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腸小地獄

一、聾、瞎法官

這是發生在民國六十年間一則頗為傳奇的事件,不管是不是所謂的報應,裡頭的故事確實值得一些擅於偷雞摸狗的司法人員做為參考和警惕。

事情的發生是在該年八月的某一天晚上,時間大約十二點左右,位在台北縣樹林鎮(今新北市樹林區)的一處廢墟空屋內突然傳來女孩子呼救的慘叫聲,不過才短短的幾分鐘就停止了,接著只見三名年輕人從室內匆促的離去,或許是巧合,也可能冥冥中真的有鬼神的指引,這一景一幕正好被正在附近田裡巡田水的「阿順伯」撞見,當時他心裡想,這麼晚了,那三名年輕人到底在屋內幹什麼?

存著好奇之心,他緩緩的走進屋內一看,結果發現地上躺了一個全身赤裸且已經氣絕身亡的年輕少女,年約二十來歲,她兩眼張大怒視,嘴巴更呈現咬牙切齒的模樣,彷彿死不瞑目,阿順伯見狀嚇得渾身發抖,火速地跑到派出所辦案,並將所看到的一切過程詳細的告訴警方,後來在警方全力的搜證緝捕下,再加上阿順伯的協助及指認,不到兩天的功夫便將那三名兇手逮捕到案。

這三名兇手都年僅二十歲,他們分別是陳萬凱、許金輝和一名綽號叫「大頭仔」的人,其中又以許金輝的身分較為特殊,原來他父親許純發是樹林鎮頗有財勢的望族,早在日據時期他父親曾經當過刑警,經常仗著權勢欺凌台灣人。

後來日本人走了留下不少財物給他,而許純發就是靠著父親的這筆橫財在樹林鎮大肆收購土地和房子,同時在鎮上開設一家名為「豪紳」的金飾店,不到三十歲她已經是家財萬貫了。

不過許純發並不以此為滿足,為了鞏固自己在地方上的惡勢力,他甚至廣交黑白兩道來做靠山,同時認了一個中央級的官員當義父,每個月固定給他送紅包。

可是儘管許純發財大勢大,但對於教育孩子卻是徹底的失敗,由於從小他們夫妻就對獨生子許金輝溺愛有加,以致於長大後竟養成驕縱貪婪的習性,不僅整天遊手好閒鬧事,甚至還在外面養了一堆流氓,經常調戲鎮上的少女,稱得上是一名惡霸。而更令地方人士痛心的是,每次出了事情,他父親總是利用關係將事情擺平,造成許金輝更加肆無忌憚的為所欲為。這次強姦殺人罪也不例外,被捕的第二天,許純發便透過三位民意代表到警察局「關切」,進而施予壓力,要警方「慎重」處理許金輝的案子。

不過此案關係到人命,警察局的主管也不敢明目張膽的草率結案,只是私底下給許金輝一個暗示,要他在法庭上把全部責任推給陳萬凱和大頭仔兩個同夥。然後聲稱自己只是在旁觀看而已。接著警察局的主管再教許純發私下塞一個大紅包給審判此案的法官,若法官不賣面子,再去找民意代表,這樣一來,即使許金輝被判重刑也不致於被槍斃。

許純發一聽果然照做,那時主審本案的法官姓楊,綽號「金獅」。他不僅是個漁色之徒,而且也是個貪官污吏的鼠輩,得到許純發的好處後,並指稱該案的行凶主謀是陳萬凱和大頭仔,許金輝獲判無罪的原因是他沒有做案。

對此宣判,當時庭下一片譁然,尤其以被害者家屬反應最為激烈,他們當庭情緒激動的指著法官判決不公,而陳萬凱及大頭仔對於法官將責任推在他們身上也提出反駁,他們異口同聲的說,主謀、強姦及殺人都是許金輝一人所為,他們只是在旁把風,如今全把罪責都往他們身上推,日後真的被抓去槍斃,做厲鬼也要回來討個公道!

