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五、閱微筆記 (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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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影隨形

鄉官宋某,號稱「東鄉太歲」,他因垂涎於鄰家童子的秀麗,便千方百計引誘成姦。這事被孩子的父親察覺,便逼迫孩子自盡了。這件事很隱密,竟然無人知曉。有一天晚上,宋某夢見被拉到冥府,據說是被那孩子控告了。宋某分辯道:「我本是出於憐愛,沒有加害的意思。你的死是你父親所致,實在出乎我的預料。」孩子說:「你不引誘我,我又怎會被淫呢?我不被淫,又怎會招致死亡呢?推究禍首,不是你又是誰?」宋某又辯解:「引誘是由我而起,可順從的是你呀。回眸一笑,縱身相投的是誰呢?本來就不是我強迫的,按理是難以歸咎於我的。」陰官怒叱道:「幼子無知,才陷入你的圈套。就像釣魚充作佳饌,怎能反而怪罪魚呢?」於是拍案大呼,宋某驚醒過來。

後來,此地長官因受賄而被罷職,宋某也被牽連進去。他自知報應將至,禍患不可料,便把夢遍告親朋好友。等到判完,卻僅被判為四年徒刑。他以為夢不足為憑,等到他服了三年刑被釋放歸鄉,那鄰家老翁因為怨恨他污辱了兒子,已趁他妻子獨自在家時,用重金作誘餌,讓她做出了對夫不忠的事。宋某怕人閒言碎語,竟慚愧地上吊而死。可見前次的災禍倖免了,則可能是留待以後報應,以示所作所為必有報應,真是如影隨形啊!

【原文】

裏胥宋某,所謂東鄉太歲者也。愛鄰童秀麗,百計誘與狎,為童父所覺,迫童自縊。其事隱密竟無人知。一夕,夢被拘至冥府,雲為童所訴。宋辯曰:「本出相憐,無相害意。死由爾父,實出不虞。」童言:「爾不誘我,何緣受淫?我不受淫,何緣得死?推原禍本,非爾其誰?」宋又辯曰:「誘雖由我,從則由爾。回眸一笑,縱體相從者誰乎?本未強幹,理難歸過。」冥官怒叱曰:「稚子無知,陷爾機井。餌魚充饌,乃反罪魚耶?」拍案一呼,慄然驚悟。後官以賄敗,宋名麗案中,禍且不測。自知業報,因以夢備告所親。逮及獄成,乃僅擬城旦,竊謂夢境無憑也。比三載釋歸,則鄰叟恨子之被汙,乘其婦獨居,餌以重幣,己見金夫,不有躬矣。宋畏人多言,竟慚而自縊。然則前之倖免,豈非留以有待示所作所受,如影隨形哉?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八 如是我聞二》,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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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獄宜戒

姚安公在刑部任職時,有一天,他的同僚王守坤說:「昨天晚上,我夢見一個全身都是血的人站在我的面前,但我又不認識他,他這是為什麼來著呢?」陳作梅告訴他說:「因為您常常怕誤殺了人,心中總是忐忑不安,所以心裏才造成了這種幻象來。本來就沒有這樣的鬼,您又怎麼認得它呢?況且七八個人斷的同一案例,為什麼只有您能夢得到呢?您還是不要多慮了。」佛倫卻說:「不是你說的那樣。大家同事就是同一個整體,一人夢見,就像人人夢見一樣。我們在判定天下人的刑案時,應考慮到天下囚犯的命運啊!若是只根據紙上的供詞,來判斷一個人是生是死,又怎麼去認識那個人呢?您應當自警,我們也都應該自警。」姚安公認為,佛倫的話言之有理

【原文】

姚安公官刑部日,同官王公守坤曰:「吾夜夢人浴血立,而不識其人,胡為乎來耶?」陳公作梅曰:「此君恒恐誤殺人,惴惴然如有所歉,故緣心造象耳。本無是鬼,何由識其為誰?且七八人同定一讞牘,何獨見夢於君?君勿自疑。」佛公倫曰:「不然。同事則一體,見夢於一人,即見夢於人人也。我輩治天下之獄,而不能慮天下之囚。據紙上之供詞,以斷生死,何自識其人哉?君宜自儆,我輩皆宜自儆。」姚安公曰:「吾以佛公之論為然。」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八 如是我聞二》,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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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首呼圖

烏魯木齊巡檢的駐地,名叫呼圖壁。「呼圖」的漢語意思是鬼,「呼圖壁」的漢語意思是有鬼。一次,有個商人夜間在呼圖壁行走,昏暗中見樹下有人影,以為是鬼,就對人影進行呼問。樹下人說:「我傍晚到達此處,害怕鬼才不敢向前走,正是要等有人來好結伴行走的。」於是他倆就互相仗膽共同向前走去,途中說話,漸漸密切起來。那人問:「你有什麼急事,而要冒著嚴寒夜間走路?」商人說:「我過去欠了一位朋友四千錢,聽說他們夫婦全都病了,恐怕飲食醫藥都成困難,所以現在要前往送還,以救緊急。」

這人一聽,退步站在樹背,說:「我本想加害於你,以求得些小小祭祀。現在聽了你這番話,才知道你是一位真正的仁義長者。我不敢侵犯你,希望能為你做嚮導引路,可以嗎?」商人迫不得已,只好隨他前進。一路上,凡是道路中的險阻,商人都聽從他的指示。一會兒,殘缺的月亮慢慢升起,隨後也就稍能辨清景物了。商人仔細一看,給他帶路的原來是個沒頭的人。他毛骨悚然,退步而立;在此同時,帶路鬼也消失不見了。

【原文】

烏魯木齊巡檢所駐曰呼圖壁,呼圖譯言鬼,呼圖壁譯言有鬼也。嘗有商人夜行,暗中見樹下有人影,疑為鬼,呼問之。曰:「吾日暮抵此,畏鬼不敢前,待結伴耳。」因相趁共行,漸相款洽,其人問:「有何急事,冒凍夜行?」商人曰:「吾夙負一友錢四千,聞其夫婦俱病,飲食藥餌恐不給,故往送還。」是人卻立樹背曰:「本欲祟公,求小祭祀。今聞公言,乃真長者,吾不敢犯公,願為公前導,可乎?」不得已,姑隨之。凡道路險阻,皆預告。俄缺月微升,稍能辨物,諦視乃一無首人,慄然卻立,鬼亦奄然而滅。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八 如是我聞二》,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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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道巧應

