恨這個大戶,便私下裏計議,強搶財物,按律法不分首從都要處死;輪姦婦女,不論首從也都要處死。兩罪同犯,也不過一死而已,決不會被碎屍萬段。於是在審訊時,供稱曾把大戶家的女人都侮辱了。官府雖然不是他們說什麼便記錄什麼,但這幾個盜賊供認不諱,大家也都聽見了,此話不免就傳揚開來。與這家大戶不睦的,又進而附合說,盜賊被判了死刑,已足夠抵罪的了,這大戶卻不惜重金賄賂,千方百計地折磨他們。大戶恨之入骨,正是因為這個原因。人們說得有根有據,這事就更難辨真偽了。大戶家受到這種玷污,後悔也來不及了。

盜賊伏法,不能怨大戶,即便被拷打審訊、戴著枷鎖關押著,也不能怨大戶。這是依法辦事。在律法之外百般加以虐待,他們當然心中不甘。用石頭打石頭,力量過大必會反彈回來。只圖一時的痛快,而受百世的玷污,難道不是做事過火之故嗎?聖人的考慮是真夠深遠的啊!

【原文】

「仲尼不為己甚」,豈僅防矯枉過直哉?聖人之所慮遠也。老子曰:「民不畏死,奈何以死畏之。」夫民未嘗不畏死,至知必死乃不畏,至不畏死則無事不可為矣。小時聞某大姓為盜劫,懸賞格購捕。半歲餘,悉就執,亦俱引伏。而大姓恨盜甚,以多金賂獄卒,百計苦之。至足不躡地,脅不到席,束縛不使如廁,褲中蛆蟲蠕蠕嘬股髀,惟不絕飲食,使勿速死而已。盜恨大姓甚,私計強劫得財,律不分首從斬;輪姦婦女,律亦不分首從斬。二罪從一科斷,均歸一斬,萬無加至磔裂理。乃於庭鞫時,自供遍汙其婦女,官雖不據以錄供,而眾口堅執,眾耳共聞,迄不能滅此語。不善大姓者又從而附會,謂:「盜已論死,足蔽罪。而不惜多金,又百計苦之,其銜恨次骨正以此。」人言籍籍,亦無從而辨此疑,遂大為門戶玷,悔已無及。夫劫盜駢戮,不能怨主人;即拷掠追訊,桎梏幽繫,亦不能怨主人。法所應受也。至虐以法外,則其志不甘。擲石擊石,力過猛必激而反。取一時之快,受百世之汙,豈非已甚之故乎?然則聖人之所慮遠矣。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十五 姑妄聽之一》,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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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屍還魂

虞倚帆待詔說:有個姓張的人,到京城候選官職,帶著一妻一妾,租住在海豐寺街。一年多後,妻子生病而死。又過了一年多,妾也突然死去,正在製作棺材時,那妾突然又好像有了呼吸,接著眼睛轉動,已重新醒過來。她叫著張某的名字,握著他的手哭道:「一別就是一年多,沒想到還能見面。」張某非常吃驚,女人便接著說:「你不要以為我在講胡話,我是你的妻子,現在是借妾的身體複生了。這妾雖然服侍你,但總是憤憤不平,不願居於我的下面。她與壞尼姑商量,用妖術詛咒我,我就發病而死。我的魂魄被壞尼姑收在瓶子中,用符咒鎮住,埋在尼姑庵的牆下。我在裏面憋得難受,苦不堪言。碰上尼姑庵的牆倒了,挖地重築,泥工挖土時砸破了瓶子,我才得出來。只見外面一片茫茫,我全然不知到哪裡去。伽藍神指示我去向城隍申訴,而行妖術的人,也都有邪神庇護他們,因此互相僵持拖了下來,案子不能了結。後來申報到東嶽神那裏,才下令逮捕使妖術的人,審問清楚,將那妾抓送泥犁地獄。我的壽命未盡,但屍體早已腐爛,所以判我借妾的身體復生。」全家聽到這裏,都又悲又喜,於是把復生的女人當女主人對待。

而她指認的那個使妖術的尼姑,則一口咬定,是張某想讓妾升為正妻,所以讓她假裝死一會兒,然後造出這種鬼話來,而不惜將殺頭的大罪栽在別人頭上,氣勢洶洶地說要告到官府。張某因沒有實在的證據,怕官府以妖言惑眾加罪,於是閉口不敢提了。不過,倚帆曾經私下詢問張家的僕人,他們都說那女人再生後,說起從前的事沒有一絲差錯;她講話的聲音、走路的樣子也與原來的女主人沒有絲毫差別。又說那妾做針線活技術很差,而女主人則善於刺繡。以前她有一雙鞋沒有做完,復生後把剩下的一半補做完成,完全像同一雙手做出來的。這樣看來,這事似乎又不是假的了。這是雍正末年的事。

