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應不爽

鄭蘇仙說:有一個人約鄰居的女人幽會,而嫌他的妻子在家礙事。恰好他欠著妻家幾千錢,便打發妻子回去還錢,妻子高高興興地去了。不料,鄰居的女人失約,而他的妻子卻在路上遭到強暴,搶走了她的衣服首飾等,把她綁了放在高粱地裏。作案的都是打短工的和流民,無從查詢罪犯。她的丈夫只能低頭歎氣,說不出話來。人們也不知他與鄰居女人的關係。

後來過了幾年,村裏有個老婆子的兒子去挑逗別人家的女人,被老婆子知道了。她反復勸誡兒子,舉出這件事來叫他知道因果報應。以後,人們才漸漸知道了這段風流事。因為這人和鄰居女人私通,其實是這個老婆子牽的線,所以知道得很詳細。只是鄰居女人的姓名,老婆子始終不肯說出來,幸好沒有壞了這女人的名聲。

【原文】

鄭蘇仙言,有約鄰婦私會而病其妻在家者,夙負妻家錢數千。乃遣妻齎還,妻欣然往。不意鄰婦失期,而其妻乃途遇強暴,盡奪衣裙簪珥,縛置秫叢。皆客作流民,莫可追詰。其夫惟俯首太息,無復一言。人亦不知鄰婦事也。後數年,有村媼之子挑人婦女,為媼所覺,反覆戒飭,舉此事以明因果,人乃稍知。蓋此人與鄰婦相聞,實此媼通詞,故知之審。惟鄰婦姓名,則媼始終不肯泄,幸不敗焉。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十五 姑妄聽之一》,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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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神懲奸

舅父安介然先生說:早先,他曾隨高陽劉伯絲先生到瑞州做官,有一天,聽說城西土地廟裏,有一個泥塑鬼像忽然倒了,還有一個衣著面貌,與泥鬼相同的青面赤髮鬼,被壓在泥像下面。眾人趕到這裏,仔細一看,被壓在下面的青面赤髮鬼,竟是本村一個青年裝扮的,已經被砸斷脊椎死去了。眾人驚駭異常,不知是何緣故。沒多久,一位知道內情的人透露說:「那個青年的鄰居家有位少婦,生得十分美貌,他曾挑逗人家,被罵了一頓。這天,少婦回娘家,青年推估她夜裏回來時,一定會路過土地廟,又見土地廟離住戶較遠,就裝成惡鬼藏在泥像後面,準備等少婦來時,突然撲上去,乘她驚恐昏倒之際,以實現自己的企圖。沒想到被神明懲治了。」這位青年的內弟,事前知道這個陰謀,開始不敢說出來,等事情平定以後,才漸漸吐露實情。

介然先生又說:一個狂徒和一個蕩婦,在河間文廟前碰上了,二人相互調情,毫無顧忌。忽然,他們被飛來的瓦塊打得頭破血流,可始終不知那瓦塊來自何方。

聖人的道德與天地等同,哪像佛道二教,必須借助於靈異的顯現,才能使人相信,必須有神靈護法,才能顯出尊嚴啊!然而鬼神懲惡扶弱,還是理所當然的。如果一定要把朱錦考中會元,說成是因為前生修了文廟的緣故,那麼把聖人也看得太渺小了;但是,如果一定要說高牆之內的文廟沒有神靈護衛,恐怕又是儒生的迂腐之見了。

【原文】

舅氏安公介然言,曩隨高陽劉伯絲先生官瑞州,聞城西土神祠,有一泥鬼忽仆地,又一青面黑髮鬼,衣裝面貌與泥鬼相同,壓於其下。視之,則裏中少年某,偽為鬼狀也,已斷脊死矣。眾相駭怪,莫明其故,久而有知其事者曰:「某鄰婦少艾,挑之,為所詈。婦是日往母家,度必夜歸過祠前,祠去人稍遠,乃偽為鬼狀伏像後,待其至而突掩之,將乘其驚怖昏仆,以圖一逞。不虞神之見譴也。」蓋其婦弟預是謀,初不敢告人,事定後,乃稍稍泄之雲。介然公又言,有狂童蕩婦相遇於河間文廟前,調謔無所避忌,忽飛瓦破其腦,莫知所自來也。夫聖人道德侔乎天地,豈如二氏之教,必假靈異而始信,必待護法而始尊哉?然神鬼撝呵,則理所應有。必謂朱錦作會元由於前世修文廟,視聖人太小矣;必謂數仞宮牆竟無靈衛,是又儒者之迂也。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十五 姑妄聽之一》,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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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明異路

