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應不爽
鄭蘇仙說:有一個人約鄰居的女人幽會,而嫌他的妻子在家礙事。恰好他欠著妻家幾千錢,便打發妻子回去還錢,妻子高高興興地去了。不料,鄰居的女人失約,而他的妻子卻在路上遭到強暴,搶走了她的衣服首飾等,把她綁了放在高粱地裏。作案的都是打短工的和流民,無從查詢罪犯。她的丈夫只能低頭歎氣,說不出話來。人們也不知他與鄰居女人的關係。
後來過了幾年,村裏有個老婆子的兒子去挑逗別人家的女人,被老婆子知道了。她反復勸誡兒子,舉出這件事來叫他知道因果報應。以後,人們才漸漸知道了這段風流事。因為這人和鄰居女人私通,其實是這個老婆子牽的線,所以知道得很詳細。只是鄰居女人的姓名,老婆子始終不肯說出來,幸好沒有壞了這女人的名聲。
【原文】
鄭蘇仙言,有約鄰婦私會而病其妻在家者,夙負妻家錢數千。乃遣妻齎還,妻欣然往。不意鄰婦失期,而其妻乃途遇強暴,盡奪衣裙簪珥,縛置秫叢。皆客作流民,莫可追詰。其夫惟俯首太息,無復一言。人亦不知鄰婦事也。後數年,有村媼之子挑人婦女,為媼所覺,反覆戒飭,舉此事以明因果,人乃稍知。蓋此人與鄰婦相聞,實此媼通詞,故知之審。惟鄰婦姓名,則媼始終不肯泄,幸不敗焉。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十五 姑妄聽之一》,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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