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怨莫抵

有位富家子病危。他死後又甦醒過來,告訴家裏的人說:「我的魂到了陰曹地府。我曾捐錢救活兩條命,還曾強搶某個女子。現在,被救活性命的人在陰曹投遞狀書保我,而女子的父親也哭訴申辯,現在還沒有結果,我就先回來了。」過了兩天,他氣絕後又醒過來說:「我不行了。陰官說,強奪女子罪大惡極,救人活命是大仁大義,可以相互抵銷。閻王說救人活命,又搶他的女兒,抵銷還可以。現在被強奪的是這個人的女兒,而被救活的是那個人的性命。那人救命的恩德報答了,女兒被搶的仇怨要怎麼了結呢?善行本來更重,不能全部勾銷。不如地府不作賞罰,讓你們在來生有恩的報恩,有怨的報怨。」說完,就斷氣了。

歐洲的書中不講佛家輪回的學說,而採納天堂和地獄的說法,也提到善行和惡舉不能相互抵銷。這是斷絕了惡人向善的路。一般來說,善與惡可以抵銷,但恩怨不能抵銷。這就是人們平常說的,冤家債主,必須要本人來清算。一般的善惡可以抵銷,大的善行和惡事不能抵銷。曹操贖回蔡文姬,不能說不是義舉,但怎麼能抵銷他篡奪王位、殺害君王弑君的罪行呢!(曹操雖然沒有篡位,但他把自己比做周文王,他是有篡位的用心的,只是畏懼眾人議論罷了。)在來生中,人們不一定再相遇,恩怨相報不一定相等。所以,因為有緣而聚在一起,或許在幾世之後。

【原文】

有富室子病危,絕而復甦,謂家人曰:「吾魂至冥司矣。吾嘗捐金活二命,又嘗強奪某女也。今活命者在冥司具狀保,而女之父亦訴牒喧辯,尚未決,吾且歸也。」越二日,又絕而復甦曰:「吾不濟矣。冥吏謂奪女大惡,活命大善,可相抵;冥王謂活人之命,而復奪其女,許抵可也。今所奪者此人之女,而所活者彼人之命。彼人活命之德報,此人奪女之仇以何解之乎?既善業本重,未可全銷,莫若冥司不刑賞,注來生恩自報恩,怨自報怨可也。」語訖而絕。歐羅巴書不取釋氏輪迴之說,而取其天堂地獄,亦謂善惡不相抵,是絕惡人為善之路也。大抵善惡可抵,而恩怨不可抵,所謂冤家債主,須得本人是也。尋常善惡可抵,大善大惡不可抵。曹操贖蔡文姬,不得不謂之義舉,豈足抵篡弒之罪乎(曹操雖未篡,然以周文王自比,其志則篡也。特畏公議耳。)?至未來生中,人未必相遇,事未必相值,故因緣湊合者,或在於數世之後耳。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十三 槐西雜志三》,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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