天道乘除消長,不能完全估量。善惡的報應,有時應驗,有時不應驗,有時立即應驗,有時慢慢地應驗,也有時顯示出巧妙的應驗。我在烏魯木齊時,吉木薩報告,發遣來的犯人劉允成因為欠債過多,被迫上吊自殺。我命令胥吏在名冊中銷除他的姓名,看見原來案卷中有注語道:「為重利盤剝,逼死人命事。」

【原文】

天道乘除,不能盡測。善惡之報,有時應,有時不應,有時即應,有時緩應,亦有時示巧應。余在烏魯木齊時,吉木薩報遣犯劉允成,為逋負過多,迫而自縊。餘飭吏銷除其名籍,見原案注語雲:「為重利盤剝,逼死人命事。」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八 如是我聞二》,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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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筆之報

古時寫字用竹簡,有錯便用刀削改,所以叫「刀筆」。黃山谷把自己的書信集稱為「刀筆」,已非本義了。如今寫訟狀的人叫「刀筆」,意思是指他們的筆如同刀子,這又是另一個含義。我在福建任督學時,有個人因唆使別人誣告,被發配到邊疆。聽說他在敗露之前,正在寫訟詞給別人羅織罪名,手中的筆砰然從中間爆裂開來,像刀劈的一樣。可他仍不知警,終於招了禍。

又文安人王嶽芳說,他家鄉有人構陷好人,正起草訴狀,不料字忽然變為紅色。細看時,才見那血是從筆端流出來的。他投筆而起。不再以此為業了,後來竟得了個善終。我也見到過一個善寫訴狀的人,誣陷一個富人引誘藏匿別人的妻子。那富人幾乎因此破產,案子也沒能了結,而那個善寫訴狀者的妻子,卻真地被人拐走了,並且無從得知誘拐者的姓名,他的本事竟無處可用了。

【原文】

古書字以竹簡,誤則以刀削改之,故曰刀筆。黃山谷名其尺牘曰刀筆,已非本義。今寫訟牒者稱刀筆,則謂筆如刀耳,又一義矣。餘督學閩中時,一生以導人誣告,戍邊。聞其將敗前,方為人構詞,手中筆爆然一聲,中裂如劈,恬不知警,卒及禍。又文安王嶽芳言,其鄉有搆陷善類者,方具草,訝字皆赤色,視之乃血自毫端出。投筆而起,遂輟是業,竟得令終。餘亦見一善訟者,為人畫策,誣富民誘藏其妻。富民幾破家,案尚未結,而善訟者之妻竟為人所誘逃。不得主名,竟無所用其訟。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八 如是我聞二》,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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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騾償債

康熙六十年,辛彤甫先生在我家學館裏寫了一首記異詩,這詩是這樣寫的:「六道誰言事杳冥,人羊轉轂迅無停。三弦彈出邊關調,親見青驢側耳聽。」事情是這樣的:當初,鄉里有個貨郎,拖欠先祖很多錢,沒還卻說了許多負心話,但我先祖由於性情豁達,一笑了之。

有天中午,先祖睡起後,對先父說:「真是奇怪,我剛才夢中碰到那個死了很久的貨郎,這是為什麼呢?」過了不久,馬夫來報說馬生了一頭青騾。眾人就說:「這肯定是貨郎變的,他來償還以前的欠帳來了。」先祖說:「欠我帳的人很多,為什麼只有他來償還呢?並且那貨郎欠了其他人許多債,又為何單單只歸還給我呢?萬事都有巧合,你們還是不要亂說,以免讓他的子孫聽了蒙受恥辱。」

然而,每當馬夫開玩笑,用那貨郎的名字來叫那青騾的時候,它就會仰起頭,露出一副生氣的樣子;每當有人對青騾吟唱邊關曲調時,它卻聳起耳朵傾聽,正好那個貨郎生前就好彈三弦,吟唱邊關曲調的。

【原文】

辛彤甫先生記異詩曰:「六道誰言事杳冥,人羊轉轂迅無停。三弦彈出邊關調,親見青驢側耳聽。」康熙辛醜館餘家日作也。初裏人某貨郎,逋先祖多金不償,且出負心語。先祖性豁達,一笑而已。一日午睡起,謂姚安公曰:「某貨郎死已久,頃忽夢之,何也?」俄圉人報馬生一青騾,鹹曰:「某貨郎償夙逋也。」先祖曰:「負我償者多矣,何獨某貨郎來償?某貨郎負人亦多矣,何獨來償我?事有偶合,勿神其說,使人子孫蒙恥也。」然圉人每戲呼某貨郎,轉昂首作怒狀。平生好彈三弦,唱邊關調,或對之作此曲,輒聳耳以聽雲。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八 如是我聞二》,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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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趣交談

道士王昆霞說:昔日遊歷嘉禾,正值新秋爽朗,便在湖濱散步。行至稍稍僻遠的地方,偶入一官宦人家的廢園。園中草木叢生,荒寂無人。漫步其間,不覺睏倦打起盹來。夢中看見一人,身著古時衣裝,作了一個長揖道:「在靜僻荒林之中,難得見到您這樣的嘉賓;見到君子,實在滿足了我的心願。請不要因為我是異類而排拒我。」王昆霞知道是鬼,便問他的來歷。

那人說:「我本是耒陽縣的張湜,元末流落至此,死後便葬在這裏。因為深愛此地的風土,就不想再回去了。這園林曾先後換過十幾位主人,可是我仍舊遲遲不肯離去。」王問:「人都是怕死而喜歡活著,你為什麼獨獨酷愛鬼趣呢?」他答:「生死雖不同,但是性情卻不會改變,環境也不會改變。山川風月,人能見,鬼也能見;登高遠望吟誦,人可以,鬼也可以。鬼又為何不如人呢?況且幽深險阻的勝境,人到不了,但鬼卻可以去遊;寂寥清絕的佳景,人看不到,而鬼卻可以深夜賞玩。有時,人還是不如鬼的。那些怕死樂生的人,因嗜欲而亂了心神,又眷戀妻兒,一旦拋捨這些,進入冥冥之中,便如同為官者被罷職,隱遁山林,勢必心中淒然。他們並不知道,本來住在山林泉石之中的人,平素耕田鑿井,恬淡安適,原本就沒有沒有什麼憂傷在心中。」