河間人王仲穎先生(安溪李文貞公為他改字為仲退。但他原來的字通行已久,沒有人稱呼他改過的字)名叫之銳,是李文貞公的門下高足。他對經書造詣很深,而且行為方正,完全符合古代君子的標準。在康熙十四、十五年間,我隨姚安公在京城,那時他還任國子監助教。沒能見他一面,至今我仍悵然若失。

傳說,他曾在夜裏偶然到屋後空院裏,拔他種的蘿蔔來下酒,恍惚中好像看見一個人影,以為是小偷,卻倏然不見了。他知道是鬼魅,於是,便根據幽明異路的道理,嚴厲責備鬼。在一叢竹子間,有人回答說:「先生精通《易經》,一陰一陽,就是天道。人白天活動,鬼晚上活動,這就是幽與明的區別。人住在沒有鬼的地方,鬼住在沒有人的地方,這就是異路。所以天地之間,無處無人,無處無鬼。只要互不影響,就不妨相安並存。假如鬼在白天進了先生的家,你責備是有道理的。如今已是深更半夜,這兒又是人跡難到之處。先生在鬼活動的時間裏出來。進入鬼住的地方,既不拿著燈燭,又不出聲,以致猝不及防地突然相遇,這是先生冒犯了鬼,而不是鬼冒犯了先生。我敬而避開已經夠了,先生為什麼這樣嚴厲地責備我呢?」王仲穎笑道:「你說得有理,就算了吧!」

後來,他和門生說起這事,門生說:「鬼既然能說話,先生又不害怕,為什麼不打聽一下對方的姓名,稍微對他語氣溫和些,問問關於地府的說法是真是假,這也是瞭解事物,豐富學問的一種途徑嘛!」王仲穎說:「如果這樣做,則又是人與鬼相熟了,還說什麼幽明異路呢?」

【原文】

河間王仲穎先生(安溪李文貞公為先生改字曰仲退。然原字行已久,無人稱其改字也。),名之銳,李文貞公之高弟。經術湛深,而行誼方正,粹然古君子也。乙卯、丙辰間,余隨姚安公在京師,先生猶官國子監助教,未能一見,至今悵然。相傳先生夜偶至邸後空院,拔所種萊菔下酒。似恍惚見人影,疑為盜。倏已不見,知為鬼魅,因以幽明異路之理,厲聲責之。聞叢竹中人語曰:「先生邃於《易》,一陰一陽,天之道也。人出以晝,鬼出以夜,是即幽明之分。人居無鬼之地,鬼居無人之地,是即異路焉耳。故天地間無處無人,亦無處無鬼,但不相干,即不妨並育。使鬼晝入先生室,先生責之是也。今時已深更,地為空隙,以鬼出之時,入鬼居之地,既不炳燭,又不揚聲,猝不及防,突然相遇,是先生犯鬼,非鬼犯先生,敬避似已足矣,先生何責之深乎?」先生笑曰:「汝詞直,姑置勿論。」自拔萊菔而返。後以語門人,門人謂:「鬼既能言,先生又不畏怖,何不叩其姓字,暫假詞色,問冥司之說為妄為真,或亦格物之一道?」先生曰:「是又人與鬼狎矣,何幽明異路之雲乎?」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十五 姑妄聽之一》,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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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冤鬼

