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五、閱微筆記 (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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齋僧弄玄

乾隆二十四年七月,姚安公在苑家口,遇到一個和尚,和尚合掌行禮說:「相別已有七十三年了,重逢不請我吃一頓齋飯嗎?」恰好旅舍賣的都是素食,兩人便一起吃飯。姚安公問和尚多大年紀了,和尚解開行囊拿出一份度牒。這度牒是明代成化二年簽發的。姚安公又問傳到他這一代一共有多少代了?和尚馬上把度牒收進行囊中,說:「你懷疑我,不必再說了 !」飯沒吃完便走了,竟不知這和尚的真假。

姚安公曾以這件事,來告誡我說:「士大夫們為了好奇,往往為這一類人所連累。即便是真仙、真佛,我寧願當面錯過。」

【原文】

己卯七月,姚安公在苑家口,遇一僧,合掌作禮曰:「相別七十三年矣,相見不一齋乎?」適旅舍所賣皆素食,因與之飯。問其年,解嚢出一度牒,乃前明成化二年所給。問:「師傳此幾代矣?」遽收之嚢中,曰:「公疑我,我不必再言。」食未必而去,竟莫測其真偽。嘗舉以戒昀曰:「士大夫好奇,往往為此輩所累。即真仙真佛,吾寧交臂失之。」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三 灤陽消夏錄三》,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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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儒真魅

獻縣城東五十五裏的淮鎮,就是《金史》所說的槐家鎮。在鎮上有戶姓馬的人家,家中忽然出現不少怪事,每到夜間,有時拋磚擲瓦,有時鬼叫嗚嗚,有時則在無人之處發出火來。這樣攪鬧了一年多還沒停止,請術士祈禱消災也毫無效果。於是,馬家便另行買宅,遷到別處去了。有人賃居馬家這所宅院,仍然照樣不得安寧,不久也搬走了。從此,沒人再敢來住。有位老儒不信會有這等怪事,用很便宜的價錢購買了馬家宅院。他選擇吉日搬進宅內,竟安安靜靜,沒有發生任何異常事情。很多人都說老儒德高望重,能夠鎮住妖魅。不久,有個狡猾的盜賊登門與老儒爭吵辱駡,人們才知道,馬家宅的各種怪事,都是這老儒買通盜賊在夜間幹的,並非真有妖魅。

先父姚安公說:「鬼魅也不過是善於變幻罷了。老儒也這麼巧於變幻,也可把他看作是真正的妖魅吧!」

【原文】

淮鎮在獻縣東五十五裏,即《金史》所謂槐家鎮也。有馬氏者,家忽見變異,夜中或拋擲瓦石,或鬼聲嗚嗚,或無人處突火出,嬲歲餘不止。禱禳亦無驗。乃買宅遷居,有賃居者嬲如故,不久亦他徙。是以無人敢再問。有老儒不信其事,以賤價得之。蔔日遷居,竟寂然無他,頗謂其德能勝妖。既而有猾盜登門與詬爭,始知宅之變異,皆老儒賄盜夜為之,非真魅也。先姚安公曰:「魅亦不過變幻耳。老儒之變幻如是,即謂之真魅可矣。」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卷三 灤陽消夏錄三》,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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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中黑氣

昌吉叛亂的時候,被擒獲的叛黨,都殺戮於迪化城西面的樹林中(迪化,就是烏魯木齊,現今建為州。樹林連綿不絕,俗稱為樹窩),這時是戊子年八月。後來,林中有黑氣數團,往來迅捷,夜間行走的碰到就會迷路。我說,這是兇惡悖逆的魂魄,聚集而成兇險怪異之氣,就像是蛇類雖死,餘毒還會沾染於草木,不足為怪。凡是陰邪之氣,碰上陽剛之氣自然就會消失。之後我派遣了幾個軍士,在月夜裏埋伏,火槍射擊,黑氣於是便散去了。

【原文】

昌吉叛亂之時,捕獲逆黨,皆戮於迪化城西樹林中(迪化即烏魯木齊,今建為州。樹林綿亙數十裏,俗稱之樹窩)。時戊子八月也。後林中有黑氣數團,往來倏忽,夜行者遇之輒迷。餘謂此凶悖之魄,聚為妖厲,猶蛇虺雖死,餘毒尚染於草木,不足怪也。凡陰邪之氣,遇陽剛之氣則消。遣數軍士于夜伏銃擊之,應手散滅。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三 灤陽消夏錄三》,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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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叔寄語

四川毛公振翧擔任河間府同知時,說他的家鄉人傍晚時在山間行走,避雨進入一座廢棄的祠廟時,發現已先有一人坐在屋簷下面。仔細一看,竟是他亡故的叔父,他驚怕要想逃避,他的叔父急忙阻止他說:「因為有事情告訴你,所以在此等待。不會禍害你,你不要害怕。我死去之後,你的叔母失去你祖母的歡心,經常無緣無故被挨打。雖然你的叔母順從忍受而不抗拒,但是心裏常懷著怨恨,在沒有人的地方偷偷地咒駡。我在陰曹地府做差役,已看到土地神行文通報多次了。所以要靠你傳話,勸誡她悔改。如果不知道悔悟,將來恐怕不免要墮入地獄啊」說完,就消失了。

鄉人回去後便告訴他的叔母,她雖然堅決掩飾說沒有,但卻惶恐不安地變了臉色,好像無地自容似的。可知鬼神的話語絕不是亂說的了。

【原文】

四川毛公振翧,任河間同知時,言其鄉人有薄暮山行者,避雨入一廢祠,已先有一人坐簷下。諦視,乃其亡叔也,驚駭欲避。其叔急止之曰:「因有事告汝,故此相待。不禍汝,汝勿怖也。我歿之後,汝叔母失汝祖母歡,恒非理見棰撻。汝叔母雖順受不辭,然心懷怨毒,于無人處竊詛詈。吾在陰曹為伍伯,見土神牒報者數矣。憑汝寄語,戒其悛改。如不知悔,恐不免魂墮泥犁也。」語訖而滅。鄉人歸,告其叔母。雖堅諱無有,然悚然變色,如不自容。知鬼語非誣矣。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二 灤陽消夏錄二》,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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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神示戒