王又問:「世間六道輪回,其中各有主事的神明,你又怎麼竟得以如此逍遙自在呢?」他回答說:「求生就如同求官,只好聽從別人的命令。不求生的就像逃名,可以聽憑自己所為。假若真不欲生,神明也不會強求。」王又問:「既然足下的胸襟如此高遠,那吟詠之作一定很多了。」他回答說:「興之所至,也偶得一聯半句,但大都不成篇幅。境過就忘,也不再追尋求索。偶然還記得,可以向高明的賢士求教的,也只是三五章而已。」繼而朗聲吟道:「殘照下空山,暝色蒼然合。」王擊節稱讚,他又吟道:「黃葉…」剛吟了這兩字,忽然聽到吵鬧呼叫聲,道士霍然驚醒,原來是漁父互相呼喚的聲音。等到他又倚偎閉眼打盹時,卻再不能入夢了。

【原文】

道士王昆霞言,昔遊嘉禾,新秋爽朗,散步湖濱,去人稍遠。偶遇宦家廢圃,叢篁老木,寂無人蹤,徙倚其間,不覺晝寢。夢古衣冠人長揖曰:「岑寂荒林,罕逢嘉賓。既見君子,實慰素心,幸勿以異物見擯。」心知是鬼神,詰所從來。曰:「僕耒陽張湜,元季流寓此邦,歿而旅葬。愛其風土,無復歸思。園林凡易十餘主,棲遲未能去也。」問:「人皆畏死樂生,爾何獨耽鬼趣?」曰:「死生雖殊,性靈不改,境界亦不改。山川風月,人見之,鬼亦見之;登臨吟詠,人有之,鬼亦有之。鬼何不如人?且幽深險阻之勝,人所不至,鬼得以魂遊;蕭寥清絕之景,人所不睹,鬼得以夜賞。人且有時不如鬼。彼夫畏死而樂生者,由嗜慾攖心,妻孥結戀,一旦捨之入冥漠,如高官解組,息跡林泉,勢不能不戚戚。不知本住林泉,耕田鑿井,恬熙相安,原無所戚戚於中也。」問:「六道輪迴,事有主者,何以竟得自由?」曰:「求生者如求官,惟人所命;不求生者如逃名,惟己所為。苟不求生,神不強也。」又問:「寄懷既遠,吟詠必多。」曰:「興之所至,或得一聯一句,率不成篇,境過即忘,亦不復追索。偶然記憶可質高賢者,纔三五章耳。」因朗吟曰:「殘照下空山,溟色蒼然合。」昆霞擊節。又吟曰:「黃葉…」甫得二字,忽聞噪叫聲,霍然而悟。則漁艇打槳相呼也。再倚杖瞑坐,不復成夢矣。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八 如是我聞二》,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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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愛報冤

紀曉嵐說:某位世家子弟,因為奢侈驕縱觸犯了法網。死後幾年,親戚當中有召請仙人降臨的(類似扶乩),他忽然附身道出自己姓名,並且陳述慚愧和懊悔之情。隨後又寫道:「在下家法本來嚴格,之所以遭禍,是因為太夫人過分溺愛,養成驕奢任性的性格,所以漸漸誤入歧途而不知。即使如此,在下並不怨恨太夫人。原因即為過去世中,曾欠了太夫人一命,所以她現在用溺愛的方式殺掉我,暗中了此冤仇罷了。因果牽連纏繞,豈是偶然的呢?」

當時在場觀看的人都為此事歎息。因為報冤而成為逆子,這是從古時就有的。但為報冤而做慈母,這是書上記載所未曾看過的。但是據他所說,竟是如此確鑿而合乎情理啊!

【原文】

一故家子,以奢縱嬰法網。歿後數年,親串中有召仙者,忽附乩自道姓名,且陳愧悔。既而復書曰:「僕家法本嚴,僕之罹禍,以太夫人過於溺愛,養成驕恣之性,故陷之井而不知耳。雖然僕不怨太夫人,僕於過去生中負太夫人命,故今以愛之者殺之,隱藏其冤。因果牽纏,非偶然也。」觀者皆為太息。夫償冤而為逆子,古有之矣;償冤而為慈母,載籍之所未睹也。然據其所言,乃鑿然中理。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八 如是我聞二》,紀曉嵐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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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淫之議

旭升又說:縣吏李懋華,曾經因公事到張家口。在居庸關外,夜間迷失了道路,暫時進入山畔神祠中休息。忽然,燈火晃耀,遠遠望見車馬嘈雜,就要來到祠門。他想這是神靈的隊伍,就伏匿在了廊廡下面。只見幾位貴官並肩進入祠堂落坐,左側似乎是城隍,中間四、五位則不知是什麼神。幾個冥吏抱著記錄冊陳列在案上,諸神一一檢查起來。李懋華偷聽他們說些什麼,原來是勘驗某郡的善惡。

一神說:「某個媳婦事奉公婆不失禮節,不過也只是禮節上做到了孝,感情上卻沒做到。某個媳婦也能討得公婆歡心,可是遠離公婆就向丈夫發洩怨言。」一神說:「現在世風日下,人情日薄,神道也是講究與人為善的。冥司法律規定孝婦延壽十二年,這兩個媳婦減去二分之一,延壽六年就可以了。」眾神都說:「好。」

一會兒,一神又說:「某個媳婦事親上達到了至孝,可是又很淫蕩,如何處理呢?」一神說:「按陽世法律,犯淫罪只是打板子,而不孝則要殺頭。可見不孝罪重於淫罪。因不孝的罪名重,所以,孝子的福也就大。輕罪不能抵削大福,應該免去她的淫罪,只就她孝的方面酌情加福。」一神說:「服事奉養老人,這只是孝的小節;虧行辱沒公婆,這卻是不孝的大節。小孝的功績難贖大不孝的罪過,應該不去論她的孝順,只就她淫的方面酌情論罪。」一神說:「孝是一種大功德,不是其他罪惡所能掩擋的;淫是一種大罪惡,也不是其他善行所能贖免的。應該要各有所報,其淫罪受惡報,其孝德受善報。」側坐的那位神,恭敬地彎腰請示說:「罪和福是否可以相抵呢?」神轉頭對他說:「用淫來削奪孝的福,那就會使人懷疑孝順得不到福;用孝來免除淫的罪,那就會使人懷疑淫亂也是無罪的。罪福相抵恐怕是不可以的。」一神隔著坐位說:「由於孝的原因,就是達到至淫的程度也不加罪,這不就使人更加懂得應該孝順了嗎?由於淫的原因,就是達到至孝的程度也不加福,這不就使人更加懂得應該戒淫了嗎?罪福相抵應該比較妥當。」一神沉思了好久,說:「這件事的處理,關係相當重大,可以請示天曹後再決定。」話音一落,眾神全部站起身來,各自登車散離神祠。

李懋華是一位閱歷很深的老吏,十分嫺熟獄案文牘,他暗中記下了眾神的發言,反復思考,自己也沒能決斷出應該如何處理這個眾神沒能處理的孝婦問題。不知天曹將會對此作何判斷?