乾隆三年,大運河水淺,運糧船一艘接一艘都擱淺不能航行,於是演戲祭神。運糧官也在場,正上演《荊釵記》中投江那一齣。扮演錢玉蓮的演員,忽然跪在舞臺上哀哭起來,聲淚俱下,喃喃說個不停。說的是福建話,一句也聽不懂。人們明白是鬼附體了。追問他怎麼了,鬼又聽不懂話。扔給他紙筆,這人搖頭好像不識字,只是指天畫地,叩頭痛哭。大家沒辦法,便把他扶到岸上。他仍是嗚咽掙扎,直到人們散去才停止。過了一會兒,這人清醒過來,說突然看見一個女子,手裏拎著自己的頭從水裏出來,把他嚇得靈魂出了竅,後來的事就不知道了。這肯定是滯留水底的鬼魂,看見官員在此,所以出來喊冤。但看不見她的形體,言語又不通。打發水性好的下河尋找屍體,也沒有找到。兵丁中也沒有女子的,查不出究竟。官員只好聯名寫了份狀子,送到城隍祠裏燒化了。四、五天後,有個水手無緣無故地自殺了。推斷他可能就是害死這位女子的兇手,終於遭到了懲罰吧!

【原文】

乾隆戊午,運河水淺,糧艘銜尾不能進,共演劇賽神。運官皆在,方演《荊釵記》投江一齣,忽扮錢玉蓮者長跪哀號,淚隨聲下,口喃喃訴不止,語作閩音,啁哳無一字可辨,知為鬼附,詰問其故。鬼又不能解人語,或投以紙筆,搖首似道不識字,惟指天畫地,叩額痛哭而已。無可如何,掖於岸上,尚嗚咽跳擲,至人散乃已。久而稍蘇,自雲:「突見一女子,手攜其頭自水出。駭極失魂,昏然如醉,以後事皆不知也。此必水底羈魂,見諸官會集,故出鳴冤。然形影不睹,言語不通,遣善泅者求屍,亦無跡。旗丁又無新失女子者,莫可究詰。乃連銜具牒,焚於城隍祠。越四五日,有水手無故自刎死,或即殺此女子者,神譴之歟。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十五 姑妄聽之一》,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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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足常愜

馮靜山禦史家,有個僕人忽然發狂,一邊打自己的嘴巴,一邊說胡話道:「我雖潦倒不得志而死,畢竟還是個讀書人。你是什麼東西,敢不給我讓路?今天要好好懲罰你,讓你明白點!」靜山親自跑來探望,問那鬼魂說:「您是在白天現形嗎?陰間與陽間有別,您這樣做恐怕不合適;您是隱著身形嗎?那麼您能看見這些僕人,而這些僕人卻看不見您,他們又怎麼知道回避您呢?」他的僕人隨即變成昏睡的樣子,不久便醒過來,恢復正常了。

我有個學生叫耿守愚,是桐城人,很注意自己的操守,而喜歡與人爭禮節。我曾經與他談論此事,說:「讀書人往往盛氣淩人,想讓別人尊敬自己,以為這就是自重。而不知道,自重須取決於本人的作為。如果自己的品德與聖賢相比,也沒有什麼好慚愧的,那麼,雖然王侯拿著掃把掃地來迎接自己,也不能增添榮耀;雖然自己作以土壘牆的苦力,也不算什麼恥辱。可貴的東西在我自身,外在的東西根本不值得計較。如果一定要根據別人的態度,來衡量自己的輕重,那就要靠別人尊敬,自己才感到榮耀;別人不尊敬,自己就感到屈辱。這樣,男女奴僕們就都可操縱我的榮辱,這不是反而把自己看得太輕了嗎?」守愚說:「您生來富貴,所以才持這種看法。貧寒的讀書人如果因貧賤而失去傲氣,就見顯不出讀書人的尊嚴,也就會更被人看不起了。」