先父姚安公有個僕人,外表厚道呆板,實際最有心計。一日,他趁主人要求他幫忙之機,誇大其詞巧言勒索了十多兩銀子。他的妻子外表上看是個貞婦,男人不敢靠近,暗地裏卻養野漢子。早有與野老公私奔的想法,苦於沒有路費。現在兩人偷走了這十兩銀子逃走了。十多天後,兩人被抓獲,事情於是敗露。我們兄弟深感快意,姚安公說:「兩事互相牽連,怎麼這麼巧?可能有鬼神在其中策劃。鬼神介入,難道是圖搏人歡心麼?不是,這是向人示警。所以,遇到這種事當生警惕心,不應只生歡喜心。

甲和乙是朋友,甲住下口,乙住泊鎮,相距三十裏。乙的妻子有事到甲家,甲把她灌醉姦污了她。乙有苦說不出,反而向甲表示謝意。後來,甲的妻子渡河翻了船,急流沖到乙的門前,被人救上,乙認出是甲妻,扶回家,也留宿灌醉姦污了她。甲心裏知道,也是有苦說不出 !鄰居老太太暗中知道了這件事,便合掌唸經:『有這種事啊,太可怕了 !』她的兒子正幫人提供偽證打官司,她便親自把兒子給叫了回來。你們倘能做到老太太這一步,就不錯了!」

【原文】

先姚安公有仆,貌謹厚而最有心計。一日,乘主人急需,飾詞邀勒,得贏數十金。其婦亦悻悻自好,若不可犯;而陰有外遇,久欲與所歡逃,苦無資斧。既得此金,即盜之同遁。

越十余日捕獲,夫婦之奸乃並敗。余兄弟甚快之。姚安公曰:「此事何巧相牽引,一至於斯!殆有鬼神顛倒其聞也。夫鬼神之顛倒,豈徒博人一快哉!凡以示戒示爾。故遇此種事,當生警惕心,不可生歡喜心。

甲與乙為友,甲居下口,乙居泊鎮,相距三十裏,乙妻以事過甲家,甲醉以酒而留之宿,乙心知之,不能言,反致謝焉。甲妻渡河覆舟,隨急流至乙門前,為人所拯。乙識而扶歸,亦醉以酒而留之宿。甲心知之,不能言也,亦反致謝焉。其鄰媼陰知之,合掌誦佛曰:『有是哉,吾知懼矣。』其子方佐人誣訟,急自往呼之歸。汝曹如此媼可也。」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二 灤陽消夏錄二》,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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冥吏答問

族祖雷陽公說:過去有一個人遇見了小鬼,問命運都是以前註定的,是嗎?小鬼說是,不過以前註定的是指特別坎坷、通達和特別短命、長壽等大事,至於唐代小說中所說預知人吃什麼,乃是術士猜迷的玩藝。因為,如果把每人這種瑣事也都記錄下來,那麼即使以大地為書架,也放不下這麼多籍冊。這人問定數能變嗎?小鬼說能變,大善能變,大惡能變。這人問,誰來定誰來變?小鬼說:「是本人自己定自己變,鬼神沒有這個權。」這人問:「報應怎麼有的靈驗,有的不靈驗?」小鬼說:「人間以一生論善或惡,禍福也以一生來論定。在地府論善或惡,則兼顧前生,論禍或福,則兼顧後生,所以,有時就不能一事一報應。」這人問:「報應為何又有差異?」小鬼說:「這因每人的本命不同而不同。比如說人事,同樣升官,尚書升一級就當了宰相,典史升一級不過是個主簿。同樣降級,如果和加級的相比,那麼不加級,就等於降級了。所以事情相同而報應有時不同。」這人問:「定數為什麼不叫人先知道?」小鬼說:「情況不允許這樣。如果讓人都事先知道自己的命運,人間就沒有什麼事了,那麼諸葛亮就成了多事的人,唐末的六個佞臣( 張文蔚、楊涉、薛貽矩、蘇循、張策、趙光逢 )就成了知天命的人了。」這人問:「為什麼偶爾又叫人知道一些?」小鬼說:「不偶爾予以指示,那麼,就會有人覺得沒有鬼神而肆無忌憚,在背人之處無所不為了!」

先父姚安公曾評述說:「這可能是雷陽公的看法,而假托小鬼說出來。然而,以理論之,應當也是這麼回事。」

【原文】

族祖雷陽公言:昔有遇冥吏者,問:「命皆前定,然乎?」曰:「然。然特窮通壽夭之數,若唐小說所稱預知食料,乃術士射覆法耳。如人人瑣記此等事,雖大地為架,不能庋此簿籍矣。」問:「定數可移乎?」曰:「可。大善則移,大惡則移。」問:「孰定之?孰移之?」曰:「其人自定自移,鬼神無權也。」問:「果報何有驗有不驗?」曰:「人世善惡論一生,禍福亦論一生。冥司則善惡兼前生,禍福兼後生,故若或爽也。」問:「果報何以不同?」曰:「此皆各因本命。以人事譬之,同一遷官,尚書遷一級則宰相,典史遷一級,不過主簿耳。同一鐫秩,有加級者抵,無加級,則竟鐫矣。故事同而報或異也。」問:「何不使人先知?」曰:「勢不可也。先知之,則人事息,諸葛武侯為多事,唐六臣為知命矣。」問:「何以又使人偶知?」曰:「不偶示之,則恃天鬼神而人心肆,曖昧難知之處,將無不為矣。」先姚公嘗述之曰:「此或雷陽所論,托諸冥吏也。然揆之以理,諒亦不過如斯。」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二 灤陽消夏錄二》,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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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塑判官