【原文】

虞倚帆待詔言,有選人張某,攜一妻一婢至京師,僦居海豐寺街。歲餘,妻病歿。又歲餘,婢亦暴卒。方治槥,忽似有呼吸,既而目睛轉動,已復甦,呼選人執手泣曰:「一別年餘,不意又相見!」選人駭愕。則曰:「君勿疑譫語,我是君婦,借婢屍再生也。此婢雖侍君巾櫛,恒鬱鬱不欲居我下。商於妖尼,以術魘我。我遂發病死,魂為術者收瓶中,鎮以符咒,埋尼庵牆下。侷促昏暗,苦狀難言。會尼庵牆圮,掘地重築,圬者劚土破瓶,我乃得出。茫茫昧昧,莫知所往,伽藍神指我訴城隍。而行魘法者皆有邪神為城社,輾轉撐拄,獄不能成。達於東獄,乃捕逮術者,鞫治得狀,拘婢付泥犁。我壽未盡,屍已久朽,故判借婢屍再生也。」闔家悲喜,仍以主母事之。而所指作魘之尼,則謂選人欲以婢為妻,故詐死片時,造作斯語,不顧陷人於重辟,洶洶欲訐訟。事無實證,懼幹妖妄罪,遂諱不敢言。然倚帆嘗私叩其僮僕,具道婦再生後,述舊事無纖毫差,其語音行步,亦與婦無纖毫異。又婢拙女紅而婦善刺繡,有舊所製履未竟,補成其半,宛然一手,則似非偽托矣。此雍正末年事也。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十五 姑妄聽之一》,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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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文之報,功名坎坷

老學究周懋官,說一口南方腔,不記得他是何許人了。他在考場上長期沒什麼造就,生活困頓,曾來往于周西擎、何華峰家,何華峰本來也姓周,也許周懋官是這兩位的本家。乾隆初年,我還見過他,他迂拙拘謹,真是個古時的君子。每次應試,他或者因筆劃上的小毛病而被剔出,或已初步通過,卻因一兩個字而落選。也有遭到考官過分吹毛求疵的,比如題目有個「曰」字,偶然寫得稍窄了些,便以誤寫為「日」而被剔出;寫「己」字筆鋒偶然再往上出點頭,便以誤寫為「已」字而被剔出。

周懋官心中憂鬱不平,有一天,他到文昌祠焚燒了一份狀子,訴說一生沒有幹過壞事,卻屢屢遭受壓抑遏制。幾天之後,他夢見一個朱衣吏把他帶到一座殿中。神坐在几案前說道:「你求取功名不順利,卻來埋怨神靈,你只知道懷恨抱怨,不知因果報應。你前生本是部院的一名官吏,因你狡詐,善於舞文弄墨,所以這一生罰你當個書呆子,一點兒也不懂人情世故。因為你好挑剔別人的文章,明知沒錯,也要雞蛋裏挑骨頭,通過這種方法來撈錢。所以罰你這一輩子老是因為字的筆劃而落選。」神指著籍冊給他看,說:「因為『曰』字把你剔出榜外的考官,前一輩子是福建駐防官音德布的妻子。她是位老節婦,因為表彰她為節婦的呈文裏,把『音德布』的『音』字寫作『殷』,這是譯語而且諧聲,本來沒有確定的字,你卻反復駁退。她多次地來來去去,使這位窮困的寡婦所得建牌坊的錢,還不夠路費。因『己』字把你剔出榜外的考官。前一輩子任縣令時犯了律令,本來罰他三年零一個月的俸祿,你勒索不成,便將文中的『三』字改為『五』,『一』字改為『十』。然後又以五年零十個月計,等到弄清楚了,他則因你的錯誤,已被閒置了一年多。你種下了孽因,這輩子你們又相遇,自然得到報應,你有什麼冤可告的呢?你的其他種種不順,都有前生的孽因在,不能一一細講,也不能事先洩露給你。你應當委曲順從,不要再大呼小叫地告狀。你要不信,那麼和尚、道士也即將為難你。到時候你就完全明白了。」

說完,把周懋官趕了出來。他忽然醒了過來,一點也不明白和尚、道士要為難他是什麼意思。當時,他正寓居在佛寺中,因此便搬到別處躲避一下。雍正十三年,他參加鄉試,已內定錄取他為第十三名舉人。在第二場考試中,有一道題是為和尚道士應當拜見父母之事寫一段判語,周的答卷中有「長揖君親」的句子,是用了唐代傅弈所上主張禁止佛教的表文中「不忠不孝,削了頭髮而只給君親作揖不拜」的典故。考官因不知這個典故,認為周這句話有毛病,竟又把他刷掉了。他這才知道神的話沒錯。這些事都是他在步陳謨老先生(名登廷,棗強人,任製造庫郎中)家做家庭教師時,自己詳細告訴步老先生的。後來不知他結局如何,大概是在坎坷潦倒中死去了。

【原文】

老儒周懋官(口操南音,不記為何許人。),久困名場,流離困頓,嘗往來於周西擎、何華峰家。華峰本亦姓周,或二君之族歟?乾隆初,余尚及見之。迂拘拙鈍,古君子也。每應試,或以筆畫小誤被貼,或已售而以一二字被落。亦有過遭吹索,如題目寫曰字偶稍狹,即以誤作日字貼;寫己字末筆偶鋒尖上出,即以誤作已字貼。尤抑鬱不平。一日,焚牒文昌祠,訴平生未作過惡,橫見沮抑。數日後,夢朱衣吏引至一殿,神據案語曰:「爾功名坎坷,遽瀆明神,徒挾怨尤,不知因果。爾前身本部院吏也,以爾狡黠舞文,故罰爾今生為書癡,毫不解事;以爾好指摘文牒,雖明知不誤而巧詞鍛鍊,以挾制取財,故罰爾今生處處以字畫見斥。」因指簿示之曰:「爾以曰字見貼者,此官前世乃福建駐防音德布之妻,老節婦也。因諮文寫音為殷,譯語諧聲,本無定字,爾反覆駁詰,來往再三,使窮困孤嫠所得建坊之金,不足供路費;爾以已字見貼者,此官前世以知縣起服,本歷俸三年零一月,爾需索不遂,改其文三字為五,一字為十,又以五年零十月核計,應得別案處分。比及辨白,坐原文錯誤,已沉滯年餘。業報牽纏,今生相遇,爾何冤之可鳴歟?其他種種,皆有夙因,不能為爾備陳,亦不可為爾預洩。爾宜委順,無更嘵嘵。儻其不信,則緇袍黃冠行,且有與爾為難者,了然悟矣。」語訖揮出,霍然而醒,殊不解緇袍黃冠之語。時方寓佛寺,因遷徙避之。至乙卯鄉試,闈中已擬第十三。二場僧道拜父母判中,有「長揖君親」字,蓋用傅弈表不忠不孝削髮而揖君親語也。考官以為疵累,竟斥落。方知神語不誣。此其館步丈陳謨家(名登廷,棗強人,官製造庫郎中。),自詳述於步丈者。後不知所終,殆坎壈以歿矣。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十五 姑妄聽之一》,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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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同類可畏也