我說:「這是田子方的觀點,朱熹已經批駁過了。這是一種重外而不重內的態度,不必再辯了。即就這種說法本身而論,它的意思也不過是說要以道德為重,不應該因為貧賤而自己輕視自己,而並不是說可以毫無道德,只是因為貧賤就可以在別人面前傲氣十足。如果真像你所說的,那麼乞丐比你更貧窮,奴僕比你更低賤,他們都在你面前傲氣十足,你能說這是他們在樹立自己的品格嗎?我已去世的老師陳白崖先生曾在書房中題寫一副對聯:『事能知足心常愜,人到無求品自高。』這才是真正說到了根本上,這七個字真可說是千古流傳了!」

【原文】

馮禦史靜山家一僕,忽發狂自撾,口作譫語雲:「我雖落拓以死,究是衣冠。何物小人,傲不避路?今懲爾使知。」靜山自往視之曰:「君白晝現形耶?幽明異路,恐於理不宜。君隱形耶?則君能見此輩,此輩不能見君,又何從而相避?」其僕俄如昏睡,稍頃而醒,則已復常矣。門人桐城耿守愚,狷介自好,而喜與人爭禮數。餘嘗與論此事,曰:「儒者每盛氣淩轢,以邀人敬,謂之自重。不知重與不重,視所自為。苟道德無愧於聖賢,雖王侯擁篲不能榮,雖胥靡版築不能辱。可貴者在我,則在外者不足計耳。如必以在外為重輕,是待人敬我我乃榮,人不敬我我即辱,輿臺僕妾皆可操我之榮辱,毋乃自視太輕歟?」守愚曰:「公生長富貴,故持論如斯。寒士不貧賤驕人,則崖岸不立,益為人所賤矣。」餘曰:「此田子方之言,朱子已駁之。其為客氣不待辯,即就其說而論,亦謂道德本重,不以貧賤而自屈。非毫無道德,但貧賤即可驕人也。信如君言,則乞丐較君為更貧,奴隸較君為更賤,群起而驕君,君亦謂之能立品乎?先師陳白崖先生,嘗手題一聯於書室,曰:『事能知足心常愜,人到無求品自高。』斯真探本之論,七字可以千古矣。」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十五 姑妄聽之一》,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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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須夙造,緣須兩合

乾隆乙卯年,我到山西主考鄉試時,陶序東以樂平縣令的身份,任同考官。在試卷尚未收進來時,我們一起閒聊神鬼之事。陶序東說:他有一個朋友曾經遊覽南嶽衡山,走到林壑深處,見到一個女子背靠山石坐在花叢下。他想起以前曾聽說過的,關於成公智瓊、杜蘭香等天女臨凡的故事,就急忙走過去,來到那女子身邊。女子用紈扇擋著臉說:「我和您並無緣份,不宜相互接近。」那位朋友說:「緣份是由某些因素構成的,難道我們不能從現在開始培養這種因素嗎?」女子說:「姻緣為前世所定,緣份須雙方情願,不是一個人能夠培養出來的。」說完這話之後,女子轉眼間不見了。那位朋友疑心是遇上了神仙。我說,關於男女之間的情欲姻緣,那位女子的說法還是不錯的。至於恩怨的因緣,那是人們想種就種,這又另當別論了。

【原文】

己卯典試山西時,陶序東以樂平令充同考官。卷未入時,共閒話仙鬼事。序東言,有友嘗游南嶽,至林壑深處,見女子倚石坐花下。稔聞智瓊、蘭香事,遽往就之。女子以紈扇障面曰:「與君無緣,不宜相近。」曰:「緣自因生,不可從此種因乎?」女子曰:「因須夙造,緣須兩合,非一人欲種即種也。」翳然滅跡,疑為仙也。餘謂情慾之因緣,此女所說是也。至恩怨之因緣,則一人欲種即種,又當別論矣。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十四 槐西雜志四》,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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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心所造

據周泰宇說:有個人叫劉哲,和一個狐女相好,後來,娶她做了填房妻子。狐女就像平常人一樣操持家務,孝順公婆,與妯娌們和睦相處,照顧前妻的子女就像自己的孩子一樣。她老死的時候,屍體也沒變為狐形。有人說她本是個私奔的女子,假說是狐。有人說她本來是狐,修煉成了人,但還沒有成仙,所以也有老有死。由於她脫了狐的本形。所以死後屍體像人一樣。