穎州人明經吳躍鳴說,他的同鄉老儒林生,是一個品行端正的人。林生曾在神廟中讀書,廟宇很寬闊,其中居住的人也很多。林生性情孤僻,對廟中人一概不聞不問。一天半夜,他因失眠,在月下散步,忽有一位客人前來湊他閒談。林生正在寂寞,便請客人進屋,閒談起來。客人談話很有條理。閒談中,偶然涉及到一些因果報應的事情。林生說:「聖賢做善事,都是沒有主觀目的而做成的。如果懷著主觀目的去做,即使所做的事情合乎『天理』,其用心』,也就純粹是屬於『人欲』了。所以』,佛家的『福田』之說,君子是不談論的。」

客人說:「先生的話,純粹是屬於儒家的言論。然而,用來要求自己是可以的,用來要求別人則是不可以的;用來要求君子還可以,用來要求普天下的人則是斷然行不通。聖人立教,無非是要人做善事而已。不能做善事的人,就誘導扶持他去做;不肯做善事的人,就用鞭子驅趕迫使他去做。於是也就產生了刑罰和賞賜。對於能因為追求賞賜而做善事的人,聖人就肯定他是善人,必定不會責怪他為了求賞才做善事;對於能因為害怕刑罰而做善事的人,聖人也承認他是善人,必定不會追究他為了逃刑才做善事。如果用刑賞手段驅使人們去遵循『天理』,卻又指責人們喜賞畏刑是『人欲』,那麼,人們遵從刑賞會被說成是不善,不遵從刑賞也會被說成是不善,人們也就手足無措,不知怎麼做了。

況且,既然把喜賞畏刑稱為『人欲』,而又使用刑賞手段,人們將會說聖人實際上是以『人欲』誘導人民,有這個道理嗎?因為普天之下『上智』少,凡民多,所以聖人的刑賞,其實是在為『中人』以下設教的。佛家的因果,也是在為『中人』以下說法的。佛儒兩家的宗旨雖然不同,但在教人為善這一點上,意思完全一致。先生拿董子的謀利計功學說,來批駁佛家的因果理論,是要連聖人的刑賞主張一同批駁嗎?先生只見僧眾誘人佈施錢財,說這就是行善,可以得福;不佈施,就是不行善,必定有罪。從而,也就誤以為佛家的因果理論,完全是欺惑民眾的。並沒有瞭解到,佛家所說的善惡與儒家沒有區別,所說的善惡報應也與儒家沒有區別。」

林生對客人的這套論述不以為然,依舊想進一步申述自己的見解。這時,天已近曉,客人起身想離去,林生執意挽留。客人忽然挺身不動,林生仔細一看,原來,是廟內的一個泥塑判官。

【原文】

穎州吳明經躍鳴言:其鄉老儒林生,端人也。嘗讀書神廟中,廟故宏闊,僦居者多。林生性孤峭,率不相聞問。

一日,夜半不寐,散步月下,忽一客來敘寒溫。林生方寂寞,因邀入室共談,甚有理致。偶及因果之事,林生曰:「聖賢之為善,皆無所為而為者也。有所為而為,其事雖合天理,其心已純乎人欲矣。故佛氏福田之說,君子弗道也。客曰:「先生之言,粹然儒者之言也。然用以律己則可,用以律人則不可;用以律君子猶可,用以律天下之人則斷不可。聖人之立教,欲人為善而已。其不能為者,則誘掖以成之;不肯為者,則驅策以迫之。於是乎刑賞生焉。能因慕賞而為善,聖人但與其善,必不責其為求賞而然也。能因畏刑而為善,聖人亦與其善,必不責其為避刑而然也。苟以刑賞使之循天理,而又責慕賞畏刑之為人欲,是不激勸于刑賞,謂之不善;激勸于刑賞,又謂之不善,人且無所措手足矣。況慕賞避刑,既謂人之欲,而又激勸以刑賞,人且謂聖人實以人欲導民矣,有是理歟?蓋天下上智少而凡民多,故聖人之刑賞,為中人以下設教。佛氏之因果,亦為中人以下說法。儒釋之宗旨雖殊,至其教人為善,則意歸一轍。先生執董子謀利計功之說,以駁佛氏之因果,將並聖人之刑賞而駁之乎?先生徒見緇流誘人佈施,謂之行善,謂可得福。見愚民持齋燒香,謂之行善,謂可得福。不如是者,謂之不得善,謂必獲罪。遂謂佛氏因果,適以惑眾。而不知佛氏所謂善惡,與儒無異;所謂善惡之報,亦與儒無異也。」林生意不謂然,尚欲更申己意。俯仰之頃,天已將曙。客起欲去。固挽留之,忽挺然不動,乃廟中一泥塑判官。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二 灤陽消夏錄二》,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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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神之靈

杜生村,距離我家十八里。在那村裏有個貪圖富家財物的人,打算賣掉他家的童養媳給人做妾。那童養媳雖然沒有成婚,但是同丈夫相聚已經數年,論理不應再嫁。估計事情不可能阻止,於是,秘密約定一起逃走。公婆發覺,隨後追趕。兩人夜裏到達我村的土神祠,無處可以歇宿,相抱而哭泣。忽然祠內說話道:「追趕的人將要到來,可以藏在神桌下面。」一會兒,管香火的廟祝踉踉蹌蹌地酒醉而歸,橫躺在門外。公婆追到問起蹤跡,廟祝說著夢話答應道:「是年少的男女二人嗎?年紀約多少,衣服鞋子又怎樣,向某一條路上去了。」公婆急忙按照他所指的路前去。兩人因而得以避免被發現,一路要飯到了童養媳的父母家。父母要告到官府,於是才不至於被賣掉。當時祠中沒有一人,廟祝說:「我起初不知道這件事,也不記得說過這樣的話。」大概是土神的靈驗了。

