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債必還

董文恪公的老僕王某,性情謹厚,善於照看門戶,幾十年未曾得罪過一個人,人們都稱他為「王和尚」。他說曾隨董文恪公宿在博將軍的破花園裏,月夜在大石頭下乘涼,遠遠地望見一個人倉皇躲避,而另一個人截住他,抓住他的胳膊,一起坐到樹下,說:「我以為你早就升天了,不料在這兒相遇。」於是先敍說兩人交往的密切,接著說對方做事的負心,說:某某事你乘我急需,故意說怎麼怎麼難而勒索我,中飽多少多少私囊;某某事你欺我不懂,誇大數量騙我,又私吞了多少多少。這麼數落了有幾十件事,每說一件事打一下對方的耳光,怒氣衝衝地好像要把對方吞了似的。過了一會兒,從草叢裏出來一個老頭,說:「這傢伙如今已墮入餓鬼道,你又何必再逼他?況且負債必須還,又何必那麼著急?」催債人更為憤怒,說:「他已成了餓鬼,怎麼還能還債?」

老頭說:「孽緣有滿的時候,那麼債也有還的日子。地府制定律條,凡是借貸的本利錢,來生有祿就償還,沒有祿就免,因為他無力償還。如果是威脅或詐騙來的錢財。即便是過了一萬代,也必須償還。也有可能他沒有祿可以抵償,那麼就變為六畜來償還。如果一生也還不完債,就分為幾代來還。今晚董公吃的豬,不就是他那個僕人的第十一代身嗎?」催債人的怒火似略平息了些,鬆開手各自走了。估計這老頭是土第神,他所說的那個僕人,王某還見過他,說是最有心計的那一位。

【原文】

董文恪公老仆王某,性謙謹,善應門,數十年未忤一人,所謂「王和尚」者是也。

言嘗隨文恪公宿博將軍廢園,月夜據石納涼。遙見一人倉皇隱避,一人邀遮而止之,捉其臂共坐樹下,曰:「以為汝生天久矣,乃在此相遇耶?」因先述相交之契厚,次責任事之負心,曰:「某事乘我急需,故難其詞以勒我,中飽幾何。某事欺我不諳,虛張其數以紿我,乾沒又幾何。」如是數十事,每一事一批其頰,怒氣坌湧,似欲相吞噬。俄一老叟自草間出,曰:「渠今已墮餓鬼道,君何必相淩?且負債必還,又何必太遽?」其一人彌怒曰:「既已餓鬼,何從還債?」老叟曰:「業有滿時,則債有還日。冥司定律,凡稱貸子母之錢,來生有祿則償,無祿則免,為其限於力也。若脅取誘取之財,雖歷萬劫,亦須填補。其或無祿可抵,則為六畜以償;或一世不足抵,則分數世以償。今夕董公所食之豚,非其幹僕某之十一世身耶?」其一人怒似略平,乃釋手各散。老叟意其土神也。所言幹僕,王某猶及見之,果最有心計云。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六 灤陽消夏錄六》,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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