不過對此質疑和不滿,法官居然不理不睬,同時還當庭口出狂言的說,他是一個耳聰目明的公正法官,對於本案的判決絕對是合情合理,如有瑕疵那也只有瞎了眼和耳朵聽不到的人才會做出這種事,他希望大家能相信他的專業。所謂「官大學問大」,法官都這麼說了,庭下的人又能反駁什麼,倒楣的被害者家屬及陳萬凱、大頭仔這兩名替死鬼也只有認了。

然而天網恢恢,雖然自己能欺騙自己和別人,但絕不能騙得了隱藏在某個角落的神眼,或許老天爺真的聽到法官所講的話了,不到半年的時間,這位無恥且可惡的法官終於得到了報應。在一次疾病中,他莫名其妙的瞎了雙眼,接著耳朵內又生出一點一點的紅斑,不久雙耳便爛掉了,並且變成了耳聾。這種折磨總共持續了六年,因為痛苦不堪,他彷彿活在地獄裡一般,所謂「惡有惡報」。等他家產全部花光後,他也跟著離開人間,結束了他臭名污穢的一生。

至於被他判決無罪的許金輝,最後的下場也很慘。自從他父母去世後,他整天就沈迷於賭博和酒色,後來在一次黑道鬥毆中被殺成重傷,成了植物人,三個月後因無人照料而活活餓死。

在司法界我們常聽到一句頗為詬病的話,那就是「有錢判生,沒錢判死」,自古以來不知多少不肖的法官為了貪圖私利,做出違背良知的判決,同時也造成無數的冤獄。然而台灣人常說:「人在做,天在看」。壞事做多了遲早一定會得到報應,本則故事中的楊姓法官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我們常說:「浪子回頭金不換」,在此還是要藉機奉勸那些貪官污吏,天下的東西永遠是貪不完的,即使能貪得了天下所有,但你卻永遠要背負著良心的譴責和擔憂報應隨時降臨。不管你是否相信因果,你一定得要求自己是一個能明辨是非善惡的人!

(本文節錄自《台灣報應奇譚:看到現世報的三十一則故事》,賴樹明著(澳洲雪梨大學教育學博士。曾任編輯、翻譯、口譯、記者、副教授、教授、德國法蘭克福大學教育研究員及捷克科拉克大學客座教授)/如欲助印流通請洽:大喜文化有限公司)

二、法官收賄橫死報

一九七八年八月的一個早上,住在台北縣三峽鎮(今新北市三峽區)的果農蔡阿旺夫妻與友人林順車挑着籃子上山採摘荔枝,路過一個廢棄多年的防空洞前,突然從洞裏跑出三隻狗,牠們嘴裏含着血淋淋的鮮肉和一串串的腸子。好奇的林順車躡手躡腳的走進洞裏想看個究竟,然而眼前觸目驚心的一幕把他嚇呆了:一位六十餘歲的老先生躺在血泊中,胸腹全被撕裂開來,心臟和腸子全被剛才三隻狗咬得支離破碎。更恐怖的是在屍體旁邊坐着一個披散頭髮的瘋女子,把腸子掛在脖子上當項鍊玩,嚇得林順車毛骨悚然,掉頭急忙跑出洞外,立即與蔡阿旺夫妻一起去派出所報案。

警方獲報,馬上趕到現場,見屍體內臟各種器官全被掏挖一空,奇怪的是身體其他部位沒有絲毫的受傷,令人驚訝迷惑不解。而更離奇的是,瘋女子為什麼沒有受傷?為什麼狗只咬老人而不咬她?一連串的疑問充滿了神秘的靈異色彩,正考驗着警方破案的能力。

警方透過民政處的協助,警方很快查明死者叫廖冀德,女的叫廖秀秀,是他的女兒,重度智障,居住在附近的樹林鎮(今新北樹林區)。根據檔案資料,廖冀德在一九四九年隨國民黨政府撤退來台灣,任法官二十八年,他的法學智識豐富,但是心術不正,極貪財好色,是位標準的貪官污吏,一年前退休後,隱居於樹林鎮。