【原文】

杜生村,距餘家十八裏。有貪富室之賄,鬻其養媳為妾者。其媳雖未成婚,然與夫聚已數年,義不再適。度事不可止,乃密約同逃。翁姑覺而追之。二人夜抵餘村土神祠,無可棲止,相抱泣。忽祠內語曰:「追者且至,可匿神案下。」俄廟祝踉蹌醉歸,橫臥門外。翁姑追至,問蹤跡。廟祝囈語應曰:「是小男女二人耶?年約若干,衣履若何,向某路去矣。」翁姑急遁所指路往。二人因得免,乞食至媳之父母家。父母欲訟官,乃得不鬻。爾時祠中無一人。廟祝曰:「吾初不知是事,亦不記作是語。」蓋皆土神之靈也。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二 灤陽消夏錄二》,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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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司見聞

員外顧德懋說,他是東嶽的冥官,我不怎麼相信,但他說的話則很有道理。以前在裘文達家,他對我說:「地府裏很看重貞婦烈女,但也分等級。或因兒女之情,或因公婆家田產豐厚,有所留戀而不改嫁的,為下等;情欲有所萌動而能以禮義克制自己的,是中等;心如枯井,不生感情的波瀾,不嚮往富貴,饑冷也不顧,也不計較利害的,是上等。這樣的人,在千百人中也沒有一人。如果是這樣的人,鬼神也起敬。有一天盛傳節婦到了,閻王臉色嚴肅,陰官們都穿戴齊整地站起來迎接。只見有一位老婦人很疲憊地走來,她好像腳下踩著臺階。步步登高,等到了閻王殿,竟從殿頂上走過去,不知要去哪兒。閻王驚愕地說:『這人已升天,不在鬼界之中了。』」

顧德懋又說:「賢臣也分三等,害怕法度的是下等,愛名聲氣節的是中等;忠心於朝廷,只知國計民生大事,不知禍福毀譽的人為上等。」他還說:「地府厭惡為追求名利而競爭,認為種種罪孽都是因此而產生的,所以往往讓這種人不順利,叫他得不償失。人心愈機詐,則鬼神的安排也愈機詐。地府不怎麼看重隱士,認為天地造才,原是希望對世事有所補。如果人人都去當巢文、許由,那麼至今這世界仍然是洪水氾濫,連掛瓢的樹、供牛犢飲水的地方也不會有了。」

又說:「陰間的法度,就像《春秋》求全責備賢者一樣! 而且,同於陽世贊成人學好。君子倘因片面固執妨害了事情,也被記錄下來做為過失;小人有一件事有利於別人,也必用小善來報答他。世上的人不明白這個道理,所以,往往懷疑因果報應有時會有誤差。」

【原文】

顧員外德懋,自言為東嶽冥官。餘弗深信也。然其言則有理。曩在裘文達公家,嘗謂餘曰:「冥司重貞婦,而亦有差等:或以兒女之愛,或以田宅之豐。有所系戀而弗去者,下也;不免情欲之萌,而能以禮義自克者,次也;心如枯井,波瀾不生,富貴亦不睹,饑寒亦不知,利害亦不計者,斯為上矣。如是者千百不得一,得一則鬼神為起敬。一日,喧傳節婦至,冥王改容,冥官皆振衣佇迓。見一老婦儽然來,其行步步漸高,如躡階級。比到,則竟從殿脊上過,莫知所適。冥王憮然曰:『此已升天,不在吾鬼籙中矣。』」又曰:「賢臣亦三等:畏法度者為下;愛名節者為次;乃心王室,但知國計民生,不知禍福毀譽者為止。」又曰:「冥司惡躁競,謂種種惡業,從此而生,故多因躓之,使得不償失。人心愈巧,則鬼神之機亦愈巧。然不甚重隱逸,謂天地生才,原期於世事有補。人人為巢、許,則至今洪水橫流,並掛瓢飲犢之地,亦不可得矣。」又曰:「陰律如《春秋》責備賢者,而與人為善。君子偏執害事,亦錄以為過。小人有一事利人,亦必予以小善報。世人未明此義,故多疑因果或爽耳。」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二 灤陽消夏錄二》,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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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鬼撕卷

先父姚安公說:雍正八年會試,他與雄縣湯舉人同在一個號舍。湯孝廉半夜忽然見到一個披髮女鬼,掀簾用撕碎他的試卷,試卷碎片像蝴蝶一樣亂飛。湯孝廉一向剛正,也不害怕,坐在那裏質問她說:「前世我不知道,今生我確實沒做害人的事。你來此撕卷究竟為了什麼?」女鬼驚愕地望著湯孝廉,後退兩步問:「您不是四十七號嗎?」湯孝廉回答:「我這是四十九號。」原來,前面有兩間空的號舍,女鬼除去沒有數。她仔細地看了好久,才施禮向湯孝廉謝罪離去。轉瞬之間,四十七號舍就傳出喧鬧,說某人中邪了。

我說,這個女鬼也太糊塗了,湯孝廉可謂是無妄之災。幸好他心中無愧,也不害怕,倉促之際敢於提出辯駁,所以只撕裂一份卷子罷了,否則,他也危險了。

【原文】

先姚安公言:雍正庚戌會試,與雄縣湯孝廉同號舍。湯夜半忽見披發女鬼,搴簾手裂其卷,如蛺蝶亂飛,湯素剛正,亦不恐怖,坐而問之曰:「前生吾不知,今生則實無害人事。汝胡為來者?」鬼愕眙卻立曰:「君非四十七號耶?」曰:「吾四十九號。」蓋前有二空舍,鬼除之未數也。諦視良久,作禮謝罪而去。斯須間,四十七號喧呼某甲中惡矣。此鬼殊憒憒,湯君可謂無妄之災。幸其心無愧作,故倉卒間敢與詰辯,僅裂一卷耳。否亦殆哉。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二 灤陽消夏錄二》,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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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名有命

乾隆二十四年,我主持山西的鄉試,有兩份卷子,都考試合格了。一個定在第四十八名,填寫草榜時,分房閱卷的考官萬泉縣令呂瀶,錯收他的卷子在衣箱裏,竟然尋覓不到;一個定在第五十三名,填寫草榜時,陰風吹滅蠟燭有三四次,換了別的卷子才罷。榜揭曉以後,拆封查看,失去卷子的叫範學敷,吹滅蠟燭的叫李騰蛟。頗為疑心兩個考生有缺德之事,所以冥冥之中受到了懲罰。但是乾隆二十五年鄉試,這兩個考生都取中了。範仍舊第四十八名;李在乾隆四十六年成為進士。才知道,科舉考試是有命運的,早一年也不可得。那些忙忙碌碌、鑽營追逐的人,究竟是為了什麼呢?就是追求而得到了,也必然是命裏所應該有的,不去追求也會得到的啊!

