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門因果

獻縣的刑房官吏王瑾,最初任職時,接受了賄賂,要開脫一件殺人罪案。剛沾濕筆要起草文書,桌上的紙忽然飛到屋頂上,旋轉飛舞,就是不飄落下來。從此他再也不敢貪贓枉法,並舉這件事情警戒他的部下,不隱諱它。後來,他一生不愁溫飽,高夀善終。

還有一個官吏,總是接受賄賂,舞弄文筆,也一生都沒有遇到禍患,但死後他的三個女兒都淪為娼妓。他的第二個女兒因事被判決挨刑杖,執行的伍長私下對手下人說:「這是某師傅的女兒(當地風俗稱縣吏為師傅),下手要輕點。」此女挨完刑杖,對鴇母說:「要不是我的父親曾經作過官吏,我今天就要危險了。」可歎啊!要是她父親沒作過官吏,她今天本來還不會挨到刑杖的啊!

【原文】

獻縣刑房吏王瑾,初作吏時,受賄,欲出一殺人罪。方濡筆起草,紙忽飛著承塵上,旋舞不下。自是不敢枉法取錢,恒舉以戒其曹,偶不自諱也。後一生溫飽,以老壽終。又一吏恒得賄舞文,亦一生無禍,然歿後三女皆為娼。其次女事發當杖,伍伯夙戒其徒曰:「此某師傅女(土俗呼吏曰師傅。),宜從輕。」女受杖訖,語鴇母曰:「微我父曾為吏,我今日其殆矣。」嗟乎!烏知其父不為吏,今日原不受杖哉!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十三 槐西雜志三》,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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