一九五三年,台北縣海關官員牛銅瑞,因為貪污罪在第一審被法官判處十年徒刑。第二審時,因原來審判的法官調職,改由廖冀德審理。在法庭上,牛銅瑞的情婦粉珠也在法庭旁聽,因為粉珠長得非常美麗,立即引起廖冀德的注視,故意裝腔作勢聲色俱厲地對着牛銅瑞吼叫,並威脅說判十年太輕了,若找到新的罪證,至少要判十五年。嚇得牛銅瑞雙手作揖苦苦哀求法官高抬貴手,從輕發落,可是廖冀德不回應。幾天後廖冀德主動打電話約牛銅瑞的辯護律師見面,以含糊的口吻說,牛銅瑞的案件可輕可重,如果粉珠出面求情,或許有轉機。對於廖冀德的暗示,律師當然明白得很,於是徵得牛銅瑞的同意下,粉珠只好犧牲色相與廖冀德同居一個星期。然而廖冀德仍然不滿足,再向牛銅瑞家人索賄一大筆金錢。最後財色兼收之後,廖冀德竟以罪證不足改判牛銅瑞六個月徒刑;並且可以罰金代替坐牢,實際等於是無罪釋放,真是一手遮天。

原本隻身來台灣的廖冀德,在當了幾年法官,貪污後有錢了,在友人的介紹下,娶了一個比他年輕十三歲的農村姑娘翠桃,又漂亮又賢慧。第二年生下女兒秀秀,可惜在秀秀二歲時,翠桃因患乳癌病逝,廖冀德忙於公務,對於女兒秀秀缺乏照顧,導致秀秀因感冒發燒過度,未及時醫治而致成重度智障。

對於妻子的死,女兒智障的雙重打擊,廖冀德絲毫不懂得反省是自己缺德的果報;反而更加利用職權謀取私利,更經常狂妄的吹噓,以他的職權,只要稍微動腦筋,不愁美女、金錢會主動送上門。所以廖冀德在他二十八年的法官生涯裏,每天、每月、每年都在幹着傷天害理敲詐勒索的勾當,製造無數的冤案、命案。現再舉其中一件案例:

一九五七年台北發生一起欺詐案。服裝批發商李柴財遭姓莫、陳、巫三人控告欺詐。原因是一九五六年他們向李柴財訂購一批服裝。可是收到的貨物,箱子裏全是廢布和硬紙板。他們三人向李柴財論理,但是李柴財堅稱箱子裏裝的是成衣,各執一詞,於是告上法庭。李柴財的太太潘珠妺為人聰明機靈,經過她暗中調查,原來是先前離職的業務經理偷天換日,盜竊那批服裝,然後把廢料充當服裝運給三位客戶,現在那位經理已不知去向,但仍留下許多證據。開庭當天,李柴財呈上證據,以示自己清白。然而廖冀德卻以揑造證據為由不予採信。事後李柴財悉知,原來莫、陳、巫三位在開庭之前送了大紅包給廖冀德。逼使李柴財夫妻為了打贏這場官司,不得不加大銀碼至三十萬賄賂廖冀德。五十年前三十萬台幣是一個巨大的數額。為了讓廖冀德「心情愉快」的審理此案,潘珠妺特地多次提供金錢讓廖冀德,到夜總會嫖妓。可是李柴財夫妻費盡心機巴結他,萬萬料想不到,當享盡財色的廖冀德,在判決時仍以欺詐、恐嚇兩罪,宣判李柴財入獄二年半。

身患心臟病的李柴財,完全無法承受判決,一入獄便心臟病復發,並且迅速惡化,兩星期後死於獄中。妻子潘珠妺聞此噩耗,因傷心過度,在辦完喪事後上吊自殺。一件很普通的案子,就因為廖冀德收受賄賂,所造成的不公正審判,活活害死了兩條無辜的生命。可見廖冀德喪盡天良的狠毒本性,為了滿足個人的財色享受,在他擔任法官期間,陷害了多少生命,摧毀了多少家庭,其罪惡滔天罄竹難書。