【原文】

乾隆已卯,餘典山西鄉試,有二卷皆中式矣。一定四十八名,填草榜時,同考官萬泉呂令瀶,誤收其卷於衣箱,竟覓不可得。一定五十三名,填草榜時,陰風滅燭者三四,易他卷乃已。揭榜後,拆視彌封,失卷者範學敷,滅燭者李騰蛟也。頗疑二生有陰譴。然庚辰鄉試,二生皆中式,範仍四十八名。李于辛醜成進士。乃知科名有命,先一年亦不可得,彼營營者何為耶?即求而得之,亦必其命所應有,雖不求亦得也。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二 灤陽消夏錄二》,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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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神莫欺

魏哲聽他父親說:順治初年,有位某生,距離我家八九十里,忘了叫什麼名,和妻子先後去世。過了三、四年,他的妾也死了。當時他家的雇工夜行避雨,宿在東嶽祠的廊廡下。在似夢非夢中,看見某生戴著枷鎖站在庭前,妻妾跟在身後。有個神,看衣飾像是城隍,恭敬地對嶽神說:「某生污辱了這兩個人,有罪;救了兩人的性命,也算有功,應該相抵。」嶽神不大高興地說:「這兩人怕死而忍垢含恥,還可原諒。某生救這兩個人,正是為了姦污這兩人,只能定罪,怎麼能說功罪相抵呢?」於是,把城隍神打發了出去,某生和妻妾也隨後出去了。雇工害怕地不敢出聲,天亮之後,回去告訴了家人,大家都不明白到底是怎麼回事?

後來,某生過去的僕人哭道:「真是怪事,他竟因這件事被逮了起來。這事只有我們父子知道,因為受恩深重,發誓不說。如今已改朝換代,說出來也不怕了。兩位主母實際上都不是女人,在明代天啟年間,魏忠賢殺死裕妃。裕妃的宮女內監,都被秘密逮捕送到東廠,死得都很慘。有兩個內監,一個叫福來,一個叫雙桂,改名換姓,逃亡躲藏。因為他們與我主人是舊相識,而主人正在京城經商,夜裏便投奔來了。主人把兩人帶進密室,我從門縫往裏偷看。聽主人對他們說:『你們的聲音相貌,不男不女,和別人不大一樣,一出去肯定會被抓住。如果改換女裝,就認不出來了。但是兩個沒有丈夫的女人寄住在別人家裏,形跡可疑,也會被人看破。兩位已淨了身,和女人也沒什麼兩樣了,肯委屈當我的妻妾,就萬無一失了。』

兩人進退不得,沉思了好久,只好曲從。主人便為他們採買女人飾物,紮了耳朵眼,漸漸可以掛耳環了。並買來軟骨藥,叫他們纏腳。過了幾個月,居然變成兩個美女了。於是,主人便用車載兩人回家,撒謊說在京城娶的。這兩人久在宮禁之中,都皮膚白皙、舉止溫雅,沒有一絲男子氣。這事又遠出人們意料之外,竟然沒有人察覺。只是奇怪他們都不做女紅,以為是仗著得寵,嬌氣懶惰罷了!也就無可懷疑了。兩人感懷主人的活命之恩,所以在魏忠賢死後,仍甘心與主人在一起生活。主人實際上,是花言巧語引誘脅迫他們就範的,並非同情他們無處投奔。所以,嶽神懲罰他也是應該的。」

由此可見,人可以欺騙,鬼神是不可欺騙的!

【原文】

老仆魏哲聞其父言:順治初,有某生者,距餘家八九十裏,忘其姓名,與妻先後卒。越三四年,其妾亦卒。適其家傭工人,夜行避雨,宿東嶽祠廊下。若夢非夢,見某生荷校立庭前,妻妾隨焉。有神衣冠類城隍,磬折對嶽神語曰:「某生汙二人,有罪;活二命,亦有功,合相抵。」嶽神咈然曰:「二人畏死忍恥,尚可貸。某生活二人,正為汙二人。但宜科罪,何雲功罪相抵也?」揮之出。某生及妻妾亦隨出。悸不敢語。天曙歸告家人,皆莫能解。有舊仆泣曰:「異哉,竟以此事被錄乎!此事惟吾父子知之,緣受恩深重,誓不敢言。今已隔兩朝,始敢追述。兩主母皆實非婦人也。」

前明天啟中,魏忠賢殺裕妃,其位下宮女內監,皆密捕送東廠,死甚慘。有二內監,一曰福來,一曰雙桂,亡命逃匿。緣與主人曾相識,主人方商于京師,夜投焉。主人引入密室,吾穴隙私窺。主人語二人曰:「君等聲音狀貌在男女之間,與常人稍異,一出必見獲。若改女裝,則物色不及。然兩無夫之婦,寄宿人家,形跡可疑,亦必敗。二君身已淨,本無異婦人;肯屈意為我妻妾,則萬無一失矣。」二人進退無計,沉思良久,並曲從。遂為辦女飾,鉗其耳,漸可受珥。並市軟骨藥,陰為纏足。越數月,居然兩好婦矣。乃車載還家,詭言在京所娶。二人久在宮禁,並白皙溫雅,無一豪男子狀。又其事迥出意想外,竟無覺者。但訝其不事女紅,為恃寵驕惰耳。二人感主人再生恩,故事定後亦甘心偕老。然實巧言誘脅,非哀其窮,宜司命之見譴也。

