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屍還魂

虞倚帆待詔說:有個姓張的人,到京城候選官職,帶著一妻一妾,租住在海豐寺街。一年多後,妻子生病而死。又過了一年多,妾也突然死去,正在製作棺材時,那妾突然又好像有了呼吸,接著眼睛轉動,已重新醒過來。她叫著張某的名字,握著他的手哭道:「一別就是一年多,沒想到還能見面。」張某非常吃驚,女人便接著說:「你不要以為我在講胡話,我是你的妻子,現在是借妾的身體複生了。這妾雖然服侍你,但總是憤憤不平,不願居於我的下面。她與壞尼姑商量,用妖術詛咒我,我就發病而死。我的魂魄被壞尼姑收在瓶子中,用符咒鎮住,埋在尼姑庵的牆下。我在裏面憋得難受,苦不堪言。碰上尼姑庵的牆倒了,挖地重築,泥工挖土時砸破了瓶子,我才得出來。只見外面一片茫茫,我全然不知到哪裡去。伽藍神指示我去向城隍申訴,而行妖術的人,也都有邪神庇護他們,因此互相僵持拖了下來,案子不能了結。後來申報到東嶽神那裏,才下令逮捕使妖術的人,審問清楚,將那妾抓送泥犁地獄。我的壽命未盡,但屍體早已腐爛,所以判我借妾的身體復生。」全家聽到這裏,都又悲又喜,於是把復生的女人當女主人對待。

而她指認的那個使妖術的尼姑,則一口咬定,是張某想讓妾升為正妻,所以讓她假裝死一會兒,然後造出這種鬼話來,而不惜將殺頭的大罪栽在別人頭上,氣勢洶洶地說要告到官府。張某因沒有實在的證據,怕官府以妖言惑眾加罪,於是閉口不敢提了。不過,倚帆曾經私下詢問張家的僕人,他們都說那女人再生後,說起從前的事沒有一絲差錯;她講話的聲音、走路的樣子也與原來的女主人沒有絲毫差別。又說那妾做針線活技術很差,而女主人則善於刺繡。以前她有一雙鞋沒有做完,復生後把剩下的一半補做完成,完全像同一雙手做出來的。這樣看來,這事似乎又不是假的了。這是雍正末年的事。

【原文】

虞倚帆待詔言,有選人張某,攜一妻一婢至京師,僦居海豐寺街。歲餘,妻病歿。又歲餘,婢亦暴卒。方治槥,忽似有呼吸,既而目睛轉動,已復甦,呼選人執手泣曰:「一別年餘,不意又相見!」選人駭愕。則曰:「君勿疑譫語,我是君婦,借婢屍再生也。此婢雖侍君巾櫛,恒鬱鬱不欲居我下。商於妖尼,以術魘我。我遂發病死,魂為術者收瓶中,鎮以符咒,埋尼庵牆下。侷促昏暗,苦狀難言。會尼庵牆圮,掘地重築,圬者劚土破瓶,我乃得出。茫茫昧昧,莫知所往,伽藍神指我訴城隍。而行魘法者皆有邪神為城社,輾轉撐拄,獄不能成。達於東獄,乃捕逮術者,鞫治得狀,拘婢付泥犁。我壽未盡,屍已久朽,故判借婢屍再生也。」闔家悲喜,仍以主母事之。而所指作魘之尼,則謂選人欲以婢為妻,故詐死片時,造作斯語,不顧陷人於重辟,洶洶欲訐訟。事無實證,懼幹妖妄罪,遂諱不敢言。然倚帆嘗私叩其僮僕,具道婦再生後,述舊事無纖毫差,其語音行步,亦與婦無纖毫異。又婢拙女紅而婦善刺繡,有舊所製履未竟,補成其半,宛然一手,則似非偽托矣。此雍正末年事也。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十五 姑妄聽之一》,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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