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武昌街省城隍廟

利害分析

北市武昌街省城隍爺曾開示云:「動物在死前愈痛苦,拖延時間愈久,死後報復心愈強」。

瑞典憲法早在數十年前,就規定宰殺動物必先麻醉,可謂全球最進步。國內政府推動電化屠宰禽畜,也都可以做到事先電昏再殺。但,唯獨水產是大漏洞,幾乎都是沒有麻醉,在市場、家庭廚房活殺,許多家庭主婦都在不知不覺中,與這些水族結下了深仇,最後可憐是自己受報應!可說是一種為家庭的犧牲。

民國八十幾年,在台北合江街東隆宮,有位效勞義工的「桌頭」(乩童起駕時,擔任助手工作)林君,他的職業就是在菜市場賣魚,常常必須將一些活魚開膛剖肚,所以王爺廟的人給他取一個綽號「跆魚仔」,就是「殺魚的」。有一天,王爺降乩時,就當場勸他轉行。

也許有人會說就讓牠們早點解脫,下輩子來當人類,魚兒在水中游很快樂,並不見得想要來當人類。而且,殺牠應該要得到牠的同意,你想,牠會同意嗎?如果沒有麻醉就殺,牠會很痛苦!另外,神明透過通靈人訓示,畜牧業屬幫助殺業,依此類推,生產屠宰機具、運送屠體者、販賣葷食業者、製作及演出播放葷食廣告、宣傳葷菜及餐館,都是相同罪過;均屬不智!

說明1:觀音菩薩說:「向人介紹葷食餐館,或媒體報導;傳播愈廣,罪過愈大,殺生業」。同理,在網路傳播色情,轉傳愈廣,罪過愈大。淫業。

說明2:有熱心道友做許多善事功德,且從事餐飲業,一般都是葷食居多。我常勸之練習通靈,因賣葷食所擔到的殺業,恐怕會吃掉捐款做善事的功德,不通靈不知道嚴重性。又,之前有載陸客遊覽車在中橫遇土石流,遭沖入海底活埋。其中包含一對台灣夫婦,是養雞協會的祕書長,因轎車拋錨,臨時上來搭便車遇劫。原因即為擔到雞隻屠宰的殺業!換言之通通在地府死亡名單之內。

說明3:華佗(神明)說:「癌症98%來自因果報應」(中風也是)。其中大部分是肉食導致動物靈魂報復,如果不是自己殺,得到的癌症,通常開刀可救。而打獵殺害野生動物,這最嚴重,會得到胰臟癌或一發現就已第四期,無可救治的癌症、或漸凍人,因為仇恨太深!至於屠宰為業的人,除了癌症,還會有中風、青光眼等災難。前述城隍爺通靈:「動物在死前愈痛苦,拖延時間愈久,死後報復心愈強。」舉例來說,一般海魚抓起來是先冷凍死亡,相較之下;養殖魚類大多是現宰活殺。譬如石斑魚,痛苦就非常深(且殺時都不可能麻醉)。教殺者(食客)與廚師共擔七成罪過,養殖業者也要擔三成罪。

(節錄自通靈學專家林尤超先生的文章/圖:公益新聞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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