【原文】

旭升又言,縣吏李懋華,嘗以事詣張家口。於居庸關外,夜失道,暫憩山畔神祠。俄燈光晃耀,遙見車騎雜遝,將至祠門,意是神靈,伏匿廡下。見數貴官並入祠,坐左側似是城隍,中四五座則不識何神。數吏抱簿陳案上,一一檢視。竊聽其語,則勘驗一郡善惡也。一神曰:「某婦事親無失禮,然文至而情不至;某婦亦能得舅姑歡,然退與其夫有怨言。」一神曰:「風俗日偷,神道亦與人為善。陰律孝婦延一紀,此二婦減半可也。」僉曰:「善。」俄一神又曰:「某婦至孝而至淫,何以處之?」一神曰:「陽律犯淫罪止杖,而不孝則當誅,是不孝之罪重於淫也。不孝之罪重,則能孝者福亦重,輕罪不可削重福,宜捨淫而論其孝。」一神曰:「服勞奉養,孝之小者;虧行辱親,不孝之大者。小孝難贖大不孝,宜捨孝而科其淫。」一神曰:「孝大德也,非他惡所能掩;淫大罰也,非他善所能贖。宜罪福各受其報。」側坐者罄折請曰:「罪福相抵可乎?」神掉首曰:「以淫而削孝之福,是使人疑孝無福也;以孝而免淫之罪,是使人疑淫無罪也,相抵恐不可。」一神隔坐言曰:「以孝之故,雖至淫而不加罪,不使人愈知孝乎?以淫之故,雖孝而不獲福,不使人愈戒淫乎?相抵是。」一神沉思良久曰:「此事出入頗重大,請命於天曹可矣。」語訖俱起,各命駕而散。李故老吏嫻案牘,陰記其語,反覆思之不能決。不知天曹作何判斷也。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八 如是我聞二》,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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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心釋冤

已故叔父儀南公說:有王某、曾某,一向是好朋友。王豔羨曾的妻子,趁著曾某被強盜所誣告做為理由,暗中賄賂獄吏把他弄死在牢獄裏。王正在謀求媒人說合,心裏忽然自己感到後悔,就放棄了原來的計畫,打算作功德來解除冤仇。但他覺得佛法有無尚不可確知,於是,他迎請曾的父母妻子到家裏,奉養地十分周到。就這樣過了好幾年,耗費了他家財的一半。曾的父母一直覺得自己不能安心,要想把媳婦嫁給王。王竭力推辭,奉養得更加周到。又過了幾年,曾的母親病了,王又侍奉湯藥,衣不解帶。曾的母親臨死時,說:「長久承受厚恩,來世用什麼來報答呢?」王於是叩頭流血,具體陳述了實情,懇求她到陰間見到曾的時候,代為解釋。曾的母親慷慨地答應了。曾的父親也手寫了一封信,放入曾母的袖子裏說:「死後果然見到了兒子,把這個交給他。如果再要結怨,黃泉之下就不要相見了!」

後來王替曾的母親經營喪葬,督工辛勞困倦,在墓穴的旁邊打盹,忽然聽到耳邊大聲說:「你我的冤仇固然已解,但你有一個女兒,忘記了嗎?」一驚而醒,於是就把女兒許嫁給了曾的兒子。後來王竟然得到善終。

對於必然不能解開的冤仇,而用不能不解開的情意來感動他,真是一個狡詐的人啊!但是像這樣的冤仇還可以解開,可知沒有不可以解開的冤仇了,這也足以用來勸勉那些勇於悔罪的人了。

【原文】

先叔儀南公言,有王某曾某,素相善。王豔曾之婦,乘曾為盜所誣引,陰賄吏斃於獄。方營求媒妁,意忽自悔,遂輟其謀。擬為作功德解冤,既而念佛法有無未可知,乃迎曾父母妻子於家,奉養備至,如是者數年。耗其家貲之半,曾父母意不自安,欲以婦歸王,王固辭,奉養益謹。又數年,曾母病,王侍湯藥,衣不解帶,曾母臨歿曰:「久蒙厚恩,來世何以為報乎?」王乃叩首流血,具陳其實,乞冥府見曾為解釋。母慨諾,曾父亦作手書一劄,納曾母袖中曰:「死果見兒,以此付之,如再修怨,黃泉下無相見也。」後王為曾母營葬,督工勞倦,假寐壙側,忽聞耳畔大聲曰:「冤則解矣,爾有一女,忘之乎!」惕然而寤。遂以女許嫁其子,後竟得善終。以必不可解之冤,而感以不能不解之情,真狡黠人哉!然如是之冤有可解,知無不可解之冤矣。亦足為悔罪者勸也。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八 如是我聞二》,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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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縣近事

按情理必定沒有的,事實有時竟產生了;但探究下去也是有一定的道理,只是執著情理的人過於泥古罷了。獻縣最近有兩件事。一件是韓守立的妻子俞氏,侍奉祖姑盡孝。乾隆二十五年,祖婆婆眼睛失明,俞氏千方百計地為她醫治、祈禱,都無效果。有個奸黠的人欺哄她,說割自己的肉點燈,祈神保佑,就可速癒。俞氏不知這人在欺哄她,就真的割肉燃燈。過了十多天,祖婆婆的眼睛居然復明。受欺哄是愚蠢的,然而,正由於愚笨所以真誠,因為真誠鬼神才被感動。這是沒有道理的事,卻又是最有道理的。

另一件事就是乞丐王希聖,雙足蜷曲不能伸直,以股代替腳,以肘撐地而行。一天,他在路上拾得別人丟失的二百兩銀子,便把錢袋藏在乾草中,坐等丟錢的人。一會兒,商家主人張際飛倉皇地找來,叩問王希聖。王希聖聽他說的錢數符合,便將錢如數還給了他。張際飛要把銀子分給他一半,王希聖不收。張際飛請他到家中,要養他老。王希聖說:「我身體殘廢,是上天的懲罰。若違背天意吃閒飯,將要有大禍。」說完毅然離去。後來他困倦躺臥在斐聖公祠下,忽然有一醉酒之人拽他的腳,痛不可忍。那人離開後,他的腿已能伸直,從此就能行走了。王希聖到乾隆二十四年死去。張際飛過去是我先祖的門客,我還見過他,他自述此事很詳細。王希聖做善事應受好報,卻安身知命,不受人報,所以神靈代為報答他,這不是看似無理卻又很有道理嗎?