信乎人可欺,鬼神不可欺哉!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二 灤陽消夏錄二》,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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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禍於神

禮部侍郎劉青垣說:有一對表兄妹,因涉及到元稹《會真記》裏所寫的那種嫌疑,女方有了孕,被母親所覺察。女子謊稱,夜裏經常有一個巨人來壓,身體很重而顏色黑黑的。母親說:「這個必定是泥塑的神像興妖作怪。」給了她一根彩色的絲線,叫她等那巨人來的時候,暗地裏繫在他的腳上。這女的偷偷地把彩色絲線給了她的情人,繫到了關帝祠周將軍的腳上。母親尋覓發現了,把那周將軍的腳幾乎給打斷了。後來,這對表兄妹再度幽會,忽然見到周將軍來擊打他們的腰,男女僵直地躺在地上而起不來。人們都說:「這是污蔑神靈的報應啊!」

要知道,獨得其利而嫁禍於人,這方法夠巧妙了。但是,「巧」乃是造物主所忌的,算盡了各種機關,反而算到了自家身上,這就是天道。神是憎恨他們用心險惡,而不是憎恨他們之前的污蔑。

【原文】

劉少宗伯青垣言:有中表涉元稹會真之嫌者,女有孕,為母所覺。飾夜恒有巨人來,壓體甚重,面色黝黑。母曰:「是必土偶為妖也。」授以彩絲,于來時陰系其足。女竊付所歡,系關帝祠周將軍足上。母物色得之,撻其足幾斷。後複密會,忽見周將軍擊其腰,男女並僵臥不能起。皆曰污蔑神明之報也。夫專其利而移禍於人,其術巧矣。巧者,造物之所忌。機械萬端,反而自及,天道也。神惡其嶮癊,非惡其污蔑也。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二 灤陽消夏錄二》,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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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生倔強

獻縣的老儒生韓某,性情剛正,做什麼事都遵守禮法,所以,全鄉人都推尊他為德高望重的祭酒,有一天,他得了寒病,恍惚之間,看見一個鬼站在面前說:「城隍神召喚你。」韓某想,氣運盡了就應當死,抗拒也無益,便隨著去了。到了一處官署,城隍神查驗了名冊,說:「因為姓一樣,弄錯了。」把鬼打了二十棍,叫把韓某送回去。韓某心中不平,上前問道:「人命關天,神為什麼派這麼個糊塗鬼,以致抓錯了人。倘若沒查驗出來,我不是冤死了麼?還說什麼聰明正直?」

神笑道:「聽聞你倔強,今日一看果然不錯,要知道,天時的運行,各年間尚且不能沒有差異,何況是鬼神呢?有錯馬上就能察覺,這就叫聰明;察覺了而不袒護,就叫正直。你怎麼能懂得這些道理?念你言行沒有過失,暫且饒恕你,以後不要再這樣急躁亂來了。」韓某便一下子甦醒了過來。這是韓章美說的。

【原文】

獻縣老儒韓生,性剛正,動必遵禮,一鄉推祭酒。一日,得寒疾。恍惚間,一鬼立前曰:「城隍神喚。」韓念數盡當死,拒亦無益,乃隨去。

至一官署,神檢籍曰:「以姓同誤矣。」杖其鬼二十,使送還。韓意不平,上請曰:「人命至重,神奈何遣憒憒之鬼,致有誤拘?倘不檢出,不竟枉死耶?聰明正直之謂何!」神笑曰:「謂汝倔強,今果然。夫天,行不能無歲差,況鬼神乎!誤而即覺,是謂聰明;覺而不回護,是謂正直。汝何足以知之。念汝言行無玷,姑貸汝,後勿如是躁妄也。」霍然而蘇。韓章美雲。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二 灤陽消夏錄二》,紀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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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家少婦

青縣的一位農家少婦,性情輕佻,隨夫勞動,形影不離。夫妻常相對嬉笑,打情罵俏,不避諱別人,有時夏天傍晚還共同睡在菜園裏。村人都很看不起她,認為她淫蕩、不軌。但少婦對待別的男人,卻是面如冰鐵。如果有人向她調情,必定遭到嚴厲拒絕。後來,少婦遭遇強盜搶劫,身上挨了七刀,仍在堅持破口大駡,終於,沒有受到強盜玷污,英烈而死,事後,村民們又都對她的忠貞壯烈感到十分驚奇。

老儒劉君琢說:「這就是所謂本質好而沒受教育的人。由於忠貞於夫妻愛情,所以寧死不背丈夫。由於不懂禮教,所以情欲的感受表現于儀貌容態,親密的隱私流露在言談舉止。」辛彤甫先生說:「程子有句話:『凡避嫌者,皆中不足。』(凡是躲避嫌疑的,都是內心有所不足。)因這個婦人心中沒有其他雜念,不懷疑自己有錯誤,坦坦蕩蕩,正大光明按自己的心願,支配自己的行動,所以,她能以死守節。那些道貌岸然,自高自傲的人,完全是虛偽的。」先父姚安公說:「劉先生是正統的評論,辛先生的評論稍有偏激。」

後來,少婦的丈夫在夜間看守豆田,一個人睡在田間臨時搭成的圓形草屋裏,忽然見其妻走進來,像平常一樣與他親熱。告訴他說:「冥司因為我是貞節烈婦,判來世取中鄉試榜,做官當縣令。但我思念郎君,不想去,乞求辭去官祿當遊魂,長隨郎君。冥司官員同情我,允許了我的請求。」丈夫感動得掉下淚來,發誓不再另娶。從此,少婦晝隱夜來,過了大約二十年。有的兒童曾經偷偷看見過這位少婦的鬼魂。這是康熙末年發生的事情,當初姚安公能說出他們的姓名地址,可是我現在卻已經忘了。

