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神莫欺

魏哲聽他父親說:順治初年,有位某生,距離我家八九十里,忘了叫什麼名,和妻子先後去世。過了三、四年,他的妾也死了。當時他家的雇工夜行避雨,宿在東嶽祠的廊廡下。在似夢非夢中,看見某生戴著枷鎖站在庭前,妻妾跟在身後。有個神,看衣飾像是城隍,恭敬地對嶽神說:「某生污辱了這兩個人,有罪;救了兩人的性命,也算有功,應該相抵。」嶽神不大高興地說:「這兩人怕死而忍垢含恥,還可原諒。某生救這兩個人,正是為了姦污這兩人,只能定罪,怎麼能說功罪相抵呢?」於是,把城隍神打發了出去,某生和妻妾也隨後出去了。雇工害怕地不敢出聲,天亮之後,回去告訴了家人,大家都不明白到底是怎麼回事?

後來,某生過去的僕人哭道:「真是怪事,他竟因這件事被逮了起來。這事只有我們父子知道,因為受恩深重,發誓不說。如今已改朝換代,說出來也不怕了。兩位主母實際上都不是女人,在明代天啟年間,魏忠賢殺死裕妃。裕妃的宮女內監,都被秘密逮捕送到東廠,死得都很慘。有兩個內監,一個叫福來,一個叫雙桂,改名換姓,逃亡躲藏。因為他們與我主人是舊相識,而主人正在京城經商,夜裏便投奔來了。主人把兩人帶進密室,我從門縫往裏偷看。聽主人對他們說:『你們的聲音相貌,不男不女,和別人不大一樣,一出去肯定會被抓住。如果改換女裝,就認不出來了。但是兩個沒有丈夫的女人寄住在別人家裏,形跡可疑,也會被人看破。兩位已淨了身,和女人也沒什麼兩樣了,肯委屈當我的妻妾,就萬無一失了。』

兩人進退不得,沉思了好久,只好曲從。主人便為他們採買女人飾物,紮了耳朵眼,漸漸可以掛耳環了。並買來軟骨藥,叫他們纏腳。過了幾個月,居然變成兩個美女了。於是,主人便用車載兩人回家,撒謊說在京城娶的。這兩人久在宮禁之中,都皮膚白皙、舉止溫雅,沒有一絲男子氣。這事又遠出人們意料之外,竟然沒有人察覺。只是奇怪他們都不做女紅,以為是仗著得寵,嬌氣懶惰罷了!也就無可懷疑了。兩人感懷主人的活命之恩,所以在魏忠賢死後,仍甘心與主人在一起生活。主人實際上,是花言巧語引誘脅迫他們就範的,並非同情他們無處投奔。所以,嶽神懲罰他也是應該的。」

由此可見,人可以欺騙,鬼神是不可欺騙的!

【原文】

老仆魏哲聞其父言:順治初,有某生者,距餘家八九十裏,忘其姓名,與妻先後卒。越三四年,其妾亦卒。適其家傭工人,夜行避雨,宿東嶽祠廊下。若夢非夢,見某生荷校立庭前,妻妾隨焉。有神衣冠類城隍,磬折對嶽神語曰:「某生汙二人,有罪;活二命,亦有功,合相抵。」嶽神咈然曰:「二人畏死忍恥,尚可貸。某生活二人,正為汙二人。但宜科罪,何雲功罪相抵也?」揮之出。某生及妻妾亦隨出。悸不敢語。天曙歸告家人,皆莫能解。有舊仆泣曰:「異哉,竟以此事被錄乎!此事惟吾父子知之,緣受恩深重,誓不敢言。今已隔兩朝,始敢追述。兩主母皆實非婦人也。」

前明天啟中,魏忠賢殺裕妃,其位下宮女內監,皆密捕送東廠,死甚慘。有二內監,一曰福來,一曰雙桂,亡命逃匿。緣與主人曾相識,主人方商于京師,夜投焉。主人引入密室,吾穴隙私窺。主人語二人曰:「君等聲音狀貌在男女之間,與常人稍異,一出必見獲。若改女裝,則物色不及。然兩無夫之婦,寄宿人家,形跡可疑,亦必敗。二君身已淨,本無異婦人;肯屈意為我妻妾,則萬無一失矣。」二人進退無計,沉思良久,並曲從。遂為辦女飾,鉗其耳,漸可受珥。並市軟骨藥,陰為纏足。越數月,居然兩好婦矣。乃車載還家,詭言在京所娶。二人久在宮禁,並白皙溫雅,無一豪男子狀。又其事迥出意想外,竟無覺者。但訝其不事女紅,為恃寵驕惰耳。二人感主人再生恩,故事定後亦甘心偕老。然實巧言誘脅,非哀其窮,宜司命之見譴也。

信乎人可欺,鬼神不可欺哉!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二 灤陽消夏錄二》,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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