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語之戲,鬼已聞之矣!

田家大姐說:趙莊有個佃戶,夫婦感情很好。有一次,妻子聽到丈夫有外遇的風聲,但又不是非常確定。妻子本來就很溫柔體貼,也不生氣,只是和丈夫開玩笑說:「你若不愛我而愛她,我就要上吊了。」第二天,當妻子送飯到田間,遇到一位看得見鬼的巫師。他一看到這婦人,就吃驚地說:「你身後有個吊死鬼,這是怎麼回事呢?」這才知道,一時的玩笑,鬼已經聽到了 !非正常死亡的人一定得尋找替身,不知道陰間法律是怎麼訂的 ?大概是厭惡這個人輕生,讓他不能夠很快進入輪回,並且讓世上的人知道,不敢輕生吧!不過,這又說明了鬼監看人的事,還有聽到有吊死鬼引誘人自殺,應該是存在的。所以,沒有缺陷的法律是不存在的,即使說是鬼神制定的,也難以避免啊!

【原文】

田氏姊言,趙莊一佃戶,夫婦甚相得。一旦,婦微聞夫有外遇,未確也。婦故柔婉,亦不甚慍,但戲語其夫:「爾不愛我而愛彼,吾且縊矣。」次日,饁田間,遇一巫能視鬼,見之駭曰:「爾身後有一縊鬼,何也?」乃知一語之戲,鬼已聞之矣!夫橫亡者必求代,不知陰律何所取。殆惡其輕生,使不得速入轉輪;且使世人聞之,不敢輕生歟?然而又啟鬼瞰之漸,並聞有縊鬼誘人自裁者。故天下無無弊之法,雖神道無如何也。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十二 槐西雜志二》,紀昀著)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為善最樂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