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塑判官
穎州人明經吳躍鳴說,他的同鄉老儒林生,是一個品行端正的人。林生曾在神廟中讀書,廟宇很寬闊,其中居住的人也很多。林生性情孤僻,對廟中人一概不聞不問。一天半夜,他因失眠,在月下散步,忽有一位客人前來湊他閒談。林生正在寂寞,便請客人進屋,閒談起來。客人談話很有條理。閒談中,偶然涉及到一些因果報應的事情。林生說:「聖賢做善事,都是沒有主觀目的而做成的。如果懷著主觀目的去做,即使所做的事情合乎『天理』,其用心』,也就純粹是屬於『人欲』了。所以』,佛家的『福田』之說,君子是不談論的。」
客人說:「先生的話,純粹是屬於儒家的言論。然而,用來要求自己是可以的,用來要求別人則是不可以的;用來要求君子還可以,用來要求普天下的人則是斷然行不通。聖人立教,無非是要人做善事而已。不能做善事的人,就誘導扶持他去做;不肯做善事的人,就用鞭子驅趕迫使他去做。於是也就產生了刑罰和賞賜。對於能因為追求賞賜而做善事的人,聖人就肯定他是善人,必定不會責怪他為了求賞才做善事;對於能因為害怕刑罰而做善事的人,聖人也承認他是善人,必定不會追究他為了逃刑才做善事。如果用刑賞手段驅使人們去遵循『天理』,卻又指責人們喜賞畏刑是『人欲』,那麼,人們遵從刑賞會被說成是不善,不遵從刑賞也會被說成是不善,人們也就手足無措,不知怎麼做了。
況且,既然把喜賞畏刑稱為『人欲』,而又使用刑賞手段,人們將會說聖人實際上是以『人欲』誘導人民,有這個道理嗎?因為普天之下『上智』少,凡民多,所以聖人的刑賞,其實是在為『中人』以下設教的。佛家的因果,也是在為『中人』以下說法的。佛儒兩家的宗旨雖然不同,但在教人為善這一點上,意思完全一致。先生拿董子的謀利計功學說,來批駁佛家的因果理論,是要連聖人的刑賞主張一同批駁嗎?先生只見僧眾誘人佈施錢財,說這就是行善,可以得福;不佈施,就是不行善,必定有罪。從而,也就誤以為佛家的因果理論,完全是欺惑民眾的。並沒有瞭解到,佛家所說的善惡與儒家沒有區別,所說的善惡報應也與儒家沒有區別。」
林生對客人的這套論述不以為然,依舊想進一步申述自己的見解。這時,天已近曉,客人起身想離去,林生執意挽留。客人忽然挺身不動,林生仔細一看,原來,是廟內的一個泥塑判官。
【原文】
穎州吳明經躍鳴言:其鄉老儒林生,端人也。嘗讀書神廟中,廟故宏闊,僦居者多。林生性孤峭,率不相聞問。
一日,夜半不寐,散步月下,忽一客來敘寒溫。林生方寂寞,因邀入室共談,甚有理致。偶及因果之事,林生曰:「聖賢之為善,皆無所為而為者也。有所為而為,其事雖合天理,其心已純乎人欲矣。故佛氏福田之說,君子弗道也。客曰:「先生之言,粹然儒者之言也。然用以律己則可,用以律人則不可;用以律君子猶可,用以律天下之人則斷不可。聖人之立教,欲人為善而已。其不能為者,則誘掖以成之;不肯為者,則驅策以迫之。於是乎刑賞生焉。能因慕賞而為善,聖人但與其善,必不責其為求賞而然也。能因畏刑而為善,聖人亦與其善,必不責其為避刑而然也。苟以刑賞使之循天理,而又責慕賞畏刑之為人欲,是不激勸于刑賞,謂之不善;激勸于刑賞,又謂之不善,人且無所措手足矣。況慕賞避刑,既謂人之欲,而又激勸以刑賞,人且謂聖人實以人欲導民矣,有是理歟?蓋天下上智少而凡民多,故聖人之刑賞,為中人以下設教。佛氏之因果,亦為中人以下說法。儒釋之宗旨雖殊,至其教人為善,則意歸一轍。先生執董子謀利計功之說,以駁佛氏之因果,將並聖人之刑賞而駁之乎?先生徒見緇流誘人佈施,謂之行善,謂可得福。見愚民持齋燒香,謂之行善,謂可得福。不如是者,謂之不得善,謂必獲罪。遂謂佛氏因果,適以惑眾。而不知佛氏所謂善惡,與儒無異;所謂善惡之報,亦與儒無異也。」林生意不謂然,尚欲更申己意。俯仰之頃,天已將曙。客起欲去。固挽留之,忽挺然不動,乃廟中一泥塑判官。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二 灤陽消夏錄二》,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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