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忍受報

東光人霍從占說:有個富戶人家的女兒,在她五六歲的時候,晚間出門看戲,不幸被人拐騙到遠處賣了。又過了五六年,拐賣她的人案發敗露,供認當年曾用藥迷了這個女孩,才將她拐賣。當地官府發公文到女孩家鄉詢問,她的父母才把她認領回來。

回到家之後,她的家人察看她的身上,只見鞭抽的傷痕、杖打的傷痕、剪刀刺的傷痕、錐子扎的傷痕、烙鐵烙的傷痕、沸水燙的傷痕、指甲抓的傷痕、牙齒咬的傷痕,真可謂遍體鱗傷,交錯如刻畫。她母親心疼如割,抱著她哭了好幾天。每當提起她女兒的慘狀,她都哭得淚濕衣裳。

這位被拐賣的女孩說,她被賣給這家的女主人,殘暴到沒有一點人性。那時候,她年紀小,面對那個凶神惡煞,不知如何是好,整天戰戰粟栗地等死而已。後來漸漸長大,更加忍受不了這種虐待的苦楚,就想自殺一死了之。有一天夜裡,夢見一位老人對她說:「你不要自尋短見,你只要經受再烙兩次,打一百鞭子,你的業報就滿了。」果然有一天,她又被綁在樹上受鞭撻,剛打滿一百,縣裡官差就手持文書趕到,把她解救了。

原來,這位女孩的母親對待家裡的奴婢也是極其殘酷的。奴婢們站在她面前,無不渾身顫抖,沒有一個身上不帶傷痕。她只要回頭一瞥,奴婢們便個個嚇得面無人色。所以神靈就顯示報應在她自己女兒身上。但她竟然怙惡不悛,不思改悔。後來她脖子上生了惡瘡,終於毒發身亡。她的子孫也從此衰敗下來。

霍從占又說:有位官宦人家的夫人,每當她的婢女犯了過錯,她並不加於鞭撻,而是命她們脫去褲子,裸露著身子躺在地上。她說,這就像漢代的劉寬用蒲鞭打屬下吏役一樣,只是為了顯示一下對被罰者的屈辱而已。後來這位官夫人得了癲癇病,看護她的人稍有疏忽,她就脫光自己的衣服跳起舞來。

【原文】

東光霍從占言:一富室女,五六歲時,因夜出觀劇,為人所掠賣。越五六年,掠賣者事敗,供曾以藥迷此女。移檄來問,始得歸。歸時視其肌膚,鞭痕、杖痕、剪痕、錐痕、烙痕、燙痕、爪痕、齒痕,遍體如刻畫。其母抱之泣數日,每言及,輒沾襟。先是,女自言主母酷暴無人理,幼時不知所為,戰慄待死而已。年漸長,不勝其楚,思自裁,夜夢老人日:「爾勿短見,再烙兩次,鞭一百,業報滿矣。」果一日,縛樹受鞭,甫及百,而縣吏持符到。蓋其母御婢極殘忍,凡觳觫而侍立者,鮮不帶血痕,回眸一視,則左右無人色,故神示報於其女也。然竟不悛改,後疽發於項死。子孫今亦式微。

從占又云:一宦家婦,遇婢女有過,不加鞭棰,但褫下衣,使露體伏地,自雲如蒲鞭之示辱也。後患顛癇,每防守稍疏,輒裸而舞蹈雲。

(節錄自《紀文達公筆記摘要》,紀昀著/演蓮法師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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