一九七七年,罪大惡極的廖冀德終於退休了,離開其二十八年的罪惡的職位,或許是良心發現,與一名寡婦隱居在樹林鎮的山區,每天念佛吃素,想藉此來洗滌他的罪惡。然而一個罪惡累累的貪官,想以此來消除他的罪責;事實上,是絕對不可能的事。就在廖冀德被三隻狗掏腸挖心的那天早上,廖冀德帶着女兒秀秀要去大廟燒香拜佛,祈求平安。由於地處山區,走到半路時秀秀要求休息一下,便拉着父親的手進入旁邊的防空洞內休息。就在這時候,突然闖進三隻狗,氣勢汹汹的直撲廖冀德,不分青紅皂白用利牙、利爪猛咬狠抓他的胸腔腹部,不到幾分鐘,就把五臟六腑都挖出來了,廖冀德在極端痛苦中立即斃命!

三隻狗像執行死刑的劊子手,在迅速利落地完成了使命之後,又一溜煙的跑了,真是來無影去無踪。而坐在旁邊的秀秀卻滿臉喜樂,把父親的腸子當項鍊掛在脖子上,似乎很得意的顯示,自己做了一件好事情。

法官的職責是執法無私,執行法律,沒有偏私。然而廖冀德為了財色昧了良心,濫用職權,全為一己之私;辜負了國家、人民的付託。廖冀德的現世報,警告世人,假如能夠逃避法律的制裁,但是絕對無法逃脫冥冥中的報應,所謂天理昭彰,逃得了一時逃不了一世,非常公道。

三、怪魚屠惡警

有一陣子,電視非常盛行益智問答型節目,曾有某個主持人考前來參賽者,問褓姆會讓人立刻聯想到誰?參賽者毫不猶豫答警察,接著主持人又問談到貪污你很快想到誰?參賽者也立即按鈕答警察(其實出題人是要參賽者答清宰相和珅)。

事實上在現今許多人的印象裡,往往會將警察、刑求與貪汙劃上等號。之前南非警察放狗咬黑人,美國警察持棍棒刑求高速公路的違規駕駛,以及台灣獄警收受賄賂與重刑犯一起脫逃;都屢屢證實警察中仍有不少惡徒和敗類。在這些人當中有人因貪而富,有人因狠、因刑求、因栽贓而步步高升成了大官;這種令他人痛苦而建立的地位與榮耀,其行徑與無惡不作的匪寇並沒有什麼差別。老子云:「惡即惡,賊即賊,惡賊相合,面之猙獰,心之腐朽,其哀哉!」一個人努力去追求名利權勢和金錢乃是人之常情,並無不妥;問題是追求的方式是否合情合理。最重要的是有否違背自己的良心與專業。我們期盼所有的「人民褓姆」都能將心比心,所謂愛人者人恆愛之;害人者人恆害之,以下這則真實的故事不僅是警惕也是啟示。

台北市,這個人們眼裡的繁華城市,過去有多少異鄉客來此造就出自己的一片天空;可是也有不少人在這裡失敗墮落,甚至成為他們一生罪惡的淵藪。游懋勉是來自屏東鹽埔的鄉下小孩,父母經營海鮮店,屬於小康家庭。國中畢業後,他考上高雄市一所高中,寄居在舅媽家,並與小他一歲的舅媽兒子徐昌鏗成為無所不談的「知己」。

民國六十八年高中畢業後,他們兩人參加大學聯考,結果都名落孫山。那時徐昌鏗有個叔叔在台北當警政主管,某日他隨視察的官員南下高雄,抽空回徐家。徐看到叔叔當警察威風八面,制服又掛著許多的徽章,心裡相當羨慕與崇拜;脫口便問如何才能成為警察,叔叔很輕鬆的回答只要考上中央警官學校或警察學校,畢業後就是警察了。徐昌鏗一聽,立即告訴游懋勉這件事,並邀游一起北上投考這兩所學校。