季滄州說:有個狐仙,住在某人的書樓上已經幾十年了,它為主人整理卷軸,驅除蟲鼠,收藏管理圖書的本領,使那些收藏家望塵莫及。它常與人對話,而始終不露其形。有時,主人宴請賓客,偶而為它虛設一席,它也匿形出來應酬。它談吐文雅,妙語如珠,令在座之人大為傾倒。一天,在宴席上,大家行酒令取樂。令官宣佈酒令規定:在座之人各說出自己所怕的人,而且要合乎情理,否則須受罰;如果說的人非自己一人所怕,也要受罰。於是,有的說怕道貌岸然的講學家,有的說怕賣弄風雅的名士,有的說怕為富不仁的闊老兒,有的說怕給官吏拍馬屁的人,有的說怕精通逢迎之道的人,有的說怕過份謙虛的人,有的說怕禮法太多的人,有的說怕過分謹微、有了話想說又不說的人。

最後問到狐仙,它說:「我最怕狐仙。」眾人轟然笑道:「要是說人怕狐仙,還差不多,您亦屬狐類,有什麼可怕呢?講得沒道理,該罰一大杯。」狐仙譏笑地說:「天下只有同類才是最可怕的。生活在福建、浙江等地的人,不會與北方的奚族人和霤族人爭奪土地;生活在江海中的漁民,不會與車夫來爭奪陸路。這是因為他們非同類之人。凡是爭奪遺產的,必是同父之子;凡是爭寵的,必是同夫之妻;凡是爭權的,必是同朝之官;凡是爭利的,必是同一市上的買賣人。勢利接近就會相互防礙,相互防礙就要彼此傾軋了。獵人射野雞時,要以野雞做誘物,而不用野鴨;捕鹿時則以鹿為誘物,而不用豬羊。舉凡施用反間計作內應的,也必定是同類人。不是同類人,就不能投其所好,伺機而進。由此可以想見,狐仙怎能不怕狐仙呢?」在座的一些有艱難生活經歷的人,都稱讚狐仙的話入情入理。只有一位客人不以為然,他斟了一杯酒,敬到狐仙座前說:「您的話確有道理,不過,狐仙並非您一人所怕,因此,還是要罰一大杯。」眾人一笑而散。

我認為,罰狐之酒,應該減半。因為相互防礙傾軋之事,盡人皆知並且都害怕。至於那種就潛伏在你的身邊,而將來可能成為你的心腹大患的惡人,那種假裝與你是至友親朋,而心裏則藏著陷害你的陰險計謀的惡人,那不知道的人恐怕就多了。

【原文】

季滄洲言,有狐居某氏書樓中數十年矣,為整理卷軸,驅逐蟲鼠,善藏弆者不及也。能與人語,而終不見其形。賓客宴集,或虛置一席,亦出相酬酢。詞氣恬雅,而談言微中,往往傾其座人。一日,酒糾宣觴政,約各言所畏,無理者罰,非所獨畏者亦罰。有雲畏講學者,有雲畏名士者,有雲畏富人者,有雲畏貴官者,有雲畏善諛者,有雲畏過謙者,有雲畏禮法周密者,有雲畏緘默慎重、欲言不言者。最後問狐,則曰:「吾畏狐。」眾嘩笑曰:「人畏狐可也,君為同類,何所畏?請浮大白。」狐哂曰:「天下惟同類可畏也。夫甌、越之人,與奚、霫不爭地;江海之人,與車馬不爭路。類不同也。凡爭產者,必同父之子;凡爭寵者,必同夫之妻;凡爭權者,必同官之士;凡爭利者,必同市之賈。勢近則相礙,相礙則相軋耳。且射雉者媒以雉,不媒以雞鶩;捕鹿者由以鹿,不由以羊豕。凡反間內應,亦必以同類,非其同類不能投其好而入,伺其隙而抵也。由是以思,狐安得不畏狐乎?」座有經歷險阻者,多稱其中理。獨一客酌酒狐前曰:「君言誠確,然此天下所同畏,非君所獨畏。仍宜浮大白。」乃一笑而散。餘謂狐之罰觴應減其半,蓋相礙相軋,天下皆知之。至伏肘腋之間,而為心腹之大患;托水乳之契,而藏鉤距之深謀,則不知者或多矣。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十五 姑妄聽之一》,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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乩仙論棋