【原文】

青縣農家少婦,性輕佻,隨其夫操作,形影不離。恒相對嬉笑,不避忌人,或夏夜並宿瓜圃中。皆薄其冶蕩。然對他人,則面如寒鐵。或私挑之,必峻拒,後遇劫盜,身受七刀,猶詬詈,卒不汙而死。又皆驚其貞烈。老儒劉君琢曰:「此所謂質美而未學也。惟篤于夫婦,故矢死不二。惟不知禮法,故情欲之感,介於儀容;燕昵之私,形於動靜。」辛彤甫先生曰:「程子有言,凡避嫌者,皆中不足。此婦中無他腸,故坦然徑不自疑。此其所以能守死也。彼好立崖岸者,吾見之矣。」先姚安公曰:「劉君正論,辛君有激之言也。」

後其夫夜守豆田,獨宿團焦中。忽見婦來,燕婉如平日,曰:「冥官以我貞烈,判來生中乙榜,官縣令。我念君,不欲往,乞辭官祿為遊魂,長得隨君。冥官哀我,許之矣。」夫為感泣,誓不他偶。自是晝隱夜來,幾二十載。兒童或亦窺見之。此康熙末年事。姚安公能舉其姓名居址,今忘矣。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二 灤陽消夏錄二》,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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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貞於人

有一個賣花老婦說:京城有一所住宅靠近空的園地,園中本來多狐。有一個美麗的女人夜裏越過矮牆,同鄰家少年親暱,因害怕事情洩漏,就開始假托姓名。後來乾脆冒充是園中的狐女。少年因為貪愛她的美色,也就沒有拒絕。很久以後,忽然這個女人家的屋上有瓦片擲來,聽到罵聲說:「我居住園中長久了,小兒女們戲耍拋擲磚頭石塊,驚動了鄰里,或者是有的。實在沒有放蕩迷惑人的事,你為什麼要污辱我?」事情才洩露出來。

怪哉!狐狸精的誘惑常常假托於人,這個女人竟假托于狐狸精。善於誘惑的人被比作狐狸精,但是,這個狐狸精竟然比人還要堅貞!

【原文】

有賣花老婦言:京師一宅近空圃,圃故多狐。有麗婦夜逾短垣,與鄰家少年狎。懼事泄,初詭托姓名。歡昵漸洽,度不相棄,乃自冒為圃中狐女。少年悅其色,亦不疑拒。久之,忽婦家屋上擲瓦罵曰:「我居圃中央,小兒女戲拋磚石,驚動鄰里,或有之,實無冶蕩蠱惑事。汝奈何汙我?」事乃泄。

異哉,狐媚恒托於人,此婦乃托於狐。人善媚者比之狐,此狐乃貞於人。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二 灤陽消夏錄二》,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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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馬精變

先叔母高宜人的父親名叫高榮祉,在山西陵川做縣令。他得到一古舊玉馬,玉馬的質理不很白潔,而且血跡斑斑,沖洗不掉。他用紫檀木為玉馬製成一個底座,常放在書案上。玉馬的前腿本來是雙跪欲起的狀態,一天忽然左腿伸出了座外。高公大驚,全衙署傳觀這一怪物,說:「程朱主張『格物』,可這個物件他們也不能推知啊。」一個師爺說:「大凡物件,年深日久就可興妖作怪。得到人的精氣過多也能興妖作怪,這個道理很明白,不足為奇。」眾人議論將玉馬擊碎,一時猶豫未決。第二天,玉馬左腿又屈入座內恢復了原形。高公說:「還真成精了。」便將玉馬投入火爐中,玉馬在火爐中好似有「呦呦」的叫聲,從此以後,沒有發生任何其他怪異。但是高氏卻從此日漸衰敗了。高宜人說玉馬燒了三天,裂成兩截,他還曾見過燒毀的半個身子。

還有,武清王慶垞曹家大廳的柱子,忽然間長出兩朵牡丹花。一朵紫色,一朵碧綠色,花瓣中的脈絡好像金絲,花葉繁茂下垂,過了七八天才枯萎謝落。花的根從柱生出,紋理與柱相連;靠近柱子二寸光景,還是枯木,往上才漸漸發青。先母太夫人是曹氏的外甥女,小時親眼見過廳柱的牡丹,當時都認為是吉祥的徵兆。我的外祖父雪峰先生卻說:「反常的物就是妖,哪有什麼吉祥徵兆?」後來,曹氏門庭也衰落了。

【原文】

先叔母高宜人之父,諱榮祉,官山西陵川令。有一舊玉馬,質理不甚白潔,而血浸斑斑。斫紫檀為座承之,恒置幾上。其前足本為雙跪欲起之形。一日,左足忽伸出於座外。高公大駭,闔署傳視,曰:「此物程朱不能格也。」一館賓曰:「凡物歲久則為妖。得人精氣多,亦能為妖。此理易明,無足怪也。」眾議碎之,猶豫未決。次日,仍屈還故形。高公曰:「是真有知矣。」投熾爐中,似微有呦呦聲。後無他異。然高氏自此漸式微。高宜人雲,此馬煆三日,裂為二段,尚及見其半身。

又武清王慶垞曹氏廳柱,忽生牡丹二朵,一紫一碧,瓣中脈絡如金絲,花葉葳蕤,越七八日乃萎落。其根從柱而出,紋理相連。近柱二寸許,尚是枯木,以上乃漸青。先太夫人,曹氏甥也,小時親見之,鹹曰瑞也。外祖雪峰先生曰:「物之反常者為妖,何瑞之有!」後曹氏亦式微。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二 灤陽消夏錄二》,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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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獄可畏

