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相議論

錢文敏說:「上天降的禍福如同君主給予的賞罰,鬼神的鑒察如同官吏的審議。假設有一份奏章說:『某人一生沒有污點,做官也有政績,但他家的門戶向著凶(不吉利)的方向,建房時冒犯凶日,有罪應當貶官。』主管官員是批准呢還是駁回呢?假設又有一份薦書說:『某人一生污點很多,做官也很糟糕,但他家的門戶向著吉方,建房時正值吉日,有功應當升官。』主管官員又是如何處理?是批准還是駁回呢?世上官員必定駁回的,能說鬼神會批准嗎?因此,所謂陽宅之說,我始終是不相信的。」這個比喻非常明白,就是拿來去問相術家,也沒有可以置辯的餘地。」

然而,就我所見,也確實有凶宅。京師斜對面孤寺道南有一處宅院,我已經弔喪五次;粉坊琉璃街極北道西還有一處宅院,我已經弔喪七次;給孤寺宅院,宗丞曹學閔曾住過,剛搬進去,兩位僕人就在同一天晚上一起暴死,曹家害怕,當即遷走;琉璃街宅院,教授邵大生曾住過,白天就往往見到怪異,邵教授不怕邪,終於死在這處宅中。這又是什麼道理呢?劉文正公說:「卜問吉祥宅地見於《書經》,卜問吉祥日子見於《禮記》。如果沒有吉凶,聖人為什麼還要卜問呢?不過,這其中道理,恐怕已經不是當今術士們所能懂的了。」我以為,這才是公平合理的議論。

【原文】

錢文敏公曰:「天之禍福,不猶君之賞罰乎!鬼神之鑒察,不猶官吏之詳議乎!今使有一彈章曰:『某立身無玷,居官有績,然門徑向凶方,營建犯凶日,罪當謫罰。』所司允乎?駁乎?又使有一薦牘曰:『某立身多瑕,居官無狀,然門徑得吉方,營建值吉日,功當遷擢。』所司又允乎?駁乎?官吏所必駁,而謂鬼神允之乎?故陽宅之說,餘終不謂然。」此譬至明,以詰形家,亦無可置辨。

然所見實有凶宅:京師斜對給孤寺道南一宅,餘行吊者五;粉坊琉璃街極北道西一宅,餘行吊者七。給孤寺宅,曹宗丞學閔嘗居之,甫移入,二仆一夕並暴亡,懼而遷去。粉坊琉璃街宅,邵教授大生嘗居之,白晝往往見變異,毅然不畏,竟歿其中。此又何理歟?劉文正公曰:「蔔地見《書》,蔔日見《禮》。苟無吉凶,聖人何卜?但恐非今術士所知耳。」斯持平之論矣。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一 灤陽消夏錄一》,紀昀著)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為善最樂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