德眘齋有一次扶乩,大仙降臨卻不作詩,只署名了「劉仲甫」,不知是誰。有位圍棋國手說:「他是南宋的圍棋國手,著有棋訣四篇。「他便請大仙下棋。壇上判道:「下棋我必輸。」再三請求,大仙同意了,果然輸了半子。

大家問說:「是大仙謙讓,用以鼓勵後進嗎?」大仙判道:「不是。後人事事都不如古人,唯有測算天象和下棋勝過古人。有人說,在古人的基礎上精益求精,所以能夠更進一步。這是就測算天象而言,而不是指下棋。因為世風日薄,人情越來越狡詐。傾軋攻取之術,相互激發,變幻萬端,不留一點餘地。古人不肯幹的事,後人往往肯幹;古人不敢冒的險,後人往往敢冒;古人不忍用的計策,後人往往敢用,所以處世鑽營都超過了古人。棋術是心計的一種,所以宋、元的國手與明代比差了一路,與現在的國手比,則差了一路半。古時的國手大敗不過輸一路,如今的國手有的輸至二路三路,這就是踏實和虛浮之別。」

大家問下棋有沒有常勝秘訣。大仙又判道:「沒有常勝秘訣,只有常不輸的秘訣,不下棋就常不輸。我靠前生的聰慧做了鬼仙,置身世外,名利之心全無,一切都是逢場作戲,勝敗有什麼關係?像那些還在人世間名利場上競爭得失的人,還望他們小心謹慎啊 !」當時在場的人中,有些是飽經世故的,聽了這話,都深深歎息。

【原文】

德眘齋扶乩,其仙降壇,不作詩,自署名曰劉仲甫。眾不知為誰。有一國手在側曰:「是南宋國手,著有《棋訣》四篇者也。固請對弈。乩判曰:「弈則我必負。」固請,乃許。乩果負半子。眾曰:「大仙謙挹,欲獎成後進之名耶?」乩判曰:「不然。後人事事不及古,惟推步與奕棋,則皆勝古。或謂因古人所及,更復精思,故已到竿頭,又能進步,是為推步言,非為弈棋言也。蓋風氣日薄,人情日巧,其傾軋攻取之術,兩機激薄,變幻萬端,吊詭出奇,不留餘地。古人不肯為之事,往往肯為;古人不敢冒之險,往往敢冒;古人不忍出之策,往往忍出。故一切世事心計,皆出古人上。弈棋亦心計之一,故宋元國手,至明已差一路,今則差一路半矣。然古之國手,極敗不過一路;今之國手,或敗至兩路三路,是則踏實蹈虛之辨也。」問:「弈竟無常勝法乎?」又判曰:「無常勝法,而有常不負法。不弈,則常不負矣。僕猥以夙慧,得作鬼仙,世外閒身,名心都盡,逢場作戲,勝敗何關。若當局者,角爭得失,尚慎旃哉!」四座有經歷世故者,多喟然太息。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十五 姑妄聽之一》,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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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應不爽

鄭蘇仙說:有一個人約鄰居的女人幽會,而嫌他的妻子在家礙事。恰好他欠著妻家幾千錢,便打發妻子回去還錢,妻子高高興興地去了。不料,鄰居的女人失約,而他的妻子卻在路上遭到強暴,搶走了她的衣服首飾等,把她綁了放在高粱地裏。作案的都是打短工的和流民,無從查詢罪犯。她的丈夫只能低頭歎氣,說不出話來。人們也不知他與鄰居女人的關係。

後來過了幾年,村裏有個老婆子的兒子去挑逗別人家的女人,被老婆子知道了。她反復勸誡兒子,舉出這件事來叫他知道因果報應。以後,人們才漸漸知道了這段風流事。因為這人和鄰居女人私通,其實是這個老婆子牽的線,所以知道得很詳細。只是鄰居女人的姓名,老婆子始終不肯說出來,幸好沒有壞了這女人的名聲。

【原文】

鄭蘇仙言,有約鄰婦私會而病其妻在家者,夙負妻家錢數千。乃遣妻齎還,妻欣然往。不意鄰婦失期,而其妻乃途遇強暴,盡奪衣裙簪珥,縛置秫叢。皆客作流民,莫可追詰。其夫惟俯首太息,無復一言。人亦不知鄰婦事也。後數年,有村媼之子挑人婦女,為媼所覺,反覆戒飭,舉此事以明因果,人乃稍知。蓋此人與鄰婦相聞,實此媼通詞,故知之審。惟鄰婦姓名,則媼始終不肯泄,幸不敗焉。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十五 姑妄聽之一》,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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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神懲奸

舅父安介然先生說:早先,他曾隨高陽劉伯絲先生到瑞州做官,有一天,聽說城西土地廟裏,有一個泥塑鬼像忽然倒了,還有一個衣著面貌,與泥鬼相同的青面赤髮鬼,被壓在泥像下面。眾人趕到這裏,仔細一看,被壓在下面的青面赤髮鬼,竟是本村一個青年裝扮的,已經被砸斷脊椎死去了。眾人驚駭異常,不知是何緣故。沒多久,一位知道內情的人透露說:「那個青年的鄰居家有位少婦,生得十分美貌,他曾挑逗人家,被罵了一頓。這天,少婦回娘家,青年推估她夜裏回來時,一定會路過土地廟,又見土地廟離住戶較遠,就裝成惡鬼藏在泥像後面,準備等少婦來時,突然撲上去,乘她驚恐昏倒之際,以實現自己的企圖。沒想到被神明懲治了。」這位青年的內弟,事前知道這個陰謀,開始不敢說出來,等事情平定以後,才漸漸吐露實情。