我說,這些說法都不對。這是因為她的心靈完全能夠控制自己的身體了。人的身體可以隨著心靈變化。郗皇后變成巨蟒,漢宣城太守封邵變為猛虎,是因為他們的心先已變成蟒變成虎了,所以身形也成了蟒和虎。過去說,狐本是叫阿紫的淫蕩女人變化的。人有著狐的心肝,人可以成為狐。狐有人的心腸,狐同樣也可以成為人。和尚、道士們坐化,軀體往往不倒;忠臣、烈女們的屍骨長期存留不腐爛,這都是因為精神能夠支配形體之故。這個狐女死後形狀不改變,就屬於這類情況。

周泰宇說:「確實如此。當人們傳說劉哲開始娶狐女為妻的時候,還有所疑懼。狐女說:『娶妻是為了成家,如果她合乎要求,那狐有什麼不同於人的呢?而且人只知道懼怕狐,卻不知道常常和狐做伴侶。那些貪欲無度,使人生病損壽的女人,和狐的採補行為有什麼區別?那些翻牆和人幽會的女人,和狐的放蕩有什麼兩樣?那些挑撥離間,在家中製造事端的女人,和狐媚惑人有什麼不同?那些偷盜家中財物送給相好的女人,和狐的搶竊有什麼分別?那些囂張狂傲,攪得六親不寧的女人,和狐的作怪騷擾有什麼不一樣?您怎麼不懼怕她們卻反而害怕我呢?』可見這個狐的心志在人類之上。怪不得她開始是人,到死屍體也沒變為狐形。像她所說具有種種狐狸行為的人,而六道輪回,都是由自己的心靈所致。只怕眼光落地,也就難免墮入狐中了。」

【原文】

周泰宇言,有劉哲者,先與一狐女狎,因以為繼妻。操作如常人,孝舅姑,睦娣姒,撫前妻子女如己出,尤人所難能。老而死,其屍亦不變狐形。或曰:「是本奔女,諱其事,托言狐也。」或曰:「實狐也。煉成人道,未得仙,故有老有死;已解形,故死而屍如人。」餘曰:「皆非也,其心足以持之也。凡人之形,可以隨心化。郗皇后之為蟒,封使君之為虎,其心先蟒先虎,故其形亦蟒亦虎也。舊說狐本淫婦阿紫所化,其人而狐心也,則人可為狐。其狐而人心也,則狐亦可為人。緇衣黃冠,或坐蛻不仆;忠臣烈女,或骸存不腐,皆神足以持其形耳。此狐死不變形,其類是夫!」泰宇曰:「信然。相傳劉初納狐,不能無疑憚。狐曰:『婦欲宜家耳,苟宜家,狐何異於人?且人徒知畏狐,而不知往往與狐侶。彼婦之容止無度,生疾損壽,何異狐之採補乎?彼婦之逾牆鑽穴,密會幽歡,何異狐之冶蕩乎?彼婦之長舌離間,生釁家庭,何異狐之媚惑乎?彼婦之隱盜貲產,私給親愛,何異狐之攘竊乎?彼婦之囂淩詬誶,六親不寧,何異狐之祟擾乎?君何不畏彼而反畏我哉?』是狐之立志,欲在人上矣。宜其以人始,以人終也。若所說種種類類狐者,六道輪迴,惟心所造,正恐眼光落地,不免墮入彼中耳。」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十四 槐西雜志四》,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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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生延壽