前輩戈芥舟曾在縣誌中記載了這兩件事,講學家們責備他記載怪事。我認為芥舟修的縣誌,惟有乩仙聯句及王生亡子二條記載,是他不肯割愛的。全書的體例是謹嚴的,具有史學家的筆法。書中記載這兩件事,正可見出匹夫匹婦的行為足以感動神明。這可用來激發善心,砥礪薄情的俗風,不像小說家的胡編亂造。漢代建安年間,河間太守劉照的妻子贈太守「葳蕤鎖」的故事,記錄在《錄異傳》;晉武帝時,河間女子開棺復活的事,載於《搜神記》,都是獻縣的故事,不是也沒刪除這些文字嗎?

【原文】

理所必無者,事或竟有,然究亦理之所有也,執理者自泥古耳。獻縣近歲有二事,一為韓守立妻俞氏,事祖姑至孝。乾隆庚辰,祖姑失明,百計醫禱,皆無驗。有黠者紿以刲肉燃燈,祈神佑,則可速癒,婦不知其紿也,竟刲肉燃之。越十餘日,祖姑目竟復明。夫受紿亦愚矣,然惟愚故誠,惟誠故鬼神為之格,此無理而有至理也。一為丐者王希聖,足雙攣,以股代足,以肘撐之行。一日,於路得遺金二百,移橐匿草間,坐守以待覓者。俄商家主人張際飛,倉皇尋至,叩之,語相符,舉以還之。際飛請分取,不受。延至家,議養贍終其身。希聖曰:「吾形殘廢,天所罰也。違天坐食,將必有大咎。」毅然竟去。後困臥斐聖公祠下(斐聖公不知何時人,志乘亦不能詳。土人雲,祈雨時有驗。),忽有醉人曳其足,痛不可忍,醉人去後,足已伸矣,由是遂能行,至乾隆己卯乃卒。際飛,故先祖門客,餘猶及見,自述此事甚詳。蓋希聖為善宜受報,而以命自安,不受人報,故神代報也。非似無理而亦有至理乎?戈芥舟前輩嘗載此二事於縣誌。講學家頗病其語怪,餘謂芥舟此志,惟乩仙聯句及王生殤子二條,偶不割愛耳。全書皆體例謹嚴,具有史法,其載此二事,正以見匹夫匹婦,足感神明,用以激發善心,砥礪薄俗,非以小說家言濫登輿記也。漢建安中,河間太守劉照妻,葳蕤鎖事,載《錄異傳》;晉武帝時,河間女子剖棺再活事,載《搜神記》,皆獻邑故實,何嘗不刪薙其文哉?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七 如是我聞一》,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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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隨僕役

州縣官雇傭的長隨僕役,都沒有固定的姓名籍貫。大概是預防弄奸貪贓敗露後,使人找不到蹤跡。姚安公曾見到房師石窗陳先生的一名長隨,自稱是山東人,名叫朱文;後來,又在高淳縣令梁潤堂家見到他,可他卻又自稱是河南人,名叫李定,梁先生非常信任他。啟程赴任時,這個長隨忽然得了怪病,於是他便托姚安公說情,暫留家中,約定病好以後繼續前往。這個長隨的病,發自兩腳腳趾,一寸一寸地沿著身體向上潰爛,直到胸膈間穿孔流膿而死。死後,翻檢他的箱囊,發現一個小冊子,上面寫滿繩頭小字,記錄了他跟隨過的十七位官員。每個官員的名下,都分條記錄著各自的隱秘事,詳細注明了時間和地點,哪些人參與,哪些人旁觀,以及往來書信,審判文書,無不一一抄錄。他的同行中有知底細的人說:「這個人已經挾制過好幾個官員了。他的妻子就是某位官員的侍女,他們私奔竊逃出來。臨逃之前在書案上留下一封信,那位官員竟也沒敢追。現在他死於這種怪病,難道還不是上天的報應嗎?」

霍易書先生說:「這類人投奔官員門下,原本就是為了營私舞弊才來的。使用他們好比養鷹,絕不能要求他們不吃肉,而去吃榖米,這只在主人是否善於駕馭罷了。如果喜歡他們機靈,當作耳目心腹使用,沒有不如同倒拿干戈,將把柄授給別人的。這個長隨值不得我們去責備,我所責備的是那十七位官員。」姚安公說:「這話還沒有抓住重點,假設十七位官員全都大公無私,誰也沒有見不得人的陰私事可以記錄,即使這個長隨天天都準備著紙筆,又能怎麼樣呢?」

【原文】

州縣官長隨,姓名籍貫皆無一定,蓋預防奸贓敗露,使無可蹤跡追捕也。姚安公嘗見房師石窗陳公一長隨,自稱山東朱文;後再見於高淳令梁公潤堂家,則自稱河南李定。梁公頗倚任之。臨啟程時,此人忽得異疾,乃托姚安公暫留於家,約痊時續往。其疾自兩足趾,寸寸潰腐,以漸而上,至胸膈穿漏而死。死後檢其囊,篋有小冊,作蠅頭字,記所閱凡十七官,每官皆疏其陰事。詳載某時某地某人與聞,某人旁睹,以及往來書劄,讞斷案牘,無一不備錄。其同類有知之者曰:「是嘗挾制數官矣。其妻亦某官之侍婢,盜之竊逃,留一函於幾上,官竟不敢追也。今得是疾,豈非天道哉?」霍文易曰:「此輩依人門戶,本為舞弊而來。譬彼養鷹,斷不能責以食穀,在主人善駕馭耳。如善其便捷,任以耳目心腹,未有不倒持干戈,授人以柄者。此人不足責,吾責彼十七官也。」姚安公曰:「此言猶未揣其本。使十七官者,絕無陰事之可書,雖此人日日橐筆,亦何能為哉?」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七 如是我聞一》,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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罷官縣令