豈料放榜結果只有游懋勉考上警專學校,徐昌鏗則是再度名落孫山,無奈之餘他只好參加五專插班考試,順利進入台南市一所私立學校就讀。顯然游懋勉是個當警察的料子,入學後他的學科術科成績都相當優越;是師長眼中未來的警察菁英。而對於自己的表現,每次遇到徐昌鏗他也總是不免炫耀一番,這讓徐是既羨慕又忌妒。

警校畢業後,游懋勉因成績優異,很自然被分發到台北市的警分局工作。剛開始他從查戶口的警員、保安大隊的隊員直升到刑警,這一路走來他的表現十分突出;期間更參與不少大案子的偵辦,那時他只不過三十出頭。有一天他參加一位退休警官的餐會,此人姓楊,在警界向來以狠、兇及刑求出了名,而且據說還拿黑錢搞貪汙。做了二十年警察,退休時他已有三棟房子,更是一家酒店和一家夜總會的大股東,累積的財富多達好幾千萬,稱得上是台灣版的「小雷洛」。但因他人際關係頗佳,始終沒人敢揭發他的醜事。在警界混了這麼多年,游豈有不知此事的道理。酒過三巡後,楊姓退休警官私下對游說,當警察就像在打仗的軍人一樣,隨時都有生命的危險。一個軍人若沒有打仗,就看不出他的實力;一個警察若沒有戰績,就升不了官。此時的年輕就是本錢,假使要在警界闖出一片天,就要狠、兇、敢、酷,如果做不到這四樣,就寧可做個普通的警察。聰明的游懋勉一聽心裏自然明白;不過卻也因為他的領悟力及模仿力太強,導致他最後竟死在這四個字上。

民國七十三年,一心想當警察的徐昌鏗由大專資歷轉至警員訓練班,結業後成了一名正式的警察,並在叔叔的協助下調到台北市的某分局擔任行政工作。由於兩人都是單身漢,工作之餘,游懋勉便經常帶著徐到楊姓退休警官所經營的酒店飲酒作樂,偶爾也小賭幾把;這使得原本憨厚樸實的徐昌鏗在短短不到一年內竟學會了吃喝嫖賭,這看在他叔叔的眼裡可說是失望透頂。

政壇有句話說:「權力容易使人腐化,容易喪失良知」。為了追求功名及職位,游懋勉竟不擇手段,只要能建功,哪管是吃案、栽贓、刑求逼供,他樣樣都敢做;所以黑白兩道私下給他取個外號叫「閻羅王阿布拉」。民國七十五年台北市發生了一起搶案,一位婦人在新店領了錢,在返回市區時被搶,據目擊證人所提供的線索為一名留長髮、戴眼鏡,左腳稍跛的中年人,當時負責此案的就是游懋勉。為了趕快破案,爭取功勞,他竟採取「寧可錯殺一百,也不要放過一人」的策略,凡與目擊證人所提供的線索稍有符合者都一一抓來詢問。當中有位綽號叫「番薯」的人,他曾有偽造文書、妨害風化及恐嚇等多項前科,其外型正好與目擊證人所描述歹徒十分相似;游懋勉不分青紅皂白,立刻派人將他抓到警局痛打一頓,然後要他承認這樁搶案。

不是自己所為,番薯當然不願認罪簽字,游懋勉眼見硬的起不了作用;於是又來軟的,他告訴番薯只要肯認罪,他一定會在法官面前說好話。且叫獄中的「兄弟」多加關照,生活絕不亞於外面。不過無論游懋勉好說歹說番薯就是不肯答應,氣了游再度大發雷霆,正想轉換其它刑求方式時,警局的電話響了。對方是一名刑事組長,他表示在一個小時前已在永和逮到搶案的歹徒,當場氣得游懋勉差點吐血,不時口出穢言。