高梅村又說:有個叫薑挺的人,以賣布為生,他出入時常隨身帶著一隻花狗。一天,他獨自外出,半路上,碰到一位老者將他叫住。薑挺問:「我與你並不相識,叫我有什麼事嗎?」老者慌忙趴在地上,磕頭有聲,說:「我是狐狸幻化的,前生欠下了您一條命,三天後,您會叫花狗咬斷我的喉嚨。我的冥數已到,不敢逃死求生。然而,我私下以為,事情已經過去百餘年,況且您已經托生為人,我卻淪為狐輩,非要追殺一隻狐狸,於您有什麼好處呢?再說,您早已忘掉了前生被殺之事,偶然間殺死一隻狐狸。心裏也不一定會感到快樂。現在我願意把女兒奉獻給您,以贖前生之罪,不知您能否答應?」薑挺說:「我不敢引狐入室,也不願乘人之危,奪人之女,我可以饒了你。但是有什麼辦法使我的花狗最終不去傷害你呢?」老者說:「您只要拿一個帖子,在上面寫道:『某人前生欠債,我自願免除。』我拿去向神明秉告,狗就不會再咬我了。關於恩怨報復的事,只要冤家債主本人出面,聲明不願再追究,就可以了結,神明是不會違背本人的意願的。」正巧薑挺隨身帶著紙筆,就寫了一個帖子給了老者。老者高興得跳躍而去。

過了七、八年,薑挺賣布,途經大江,突然遇上了暴風,船帆來不及降下,眼看船就要翻了。只見一個人飛快地爬上桅杆,扯斷了繩索,然後,騎著船帆一同落下來。看上去,像是那個老者,但轉眼間就無影無蹤了。大家都說:「這是狐狸報恩。」我說:「這狐狸救自己尚且不能,怎能到幾千里外去救他人呢?這是神明看到薑挺有放生的功德,特延長其壽數,所以派這隻狐狸前往救援的。」

【原文】

梅村又言,有薑挺者,以販布為業,恒攜一花犬自隨。一日獨行,途遇一叟呼之住。問:「不相識,何見招?」叟遽叩首有聲,曰:「我狐也。夙生負君命,三日後,君當嗾花犬斷我喉。冥數已定,不敢逃死。然竊念事隔百餘年,君轉生人道,我墮為狐,必追殺一狐,與君何益?且君已不記被殺事,偶殺一狐亦無所快於心,願納女自贖可乎?」薑曰:「我不敢引狐入室,亦不欲乘危劫人女。貰則貰汝,然何以防犬終不噬也?」曰:「君但手批一帖,曰:『某人夙負,自原銷除。』我持以告神,則犬自不噬。冤家債主,解釋須在本人,神不違也。」適攜記簿紙筆,即批帖予之。叟喜躍去。後七八載,薑販布渡大江,突遇暴風,帆不能落,舟將覆。見一人直上檣竿杪,掣斷其索,騎帆俱落。望之,似是此叟,轉瞬已失所在矣。皆曰:「此狐能報恩。」餘曰:「此狐無術自救,能數千裏外救人乎?此神以好生延其壽,遣此狐耳。」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十四 槐西雜志四》,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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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各有主

高梅村說:有兩個村民一起走路,一個人去小便,路上遇到一塊瓦片,用腳賜開,看到下面有一隻罎子。瓦片上刻有一個字,是同行的人的姓。他擔心被同行者看見,就找個藉口回身走開,卻悄悄地伏在草叢裏。望見同行者走遠了,才走出來,去拿罎子,只見滿壇都是清水。這個人很生氣,就把罎子的水一飲而盡。當時已傍晚,沒有地方住宿,想到同行者家在附近,就到那家去借住。半夜,這個人忽然患霍亂症,大吐大瀉,把床鋪弄得污穢不堪。這個人慚愧得很,就連夜偷偷走了。到天亮時,同行者的家人來看,只見地下床上都是精製的銀子,好像銀汁熔化後,瀉成了一片片的形狀。

我認為這只是講笑話罷了,不一定真有其事。但高梅村堅持說這不是編出來的故事。那麼,每件物品都各有主人,並非人力可以勉強追求得到,這個道理是十分明白可信的了。

【原文】

高梅村言,有二村民同行,一人偶便旋,蹴起片瓦,下有一罌;瓦上刻一字,則同行者姓也。懼為所見,托故自返,而潛伏薈翳中。望其去遠,乃往私取。則滿罌皆清水矣。不勝其恚,舉而盡飲之。時日已暮,無可棲止,憶同行者家尚近,逕往借宿。夜中,忽患霍亂,嘔泄並作,穢其牀席幾遍,愧不自容,竟宵遁。質明,其家視之,則皆精銀,如熔汁瀉地成片然。餘謂此語特供諧笑,未必真有。而梅村堅執謂不誣。然則物各有主,非人力可強求,鑿然信矣。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十四 槐西雜志四》,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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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道學家