莆田的林生霈說:福建有一個縣令,罷官以後,住在客舍裏。夜裏有一群強盜破門而入。一個老婦吃驚呼叫,被刀砍中腦袋撲倒地上,僮僕沒有敢出來的。巷子裏有巡邏的人,一向不滿意縣令的所作所為,也袖手旁觀。強盜於是肆意地搜索劫掠。他的幼子年紀十四、五歲,用錦被蒙了頭躺著,強盜扯取被子,見他美麗如同女子,便想行非禮之事。中刀的老婦突然躍起,奪取強盜的刀,逕自背著這個孩子奪門而出,追趕的人都被她所傷,於是,強盜只捆紮裝載所搶劫的離去。

縣令感到非常奇怪,老婦已經六十歲,向來沒有聽說她有搏鬥的技能,為什麼如此勇猛?急忙前往尋找看望,老婦卻挺身站立,大聲說道:「我是某都某甲,曾經蒙受您的再生之恩。死後在土神祠當差,聽說您被搶劫,特地來看看。做官所得的錢財,是您用刑罰逼索得來的,陰司判決裝入強盜的口袋,我不敢救助。至於侵犯到了公子,則強盜的罪應當誅殺,所以附在這個老婦身上同他們戰鬥,您努力行善吧,我離去了。」於是昏昏然就像酒醉睡著了。救醒過來問她,糊糊塗塗並不記得。原來,這個縣令以往在碰到窮人和窮人訴訟,剖析處斷也相當明白公正,所以今日得到了善報。

【原文】

莆田林生霈言,閩中一縣令,罷官居館舍。夜有盜破扉而入,一媼驚呼,刃中腦仆地。僮僕莫能出,有邏者素弗善所為,亦坐視,盜遂肆意搜掠。其幼子年十四五,以錦衾蒙首臥,盜掣取衾,見姣麗如好女,嘻笑撫摩,似欲為無禮。中刃媼突然躍起,奪取盜刀,逕負是子奪門去,追者皆被傷,乃僅捆載所劫去。縣令怪媼已六旬,素不聞其能技擊,何勇鷙乃爾。急往尋視,則媼挺立大言曰:「我某都某甲也,曾蒙公再生恩,歿後執役土神祠,聞公被劫,特來視。宦貲是公刑求所得,冥官判飽盜橐,我不敢救。至侵及公子,則盜罪當誅,故附此媼與之戰。公努力為善,我去矣!」遂昏昏如醉臥,救蘇問之,懵然不憶。蓋此令遇貧人與貧人訟,剖斷亦甚公明,故卒食其報雲。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七 如是我聞一》,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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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命於二萬里外,其可畏也哉!

被遣送到烏魯木齊的犯人劉剛驍健無比,他耐不得耕作的勞苦,伺機潛逃。逃到根克忒,就快要越過國境了。夜裏遇到一老叟說:「你是剛逃出來的嗎?前面有卡倫(卡倫,是戍守瞭望的地方)瞭望哨所,恐怕逃不過去。不如暫時藏匿在我屋裏,等黎明時耕種的人都出來,便可混雜其中而逃脫。」

劉剛聽從了他的建議。等到天剛亮,他覺得恍如夢醒,自己坐在老樹空心的樹幹裏。再看老叟,也不是昨天的樣子;他細看,卻是他從前殺死,並棄屍深澗的那個人。劉剛驚愕欲起身,巡邏士兵已趕到,他只好俯首就擒。按軍屯法規定,犯人私逃,二十天之內自首者還可免於一死。劉剛就被擒在第二十天的拂曉,正介於兩者中間,屯田官想遷就通融讓他活命。劉敍述了適才所見所聞,自知難逃一死,情願早日伏法。於是被送至轅門行刑。他在七、八年前殺了人,好久沒被發覺。而死者遊魂作祟,終於在二萬里外索其性命,真是可怕啊!

【原文】

烏魯木齊遣犯劉剛,驍健絕倫,不耐耕作,伺隙潛逃。至根克忒,將出境矣。夜遇一叟,曰:「汝逋亡者耶?前有卡倫(卡倫,戍守瞭望者,克之地也。),恐不得過,不如暫匿我室中,候黎明耕者畢出,可雜其中以脫也。」剛從之。比稍辨色,覺恍如夢醒,身坐老樹腹中,再視叟,亦非昨貌,諦審之,乃夙所手刃棄屍深澗者也。錯愕欲起,邏騎已至,乃弭首就擒。軍屯法遣犯私逃,二十日內自歸者,尚可貸死,剛就擒在二十日將曙,介在兩歧,屯官欲遷就活之,剛自述所見,知必不免,願早伏法,乃送轅行刑。殺人於七八年前,久無覺者,而遊魂為厲,終索命於二萬里外,其可畏也哉!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七 如是我聞一》,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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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哀女奴

陳竹吟曾經在一個富家教讀。有一個小奴婢聽到她的母親在路上行乞,饑餓得差不多要倒斃,便暗地裏偷了三千錢給她,後被同伴們所揭發,被鞭打得很苦。富家的一間樓房,已有狐借住了幾十年,從來沒有為禍作祟。這一天,奴婢受鞭打時,忽然樓上哭聲嘈雜。陳感到奇怪,因而抬頭詢問,只聽上面齊聲答應說:「我輩雖然異於人類,但也具有人心。哀痛這個女孩年紀還不到十歲,而為了母親受鞭打,不覺失聲哭泣,並不是故意前來打擾。」主人聽完,把鞭子丟在地上,一連有好幾天都面無人色。

【原文】

陳竹吟嘗館一富室。有小女奴,聞其母行乞於道,餓垂斃,陰盜錢三千與之,為儕輩所發,鞭箠甚苦。富室一樓有狐,借居數十年,未嘗為祟。是日女奴受鞭時,忽樓上哭聲鼎沸。怪而仰問,聞聲應曰:「吾輩雖異類,亦具人心。悲此女年未十幾,而為母受箠,不覺失聲,非敢相擾也。」主人投鞭於地,面無人色者數日。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七 如是我聞一》,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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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中之夢

錢塘人陳乾緯說:以往他與幾位朋友到西湖深處泛舟,秋雨初晴,登上寺樓向遠方眺望。一位朋友詩興大發,偶爾吟誦出 :「舉世盡從忙裏老,誰人肯向死前休?」這一詩句,引得眾人相與慨歎。