介然先生又說:一個狂徒和一個蕩婦,在河間文廟前碰上了,二人相互調情,毫無顧忌。忽然,他們被飛來的瓦塊打得頭破血流,可始終不知那瓦塊來自何方。

聖人的道德與天地等同,哪像佛道二教,必須借助於靈異的顯現,才能使人相信,必須有神靈護法,才能顯出尊嚴啊!然而鬼神懲惡扶弱,還是理所當然的。如果一定要把朱錦考中會元,說成是因為前生修了文廟的緣故,那麼把聖人也看得太渺小了;但是,如果一定要說高牆之內的文廟沒有神靈護衛,恐怕又是儒生的迂腐之見了。

【原文】

舅氏安公介然言,曩隨高陽劉伯絲先生官瑞州,聞城西土神祠,有一泥鬼忽仆地,又一青面黑髮鬼,衣裝面貌與泥鬼相同,壓於其下。視之,則裏中少年某,偽為鬼狀也,已斷脊死矣。眾相駭怪,莫明其故,久而有知其事者曰:「某鄰婦少艾,挑之,為所詈。婦是日往母家,度必夜歸過祠前,祠去人稍遠,乃偽為鬼狀伏像後,待其至而突掩之,將乘其驚怖昏仆,以圖一逞。不虞神之見譴也。」蓋其婦弟預是謀,初不敢告人,事定後,乃稍稍泄之雲。介然公又言,有狂童蕩婦相遇於河間文廟前,調謔無所避忌,忽飛瓦破其腦,莫知所自來也。夫聖人道德侔乎天地,豈如二氏之教,必假靈異而始信,必待護法而始尊哉?然神鬼撝呵,則理所應有。必謂朱錦作會元由於前世修文廟,視聖人太小矣;必謂數仞宮牆竟無靈衛,是又儒者之迂也。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十五 姑妄聽之一》,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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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明異路

河間人王仲穎先生(安溪李文貞公為他改字為仲退。但他原來的字通行已久,沒有人稱呼他改過的字)名叫之銳,是李文貞公的門下高足。他對經書造詣很深,而且行為方正,完全符合古代君子的標準。在康熙十四、十五年間,我隨姚安公在京城,那時他還任國子監助教。沒能見他一面,至今我仍悵然若失。

傳說,他曾在夜裏偶然到屋後空院裏,拔他種的蘿蔔來下酒,恍惚中好像看見一個人影,以為是小偷,卻倏然不見了。他知道是鬼魅,於是,便根據幽明異路的道理,嚴厲責備鬼。在一叢竹子間,有人回答說:「先生精通《易經》,一陰一陽,就是天道。人白天活動,鬼晚上活動,這就是幽與明的區別。人住在沒有鬼的地方,鬼住在沒有人的地方,這就是異路。所以天地之間,無處無人,無處無鬼。只要互不影響,就不妨相安並存。假如鬼在白天進了先生的家,你責備是有道理的。如今已是深更半夜,這兒又是人跡難到之處。先生在鬼活動的時間裏出來。進入鬼住的地方,既不拿著燈燭,又不出聲,以致猝不及防地突然相遇,這是先生冒犯了鬼,而不是鬼冒犯了先生。我敬而避開已經夠了,先生為什麼這樣嚴厲地責備我呢?」王仲穎笑道:「你說得有理,就算了吧!」

後來,他和門生說起這事,門生說:「鬼既然能說話,先生又不害怕,為什麼不打聽一下對方的姓名,稍微對他語氣溫和些,問問關於地府的說法是真是假,這也是瞭解事物,豐富學問的一種途徑嘛!」王仲穎說:「如果這樣做,則又是人與鬼相熟了,還說什麼幽明異路呢?」

【原文】

河間王仲穎先生(安溪李文貞公為先生改字曰仲退。然原字行已久,無人稱其改字也。),名之銳,李文貞公之高弟。經術湛深,而行誼方正,粹然古君子也。乙卯、丙辰間,余隨姚安公在京師,先生猶官國子監助教,未能一見,至今悵然。相傳先生夜偶至邸後空院,拔所種萊菔下酒。似恍惚見人影,疑為盜。倏已不見,知為鬼魅,因以幽明異路之理,厲聲責之。聞叢竹中人語曰:「先生邃於《易》,一陰一陽,天之道也。人出以晝,鬼出以夜,是即幽明之分。人居無鬼之地,鬼居無人之地,是即異路焉耳。故天地間無處無人,亦無處無鬼,但不相干,即不妨並育。使鬼晝入先生室,先生責之是也。今時已深更,地為空隙,以鬼出之時,入鬼居之地,既不炳燭,又不揚聲,猝不及防,突然相遇,是先生犯鬼,非鬼犯先生,敬避似已足矣,先生何責之深乎?」先生笑曰:「汝詞直,姑置勿論。」自拔萊菔而返。後以語門人,門人謂:「鬼既能言,先生又不畏怖,何不叩其姓字,暫假詞色,問冥司之說為妄為真,或亦格物之一道?」先生曰:「是又人與鬼狎矣,何幽明異路之雲乎?」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十五 姑妄聽之一》,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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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冤鬼