張受長副使,南皮人,做河南開歸道道員時,曾夜裏閱讀一份斷獄的案卷。他思考著,自言自語地說:「用刀割頸自殺死的,刀痕應當進去重而出來輕,現在進去輕而出來重,為什麼呢?」忽然,聽到背後歎息一聲說:「您還算明理。」他回頭觀看,卻並沒一人。他歎了口氣說:「多麼厲害,審理案件真可怕啊!這次幸而不犯錯,但又怎能保證來日也不會犯錯呢?」於是,上書稱病而歸。

【原文】

南皮張副使受長官河南開歸道時,夜閱一讞牘,沉吟自語曰:「自剄死者,刀痕當入重而出輕。今入輕出重,何也?」忽聞背後太息曰:「公尚解事。」回顧無一人。喟然曰:「甚哉,治獄之可畏也!此幸不誤,安保他日之不誤耶?」遂移疾而歸。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二 灤陽消夏錄二》,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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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乩問壽

按察宋蒙泉說:某公在明朝時做諫官,曾經舉行「扶乩」向神仙求問自己的壽命,神仙判斷,他當死於某年某月某日。某公計算日期,已經不遠了,因此,常鬱鬱不樂。可是,到了他當死去的那個日子,卻安然無恙。後來進入本朝,官至九卿。一次遇上同僚家舉行「扶乩」,當年在明朝告訴他壽數的那個神仙又降臨下來。他乘此機遇,叩問當年判斷沒有應驗的原因。神仙給他的判語說:「你不去死,我有什麼辦法呢?」

某公仰首沉思,恍然大悟,急命備車告退。原來,神仙所判的某公死期是甲申年三月十九日,這天正是明朝覆亡,崇禎皇帝自縊煤山,明朝百官從主赴難的日子,某公沒赴難,因而才存活下來。

【原文】

宋按察蒙泉言:某公在明為諫官,嘗扶乩問壽數。仙判某年某月某日當死。計期不遠,恒悒悒。屆期乃無恙。後入本朝,至九列。適同僚家扶乩,前仙又降。某公叩以所判無驗。又判曰:「君不死,我奈何?」某公府仰沉思,忽命駕去。蓋所判正甲申三月十九日也。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二 灤陽消夏錄二》,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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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仇易位

我的曾伯祖光吉公,康熙初年做鎮番守備。據他說,有位李太學,妻子經常虐待妾,一發怒就扒光妾下身的衣服用皮鞭抽打,幾乎沒有一天不打。當地有位老婦人,能往返冥間,就是人們所稱的「走無常」者。老婦人規勸太學妻說:「娘子與這個妾有前世之冤,但她僅應該償還你二百鞭。你現在妒心太盛,打她的鞭數幾乎超過了十多倍,反而又欠下她的債。況且,良家婦女受刑,就是官府大堂也規定不許剝去衣服。可娘子卻一定要讓她裸露,以表示羞辱,事情做得太過份,就冒犯了鬼神的禁忌。娘子與我交情厚,我看見過冥間檔案,不敢不告訴你知道這一利害關係。」太學妻冷笑說:「死老婆子胡謅謊言!是要我祈禱消災而從中取錢吧?」

不久,李太學經略莫洛,遭遇了王輔臣叛亂。亂黨蜂起,李太學死於兵禍,太學妾為副將韓公所得。韓公愛她聰明智慧,獨佔寵愛。韓公又沒正妻,家政大權就由太學妾掌握。而太學妻在兵荒中被賊黨掠走,賊破以後,俘虜分賞將士,太學妻恰好分給韓公。太學妾接收太學妻做韓門奴婢。讓她跪在堂前,對她說:「你如能接受我的指揮,每天早晨起床後,先跪在梳粧檯前,自己對鏡,脫去下身衣服,伏地受我五鞭,然後供我使喚,就饒你不死。否則的話,你是作為賊黨妻室來到這裏的,無論殺你、砍你都不會有人出面干涉。」太學妻怕死,失去志氣,叩頭表示願意服從指揮。不過,太學妾不想讓太學妻很快死去,鞭打的時候下手不狠,只是稍讓她感到疼痛的滋味而已。

一年多後,太學妻因為其他疾病而死去。計算她所受的鞭數,正好與她所欠太學妾的鞭數相等。唉!這個太學妻真是頑鈍無恥啊!也是由於受鬼神忌恨,所以陰司勾取了她的魂魄。這件事情韓公自己不隱諱,並且常拿來舉例,說明因果報應的道理,因此人們能夠詳知其情。

【原文】

曾伯祖光吉公,康熙初官鎮番守備。雲有李太學妻,恒虐其妾,怒輒褫下衣鞭之,殆無虛日。裏有老媼,能入冥,所謂走無常者是也。規其妻曰:「娘子與是妾有夙冤,然應償二百鞭耳。今妒心熾盛,鞭之殆過十餘倍,又負彼債矣。且良婦受刑,雖官法不褫衣。娘子必使裸露以示辱,事太快意,則幹鬼神之忌。娘子與我厚,竊見冥籍,不敢不相聞。」妻哂曰:「死媼謾語,欲我禳解取錢耶!」會經略莫洛遘王輔臣之變,亂党蜂起,李歿於兵,妾為副將韓公所得。喜其明慧,寵專房。韓公無正室,家政遂操於妾。妻為賊所掠。賊破被俘,分賞將士,恰歸韓公。妾蓄以為婢,使跪之於堂而語之曰:「爾能受我指揮,每日晨起,先跪妝台前,自褫下衣,伏地受五鞭,然後供役,則貸爾命。否則爾為賊党妻,殺之無禁,當寸寸臠爾,飼犬豕。」妻憚死失志,叩首願遵教。然妾不欲其遽死,鞭不甚毒,俾知痛楚而已。

年餘,乃以他疾死。計其鞭數,適相當。此婦真頑鈍無恥哉!亦鬼神所忌,陰奪其魄也。此事韓公不自諱,且舉以明果報。故人知其詳。韓公又言:此猶顯易其位也。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二 灤陽消夏錄二》,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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