這時,有一寺僧走近並微笑著說:「據我的所聞所見,人死後仍還是不肯甘休的了。幾年前,一個秋月明亮的夜晚,我坐在這座樓上,聽見橋旁有辱駡爭吵聲,吵了很長時間,越吵越急。此地沒人居住,我心知是鬼在爭吵。便仔細聽他們吵些什麼,由於吵得很激烈,分辨不太清楚,只是聽出似乎是在爭奪墳墓地界一類。忽然另有一人勸告說:『二君不要吵,能否聽老僧說一句話?人在世間,忙亂紛擾,那是由於不知道人生如夢而已。可現在二君的夢也已經醒了,苦心經營,千方百計,以求取富貴,富貴如今在哪裡呢?機巧之心萬種,用來酬恩報怨,恩怨如今又在哪裡呢?青山沒有改變,白骨已經乾枯,只剩了一個孤零零的魂魄。想那黃粱一夢所幻化出來的,還能夠醒悟;為什麼二君這親身閱歷的,反不懂萬事皆空呢?況且,真仙真佛以外,自古以來沒有不死的人;大聖大賢以外,自古以來也沒有不滅的鬼。連同這孤獨的一個魂靈,長久以後也不免於消失。為什麼在電光石火般的瞬間以內,卻又興起像蝸牛角上的蠻氏、觸氏兩國之間兵戎相見的爭鬥,豈不是在做著夢中之夢嗎?』

語罷,只聽嗚嗚的哭泣聲。接著,又聽到自稱老僧的人長歎一聲說:『喜怒哀樂還沒忘記,必然也就不能把得失看得毫無差別。這樣掛念著塵世利害,老僧也不能令二君解脫了』。以後,再沒聽見說話聲,可能他們的糾葛還沒結束吧!」陳乾緯說:「這是大師的生花之舌,所編出的妙理。然而,在內心用此觀察人世種種情況變化,實際上也頗合情理」。

【原文】

錢塘陳乾緯言,昔與數友泛舟至西湖深處,秋雨初晴,登寺樓遠眺。一友偶吟「舉世盡從忙裡老,誰人肯向死前休」句,相與慨歎。寺僧微哂曰:「據所聞見,蓋死尚不休也。數年前,秋月澄明,坐此樓上,聞橋畔有詬爭聲,良久愈厲。此地無人居,心知為鬼,諦聽其語,急遽攙奪,不甚可辯,似是爭墓田地界。俄聞一人呼曰:『二君勿喧,聞老僧一言可乎?夫人在世途,膠膠擾擾,緣不知此生如夢耳。今二君夢已醒矣。經營百計以求富貴,富貴今安在乎?機械萬端以酬恩怨,恩怨今又安在乎?青山未改,白骨未枯,孑然惟剩一魂。彼幻化黃梁尚能省悟,何身親閱歷,反不知萬事皆空?且真仙真佛以外,自古無不死之人;大聖大賢以外,自古亦無不消之鬼。並此孑然一魂,久亦不免於澌滅,顧乃於電光石火之內,更興蠻觸之干戈,不夢中夢乎?』語訖,聞嗚嗚飲泣聲。又聞浩歎聲,曰:『哀樂未忘,宜乎其未齊得喪。如是罣礙,老僧亦不能解脫矣。』遂不復再語。疑其難未已也」。乾緯曰:「此是僧粲化之舌耳,然默驗人情,實亦為理之所有」。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七 如是我聞一》,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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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說因果

外祖父張公雪峰家的僮僕王玉,善於射獵。曾經從新河帶著鹽租返回,碰到三個強盜,連發三箭,把他們一個個射倒,在各人臉上唾了唾沫,放他們走了。有一天,他帶著弓箭夜裏行走,看見一隻黑狐像人一樣站立向月而拜,就一箭射去,黑狐應著弦聲中了箭。回來以後,他竟寒熱大作。這天晚上,有哭泣的聲音繞著房屋說:「我自己拜月修煉形體,對你有什麼妨害?無緣無故地被殺害,所以我一定要對你進行報復。可恨你還沒有衰敗,當向司命之神申訴了。」

幾天以後,窗格上發出鏗鏗的聲音,他驚異地察看詢問,聽得窗外說話道:「王玉,我告訴你,我昨天到陰間去告你,冥官檢查簿冊,才知道你過去一生中含冤告狀申辯,我做執掌刑法的官,暗中庇護私黨,使你理由正當,卻得不到伸雪,抑鬱憤恨,自殺而死。我墮落此身成為狐,這一箭正用來報償,因果分明,我不怨你。只是當日違心冤枉地拷問你,還欠你鞭打一百多下。你肯發願免予償還,那麼,陰司就可以在簿冊上註銷,來生拜受你的恩賜多多了。」說完,好像聽到叩頭的聲音。王喝叱說:「今生的債還不清楚,誰能夠討前生的債呢?妖鬼快去,不要打擾我的睡眠。」於是寂然無聲。世上看見作惡的沒有報應,動不動就懷疑神理的沒有根據,哪裡知道,在冥冥之中有這樣的曲折哩!

【原文】

外祖雪峰張公家奴子王玉善射,嘗自新河攜鹽租返,遇三盜,三矢仆之,各唾面縱去。一日,攜弓矢夜行,見黑狐人立,向月拜,引滿一發,應弦飲羽。歸而寒熱大作,是夕繞屋有哭聲,曰:「我自拜月練形,何害於汝?汝無故見殺,必相報恨。汝未衰,當訴諸司命耳。」數日後,窗櫺上鏗然有聲,愕眙驚問,聞窗外語曰:「王玉,我告汝,我昨訴汝於地府,冥官見籍,乃知汝過去生中負冤訟辯,我為刑官,陰庇私囊,使你理直不得申,抑鬱憤恚,自刺而死。我墮身為狐,此一矢所以報也。因果分明,我不怨你,惟當日違心枉拷,尚負汝笞掠百餘,汝肯發願免償,則陰曹銷籍,來生拜賜多矣。」語訖,似聞叩額聲。王叱曰:「今生債尚不了了,誰能索前生債耶?妖鬼速去,無擾我眠!」遂寂然。世見作惡無報,動疑神理之無據,烏知冥冥之中,有如是之委曲哉?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七 如是我聞一》,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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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取滅亡

聽奴僕王廷佑的母親說:青縣有戶農家,在除夕的時候有一個賣通草花的人叩門大喊:「我站了很長時間,為什麼不給我花錢?」主人聽到後,就問家中人是否有人去買過花。全家人都說沒有。賣花人卻堅持說,有一個垂著髮髻的女子拿走了花。正在爭吵中,只聽到一個老婦人大喊:「真是大怪事,廁所中的破掃帚把上插有幾朵花。」等拿來一檢驗,果然是從賣花人那裏拿來的花。於是主人命人把掃帚燒掉,只聽到這掃帚發出呦呦的聲音,同時還冒出縷縷血跡。這也奇怪,既然這鬼怪能變化形態,就應潛養靈氣,為什麼要無事生非,讓人發覺消滅它呢?這不是自取滅亡嗎?唉!天下那些未有所成,而先行妄自炫耀;剛有所得而不能自己收斂隱藏的,大概就像這把破掃帚吧!