乾隆三年,大運河水淺,運糧船一艘接一艘都擱淺不能航行,於是演戲祭神。運糧官也在場,正上演《荊釵記》中投江那一齣。扮演錢玉蓮的演員,忽然跪在舞臺上哀哭起來,聲淚俱下,喃喃說個不停。說的是福建話,一句也聽不懂。人們明白是鬼附體了。追問他怎麼了,鬼又聽不懂話。扔給他紙筆,這人搖頭好像不識字,只是指天畫地,叩頭痛哭。大家沒辦法,便把他扶到岸上。他仍是嗚咽掙扎,直到人們散去才停止。過了一會兒,這人清醒過來,說突然看見一個女子,手裏拎著自己的頭從水裏出來,把他嚇得靈魂出了竅,後來的事就不知道了。這肯定是滯留水底的鬼魂,看見官員在此,所以出來喊冤。但看不見她的形體,言語又不通。打發水性好的下河尋找屍體,也沒有找到。兵丁中也沒有女子的,查不出究竟。官員只好聯名寫了份狀子,送到城隍祠裏燒化了。四、五天後,有個水手無緣無故地自殺了。推斷他可能就是害死這位女子的兇手,終於遭到了懲罰吧!

【原文】

乾隆戊午,運河水淺,糧艘銜尾不能進,共演劇賽神。運官皆在,方演《荊釵記》投江一齣,忽扮錢玉蓮者長跪哀號,淚隨聲下,口喃喃訴不止,語作閩音,啁哳無一字可辨,知為鬼附,詰問其故。鬼又不能解人語,或投以紙筆,搖首似道不識字,惟指天畫地,叩額痛哭而已。無可如何,掖於岸上,尚嗚咽跳擲,至人散乃已。久而稍蘇,自雲:「突見一女子,手攜其頭自水出。駭極失魂,昏然如醉,以後事皆不知也。此必水底羈魂,見諸官會集,故出鳴冤。然形影不睹,言語不通,遣善泅者求屍,亦無跡。旗丁又無新失女子者,莫可究詰。乃連銜具牒,焚於城隍祠。越四五日,有水手無故自刎死,或即殺此女子者,神譴之歟。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十五 姑妄聽之一》,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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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足常愜

馮靜山禦史家,有個僕人忽然發狂,一邊打自己的嘴巴,一邊說胡話道:「我雖潦倒不得志而死,畢竟還是個讀書人。你是什麼東西,敢不給我讓路?今天要好好懲罰你,讓你明白點!」靜山親自跑來探望,問那鬼魂說:「您是在白天現形嗎?陰間與陽間有別,您這樣做恐怕不合適;您是隱著身形嗎?那麼您能看見這些僕人,而這些僕人卻看不見您,他們又怎麼知道回避您呢?」他的僕人隨即變成昏睡的樣子,不久便醒過來,恢復正常了。

我有個學生叫耿守愚,是桐城人,很注意自己的操守,而喜歡與人爭禮節。我曾經與他談論此事,說:「讀書人往往盛氣淩人,想讓別人尊敬自己,以為這就是自重。而不知道,自重須取決於本人的作為。如果自己的品德與聖賢相比,也沒有什麼好慚愧的,那麼,雖然王侯拿著掃把掃地來迎接自己,也不能增添榮耀;雖然自己作以土壘牆的苦力,也不算什麼恥辱。可貴的東西在我自身,外在的東西根本不值得計較。如果一定要根據別人的態度,來衡量自己的輕重,那就要靠別人尊敬,自己才感到榮耀;別人不尊敬,自己就感到屈辱。這樣,男女奴僕們就都可操縱我的榮辱,這不是反而把自己看得太輕了嗎?」守愚說:「您生來富貴,所以才持這種看法。貧寒的讀書人如果因貧賤而失去傲氣,就見顯不出讀書人的尊嚴,也就會更被人看不起了。」

我說:「這是田子方的觀點,朱熹已經批駁過了。這是一種重外而不重內的態度,不必再辯了。即就這種說法本身而論,它的意思也不過是說要以道德為重,不應該因為貧賤而自己輕視自己,而並不是說可以毫無道德,只是因為貧賤就可以在別人面前傲氣十足。如果真像你所說的,那麼乞丐比你更貧窮,奴僕比你更低賤,他們都在你面前傲氣十足,你能說這是他們在樹立自己的品格嗎?我已去世的老師陳白崖先生曾在書房中題寫一副對聯:『事能知足心常愜,人到無求品自高。』這才是真正說到了根本上,這七個字真可說是千古流傳了!」

【原文】

馮禦史靜山家一僕,忽發狂自撾,口作譫語雲:「我雖落拓以死,究是衣冠。何物小人,傲不避路?今懲爾使知。」靜山自往視之曰:「君白晝現形耶?幽明異路,恐於理不宜。君隱形耶?則君能見此輩,此輩不能見君,又何從而相避?」其僕俄如昏睡,稍頃而醒,則已復常矣。門人桐城耿守愚,狷介自好,而喜與人爭禮數。餘嘗與論此事,曰:「儒者每盛氣淩轢,以邀人敬,謂之自重。不知重與不重,視所自為。苟道德無愧於聖賢,雖王侯擁篲不能榮,雖胥靡版築不能辱。可貴者在我,則在外者不足計耳。如必以在外為重輕,是待人敬我我乃榮,人不敬我我即辱,輿臺僕妾皆可操我之榮辱,毋乃自視太輕歟?」守愚曰:「公生長富貴,故持論如斯。寒士不貧賤驕人,則崖岸不立,益為人所賤矣。」餘曰:「此田子方之言,朱子已駁之。其為客氣不待辯,即就其說而論,亦謂道德本重,不以貧賤而自屈。非毫無道德,但貧賤即可驕人也。信如君言,則乞丐較君為更貧,奴隸較君為更賤,群起而驕君,君亦謂之能立品乎?先師陳白崖先生,嘗手題一聯於書室,曰:『事能知足心常愜,人到無求品自高。』斯真探本之論,七字可以千古矣。」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十五 姑妄聽之一》,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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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須夙造,緣須兩合

