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業至重,信夫!

福建某位夫人喜歡吃貓。捉了貓,則先把小口罎子裝入石灰,把貓扔進去,然後用開水澆進去。貓的毛被石灰氣蒸騰得全掉光了,就用不著去麻煩地拔毛;貓血都湧入臟腑之中,貓肉潔白似玉。她說經過這樣處理,貓肉味勝過雛雞十倍。她天天張網設置機關,捕殺的貓不知有多少。後來,這位夫人病危,竟像貓嗷嗷地一樣叫喚,過了十多天便死了。道員盧撝吉曾和這位夫人住鄰居。撝吉的兒子叫蔭文,是我的女婿,對我講了這件事。

又說景州一個官宦子弟,愛把貓狗之類小動物的腿弄斷,扭向後面,然後看它們扭來扭去地爬行、哀嚎取樂,並弄死不少。後來他的子女生下來後,腳後跟都生成反向的。還有我家僕王發,擅長打鳥,彈無虛發,每天都能打死幾十隻鳥。他只有一個兒子,叫濟寧州,是在濟甯州出生的。這孩子到十一、二歲時,忽然全身長瘡,好像是烙痕。每一個瘡口裏都有一個鐵彈,不知是怎麼進去的。用了各種藥都不見效,最後竟死了。殺孽的報應最重,確實如此啊!

我不明白的是,那些修善果的人都在一定的日子裏吃齋,好像遵奉著律令,而平時則不能戒殺生。佛家吃齋,難道說吃蔬菜水果就算是功德嗎?正是以吃蔬菜水果來避免殺生。如今的佛教徒常說:某天某天,是觀音齋期;某天某天,是准提齋期。在這一天吃齋,佛極高興。如果不是這一天,在廚房裏大宰大烹,菜板上堆滿了肥美的肉,儘管慘酷地屠宰,佛也不管。天下有這個道理嗎?況且天子不無故殺牛,大夫不無故殺羊,士不無故殺狗、豬,這是禮法規定的。儒者遵奉聖賢的教義,當然萬萬沒有不吃肉的道理。但是除了宴客和祭祀以外,倘若時時殺生,也萬萬不妥。為了吃一塊肉,便驟然間殺害一條命;為了喝頓肉湯,便驟然間殺害幾十條命,或幾百條命。以許多生靈無限的恐懼痛苦,無限的悲慘怨憤,供我享受瞬間的口福,這與在一定的日子吃齋,不是有點相矛盾嗎?蘇東坡先生一向堅持這種看法,我認為這是比較中肯的觀點,我願意和修善果的人討論討論這件事。

【原文】

閩中某夫人喜食貓。得貓則先貯石灰於罌,投貓於內,而灌以沸湯。貓為灰氣所蝕,毛盡脫落,不煩癷治;血盡歸於臟腑,肉白如瑩玉。雲味勝雞雛十倍也。日日張網設機,所捕殺無算。

後夫人病危,呦呦作貓聲,越十餘日乃死。盧觀察癹吉嘗與鄰居,癹吉子蔭文,餘婿也,嘗為餘言之。因言景州一宦家子,好取貓犬之類,拗折其足,捩之向後,觀其孑孑跳號以為戲,所殺亦多。後生子女,皆足踵反向前。

又余家奴子王發,善鳥銃,所擊無不中,日恒殺鳥數十。惟一子,名濟寧州,其往濟甯州時所生也。年十一二,忽遍體生瘡如火烙痕,每一瘡內有一鐵子,竟不知何由而入。百藥不痊,竟以絕嗣。殺業至重,信夫!余嘗怪修善果者,皆按日持齋,如奉律令,而居恒則不能戒殺。夫佛氏之持齋,豈以茹蔬啖果即為功德乎?正以茹蔬啖果即不殺生耳。

今徒曰某日某日觀音齋期,某日某日准提齋期,是日持齋,佛大歡喜;非是日也,烹宰溢乎皰,肥甘羅乎俎,屠割慘酷,佛不問也。天下有是事理乎?且天子無故不殺牛,大夫無故不殺羊,士無故不殺犬豕,禮也。儒者遵聖賢之教,固萬萬無斷肉理。然自賓祭以外,特殺亦萬萬不宜。以一臠之故,遽戕一命;以一羹之故,遽戕數十命或數百命。以眾生無限怖苦無限慘毒,供我一瞬之適口,與按日持齋之心,無乃稍左乎?東坡先生向持此論,竊以為酌中之道。願與修善果者一質之。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四 灤陽消夏錄四》,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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