【原文】

奴子王廷佑之母言,青縣一民家,歲除日,有賣通草花者叩門呼曰:「佇立久矣,何花錢尚不送出耶?」詰問家中,實無人買花。而賣者堅執一垂髻女子持入。乃正紛擾間,聞一老媼急呼曰:「真大怪事,廁中敝帚柄上插花數朵也!」驗取,果適所持入,乃銼而焚之,呦呦有聲,血出如縷。此魅既解化形,即應潛養靈氣,何乃作此變異,使人知而殲除,豈非自取其敗耶?天下未有所成,先自炫耀;甫有所得,不自韜晦者,類此帚也夫。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七 如是我聞一》,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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塾師勸狐

劉香畹說:滄州近海的地方有一牧童,十四、五歲。雖然是農家孩子,卻長得非常白淨。一天,在河邊午睡醒來,感覺背上好像壓著一個東西,然而看去卻無形,摸也摸不到,問又不回答。他害怕回家,把此事告訴了父母,父母也不知是怎麼回事。數日之後牧童漸漸感到好像夢魘,終於被怪物玷污了。從此後,怪物不時地淫戲狎昵牧童,但仍然無形無影無聲。怪物有時給牧童錢物,但不多。鄰居一私塾先生告訴牧童的父親說:「這恐怕是狐仙,應當在家藏只獵犬,等聽到狐仙聲音時,破門而入抓住狐仙。」父親按他所教的去做,狐仙則吼著破窗而出,在屋上跳著罵牧童負心。

私塾先生對狐仙說:「你能幻化通靈,一定懂得世事。男女間相互愛慕,是以情互相感動。然而早上發誓生同寢,死同穴,晚上卻到了別人那裏,這種人不知道有多少。至於孌童,本不是女子之身,與人同床共枕,也不過是出賣色相。當他撲粉熏香,含著嬌羞,眉目送情,得到萬端錦繡作賞賜,玩弄者用千金來買笑,莫不像小家碧玉那樣多情,投靠他人懷抱;當有錢人財盡,顯貴者權力喪失,便會揮動手臂,永遠離開,或者調轉槍頭反咬一口,翻手為雲,覆手為雨,自古都這樣。蕭韶的對待庾信、慕容沖的對待符堅的事已載入史冊,這都是非常明顯的。庾信、符堅所施恩惠那麼大,尚且得到如此回報。而你們的交情如摶泥沙做飯那麼容易,況且你所贈與的,還不及五陵豪貴的萬分之一,卻想讓這牧童的心堅如金石,你不是太糊塗了麼?」說完,屋上就寂靜無聲了。

好久,忽聽狐仙頓足說:「先生別再講了,我現在才知道我太癡心了。」狐仙長歎幾聲就離去不見了。

【原文】

劉香畹言,滄州近海虞有牧童,年十四五,雖農家子,頗白皙。一日,陂畔午睡,醒,覺背上似負一物。然視之無形,捫之無質,問之亦無聲,怖而返,以告父母。無如之何。數日後漸似擁抱,漸似撫摩,既而漸似夢魘,遂為所汙。自是媟狎無時,而無形無質無聲,則仍如故。時或得錢物果餌,亦不甚多。鄰塾師語其父曰:「此恐是狐,宜藏獵犬,俟聞媚聲時,排闥嗾攫之。」父如所教,狐鐍然破窗出,在屋上跳擲,罵童負心。塾師呼與語曰:「君幻化通靈,定知世事。夫男女相悅,感以情也。然朝盟同穴,夕過別船者,尚不知其幾;至若孌童,本非女質,抱衾薦枕,不過以色為市耳。當其傅粉熏香,含嬌流盼,纏頭萬錦,買笑千金,非不似碧玉多情,回身就抱;迨富者貲盡,貴者權移,或掉臂長辭,或倒戈反噬,翻雲覆雨,自古皆然。蕭韶之於庾信,慕容沖之於符堅,載在史冊,其尤著者也。其所施者如彼,其所報者尚如此。然則與此輩論交,如摶沙作飯矣。況君所贈,曾不及五陵豪貴之萬一,而欲此童心堅金石,不亦傎乎?」語訖寂然,良久忽聞頓足曰:「先生休矣。吾今乃始知吾癡!」浩歎數聲而去。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七 如是我聞一》,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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繩還繩報

慶雲、鹽山之間,有個人在夜間經過墳墓,被群狐攔住去路,剝光衣服,反捆起來,倒懸在樹梢上。天亮以後,人們才發現,於是搬來梯子,將他解救下來。人們發現他背上書寫著「繩還繩」三個大字,沒人知道其中之意。過了許久,這人才悟出自己二十年前曾捕捉一狐,當時也是倒懸起來,所以才有今日的報復。

胡厚庵先生在模仿李西涯新樂府的詩中,有一篇名叫《繩還繩》:「斜柯三丈不可登,誰躡其杪如猱升?諦而視之兒倒繃,背題字曰繩還繩。問何以故心懵騰,恍然忽省蹶然興,束縛阿紫當年曾。舊事過眼如風燈,誰期狹路遭其朋。籲嗟乎!人妖異路炭與冰,爾胡肆暴先侵陵?使銜怨毒伺隙乘。籲嗟乎!無為禍首茲可懲。」說的就是這事。

【原文】

慶雲鹽山間,有夜過墟墓者,為群狐所遮,裸體反接,倒懸樹杪,天曉人始見之,掇梯解下,視背上大書三字曰:「繩還繩」。莫喻其意。久乃悟二十年前,曾捕一狐倒懸之,今修怨也。胡厚庵先生,仿《西涯新樂府》中,有繩還繩一篇曰:「斜柯三丈不可登,誰躡其杪如猱升。諦而視之兒倒繃,背題三字繩還繩。問何以故心懵騰,恍然忽省蹶然興。束縛阿紫當年曾,舊事過眼如風燈。誰期狹路遭其朋,籲嗟乎,人妖異路炭與冰,爾胡肆暴先侵陵?使銜怨毒伺隙乘,籲嗟乎,無為禍首茲可懲。」即此事也。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七 如是我聞一》,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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