乾隆乙卯年,我到山西主考鄉試時,陶序東以樂平縣令的身份,任同考官。在試卷尚未收進來時,我們一起閒聊神鬼之事。陶序東說:他有一個朋友曾經遊覽南嶽衡山,走到林壑深處,見到一個女子背靠山石坐在花叢下。他想起以前曾聽說過的,關於成公智瓊、杜蘭香等天女臨凡的故事,就急忙走過去,來到那女子身邊。女子用紈扇擋著臉說:「我和您並無緣份,不宜相互接近。」那位朋友說:「緣份是由某些因素構成的,難道我們不能從現在開始培養這種因素嗎?」女子說:「姻緣為前世所定,緣份須雙方情願,不是一個人能夠培養出來的。」說完這話之後,女子轉眼間不見了。那位朋友疑心是遇上了神仙。我說,關於男女之間的情欲姻緣,那位女子的說法還是不錯的。至於恩怨的因緣,那是人們想種就種,這又另當別論了。

【原文】

己卯典試山西時,陶序東以樂平令充同考官。卷未入時,共閒話仙鬼事。序東言,有友嘗游南嶽,至林壑深處,見女子倚石坐花下。稔聞智瓊、蘭香事,遽往就之。女子以紈扇障面曰:「與君無緣,不宜相近。」曰:「緣自因生,不可從此種因乎?」女子曰:「因須夙造,緣須兩合,非一人欲種即種也。」翳然滅跡,疑為仙也。餘謂情慾之因緣,此女所說是也。至恩怨之因緣,則一人欲種即種,又當別論矣。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十四 槐西雜志四》,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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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心所造

據周泰宇說:有個人叫劉哲,和一個狐女相好,後來,娶她做了填房妻子。狐女就像平常人一樣操持家務,孝順公婆,與妯娌們和睦相處,照顧前妻的子女就像自己的孩子一樣。她老死的時候,屍體也沒變為狐形。有人說她本是個私奔的女子,假說是狐。有人說她本來是狐,修煉成了人,但還沒有成仙,所以也有老有死。由於她脫了狐的本形。所以死後屍體像人一樣。

我說,這些說法都不對。這是因為她的心靈完全能夠控制自己的身體了。人的身體可以隨著心靈變化。郗皇后變成巨蟒,漢宣城太守封邵變為猛虎,是因為他們的心先已變成蟒變成虎了,所以身形也成了蟒和虎。過去說,狐本是叫阿紫的淫蕩女人變化的。人有著狐的心肝,人可以成為狐。狐有人的心腸,狐同樣也可以成為人。和尚、道士們坐化,軀體往往不倒;忠臣、烈女們的屍骨長期存留不腐爛,這都是因為精神能夠支配形體之故。這個狐女死後形狀不改變,就屬於這類情況。

周泰宇說:「確實如此。當人們傳說劉哲開始娶狐女為妻的時候,還有所疑懼。狐女說:『娶妻是為了成家,如果她合乎要求,那狐有什麼不同於人的呢?而且人只知道懼怕狐,卻不知道常常和狐做伴侶。那些貪欲無度,使人生病損壽的女人,和狐的採補行為有什麼區別?那些翻牆和人幽會的女人,和狐的放蕩有什麼兩樣?那些挑撥離間,在家中製造事端的女人,和狐媚惑人有什麼不同?那些偷盜家中財物送給相好的女人,和狐的搶竊有什麼分別?那些囂張狂傲,攪得六親不寧的女人,和狐的作怪騷擾有什麼不一樣?您怎麼不懼怕她們卻反而害怕我呢?』可見這個狐的心志在人類之上。怪不得她開始是人,到死屍體也沒變為狐形。像她所說具有種種狐狸行為的人,而六道輪回,都是由自己的心靈所致。只怕眼光落地,也就難免墮入狐中了。」

【原文】

周泰宇言,有劉哲者,先與一狐女狎,因以為繼妻。操作如常人,孝舅姑,睦娣姒,撫前妻子女如己出,尤人所難能。老而死,其屍亦不變狐形。或曰:「是本奔女,諱其事,托言狐也。」或曰:「實狐也。煉成人道,未得仙,故有老有死;已解形,故死而屍如人。」餘曰:「皆非也,其心足以持之也。凡人之形,可以隨心化。郗皇后之為蟒,封使君之為虎,其心先蟒先虎,故其形亦蟒亦虎也。舊說狐本淫婦阿紫所化,其人而狐心也,則人可為狐。其狐而人心也,則狐亦可為人。緇衣黃冠,或坐蛻不仆;忠臣烈女,或骸存不腐,皆神足以持其形耳。此狐死不變形,其類是夫!」泰宇曰:「信然。相傳劉初納狐,不能無疑憚。狐曰:『婦欲宜家耳,苟宜家,狐何異於人?且人徒知畏狐,而不知往往與狐侶。彼婦之容止無度,生疾損壽,何異狐之採補乎?彼婦之逾牆鑽穴,密會幽歡,何異狐之冶蕩乎?彼婦之長舌離間,生釁家庭,何異狐之媚惑乎?彼婦之隱盜貲產,私給親愛,何異狐之攘竊乎?彼婦之囂淩詬誶,六親不寧,何異狐之祟擾乎?君何不畏彼而反畏我哉?』是狐之立志,欲在人上矣。宜其以人始,以人終也。若所說種種類類狐者,六道輪迴,惟心所造,正恐眼光落地,不免墮入彼中耳。」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十四 槐西雜志四》,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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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生延壽

