惜福

奢侈遭禍之例證

《例證一》

蘇州有個姓徐的富豪人家,極度追求美味以逞口腹之欲。烹調時,一定要精益求精。每殺一個動物,只選用其中最好的部位,其餘的部分則全部拋棄掉了。他所殘害的生命不知有多少。稍不如意就說:「這難道是人吃的嗎?」立即傾倒在地上,還要重重地鞭打廚師。有人告誡他,不要過份戕害生命。他說:「世間的東西本來就是供給人們吃的,殺了有什麼關係?」

明神宗萬曆二年(1574)正月十五晚上,他到處尋求珍饈,宴請一位貴客。杯盤羅列,正要就席的時候,他突然肚子發脹,到廁所裏去,失腳掉進糞坑,糞便灌滿肚子而死。家中人把他洗乾淨後入殮,口中的蛆蟲還在慢慢地往外爬出來。吊唁的人一邊哭一邊笑。當時,他只有三十多歲,沒有兒子,家產全部被有勢力的人佔有。

《例證二》

清朝順治年間,徽州有個乞丐,背駝如弓,頸下還有一塊突起的骨頭,因此經常面朝天。眼睛鼻子都向上,雖然不足三尺,但食量大得驚人。每天拿著碗沿街要飯,卻總也吃不飽。沒有辦法,只好去喝陰溝裏的濁水以飽腹。

他自稱能知道前生的事情,並且經常對人說:「我前生是個富翁,可最初卻很窮,和官宦人家來往,賺他們的錢,牟取暴利,漸漸發了財,人也越來越驕橫無理了。我過了二十年花天酒地的生活就病死了。陰司原想罰我下世變條狗,但判官不同意,說:「狗吃飽就睡,太舒服。見到生人還要仗勢狂吠逞兇,仍像個驕橫的富人。應當罰我做個貧窮下賤的人,償清宿債。」我前世經常昂首挺胸,目中無人。所以今世罰我做個駝背。上世氣勢洶洶,喜歡聽人奉承,今世罰我面朝天。前世好飲酒吃肉,吝嗇貪婪,今生罰我食不果腹。等還清二十年的宿債,再讓我墮狗胎,繼續受苦!」

《例證三》

晉朝的石崇與王愷,兩個人在鬥富,看誰比較有錢。王愷作了紫絲步障長四十里,石崇就作了錦步障長五十里,為的就是要勝過王愷。王愷曾經拿出皇上賜給他的徑尺珊瑚,向石崇誇耀;石崇就拿起鐵如意把珊瑚給打碎了,王愷因而勃然大怒,石崇就拿出了家中所珍藏的珊瑚,都是長達二三尺高,就以一株賠給了王愷。至於其他的珍奇寶物,兩個人都在那裡爭勝,看誰的比較好。後來石崇因為犯罪,將被砍頭的時候,就嘆氣的說道:「你們殺我的目的,不就是想要得到我的家產啊!」

唉!石崇臨死之前所說的話,是那麼的具有智慧啊!但如果他能夠早些知道的話,必定就不會自誇了啊!而驕傲自誇的災禍,就是如此的殘酷;所以我們的一言一行,怎麼可以不謹慎小心呢?

(例證一、二節錄自《太上感應篇例證語譯卷三》,釋海山等主編;例證三節錄自《感應篇彙編白話節本卷四》,王麗民居士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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