後來因刑求、吃案、栽贓頻頻而遭人檢舉,加上破案績效不佳,游懋勉的地位已大受影響。在自知升官無望後,他開始為日後「錢途」設想,貪汙收賄自然便成為他謀取財源的最快管道;不過狡奸巨滑的他並不自己親自下手,他找來徐昌鏗,那時他是某分局的警員,由他出面向酒店、夜總會、色情理容院、三溫暖、應召站及從事性交易場所的賓館飯店索取保護費,一旦警方臨檢再由游懋勉暗中通風報信。除此之外,游、徐兩人也常演雙簧、打游擊戰。首先他們鎖定目標由徐帶人進去臨檢,逮到把柄就做出強押負責人回警局的動作;這時游再派人謊騙是警方高階人員,以關說的方式從中擺平,趁機索取巨額的人情關說費。

幾年下來游懋勉憑著這種不法方式已替兩人賺得了大筆財富,不過聰明老練的游並沒有將非法得來的錢財放在銀行;反而在牆壁挖洞放在裡面。他想,如此一來,即使被逮到,在沒有物證的情況下也奈何不了他,屆時等到退休再將這些錢拿出來享受。可是人算還是不如天算,儘管如此設想周密,也是抵不過老天爺對他的懲罰。民國七十九年的清明節,一把無名火將游花費上千萬所買來的房子燒得面目全非,就連藏在牆壁內的贓款也化為灰燼,頓時他變得一無所有;碰巧在這時候有位老鴇付了保護費,但應召站還是照常被抄,損失慘重。心有不甘在警局便大爆內幕一一將徐昌鏗如何索賄的事抖了出來,而當徐被捕後也隨即供出游亦參與其中;可是無論如何游就是不肯承認,反過來還咬徐一口。他在法庭謊稱小時候他和徐一起長大,因他的讀書成績一直不好,連警校也考不上,心裡始終嫉妒。來到台北當了警察後,他一心想發財屢次請他加入索賄行列,只因自己不想參加而故意栽贓陷害。說著說著,游懋勉還在法庭上哭的死去活來,演技可說相當逼真;使得旁聽的親朋好友都大為感動,深信他所言屬實。最後法官因罪證不足,不予起訴。至於徐昌鏗則因貪瀆罪被判刑四年半,發監入獄服刑。出獄後,目前在萬巒開一家豬腳麵線店。

然而,游懋勉儘管逃脫了法律的制裁,卻難逃天理的報應。在徐昌鏗入獄後的第一天,他夥同三名同事到濱海公路的海邊釣魚;豈料一不小心竟被瘋狗浪捲入海中,同樣在一旁垂釣的民眾立即戴上氧氣罩,潛入海裡營救。這前後的時間還不到十五分鐘,可是當他被撈起來時,身體及四肢雖是毫髮無傷,頭部卻被魚吃掉了一大半;連腦漿都流露在外,讓在場的人看了怵目驚心,大喊不可思議。其中有位住在貢寮,捕魚捕了三十幾年的漁民鍾先生就說,一般人被瘋狗浪捲入海中,在短短十五分鐘內雖會致死,頭部也不至於那麼快會被吃掉一半;除非是「怪魚」吃的。至於什麼叫怪魚,鍾先生則進一步說,怪魚就是專吃一些「不乾不淨」之人的魚。

世界上真的有怪魚嗎?答案應該是否定的,因為世界上假如沒有壞人,又哪來漁夫口中的怪魚?就像我們常說:「夜路走多了遲早會遇到鬼」。其實人只要行得正、不做壞事,天天走夜路又何妨。游懋勉是警察,人民口中的人民褓姆,理當保護人民、愛護百姓;豈料他竟利用自己的職權索賄,又利用國家賦予給他的權力隨意刑求他人,這種惡質的行徑最後卻為自己帶來身敗名裂,甚至死於非命的惡果。台灣有句俗話說:「人在做,天在看」。一般犯罪之人常以為自己所做的事是天衣無縫,哪知冥冥中正有一隻眼睛注視著,那就是「天眼」!

(第二~三則節錄自《報應看得見‧壞蛋別逃》,賴樹明著(澳洲雪梨大學教育學博士。曾任編輯、翻譯、口譯、記者、副教授、教授、德國法蘭克福大學教育研究員及捷克科拉克大學客座教授)/大千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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