高梅村又說:有個叫薑挺的人,以賣布為生,他出入時常隨身帶著一隻花狗。一天,他獨自外出,半路上,碰到一位老者將他叫住。薑挺問:「我與你並不相識,叫我有什麼事嗎?」老者慌忙趴在地上,磕頭有聲,說:「我是狐狸幻化的,前生欠下了您一條命,三天後,您會叫花狗咬斷我的喉嚨。我的冥數已到,不敢逃死求生。然而,我私下以為,事情已經過去百餘年,況且您已經托生為人,我卻淪為狐輩,非要追殺一隻狐狸,於您有什麼好處呢?再說,您早已忘掉了前生被殺之事,偶然間殺死一隻狐狸。心裏也不一定會感到快樂。現在我願意把女兒奉獻給您,以贖前生之罪,不知您能否答應?」薑挺說:「我不敢引狐入室,也不願乘人之危,奪人之女,我可以饒了你。但是有什麼辦法使我的花狗最終不去傷害你呢?」老者說:「您只要拿一個帖子,在上面寫道:『某人前生欠債,我自願免除。』我拿去向神明秉告,狗就不會再咬我了。關於恩怨報復的事,只要冤家債主本人出面,聲明不願再追究,就可以了結,神明是不會違背本人的意願的。」正巧薑挺隨身帶著紙筆,就寫了一個帖子給了老者。老者高興得跳躍而去。

過了七、八年,薑挺賣布,途經大江,突然遇上了暴風,船帆來不及降下,眼看船就要翻了。只見一個人飛快地爬上桅杆,扯斷了繩索,然後,騎著船帆一同落下來。看上去,像是那個老者,但轉眼間就無影無蹤了。大家都說:「這是狐狸報恩。」我說:「這狐狸救自己尚且不能,怎能到幾千里外去救他人呢?這是神明看到薑挺有放生的功德,特延長其壽數,所以派這隻狐狸前往救援的。」

【原文】

梅村又言,有薑挺者,以販布為業,恒攜一花犬自隨。一日獨行,途遇一叟呼之住。問:「不相識,何見招?」叟遽叩首有聲,曰:「我狐也。夙生負君命,三日後,君當嗾花犬斷我喉。冥數已定,不敢逃死。然竊念事隔百餘年,君轉生人道,我墮為狐,必追殺一狐,與君何益?且君已不記被殺事,偶殺一狐亦無所快於心,願納女自贖可乎?」薑曰:「我不敢引狐入室,亦不欲乘危劫人女。貰則貰汝,然何以防犬終不噬也?」曰:「君但手批一帖,曰:『某人夙負,自原銷除。』我持以告神,則犬自不噬。冤家債主,解釋須在本人,神不違也。」適攜記簿紙筆,即批帖予之。叟喜躍去。後七八載,薑販布渡大江,突遇暴風,帆不能落,舟將覆。見一人直上檣竿杪,掣斷其索,騎帆俱落。望之,似是此叟,轉瞬已失所在矣。皆曰:「此狐能報恩。」餘曰:「此狐無術自救,能數千裏外救人乎?此神以好生延其壽,遣此狐耳。」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十四 槐西雜志四》,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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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各有主

高梅村說:有兩個村民一起走路,一個人去小便,路上遇到一塊瓦片,用腳賜開,看到下面有一隻罎子。瓦片上刻有一個字,是同行的人的姓。他擔心被同行者看見,就找個藉口回身走開,卻悄悄地伏在草叢裏。望見同行者走遠了,才走出來,去拿罎子,只見滿壇都是清水。這個人很生氣,就把罎子的水一飲而盡。當時已傍晚,沒有地方住宿,想到同行者家在附近,就到那家去借住。半夜,這個人忽然患霍亂症,大吐大瀉,把床鋪弄得污穢不堪。這個人慚愧得很,就連夜偷偷走了。到天亮時,同行者的家人來看,只見地下床上都是精製的銀子,好像銀汁熔化後,瀉成了一片片的形狀。

我認為這只是講笑話罷了,不一定真有其事。但高梅村堅持說這不是編出來的故事。那麼,每件物品都各有主人,並非人力可以勉強追求得到,這個道理是十分明白可信的了。

【原文】

高梅村言,有二村民同行,一人偶便旋,蹴起片瓦,下有一罌;瓦上刻一字,則同行者姓也。懼為所見,托故自返,而潛伏薈翳中。望其去遠,乃往私取。則滿罌皆清水矣。不勝其恚,舉而盡飲之。時日已暮,無可棲止,憶同行者家尚近,逕往借宿。夜中,忽患霍亂,嘔泄並作,穢其牀席幾遍,愧不自容,竟宵遁。質明,其家視之,則皆精銀,如熔汁瀉地成片然。餘謂此語特供諧笑,未必真有。而梅村堅執謂不誣。然則物各有主,非人力可強求,鑿然信矣。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十四 槐西雜志四》,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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