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衣女鬼

季廉夫又說:鍾光豫太守在江甯做官時,有兩位幕僚,是表兄弟。一個掌管編號登記,一個掌管公文收發,經常在一個房間裏同床而睡。一天晚上,一個人已經睡著了,另一個還在燈下看書,突然,發現書桌邊坐著一個穿紅衣的女人。他害怕極了,連忙把睡著的人喊醒。睡著的人驚醒後,揉著眼睛察看,發現並非女人,而是一個奇形怪狀的鬼。那鬼衝上前來就打,兩個人都昏倒地上。

第二天,眾人見他們不開房門,都感到奇怪,就打破門板進去查看,發現第一個看見鬼的人已經死了;後來看見的人也只剩下一口氣,經過服藥治療才活過來。醒過來的人,就把昨夜的情況講了一番,鬼魂無緣無故去騷擾人,這是可能會有的事;說到現出原形來追討性命,那就不會是無緣無故而來的。官府的幕僚賓客,雖然自身不是官,卻掌握官的權力。在行文之間,動輒就關係到人的生死,所以,在這裏行善較容易,作惡也較容易。這件事一定是有冤魂前來報復,才有這樣大的變故。只是不知道因為什麼事罷了。

【原文】

廉夫又言,鍾太守光豫,官江寧時,有幕友二人,表兄弟也,一司號籍,一司批發,恒在一室同榻寢。一夕,一人先睡,一人猶秉燭。忽見案旁一紅衣女子坐,駭極,呼其一醒。拭目驚視,則非女子,乃奇形鬼也。直前相搏,二人並昏仆。次日,眾怪門不啟,破扉入,視其先見者已死,後見者氣息僅屬,灌治得活。乃具述夜來狀。鬼無故擾人,事或有之;至現形索命,則未有無故而來者。幕府賓佐,非官而操官之權,筆墨之間,動關生死,為善易,為惡亦易。是必冤譴相尋,乃有斯變。第不知所緣何事耳。

(節錄自《閱微草堂筆記 卷十三 槐西雜志三》,紀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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