先師陳白崖先生說:我的啟蒙老師某先生(忘記他姓什麼了,好像是姓周),篤信程朱理學,但是並不追求道學家的名聲,所以,一輩子默默無聞,最後窮困而死。他內心純正,很有古代君子之風。他曾經租了人家幾間空屋,住在裏面。

某天夜裏,他聽窗外有人說:「我有事想要奉告,可又擔心先生害怕,不敢進屋,怎麼辦呢?」某先生說:「請進來吧,沒關係。」一會兒,門外進來一人,只見他的腦袋虛放在脖子上,由兩隻手扶著,似乎是怕它掉下來。腦袋上沒有戴頭巾,身上的長衫大半被血浸透了。某先生拱手讓坐,來人亦謙遜有禮。某先生問:「敢問您有什麼話要說?」來人道:「我很不幸,於明末被強盜殺死,至今陰魂未散,一直待在這幾間屋子裏。最近,不時有人到這兒來住,我雖不想作祟傷害他們,但由於陰陽二氣互相沖激,居住的人常常受驚嚇,我也不得安寧。現在我想出了一個辦法:鄰近的一家有處宅子,大小足夠您全家居住。現在,那裏還有人住著,我可以常去那裏興妖作怪,他們一定會搬走。如果再有來住的,我還像先前一樣折騰他們,時間一長,也就沒人敢再來住了,這樣,主人一定會把這所宅子賤價出售,您乘機買下,然後搬過去,踏踏實實地住在那裏。我也可以安居在此。這不是兩全其美嗎?」某先生說:「我一輩子不幹雞鳴狗盜之事,何況是驅使鬼魅去害人呢?這樣做也太不道德了,我在這裏讀書,也是為圖清靜。您既然也住在這裏,那我就把這幾間屋子改做貯藏室,放些雜物,每天都鎖上門,您看是否可以?」

鬼聽完了這話,十分慚愧地謝罪道:「我見到您案頭上有關於『性理』方面的書,所以才敢出這個主意。不想,您是個真正的道學家,我剛才的話太冒失了,既然您如此寬宏,能夠容人,我也不應再提過份的要求,只要能住在這屋子的廊下就可以了。」後來,某先生在這裏住了四年,再沒有出現什麼變故。這就是某先生的一身正氣,所起到的威懾作用啊!

【原文】

先師陳白崖先生言,業師某先生(忘其姓字,似是姓周。)篤信洛、閩,而不鶩講學名,故窮老以終,聲華闃寂。然內行醇至,粹然古君子也。嘗稅居空屋數楹。一夜,聞窗外語曰:「有事奉白,慮君恐怖,奈何?」先生曰:「第入無礙。」入則一人戴首於項,兩手扶之,首無巾而身襴衫,血漬其半。先生拱之坐,亦謙遜如禮。先生問:「何語?」曰:「僕不幸,明末戕於盜,魂滯此屋內。向有居者,雖不欲為祟,然陰氣陽光,互相激薄,人多驚悸,僕亦不安。今有一策,鄰家一宅,可容君眷屬。僕至彼多作變怪,彼必避去;有來居者,擾之如前,必棄為廢宅。君以賤價售之,遷居於彼,僕仍安居於此,不兩得乎?」先生曰:「吾平生不作機械事,況役鬼以病人乎?義不忍為。吾讀書此室,圖少靜耳。君既在此,即改以貯雜物,日扃鎖之可乎?」鬼愧謝曰:「徒見君案上有性理,故敢以此策進。不知君竟真道學,僕失言矣。既荷見容,即托宇下可也。」後居之四年,寂無他異。蓋正氣足以懾之矣。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十四 槐西雜志四》,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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